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知 ------------------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加强我校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经校务会研究,结合我校人员变动等具体情况,对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长:韦朝华 副组长:王春华李正科 成员:王应品王仕香王昌洪黄保琼韦鑫王益领导小组下设计划生育办公室: 主任:李正科 专干:黄保琼 由黄保琼同志担任学校计生专干,具体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日常管理工作
2、各教职工共同遵守,并积极配合,协助做好学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XX县区威旁乡顶效小学 2012年9月1日 顶效小学计划生育工作 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顶效小学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我校职能作用,促进顶效小学计划生育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目标责任管理制度 1.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我校要把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每年初要结合学校实际,明确计划生育年度工作目标及实现目标的主要措施。 2.坚持一把手负责
3、制和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对所属的教职工的计划生育均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 3.学校校长、书记要经常检查和了解学校计划生育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分管领导和计生干部要做到对本单位人员的思想、婚育、孕情了解清楚,确保工作无误。 二、宣传教育制度 1.学校要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年度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总结。教师的考核要与计划生育情况挂钩。 2.重大节日期间,要广泛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3.培养和树立计划生育先进典型,经常宣传计划生育先进个人事迹。 三、婚育审批制度 1.申请结婚者应个人写出申请报告
4、由学校报经县计生局审查签 章审批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2.申请结婚者,要在申请结婚的同时,向计生部门申请生育计划,经审批后方可安排生育。否则,视为计划外生育处理。(符合生育第二胎者也按此规定办理)。 3.已生育一个孩子的育龄夫妇,除特殊情况外,要在小孩出生三个月内向计生部门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 四、避孕节育制度 1.已生育一个孩子的育龄夫妇,无特殊情,在生产后六个月内,由一方落实有效节育措施。 2、已生育两个孩子的夫妇,由一方落实结扎手术。 3.我校的计生工作对象,要服从县教体局计生办XX县区计生办的
5、管理指导及时领取避孕药具,做到保障及时、安全可靠。 五、孕情调查制度 1.我校育龄妇女,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县计生服务站参加每年的环孕检。(次数由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3.对不在五中工作的男职工的配偶,是育龄妇女的,由所在地或所在单位计生部门进行环孕检。 4.如发现计划外怀孕,要立即报县教体局计生办,并积极配合计生部门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六、登记统计制度 计划生育登记统计工作由学校兼职计生专干具体负责。 1.建立计划生育工作档案,准确掌握校内职工和住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2.根据县教体局XX县区
6、计生局的有关要求,准确填写计划生育工作的各类统计报表,及时上报。 七、奖惩制度 1.符合晚婚晚育年龄的夫妇、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按《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享受其优惠待遇。 2.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权。 (1)对违反计划生育的职工,报县教体局XX县区计生局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公职的处分,是党员的并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对不参加环孕检的,本人或配偶的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2)对不遵守计划生育的零时工,应立即予以辞退。 2012年9月1日 第二篇:关于调整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
7、导小组的关于调整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加强我校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经校务会研究,结合我校人员变动等具体情况,对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韦朝华副组长:王春华 李正科 成 员:王应品 王仕香 王昌洪 黄保琼 韦 鑫 王 益领导小组下设计划生育
8、办公室: 主 任:李正科专 干:黄保琼 由黄保琼同志担任学校计生专干,具体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日常管理工作,各教职工共同遵守,并积极配合,协助做好学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XX县区威旁乡顶效小学 2012年9月1日 顶效小学计划生育工作 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顶效小学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我校职能作用,促进顶效小学计划生育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目标责任管理制度 1.计划生育是
9、我国的基本国策。我校要把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每年初要结合学校实际,明确计划生育年度工作目标及实现目标的主要措施。 2.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和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对所属的教职工的计划生育均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 3.学校校长、书记要经常检查和了解学校计划生育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分管领导和计生干部要做到对本单位人员的思想、婚育、孕情了解清楚,确保工作无误。 二、宣传教育制度 1.学校要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年度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总结。教师的考核要与计划生育情况挂钩。 2.重大节日期间,要广泛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10、 3.培养和树立计划生育先进典型,经常宣传计划生育先进个人事迹。 三、婚育审批制度 1.申请结婚者应个人写出申请报告,由学校报经县计生局审查签 章审批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2.申请结婚者,要在申请结婚的同时,向计生部门申请生育计划,经审批后方可安排生育。否则,视为计划外生育处理。(符合生育第二胎者也按此规定办理)。 3.已生育一个孩子的育龄夫妇,除特殊情况外,要在小孩出生三个月内向计生部门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 四、避孕节育制度 1.已生育一个孩子的育龄夫妇,无特殊情,在生产后六个月内,由一
