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9 ,大小:18.51KB ,
资源ID:7789601      下载积分:10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7789601.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留言反馈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qwe****66】。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qwe****66】,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克拉玛依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_1 .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qwe****66】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克拉玛依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_1 .docx

1、克拉玛依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标准 1目的为加强科技项目的管理,加快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科技进步、技术创新的步伐,提高河南分公司技术装备水平,实施科技兴企战略,提高企业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中的竞争能力,特制定本标准。 2范围适用于河南分公司。 3内容 3.1科技项目开发资金 3.1.1科技项目开发资金主要来源于以下三个方面: (1)经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准的,河南分公司每年科技计划项目资金; (2)河南分公司用于技术改造或更新改造的资金; (3)按财务制度允许在管理费用内支付的资金。 上述三方面的资金总量按不低于河南分公司年销售收入的1%掌握使用。 3.1.2河南分公

2、司科技项目开发资金的使用,原则上仅限于由河南分公司财务部进行统一经济核算的河南分公司直属生产、管理及科研单位。 3.1.3科技项目开发资金由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管理,每月河南分公司由技术开发部根据年度科技计划,编制下月资金使用计划,上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经批准后,由河南分公司由技术开发部根据科技项目轻重、主次和进展情况,统一安排使用。 3.2科技项目的立项申请 3.2.1凡属于能够促进河南分公司科技进步、技术创新,提高产品产量和质量、降低能耗及其他消耗、降低生产成本,有利于加强河南分公司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且在河南分公司范围内尚未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3、)都可以作为科技(含新技术开发、科研和成果应用)项目立项。 3.2.2科技项目原则上由河南分公司直属的某项新技术的使用单位提出立项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科技项目立项申报表。 3.2.3对于总经费概算在五十万元以上(含五十万元)的大中型项目,项目申请单位应事先进行预可研,并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开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发展方向和河南分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2)预期在技术上能达到的水平,并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相比较; (3)从国家产业政策、当前的生产技术水平、生产基础条件、市场情况、社会文化环境、资源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应具有应用价值和推广前景,以及技术上的

4、可靠性、应用上的可行性; (4)对预期取得的技术经济指标和社会经济效益,项目投资额度、投资回报率等方面综合评估,并提供真实可靠的计算依据; (5)从研发人员条件、物质条件和其他相关条件考虑,按计划目标和进度实施的可行性。 3.2.4科技项目立项申报表应于每年的8月31日前上报技术开发部,由技术开发部组织初步论证。根据初步论证结果,科技项目申报单位按规定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技术开发部论证。 3.2.5由河南分公司进行统一经济核算的河南分公司直属技术开发机构所必需的用于科研和技术开发的,单台价值在十万元以下的专用仪器仪表和设备,可按年度向技术开发部申报购置计划,由技术开发部负责审核批准,从当年度

5、科技计划项目中列支。若未列入科技计划,但是科研急需的专用仪器仪表和设备,可向技术开发部申请购置,由技术开发部负责审核批准,从当年度科技计划其它项中列支。 3.3科技项目的评审和立项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科技计划项目,由分公司所属各单位提出立项申请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技术开发部。技术开发部组织分公司内部有关专家进行初步论证和筛选,筛选出的项目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同意后,上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3.3.1科技项目的初步论证和筛选工作由技术开发部负责组织实施。 3.3.2对于各直属单位提出的立项申请,由技术开发部负责具体落实和审查,关键项目可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对于总经费概算在五十万

6、元(含五十万元)以上的大中型项目须通过专门组成的专家委员会论证、评审和筛选。 3.3.3经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由技术开发部核定项目经费。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以及本年度技术开发资金情况,由技术开发部编制年度科技(含新技术开发、科研和成果应用)计划草稿,上报河南分公司主管领导审阅,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同意后,上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3.3.4科技项目年度计划草稿,经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审查、论证、确定后,根 据中铝股份的科技项目年度计划,由河南分公司下文转发确认。 3.4科技项目的实施 3.4.1科技项目实施的管理由技术开发部负责,项目提出单位和项目所在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3.4.2科技项目年度计

7、划下达后,各实施单位应立即组织编写开工报告,并在计划下达后一个月内报送技术开发部。开工报告经技术开发部审批后,再根据项目实施进展的实际情况,由技术开发部分期签发“技术开发部项目拨款通知单”,经有关领导审批后,项目所列经费方能支出。 3.4.3科技项目年度计划下达后,各实施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立即组织编写项目实施方案,完成后报送技术开发部,经技术开发部批准后,开始实施。项目的实施方案可与开工报告同时报送技术开发部。 3.4.4科技项目原则上应由河南分公司内部组织技术力量实施,但确因技术方面或其它方面的原因必须与河南分公司以外的单位(含河南分公司财务预算以外的单位)协作开发,按河南分公司科技项目招

