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计划生育工作的调研 为了进一步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强化部门齐抓共管力度,实行综合治理,根据[2000]38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计划生育齐抓共管部门主要工作职责的通知》及《有关部门齐抓共管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和评分说明》的文件精神,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的同志对计生局、民政局、总工会、外经局、交通局、计经局、卫生局、团市委、教育局、建设局、公安局、工商局、妇联、劳动局、党校等15家单位对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了为期3天的调研,调研情况具体如下: 一、各部门领导对计生工作更加重视。在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领导督促下,大部分被查单位的主
2、要领导对计划生育工作已日趋重视,能积极参加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部门的整体工作规划。基本上建立了本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具体抓,工会或办公室负责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公安局每季度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联席会议,请政工、纪监、交巡警、治安以及妇委会、工会等部门的领导,研究分析治安和各派出所和等职能部门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工作隐患,大多数部都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具体抓,工会或办公室负责直接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理机制。特别是有些单位分管领导怎样调整,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3、总能得到不断调整和充实,从而保证 了工作的连续性、一贯性。确保对计划生育工作始终保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保障。 二、计划生育网络基本建立,有90%的单位都建立了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并配备了得力干部,特别是交通局、公安局、卫生局等有关部门在基层单位设置一名人员具体抓计划生育工作,基本建立健全了计划生育网络,使计划生育信息上下贯通,从而形成全市各部门计划生育工作条块结合,层层抓、层层紧的管理体系。 三、计划生育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为认真实施[2000]38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计划生育齐抓共管部门主要职责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各个单位在具体的计划生育工作操作过程中,制定了
4、一切实可行的措施。如交通局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情况,下发了《关于运管部门在办理劳动证时要查验计划生育证明》通知及《交通局计划生育管理制度的补充规定》,从抓基础台做起,用“勤”、“实”、“细”的作风确保台帐资料“正确”“健全”“明了”,在工作中一是做到坚持三个结合,即把计生工作用党建工作相结合,同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相结合,同普法教育相结合。二是通过行业管理手段严格把关。公安局则是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严把“四个审核关”,即严把新生儿户口申报审核关,严把户口迁入、迁出审核关,严把农转非户口审核关;严把办理小城镇户口审核关。并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罚,实行管理,民
5、政局强抓婚姻登记管理,采取集 中清理配合计划生育工作,通过各单位对真抓实干,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两年来,被查单位的计划生育率都达到了100%,措施落实率也达到了98%以上 四、齐抓共管氛围基本形成。计划生育工作在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基本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具体表现在: (一)共同加强宣传普及工作。各单位在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方面各出新招,以岗前教育、举办委员培训班等方式通过黑板报、宣传标语等宣传渠道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的知识,特别是在2002年9月份的宣传
6、月活动中,市委宣传部、教育局、团市委、妇联、工会等多家单位配合计生局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在坚持“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发展战略上,能力合作、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采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以及[2000]38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计划生育齐抓共管部门主要工作职责的通知》的精神,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并在具体工作中得到了落实。如公安局在进行流动人口登记时把好计划生育关,卫生局对外来流动人口积极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工商局能按照规定要求在办理外来人员工商执照和每年工商时查验证明;工、青、发、教
7、育局等单位加大义务宣传力度;生局更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把流动人口计生 工作纳入整个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 各相关职责部门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争创“十五”示XX县区市的目标任务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对于进一步推进人口与计生工作增加了难具体表现在: 一、下岗、待业人员增多,这部分人在转到居委会之前,节育措施不明,而一些企业或居委会在交接过程中存在依赖心理,容易造成管理上的漏洞,使得部分人有机可乘。 二、交通局运管处在办班理流动人口的运输车辆执照时,严查婚育证明,无证明的不予办理并登记
8、建帐,这一措施为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直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最近XX县区交通局办理劳动证被XX市统一收回,这一举措可能会造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一个空缺。 三、个别单位职责分工不明确,如三资企业计划生育工作是属于行业管理还是属地管理,在责任关中无明确规定。 根据目前计划生育在齐抓共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针对市“十五”争创计划生育工作示XX县区市的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部门领导认识,各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必须从全局号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从根本上消除“计划生育工作只是计划生育部门的事情”,这种文化教育计划生育工作作为本单位部门
