1、 XX市*区XX小额贷款 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申请材料 XX市*区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目录 1. 开业申请书。 2. 股东会决议 3. 董事会决议 4. 筹建工作报告。 5. 公司章程 6.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 董事任职资格申请表 8.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 9. 鉴定材料 10. 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 11. 公司主要管理制度 12. 职能部门的设置、职责及主要负责人名单 13. 组织结构图 14. 公司经营计
2、划 15. 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16. 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 17. 律师中介机构出具发起人和出资人关联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18. 申请人联系方式 19. 筹建批复的复印件 20. 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对XX市*区XX小额贷款开业的审查意见 XX市*区XX小额贷款 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申请书 XX省人民政府金融办: 根据《XX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XX办发[2008]81号)与《XX省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工作指引(试行)》(XX办[2008]11号)的规定。按照筹建批复要求,经过认真筹建,现已具备开业条件,提出开业申请。
3、 妥否,请批复。 XX市*区XX小额贷款有限 责任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2010年 9 月 20 日 XX市*区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第一次股东大会 (2010年 8 月 10 日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XX市*区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股东大会于2010年 8月10 日在****厂区内办公楼二楼会议室顺利召开,7名股东出席会议,代表股本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占股本总额的100 %。 会议决议如下: 一. 通过《XX市*区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筹建工作报告》。 二. 通过《XX市*区
4、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三. 选举1、2、3为董事 四. 选举4、5、6、7为监事。 股东签字: XX市*区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010年 8 月 10日 董事会议通过) XX市*区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于2010年 8月 10日在**厂区内办公楼二楼会议室顺利召开,3名董事出席会议。 会议决议如下: 一. 选举1为董事长 二. 经董事长提名,聘任2为总经理 三.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3为财务部经理 四. 通过公司机构设置、职责 五. 通过公司管理制度
5、 董事签字: XX市*区XX小额贷款 有限责任公司筹建工作报告 XX市*区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筹建工作截至日前,已经按照《XX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XX办发[2008]42号)、《XX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XX办发[2008]81号)与《XX省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工作指引(试行)》(XX办[2008]11号)等文件规定的各项内容全部完成,筹建工作基本结束,具备开业的各项条件,现将筹建工作报告如下: 一、筹建过程 (一)先期调研,充分论证 《中共中央国务院积极发展现代化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国银监会、中国
6、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XX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XX办发[2008]42号)、《XX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XX办发[2008]81号)与《XX省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工作指引(试行)》(XX办[2008]11号)的相关文件出台后,我们对组建XX市*区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可行性充分调研论证,并向区委、区政府做了专题汇报,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调查后认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是中央及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农业和农村金融政策的正确体现,有利于缓解我区农民金融政策的正确体现。有于缓解我区农民及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有利于引导规范民
7、间融资行为;有利于区域经济发展,并据此编制了《筹建XX市*区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建立组织,召开出资人会议,成立筹建小组 2010年5月21日召开了XX市*区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会议,研究讨论了《筹建XX市*区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经全体出资协商一致,设立XX市*区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商定了公司名称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出资方式、比例、金额及公司地点。全体出资人签订了XX市*区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书,成立了筹建工作小组并授权具体负责筹建工作。 (三)认真研究,制定方案 按照XX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
8、司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XX办发[2008]42号)、《XX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XX办发[2008]81号)与《XX省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工作指引(试行)》(XX办[2008]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XX市*区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筹建工作方案(草案)》。 (四)积极争取,迅速行动。 筹建小组《XX省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工作指引(试行)》(XX办[2008]11号)开展工作,组织申报。及时向市政府递交了《XX市*区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申请书》筹建小组接到了XX省政府金融办批准筹建文件后,及时召开出资人第二次会议,决定了出资时间,草拟了公司章程,商定了召开公
9、司创立大会的日期,通报了拟定聘任公司总经理基本情况。筹建小组积极筹备第一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制定了公司有关规则和制度。 二、筹建工作落实情况 XX市*区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筹建工作小组经过周密计划,精心组织,落实责任,认真实施,地各方的支持和努力下,如期完成各项筹建工作。 (一)履行有关法律手续。在第一次出资人大会上,全体出资人签订了出资协议书,确实了拟组建公司名称,组织形式,股本结构,成立了筹建工作小组并授权筹建工作小组履行工作职责。筹建小组向XX市市工商局提交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并通过核准。 (二)拟定了《XX市*区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三)草拟了关于管理制