8、标管理办法,由技术开发部代表河南分公司统一对外签订协议书或委托合同书。 3.4.5科技项目涉及的建筑安装工作,原则上由分公司内部施工单位承担,特殊情况需要外委时,按河南分公司外委工程管理办法执行。施工的现场管理由技术开发部负责,项目所在单位负责配合与协助。工程结束后,由使用单位提出验收意见,技术开发部负责验收。工程结算由项目所在单位和项目提出单位进行初审,技术开发部负责审核。其中,属于外委工程的结算,须经外委办进行复审。 3.4.6技术开发部具有对项目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的职责,并对河南分公司主管领导负责,同时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负责。对于项目实施中出现问题,技术开发

9、部有责任进行组织和协调,并根据项目实施中的实际情况在年中对年度科技计划进行调整。 3.4.7科技开发资金必须专门用于所属科技项目的开支,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挪作它用。对于挪用科技开发资金的情况一经发现,将立即停止该项目费用的开支,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项目负责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因条件变化需要变更的款项,项目提出单位和项目所在单位应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报请技术开发部审核同意后,再上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获得批准后,方可变更。 3.4.8由河南分公司进行统经济核算的河南分公司直属技术开发机构,在承担河南分公司科技(含新技术开发、科研和成果应用)项目时

10、,不得从项目经费中提取开发费、设备使用费、劳务费、加班费等。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时,可说明加班原因及人次数,由技术开发部核准,按河南分公司有关规定开支,并从当年度科技计划其它项中列支。 3.4.9凡承担科技项目的河南分公司各直属单位都必须填报“科技活动有关数据台帐”,每月10日前将上月数据上报技术开发部。每年年终前,无论项目是否已完成,各单位都应将所承担项目的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向技术开发部递交较详细的书面专题报告。 3.5科技项目的验收和鉴定 科技项目的验收和鉴定,按照科技项目验收管理标准进行。 3.5.1科技项目完成,并正常运行36个月后;项目提出单位可向技术开发部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同时

11、报送: (1)项目的研究报告或工作报告(由开发单位编写); (2)操作使用手册和维护说明书(由开发单位编写); (3)用户使用报告或运行报告(由使用单位出具); (4)技术指标测试报告(由法定检测单位出具); (5)经济效益分析报告(由开发和使用单位共同提出,经使用单位财务部门认可); (6)经费使用决算表(由项目提出单位出具,财务部门签章)。 技术开发部根据上述材料以及申请验收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具备验收条件。 3.5.2科技项目的验收由技术开发部负责组织。验收条件应以项目立项时所提出的技术指标、经济效益目标值等为依据,并严格审查必须的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有资本性支出的科技项目完

12、工后,承担工程施工的单位,应按照河南分公司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编制竣工资料和竣工图,上报技术开发部。经技术开发部、装备能源部、档案馆和其他有关单位审查合格后,移交档案馆管理。 3.5.3科技项目的验收工作,按河南分公司科技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执行。 3.5.4有资本性支出的科技项目完工后,各项目使用单位应配合技术开发部、财务部和装备能源部及时按河南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完工项目的转固手续,以提高资金的利用率。重大项目完工后还应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 3.5.5对于通过验收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河南分公司各直属单位可申报河南分公司“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具体按科学技术研究成果

13、奖励办法办理。申请“合理化建议奖”的项目,不能再申请“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 3.5.6对于做出创造性贡献、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并通过半年以上运行已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项目,由技术开发部负责申报上级部门进行鉴定,并申请省部级或国家级奖励。 3.5.7科技项目通过验收正式投运后,原则上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保养,固定资产属使用单位。使用单位要加强对已完成项目的管理,制定具体措施,确保新项目能在生产和管理上发挥应有的作用。各直属单位科技管理部门要对已完成的投资总额在五十万元以上(含五十万元)的大中型项目进行23年的跟踪检查,每半年向技术开发部上报一份项目运行情况跟综检查表,努力将所应取得的效益落到实处。 3.5.8科技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其知识产权属中国铝业股份公司所有。 3.5.9科技项目中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成果,可申报专利,具体按专利管理规定办理。 附加说明: 本标准起草: 本标准审核: 本标准批准: 本标准由技术开发部归口、负责解释。第9页 共9页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