9、的项重要工作提上日程,做到计划生育责任、措施、投入到位。 二、强化部门作用。市委相关部门在齐抓共管中的职 能分工后进一步明确了问题是如何抓落实。健全网络。各有关部门要自学落实齐抓共管计划生育的理论联系实际,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有工作班子,并建立上报、定汇报、定期检查等工作制度。其次要突破重点、难点问题。公安、工商、建委、城管、劳动、交通等部门要继续加大在流动人口证明的核查力度。按照“一证优先、无证缓办或否办”的精神,积极配合计划生育部门开展,形成全市齐抓共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特色的机制。 三、进一步明确职责。要经过广泛的深入调查,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和
10、建议,本着切实、可行的原则,对各职能部门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明确,并由市政府形成下发到各单位,为各单位在具体工作中作参照。 四、强化考核制度。 继续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析目标管理责任制中进行考核,对相关部门领导责任制、组织网络建设情况及齐抓共管、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缃继续进行定期检查,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与单位答年终评选创优相结合,继续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在各项评选表彰中的一标否决制,从面保证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能得到全面提升和加强。 第二篇:卫生院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工作汇报县卫生局加强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工作会议结束后,我院随即于当晚召开院委会,进
11、一步明确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工作,同时成立院计划生育齐抓共管领导小组,由院长成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分院、本部..等为成员,同时明确各自分工与职责。六月五日早会时间院长向全院干部职工传达会议精神,特别要求大家对照周局长、张局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工作目标,切实履行自身职能,为真正提升我院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工作水平而努力奋斗。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教育,提高认识 我院于6月5日至7日利用晚上时间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认真学习《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和《XX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
12、神,依法规范人员服务行为,在全院形成“依法治育”的浓烈氛围,真正做到计生法律法规人人皆知并自觉执行;与此同时,强化对院领导班子、b超室、妇产科人员及马荡分院等人员的学习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 二、加强管理,完善制度 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明确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基础管理,落实重点制度,明确要求大家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凭证流引产管理制度。凡计划外怀孕对象流引产必须持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外怀孕流引产通知书》,计划内怀孕对象申请流引产,需持县级以上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出具的终止妊娠的医学鉴定,经县计生委审批领取《计划内怀孕流引产许可证》。全县只有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
13、县计生指导站在查验上述有效证明后,方可施行流引产手术,我院对此要做好宣传、引导和配合工作。坚持凭证接产管理制度。对来我院作胎位检查、住院分娩对象,要求b超室、妇产科等相关科室和人员严格查验服务证。围产期保健卡、住院病历、分娩登记簿等都必须记载服务证号码,对服务证正在办理之中,无证、人与证不符、证件有涂改、无照片、无钢印及急产妇未带证的,先按常规程序收住入院待产接产,入院后当班人员必须立即向医疗组长、分管院长或院长汇报,并立即与镇计生办实行“一级汇报”,必要时向镇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或县计生委联系,同时将汇报情况、处理结果记载于专项登记簿,以备查验,绝不瞒报漏报。坚持b超检查管理制度。我院依法加
14、强对b超等可用于性别鉴定的医疗设备及相关技术使用的管理,设立警示标示,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杜绝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现象,对大月份孕妇确因诊疗需要作b超检查的,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填写服务证号,医疗组长把关,经分管院长核准后方可检查,且检查时双人在场。班外开机一律实行“双锁制”和院长或总值班人员在场制,同时明确b超申请单及诊断单保存五年以上备查。坚持《出生医学证明》统一扎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县卫生局《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程序,由接产当事人如实填写《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登记表》,经分管院长核准后,由院长加盖单位公章与围保卡一起由专人负责到县妇幼保健所统一办理。坚持计生有关信息上报制度。及时做好计
15、生有关信息上报工作,明确相关人员责任,认真、准确、及时填报“两禁止”和围产儿报表,对出生婴儿注明性别,如实填报新生儿总数。两种报表在每月5日前由专人上报至县妇幼保健所,为防止谎报、漏报、瞒报信息而造成严重后果,院明确相关人员填写上报时由分管院长审核后,再由院长签字把关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报出。 三、明确责任,严肃纪律 我院将以这次会议为“警戒”,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工作排查整改力度,在细微处上下功夫,在薄弱点上求突破,在容易疏忽的地方找缺口,开展全方位深入排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周局长、张局长要求,做到查处要手硬、措施要扎实、整改要到位;如发现执行相关政策不力,工