10、度 (四)股东出资全部缴纳到位。 (五)拟定了公司管理结构。XX市*区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形成“三会一层”的组织结构,设立董事长1名,董事3名,监事 4名。 (六)拟定了机构设置方案和高级管理人员配备方案。公司拟设财务部,风险管理部,客户经理部,行政管理部和安全保卫部等六个职能设部门。公司设总经理一名,部门经理一名。 (七)确立了业务范围,经营方针及计划。业务范围:小额贷款。经营方针: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开展业务。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原则,公司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独立承担经济、民事责任。 以“三农”经济、中小企业、个
11、体工商户,农民提供贷款,以市场利率为导向,积极主动准确投放贷款,推动经济开发区经济向前发展,为国家级XX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积极做出贡献。经营计划:健全公司组织结构,建立运行机制,初步对外受理业务。 (八)营业场所安全及消防设施已落实到位,已通过公安和消防部门检查和验收。 到此,XX市*区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筹建工作全部完成。特此报告。 XX市*区XX小额 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筹建小组 XX市*区XX小额 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经2010年 8月 10 日股东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XX市*区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12、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经公司全体股东讨论,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规定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在XX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小额贷款公司名称:XX市*区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小额贷款公司名称:XX市*区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XX市经济技术开发区XX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第六条 公司由梁清等7位股东共同出资组成。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全
13、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公司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具备法人资格。公司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独立承担经济、民事责任。 第八条 公司的服务宗旨是以中央文件为指针,以“三农”经济、中小企业、教育等事业为中心,以市场利率为导向,积极主动准确投放贷款,推动经济开发区经济向前发展,为国家级XX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积极做出贡献。 第二章 股权设置及股东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 公司股东出资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由7位股东出资组成。股东姓名、出资额分别如下: 主发起人大石桥恒昌铝业,出资8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40%。其他出资人及出资比例: 1、1出资人民币200万
14、元,占注册资本10%; 2、2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注册资本10%; 3、3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注册资本10%; 4、4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注册资本 10%; 5、5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注册资本 10%; 6、6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注册资本10%; 第十条 各股东出资缴纳期限为2010年 11月 11 日。以上认缴货币资金应在此日期内转入公司账户,不得抽回,公司应当在登记注册后签发证明股东已缴纳出资额的出资证明书。 第十一条 公司的出资人为公司股东,股东依其出资额在公司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出资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
15、状况; 3、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获得股利或转让出资; 4、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5、优先认购本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6、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本公司剩余财产; 7、本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十二条 股东以其出资额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负有下列义务: 1、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3、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公司章程,维护本公司的声誉、利益,不得从事有损于公司声誉和利益的活动;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三章 转让出资和变更注册资本 第十三条 股东已缴纳的出资允许转让。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全
16、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出资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当由股东会做出决议,股东对新增注册资本额有优先认购权。 第十五条 公司因特殊情况必须减少注册资本时(但减少后的资本不得少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限额),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做出减少注册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天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
17、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由股东会做出决议。 第十六条 股东转让出资,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变更经营范围必须修订章程,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四章 股东会 第十七条 本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本章程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长,决定有关董事长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长和监事的报告; 5、审查批准公司年度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减注册资本、股东转让出资及公司的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
18、式、解散和清算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 7、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 8、修改公司的章程; 9、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第十八条 股东会议每季召开1次,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可以召开临时股东会议,股东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可委托其他股东主持,股东会议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做出决议。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条 股东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一条 本公司设董事会,设1名董事长,
