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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委外包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制度20150604版.docx

1、精选资料外委外包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投资效益和投资质量,规范外委外包项目和大宗集中采购中的招标投标活动及管理,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三条 本制度为集团基本制度。第二章 招标第四条 凡符合集中采购管理制度要求集中采购的物品,凡标单笔标的额超过2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且可能重复发生采购的,凡依照项目管理制度办理了立项审批的项目发生的外委外包业务,一律以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第五条 招标人:1、项目负责人所属公司为招标人;2、负责集中采购的部门,其所属公司为招标人;3、招标人即为经济合同的签署人。第六条 对于投资金额巨大

2、、专业性极强、新知识领域涉及较多的项目,公司决策机构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委托取得国家认证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第七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组织投标。第八条 采取邀请招标,受邀请人原则上不少于3家,并且都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良好的资信。鉴于我集团所涉及业务通常为邀请招标,故仅就邀请招标做出相应规范。第九条 投标邀请书的编写标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技术条件要求和最终成果达到的经济技术指标。第十条 根据项目本身的规模、区域

3、效应等特殊性,在投标邀请书中,应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部门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第十一条 投标邀请书发布前,必须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标书)应当包括的内容:招标项目的名称、技术要求、基础参数、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招标项目所采用的技术,原则上应当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第十二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第十三条 根据项目需要,可以组织投标人踏勘项

4、目现场。第十四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部门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可以设立标底或不设立标底,设立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第十五条 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十六条 招标文件应当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确定合理的时间。第三章 投标第十七条 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辅助性条件,以及达成项目成果所采取的技术

5、和解决方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负责项目设备采购的,投标文件应当载明供应商名称、资信和产品质量状况。第十八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否则,不得分包。 第十九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属于不同专业的,应符合国家或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属于同一个专业的,按较低资质的单位确定其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定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

6、连带责任。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第二十条 投标人以串通投标报价、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标的,一律取消投标资格。因上款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回,并将该投标人记入“禁标黑名单”(供应商黑名单)。第四章 讲标、评标与中标第二十一条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完成投标文件后,招标人即可安排投标人向包括但不限于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投标文件的讲解,并接受现场质询。讲标的基本流程:1、投标人演示并讲解投标文件;2、招标人根据专业分工,提出质疑,请投标人现场解答;3、在技术问题沟通完毕后,

7、可以就商业性条款进行沟通,重点探究报价的合理性,对应报价的工作质量和后续服务价值等。招标人可以根据初步判断,安排投标人做二次讲标。讲标过程,招标人应当安排会议记录,并制作备忘录,用于内部议标的参考资料。第十九条 在所有投标人讲标完成后,招标人应当以评标委员会的形式进行议标和评标。议标主要是根据投标人讲标的情况和我方项目需求,分析利弊,并就评标的打分标准形成基本共识。评标是最后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针对每个投标人以打分方式投票。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第二十二条 评标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8、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财务部门的专家和项目负责人组成,除招标人本单位的专家外,也可以聘请外单位知名专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财务专家不得少于2/3。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有道德暇疵的或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成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的言论、态度、观点,不受其上级行政领导人的干涉,日后也不得因其意见与决策相悖而受到任何追究。重大项目(性质异常重要或标的额巨大)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包括外聘专家的最终确定,必要时可由总裁办公会讨论决定,每名成员均以过半数赞成票为通过。第二十三条 在中标结果确定前

9、,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对外单位保密。第二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参考标底。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提交书面报告,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第二十五条 由于许可的原因,在招标文件中没有拟定评标标准和方法的,作为第二十四条的简化程序,可以由项目负责人提供评标打分表。评标打分表的维度包括:资质信用、业绩口碑、技术先进性和适用性、投入的技术力量、服务、工期、报价等,并根据项目性质和关注点,确定权重。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并当现场计算各投标人的得分,

10、实行分高者中标的原则,除非认为所有投标人都不能实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本条上款不适合重大项目的评标。第二十六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第二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据此,招标人应按本制度重新招标。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第二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

11、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宴请或其他好处。所有参与评标工作的知情人,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部门的其他情况。第二十九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三十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交付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交付。第三十一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

12、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并且不得再次分包。上款所称经招标人同意,是指经过包括项目负责人在内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2/3以上多数同意。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如果在讲标开始后修改了招标文件,应当将修改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并留出合理时间,使投标人能够对投标文件作出响应的修改和补充。第三十三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项目合同,应当依照合同管理制

13、度履行合同的审查程序后签署。同时,项目负责人应当将所有投标文件、讲标记录、评标委员会议标记录和所有评标打分表收集完备,作为项目资料归档。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进行招标投标的,中标一律无效。因此造成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的,由责任人承担。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好处的或以泄露招标、投标、中标机密以换取个人利益的,在承担上款责任外,给予开除处分。第三十五条 对于网上采购价格高度透明的、或小额交易,或已经纳入供应商白名单的长期合作者,可采取询盘方式取得3家以上的供应商的报价、交易条件和服务保证,经过由使用者、技术、经济等专业人员附议后即可确定交易对象。第三十六条 招标、投标文件的编写、有关活动的事务性工作,或由项目负责人指定项目组成员、或由业务分管部门负责人制定本部门业务人员负责。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可修改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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