16、作不到位的部门和人员,将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坚决一查到底,绝不心慈手软。院长作为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首先明确自己肩上所负的职责,并层层加压、压力传递,坚决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如果工作抓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旦出现问题,院长本身和相关人员甘愿接受卫生局追究责任。 当前卫生系统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工作形势严峻、责任重大,我院将以“深入解放思想、加快跨越发展”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扑下身子,真抓实干,自我加压,攻坚克难,力使我院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工作再上新台阶,坚决不让组织费神、领导操心。 第三篇:各相关职能部门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各相关职能部门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17、 一、公安部门职责: 1、在办理户籍申报手续时凡涉及生育 一、二孩及多孩的家庭,建立台帐,并将有关情况按月通报给计生部门。查验率达100%。 2、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计划外怀孕、生育的,及时向计生部门通报情况。在查验《暂住证》时会同、镇计生部门一道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验证率达100%。 3、依法查处涉及计划生育的刑事、治安案件,维护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合法权益。 4、在办理已婚育龄妇女户口迁移时,需查验其户籍地计划生育证明,迁入、迁出的均需建立台帐。查验率达100%。 5、在办理子女户籍申报手续时,
18、需查验户主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并督促户主到镇计生服务所加盖公章或开具计划生育证明。 二、卫生部门职责 1、接产时必须严格查验孕产妇女的生育证明,不论孕产妇女来自何地,凡无生育证明的,须及时通报给所在地的计划生育部门。 2、督促、检查在批办外来人员从业卫生资格时,要查验计划生育证明,无证明的不得予以办理。 3、督促、检查所属卫生医疗单位做好临时工的计划生育工作,临时工中出现计划外生育,该单位当年不得被评为先进。 4、加强b超检验技术管理,严禁以任何理由鉴定胎儿性别,一经发现,对违反者和单位给予严肃处理。 5、督促、检查所属单位
19、樊集分院、长山分院)不得随意取环、做假节育手术、出具虚假孕检和体检报告,严格婴儿死亡证明的办理手续,对违反者应给予严肃处理。 6、督促检查妇产科在接生时对生育二孩及以上的产妇,应要求出具计划生育再生育一个孩子的证明,无证明的及时能报给计生部门。 7、卫生院不得以创收为借口,接生外一孩、外二孩、外多孩,且不向计生部门反馈信息,凡出现上述情况,党委、政府将与区卫生局共同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8、防保组按月及时给计生部门通报新进防保对象名单。 9、卫生院妇产科按月负责登记怀孕、出生人员名单并反馈给计生部门;镇内待生的二孩妇女入院待产或生育时及时反馈住
20、处至镇计生部门。 三、民政部门职责 1.优先扶持农村独生子女户的生产、生活,对确因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负责给予必要的社会救济和做好扶贫工作。 2、在办理低保、危房改造、困难救济户手续时,需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凡计划外生育家庭,一律不得纳入。 四、教育部门 1、学校要开展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增强师生的人口意识,树立人均观念,指定专人担任义务教员。 2、学校要利用家长会的机会,宣讲人口、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内容。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国情国策教育列为素质教育的内容之一,提高人口素质,培养优秀人才。
21、 3、负责落实所有中学都要开设人口理论课,结合青春期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并制定切实的检查验收措施。 4、负责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教职员工进行严肃处理。 5.为独生子女、双女户在中招加分、入学、入托等提供优惠政策 五、村镇中心职责 1、在办理个人建设用地许可证时需审验计划生育证明,无证明的不予办理,申请建房三联单需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后方可登记办证。 2、督促、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在销售商品房时须查验购房者的计划生育证明,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者须在兑清社会抚养费后方可办理购房手续。 3、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22、发证、使用、租赁、买卖等手续时,需查验计划生育证明,无证明的不予办理。 4、在物业管理工作中需纳入计划生育内容,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台帐,堵塞计划外生育漏洞。 5、督促中标单位与镇计生办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确保施工队伍及随队家属不出现计划外生育。 六、乡土地所职责 1、在办理审批宅基地手续时,需审验计划生育证明,未登记结婚和未出示计划生育证明的,不得予以办理。 2、保证农村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农户在安排宅基地时,可享有两个孩子的人口份额。 3、在办理商品房土地使用证时须审查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无证明的不得予以办
23、理。向他人出让土地,必须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者不得予以办理出让土地手续。 七、工商行政管理所职责 1、在办理外来人员营业执照时,要查验计划生育证明,无证明的不予办理。已婚妇女外出经商的,须审验计划生育证明后办理外出经营介绍信。 2、督促、检查私营业主、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的计生工作,对违反计生规定的,协助有关部门处理。 3、督促、检查集贸、招商等市场中的经营者的计划生育工作。外来经商的队伍和个人要与市场管理部门签订计生合同。 4、按照《XX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及时落实城镇居民从事个体经营的计划生育奖惩政策。
24、 5、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对计划外怀孕的要暂时停止其营业,直至落实可靠补救措施,对计划外生育的,依据法规协助有关机关处罚,直到吊销营业执照。 八、乡计划生育服务所 1、负责本镇人口预测,制定年度人口计划。 2、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3、加强对育龄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4、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者给予行政处罚。 5、开展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 6、做好计划生育日常统计与分析。 7、组织对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进行
25、检查与考核。 8、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第四篇: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相关部门职责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相关部门职责 一、计划生育部门 (一)改革管理机制 本地户籍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由过去的户籍地管理为主改为现居住地管理为主、户籍地管理为辅的管理机制。现居住地管理范围按行政区域界定,凡在村委会辖区内居住1个月以上的育龄妇女,无论其户籍是否在本地,均为当地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对象。 (二)取消户籍人口一孩《生育服务证》审批制度 1.辖区内户籍人口依法登记结婚后,凡符合《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一孩生育政策的,可