19、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董事长由股东会选举和罢免,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5、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产方案; 7、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债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五章 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第二
20、十三条 公司变更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也相应变更,须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六章 总 经 理 第二十四条 本公司设总经理1名,对全体股东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工作人员; 8、执行公司章程、董事长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 监 事 第二十五条 本公司设4名监事,由股东会选举出任,每届任期3年,
21、可连选连任。行使下列职权: 1、参加股东会会议,报告自己的工作; 2、检查公司财务,审核查阅公司会计报表和财务会计资料; 3、对董事长、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和行为进行监督; 4、当董事长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长和经理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第八章 经营管理 第二十六条 在经营理念上要坚持八项原则:坚持“三农”服务,为中小企业服务、为教育事业服务的原则。坚持以额小、面广为主要思路,分散风险的原则。坚持以流动资金为主,以固定资产为辅的原则。坚持以半年内短期贷款为主,以一年期贷款为辅的原则。坚持利
22、率市场化、利率差异化的原则。坚持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回访的原则。坚持亲属回避的决策的原则。坚持每笔贷款都要实现零风险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 公司资金来源主要有:1、股东出资、倍资额(实收资本)。2、委托资金。公司资金去向:只贷款,不吸收存款。 第二十八条 贷前调查的要点: (一)借款申请受理:1、经营合法合规;2、有无固定场所;3、各种证件;4、预期偿债能力;5、保证抵(质)押物的变现能力。 (二)对经济人组织调查要点:1、营业执照;2、经营许可证;3、营业场所;4、产品市场前景;5、资产负债率;6、原材料供应情况;7、产品销售合同;8、自有资金占比;9、有无重大经济纠纷;1
23、0、信用状况;11、预计偿债能力。 (三)对自然人调查要点:1、身份证;2、户口薄;3、婚姻状况;4、营业证、摊位证;5、借款用途;6、预计效益和偿债能力;7、家庭经济收入状况;8、是否有经济实体。 (四)对保证人调查要点:对经济人的组织要点:1、营业执照;2、代码证;3、资产负债率;4、企业预计效益;5、有无重大经济纠纷;6、信用状况;7、股份制公司担保要有各位董事的签名盖章,有同意担保的书面文件。对自然人的要点:1、身份证;2、户口薄;3、婚姻状况;4、固定住所;5、合法收入来源及财产状况;6、有无经济实体;7、有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抵(质)押物的要点:1、有效身份证、户口所在地
24、2、抵(质)押名称、地址; 3、权属证;4、已设定抵(质)押状况或查封、扣押和监管情况;5、是否进行登记办理他项权利证;6、评估价或预计现值;7、财产共有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文件;8、承诺书。 第二十九条 贷中审查签批时的工作要点:1、审查合同要素是否齐全。2、附加条件落实情况:①抵(质)押权属情况、登记情况及预计现值和贷款比例;②变现偿债能力的估计,对可能发生风险的估计;③核实调查。3、审查担保人的资格和偿债能力。4、签批发放贷款。 第三十条 贷后回访监督管理的工作要点:1、贷款后一周内对其用途流向进行核查;2、每月25日前督促收回贷款利息;3、到期前一个月,对贷款归还情况
25、进行落实;4、对确实需办理贷款展期的,必须要经担保人、抵(质)押人公证单位的同意并且由保证人在展期申请书上签字盖章;5、对逾期贷款定期催收,不得突破时效(2年);6、掌握借款人、保证人及抵(质)押的重大变化情况;8、对确无偿还能力的依法起诉或进入法律执行程序,依法追回贷款本息。 第三十一条 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资本补充、约束机制,准确划分资产质量,充分计提呆账准备,及时冲销坏账,真实反映经营成果,确保资本充足率在任何时点不低于8%,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 第三十二条 公司应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及时披露年度经营情况、重大事项等信息。 第九章
26、 财务管理 第三十三条 公司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四条 公司在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向各股东及有关部门报送。 第三十五条 公司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税务登记,缴纳税款和其他费用。 第三十六条 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亏损; 2、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 3、提取5%法定公益金; 4、经股东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 5、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利。 第三十七条 提取的法定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第三十八条 法定公积金只能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经营或者转为公司资本。 第三十九条 法定公益金用于公司职
27、工的集体福利。 第四十条 公司亏损时,不得分配利润。 第十章 劳动管理 第四十一条 公司职员均实行聘用制,报酬与其工作效率挂钩,多劳多得。 第四十二条 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实行安全生产。公司职员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维护公司利益,兢兢业业,完成本职工作。 第四十三条 公司有辞退职员的权利,但要求辞职者应提前1个月呈递正式辞职报告,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四条 公司及公司职员参加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性保险,并按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保险金。 第十一章 合并与分立 第四十五条 公司合并、分立应当由股东会做出决议。 第四十六
28、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定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做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合并各方按清理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承担。 第四十七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做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
29、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分立。 第四十八条 公司合并、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二章 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九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终止: 1、股东会决定解散;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责令关闭;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终止事由出现; 4、破产。 第五十条 公司依照有关规定终止的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由股东组成,清算组织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第五十一条 债权
30、人应当在通知书送到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其债权。逾期未申报的按自动放弃债权论处。 第五十二条 公司决定清算后,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任何人未经清算组织同意,不得处理公司财产。 第五十三条 清算组织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3、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4、向股东收取已认缴而未缴纳的出资; 5、结清债权、债务; 6、清理债权、债务; 7、处理公司剩余财产; 8、如公司不能清偿债务、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9、代表公司进行民事诉讼活
