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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安排意见 .docx

1、城管局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安排意见 局属各处、科室、中队: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创建良好的人居环境,确保圆满完成我市新一轮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迎检工作,按照市城管局关于实施XX县区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意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全民发动、广泛参与;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的原则,做到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各负其责与协同配合相结合、强化督查与严格奖惩相结合,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

2、施,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城市环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营造整洁、有序、舒适、和谐的人居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开展小街小弄专项整治 加强对XX县区道路的管理和维修,重点抓好辽河路(华山路明州路)、东河路(四明山路黄山路)西侧的人行道改造,松花江路(泰山路骆亚线)、沿海园区(长白山路、黄浦江路、大别山路、昆仑山路)、新大路(恒山路泰山路)的路灯改造,做好农技弄、镇小路、公安路、镇府路、幼苗路等7条小街小巷的人行道、下水道改造和路灯安装,横河路(明州路嵩山路)雨、污水管改造和新大路(贝矸桥黄山路)污水管改造。加强道路保洁考核,深化道路动态保洁管理,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扩大分类收集范围,完善“

3、村收集、镇运、集中处理”的无害化处理模式,力争全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 (二)开展乱停放、乱设摊专项整治 按照“顺畅交通、规范有序、保障功能、安全便民”的原则,针对当前执法重点、难点和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重点抓好无证设摊、人行道违章停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增强通行功能。落实路段管理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行使职权,从严规范市容秩序。尤其是主要街、路和重点窗口地域,要积极开展执法综合整治活动,有效查处跨门经营、无证设摊、擅自占道等违法行为,确保违章行为发生一起查处一起。通过疏堵结合的手段,全力提升社会共同空间的整体形象,逐步

4、实现城市管理由突击整治向长效管理、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全面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整体效能。 (三)开展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环境专项整治 按照“属地管理、突出重点、长效管理”的原则,将辖区内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完善基础设施、落实长效管理作为工作重点,实施以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改造,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外围道路及排水管网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选择高塘片、大港片作为此次城乡结合部的整治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改造与管理,达到路平、沟通、灯亮,无乱扔、乱丢、乱倒垃圾,无乱堆放、乱搭建等现象,通过整治,逐步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成功经验和办法。 按照“结合实际、分类

5、指导”的方法,将环境整治工作分为达标类、规范类、示范类。通过环境整治,达标类路段实现路平、沟通、灯亮的目标;规范类路段实现容貌美观、环境整洁、路面硬化平整的目标;示范类路段整治效果更加明显。 三、具体措施与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对环境整治工作的领导,切抓好环境整治工作任务的落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切实加强对环境整治工作的领导,局专门成立领导小组,由顾红麟任组长,俞祖达、叶松林、戴建新为副组长,成员为:柳官聪、周忠定、曹正令、李松年、范慧霞、王勇等同志组成。下设整治办,由叶松林兼主任,督查组组长由周忠定担任,环境整治组组长由王勇担任,基础设施改造组组长由李松年担任,执法

6、管理组组长由曹正令担任,宣传报道组组长由柳官聪担任。 2、明确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列为本单位的重点工作,结合各自实际,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将任务分解、细化,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责任到单位(科室),责任到人,严格目标考核责任制,做到措施得力,责任明确,确保完成各自承担的任务。 3、加大处罚力度。要加大对影响和破坏城市环境的各种不法行为特别是损毁公用设施、乱倒垃圾、乱贴乱画、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处罚力度,针对顽疾发生的现场性、流动性、时效性等特点,要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抓住源头关键环节,利用机动巡查、陡步检查等有效方式,提高执法效果。 4、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发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注、支持、参与综合整治工作,形成支持和积极参与环境整治活动的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开辟专栏,全方位、高密度、多角度、深层次宣传报道,大造声势,广造声势,形成人人关心综合整治,人人支持综合整治,人人参与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 *市*区城市管理局第4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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