11、方落实有效节育措施。 2、已生育两个孩子的夫妇,由一方落实结扎手术。 3.我校的计生工作对象,要服从县教体局计生办XX县区计生办的管理指导及时领取避孕药具,做到保障及时、安全可靠。 五、孕情调查制度 1.我校育龄妇女,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县计生服务站参加每年的环孕检。(次数由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3.对不在五中工作的男职工的配偶,是育龄妇女的,由所在地或所在单位计生部门进行环孕检。 4.如发现计划外怀孕,要立即报县教体局计生办,并积极配合计生部门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六、登记统计制度 计划生育登记统计
12、工作由学校兼职计生专干具体负责。 1.建立计划生育工作档案,准确掌握校内职工和住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2.根据县教体局XX县区计生局的有关要求,准确填写计划生育工作的各类统计报表,及时上报。 七、奖惩制度 1.符合晚婚晚育年龄的夫妇、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按《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享受其优惠待遇。 2.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权。 (1)对违反计划生育的职工,报县教体局XX县区计生局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公职的处分,是党员的并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对不参加环孕检的,本人或配偶的绩效工资不予
13、发放。 (2)对不遵守计划生育的零时工,应立即予以辞退。 2012年9月1日 第三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联系电话: 副组长:联系电话: 专干:联系电话: 成员:联系电话: 年月日 施工现场流动人口计生综治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组织机构,建造师(项目经理)是施 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第一责任人,明确计划生育专(兼)干。 二、建筑施工企业与项目经理部签订流动人口计生综治工作目标责任书,项目
14、部 与施工班组签订计生综治工作目标责任书。 三、项目部与工程所在地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目标 责任书。 四、项目部与施工工地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查验并保存工地育龄妇女流 动人口婚育证明,建立育龄妇女花名册,报工程所在地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和 安监部门,并做好每季度的孕检工作。 五、项目部不得留宿来历不明育龄妇女,发现怀孕人员及时通知当地及时管理部 门并配合落实措施。 监督举报电话:0731-84775139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甲
15、方: 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有关规定及“谁经营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本责任书如下: 一、甲方应向乙方进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配合所属辖区计生管理部门对乙方雇佣的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和服务。 二、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乙方所雇佣流动育龄妇女的《婚育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检查督促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落实节育、行为,负责及时通报相关计生管理部门并协助处理。 三、乙方不得雇佣、容留没有持户籍地颁发并经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管理部门检验合格的《婚育证明》的流动育龄妇女
16、18~49周岁,含随队家属,下同)。因故暂未办、验《婚育证明》者,必须在招用当月底前到现居住地(或企业、工地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管理部门验证,或办理临时《婚育证明》:部办理者及时以解雇或劝离。 四、乙方接受甲方和所属辖区计生管理部门的计生管理,每半年组织所雇佣的流动已婚育龄妇女(结扎者除外)查环查孕一次;督促它们落实节育和补救措施。 五、乙方如雇佣、容留无《婚育证明》的流动育龄妇女或者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愿意接受甲方和相关计生管理部门的处罚,负责相关费用,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乙方应如是填报《建设系统雇佣流动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名册
17、》,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检查。如弄虚作假,愿意接受党政纪处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乙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雇佣流动育龄妇女出现超生的,愿意接受市建设局对项目经理扣分直至取消资格的处理。 八、此责任书一式人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盖章) 年月日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有关规定及“谁经营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本责任书如下: 九、甲方应向乙方进行流动人口计划
18、生育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配合所属辖区计生管理部门对乙方雇佣的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和服务。 十、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乙方所雇佣流动育龄妇女的《婚育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检查督促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落实节育、行为,负责及时通报相关计生管理部门并协助处理。 十一、乙方不得雇佣、容留没有持户籍地颁发并经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管理部门检验合格的《婚育证明》的流动育龄妇女(18~49周岁,含随队家属,下同)。因故暂未办、验《婚育证明》者,必须在招用当月底前到现居住地(或企业、工地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管理部门验证,或办理临时《婚育证明》:部办理者及时以解雇或劝离。
19、 十二、乙方接受甲方和所属辖区计生管理部门的计生管理,每半年组织所雇佣的流动已婚育龄妇女(结扎者除外)查环查孕一次;督促它们落实节育和补救措施。 十三、乙方如雇佣、容留无《婚育证明》的流动育龄妇女或者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愿意接受甲方和相关计生管理部门的处罚,负责相关费用,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四、乙方应如是填报《建设系统雇佣流动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名册》,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检查。如弄虚作假,愿意接受党政纪处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五、乙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雇佣流动育龄妇女出现超生的,愿意接受市建设局对项目经理扣分直至取消资格的处理。
20、 十六、此责任书一式人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盖章) 年月日 第四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联系电话:副组长:联系电话:专干:联系电话:成员: 年月日 施工现场流动人口计生综治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应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组织机构,建造师(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第一责任人,明确计划生育专(兼)干。 二、建筑施工企业与项目经理部签订流动人口计生综治工作目标责任书,项目部与施工班组签订计生综治工作目标责任书。