31、动。 第五十四条 公司终止时的财产处理,除破产以外,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员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第五十五条 清算组织应写出清算报告并造具清算期内的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账册,经注册会计师或职业审计师验收,报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原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有关规定终止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 第五十七条 公司破产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在股东会通过,并由股
32、东签字后生效。 第五十九条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第六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公司股东会。 股东签名: 2010-8-10 XX市*区XX小额贷款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作用,确保董事会工作的效率和决策的科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XX市*区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
33、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大会负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有认真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平对待全体股东,并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公司其他高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五条 如本规则与《公司章程》有冲突之处,则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董事会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
34、七条 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人数及独立董事的比例,由《公司章程》确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三名。 第八条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九条 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
35、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应遵循合法、有利于公司运作及提高决策效力的原则。该授权须限定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并由董事会决议确定。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 第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常会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常会每年度召开四次,第一次会议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的四个月内召开;第二次会议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三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召开;第三次会议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六个月结束后的二个月内召开;第四次会议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召开。
36、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并主持时,由董事长指定一名董事召集并主持;董事也不能召集并主持时,由董事长指定另一名董事召集并主持。 董事会换届后,由董事会董事推荐,并经半数以上董事成员通过,主持选举董事长的工作。 第十二条 由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召集董 事会临时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十三条 董事会常会及临时会议应分别于会议召开十日和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通知
37、方式按《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书面通知(包括邮寄、专人送达、传真等),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当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时,可以要求补充。当2名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予采纳。 第十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联名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时,应向董事会秘书提交由全体联名董事签名的提议函,并由董事会秘书报董事长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 监事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时,也应向董事会秘书提交由过半数监事签名的提议函。 总经理提议召
38、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时,也应向董事会秘书提交提议函。 董事长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十个工作日的计算,从提议函提交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第十五条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者均应提出事由及议题。 董事会临时会议只能就列入会议议程的议题进行讨论和表决,不接受董事的临时提议。 第十六条 每位董事在董事会常会上,均有提案权,董事提案时,一般应向董事会秘书递交书面并签名的提案;情况特殊时,也可在会议上直接用口头提出,但会后应补充书面的议案。 第十七条 董事的议案,一般应列入会议议程,但经半数以上的董事决定,可以不列入会
39、议议程。 第四章 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第十八条 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可以委托本公司其他董事代行表决权。委托时应签署“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并签名。 第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在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时,董事应当在表决单上签名;受委托的董事同时注明委托董事的姓名。 第二十条 董事可以在表决单上提出补充意见,该意见具有与会议记录同等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当完整、真实。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会议记录应作为公司重要档案妥善保存,以作为日后明确董事责任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董事会工作程序
40、 第二十二条 战略决策程序:战略决策委员会可以自己拟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投资计划和重大项目的投资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也可以委托总经理先提出研究草案,经讨论通过后再提交董事会审议。如战略决策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以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咨询,并提出评审报告。如该项投资达到《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则应经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三条 人事任免程序: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提出任免意见,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总会计师由总经理提出任免意见,经提名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作出决议,由董事长签发聘任书或解聘文件。 第二十四条 财务预决算程序
