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
2、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位于 ,房屋结构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 方式取得。房屋所书权证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量权属状况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
3、二)甲方在此对该物业的权属状况作出如下承诺:甲方对该物业享有合法的、安全的、无瑕疵的房屋所有权,并保证乙方承租的物业或物业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的权利主张。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非住宅。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 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作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作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 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清空房屋内设施,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允许乙方对该房屋
4、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乙方承租范围内。 第六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共计 。其中免租期为 ,即从 。 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双方协商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未能及时提交书面续租要求,且对于乙方在租赁期满后继
5、续使用租赁房屋的行为甲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含物业管理费):¥ 元/年,租金总计:¥ 元(大写:人民币 )。租赁期内该房屋租金不变。甲方支付的租金为含税价款,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无需另行向甲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甲方因履约产生的相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由甲方承担。 (二) 租金支付时间:租金按年支付。首次租金支付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5
6、个工作日内,以后每期租金于合同期内每年的 前支付。 (三) 租金支付方式:转帐支付。 (四)甲方收取相应的租金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乙方支付的租金金额及乙方提供的开票信息向乙方开具合法、有效、完整、准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或提供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形式、内容不符合约定的,乙方有权等时间顺延下期租金交付时间或房屋返还时间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含上网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本合同中来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
7、担。 第九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水电卡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办法为:乙方放弃收回,无需恢复原状(亦无需要承担恢复原状的相关费用)。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8、 (一) 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5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 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或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 对于该房屋及其附
9、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内,甲方负责购买出租房屋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该房屋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 第十三条 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6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
10、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三)若甲方不能保证乙方前述权利的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一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若已从相关部门或单位获得赔偿的,应赔偿乙方装修费,赔偿标准可依据实际装修费的装修年限进行折算: 1.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 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 1. 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30日的。 2. 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 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 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乙方人员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30日的。 2. 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3. 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 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5. 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对房屋权属状况的承诺,发生任何第三方对乙方租赁房屋或者房屋的任何
12、一部分提出权利主张,甲方应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返还乙方,并赔偿乙方装修改善本合同项下租赁房屋、转移职场、另行租赁房屋产生的费用及租金差价等损失,同时还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首年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二)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赔偿乙方装修改善本合同项下租赁房屋、转移职场等损失,同时还应向乙方支付月租金(月租金以2016年11月1日至2019年lO月31日年度月租金为准,后续表述含义与本款相同)的200%作为违约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或其他人员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
13、房屋的,应提前60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赔偿乙方装修改善本合同项下租赁房屋、转移职场等损失,同时还应向乙方支付月租金的200%作为违约金。 (五)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2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60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200%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每延迟一日应按平均日租金的15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 无权代理 甲方委托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授
14、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乙方可不予配合。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除正在诉讼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本合同项下的其余权利,并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五份,其中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壹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行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Welcome To Download !!!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精品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