26、自主选择怀孕、生育时间,不再实行一孩《生育服务证》审批制度,实行登记制度。 2.我市户籍人口按政策生育一孩后,应在生育后30天内,持《结婚证》、《户口本》、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一孩生育证》,方可办理新生婴儿入户手续。 (三)改革户籍人口市内流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制度。 本市户籍人口在本市内流动的,无需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由现居住地负责管理与服务。 (四)现居住地管理职责 1.落实现居住地户籍人口、"人户分离"人口、流动人口以及属地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计划生育各项奖惩制度。 2.建立
27、新婚、新入住、新生婴儿、未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育龄夫妇等重点人群的上门调查制度,及时、准确掌握辖区育龄妇女婚、孕、育等计划生育情况。 3.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4.按现居住地采集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20至49周岁的已婚、未婚先孕、未婚已育的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建立档案,并根据婚、孕、育等情况的变化及时变更档案。 5.为育龄群众提供生殖健康和避孕节育技术服务。 6.组织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孕情检查和生殖保健,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7.依法检查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情况,对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对计划外怀孕者
28、依法落实补救措施,对违法生育者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8.接待、处理计划生育的来信来访,完成上级立案或转办的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并按要求上报查处结果。 9.发放户籍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主动上门与有生育的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10.与流入地加强联系,实行流入地与流出地双向管理。加强信息交流,并坚决执行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规定。 13.按《统计法》要求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各类信息的统计及分析工作,及时上报统计报表。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五)户籍地管理职责 1.办理二孩审批和病残
29、儿鉴定手续,核发《二孩生育证》。 2.为流出市外的户籍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将办证情况反馈给现居住地村(社区居)委会。 3.协助现居住地做好其他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六)积极协调解决在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及时向上级计生部门汇报情况。 二、公安部门 (一)在办理户籍人口新生婴儿入户手续时,对生育一孩的,应核查该夫妇的《结婚证》、《户口本》、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入户凭证》。 (二)各派出所每月向辖区镇(街道)计生部门提供辖区出生、死亡、迁入、迁出人员情况信息,协助计生部门核准有关数据。
30、 三、卫生部门 (一)配合辖区镇(街道)计生部门了解孕产妇的登记资料和婴儿出生情况。 (二)充分发挥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作用,与计生部 门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服务,使计生技术服务工作在社区得到落实。 四、民政部门 (一)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向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夫妇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管理要求。 (二)每月向计生部门提供新婚人员信息。 凡以前的职责规定与本职责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职责规定执行。 第五篇:辛寨中心卫生院实行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履行部门职责情况的汇报辛寨中心卫生院实行 计划生育
31、齐抓共管、履行部门职责情况的汇报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近年来,医院非常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多次召开全院职工参加的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全年计划生育工作;定期学习《母婴保健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宣传贯彻的力度,制定并落实好管理措施及制度,针对其薄弱环节及时调整确保及时如期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落实责任,强化队伍建设。 医院配备兼职业务人员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及时优质的完成本职工作和上级交给的各项计划生育任务。分别与妇科和b超室等重点科室有关人员签定目标责任书;与b超执机人员签定“b超执机合同书”和“b超执机责任书”
32、一是学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及配套文件;二是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利用“医疗质量年”周四的业务学习进行培训,通过学习提高了妇产科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为搞好计生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大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我们按照《XX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XX省计划生育条例》及上级业务部门的规定,坚决杜绝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别、终止妊娠和非法生育。加强对接生、引流产工作的规范管理;b超室在醒目位置张贴《XX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及《XX省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的警示牌,孕产妇b超检查专簿登记。并在院内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 近年来,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规定标准仍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要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拓宽服务领域,使我院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第19页 共1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