41、董事会委托总经理组织人员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的草案,经审计委员会讨论后提交董事会,由董事会确定方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十五条 机构设置重大调整程序:由总经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组织有关人员拟定机构设置重大调整方案,经战略决策委员会讨论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形成决议后由总经理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 基本管理制度制定程序:由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拟定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草案,经战略决策委员会讨论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如该项制度涉及职工切身利益,还应向董事会提交公司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形成决议后由总经理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 公司在重大关
42、联交易前,由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拟就该交易的详细报告,经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重大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关联交易。 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关联交易的具体规定,按《股票上市规则》执行。 第二十九条 其它重大事项工作程序:董事长在审核签署须由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文件前,应对有关事项进行研究,判断其可行性,必要时可以召开咨询会议进行评审,然后再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三十条 董事会检查工
43、作程序:董事会决议实施过程中,专门委员会应就决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违反决议的事项时,可以要求和督促总经理予以纠正。总经理若不采纳意见,专门委员会可以建议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作出决议要求总经理予以纠正。 第六章 董事会报告和总经理工作报告 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应在每一年度终了后一个月内,拟就董事会报告,由董事长召集有关人员进行评议,根据评议意见由董事会秘书修改定稿,再由董事长提请公司董事会常会讨论通过,最后由董事长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报告,待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工作报告每年编报两次,总经理工作报告由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拟定后,
44、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三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会议材料,会议签到薄,会议录音资料,表决票,会议记录等同文秘负责保存,保存期限十年。、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XX市*区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XX市*区XX小额 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XX市*区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
45、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股东大会、股东、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的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以下权利: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6、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3.审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14.审议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15.审议需股东大会审议的收购或出售资产事项; 16.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第五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即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
47、行。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公司半数以上独立董事联名提议召开时; 6.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情形。 前述第3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第七条 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为现场表决方式及通讯表决方式两种。股东大会的召开一般为现场表决方
48、式进行,通讯表决方式仅适用议案少、议题简单的特殊情况。 第八条 年度股东大会和应股东或监事会的要求提议召开的股东大会,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临时股东大会只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时,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 1.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2.发行公司债券; 3.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4.《公司章程》的修改; 5.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 7.变更募股资金投向; 8.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9.需股东大会审议的收购或出售资产事项; 10.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49、 11.《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通讯表决的其它事项。 第九条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公司应将大会议题全文进行公告,并注明有权参加表决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参加表决的时间和方式及通讯表决单的格式等。通讯表决单至少应具备下列内容:股东账号、股东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表决结果(同意、反对或弃权)。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股东大会,有权参加表决的股东应按公告的表决时间将表决结果用传真或电子邮件传至指定的地址。没有按规定填制的表决单、字迹模糊难以辨认、不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的或因任何其它意外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表决单视为无效表决单。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应该对以下问题出具意
50、见并公告: 1.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公司章程》; 2.验证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3.验证年度股东大会提出新提案的股东的资格; 4.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是否合法有效; 5.应公司要求对其它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也可同时聘请公证人员出席股东大会。 第十一条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下简称“提议股东”)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股东或者监事会应当保证提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十二条 董事会在收到监事会的书面提议后,应当在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