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计划请示 2003武河边字25号 请示 关于吸收马泽同志为预备党员的请示 支队政治处: 马泽同志自2002年7月份分配到我大队新户边防派出所工作,经过6个月的集训和一年的学习工作实践,较好地完成了由一名大学生向一名合格军人的转变。2002年9月15日,马泽同志提交了加入党组织的申请书。 该同志能够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章程、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尊重领导,团结同志,思想积极上进;工作上高标准严要求,克尽职守,任劳任怨;牢固树立纪律观念、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积极发挥所学之长,对派出所的文件写作,所财务的管理、 网络使用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通过一年的培养考察期,所党支部认为马泽同志诚实可 靠、思想纯洁、入党动机端正,已具备预备党员的条件。于 2003年10月25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应到党员6名,实到 党员5名,符合法定人数,组织程序合法,大会采取举手表 决的形式,一致通过,吸收马泽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妥否,请批示 中国人民 XX县区边防大队 武装警察部队 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主题词:吸收马泽同志中共预备党员请示送:支队党委共印(2份) 责任单位:大队办公室2003年11月3日印发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