21、 三、项目部与工程所在地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书。 四、项目部与施工工地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查验并保存工地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建立育龄妇女花名册,报工程所在地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和安监部门,并做好每季度的孕检工作。。 五、项目部不得留宿来历不明育龄妇女,发现怀孕人员及时通知当地及时管理部门并配合落实措施。 监督举报电话:0731-84775139 第五篇: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双党发(2012)32号 关于印发《双胜镇调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
22、职责》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直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更好的做实我镇计生工作,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现将调整后的《双胜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 1、双胜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2、双胜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 中共双胜镇委员会 双胜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日 双胜镇人口和计划生育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丛培
23、钊(镇党委书记) 王学武(镇政府镇长、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张志军(镇政府副镇长) 成员:石 喜(财政所所长)胡建嵩(双胜派出所所长)杨作生(民政办助理)许海波(计生办主任)张宝洁(妇联主席)龙云飞(团委书记)宋占武(镇国土所所长)韩玉东(司法所所长)倪国峰(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宋国伟(林工站站长)郭书峰(镇党政办主任)王景山(双胜卫生院院长)李忠文(巴彦包特卫生院院长)路春阳(工商所所长) 双胜镇人口和计划生育 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 派出所。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口登记和生命统计制度。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
24、完善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登记制度;实行流动人口暂住证(居住证)制度。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打击溺弃、残害女婴,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民政办公室。加强收养管理工作,将收养登记情况通报人口计生部门;普及婚前教育,倡导科学婚检;建立完善多种形式的老龄人口社会化服务体系;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优先予以社会救济和帮扶。 财政所。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使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今年计划生育手术押金的退还工作有序进行。加强计划生育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 卫生部门。认真做好
25、孕产妇及婴儿保健工作。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监督管理,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建立b超检查和人工终止妊娠登记、孕情检测、孕产过程管理等制度。在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中,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惠措施。 计划生育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律 法规、政策;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年度工作计划并对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负责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日常工作;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技术服务,加强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建设;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考核。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
26、孩”、“幸福工程”等活动。 工商所。积极向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申办个体工商户、各类经济组织的流动人口注册登记信息,加强对流动人口从事生产经营流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司法所。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六五”普法规划;协同人口计生部门加强对基层计划生育人员的法制培训;督促指导本系统搞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公证工作和法律咨询服务。 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制定、完善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相适应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法规政策,制定有利于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农村牧区养老保障管理和服务规划,探索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制度
27、 土地所。在宅基地审批、承包荒山荒坡时,在同等条件下,对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户、双女户、男到女家结婚落户)优先审批,依法保护妇女的宅基地、房屋等继承权和土地承包权等权益。 农业服务中心。在推进现代农牧业发展进程中,制定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在扶贫济困、贴息贷款、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牧区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落实对计划 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 林业站。在制定农村经济社会政策和林业发展规划时,对计划生育家庭予以优先照顾和安排。制定对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家庭帮扶规划,并进行重点扶持,落实项目、资金。 团委。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国策、区情、人口形势教育,增强青少年人口意识。深入开展“希望工程”、“春雷计划”等社会公益活动,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妇联。参与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开展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实施“春雷计划”,促进男女平等就业和共同参与社会经济活动,逐步创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 第18页 共1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