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要做个安全人”活动教育资料 主题:“交通安全融入工场 远离火灾促进发展” 交通安全小常识 1.挥灯信号 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行。 2.黄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但已进入人行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3.红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 4.黄灯闪烁时,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5.人行横道信号灯 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6.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 7.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8.行人必须遵守的规定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靠右边行走。 9.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
2、或地道。 10.不准爬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隔离栏,不准在道路上推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车。 11.上班自觉乘坐公司提供的交通车,如自驾车的务必遵守公司自驾车规定;并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场内。 12.进入工厂内请按人行通道行走,注意通道情况,标示等。 13.工场内人行通道与车行通道交叉路口处,请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原则。 14.禁止在工场内跑动、违反交通规则。 15.厂内车辆(叉车、牵引车)在工场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时。 16.车辆行驶务必在规定的通道上行驶,且注意盲区行人情况,及在交叉路口要暂停确认后才通过.且做到车让人原则。
3、 17.未取得相关驾驶资格证的人员不得驾驶车辆,驾驶员在离车时务必取走钥匙。 18.驾驶员在行车时务必佩戴好安全帽及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消防安全小常识 1.发生火灾时,切忌慌乱,要判断火势来源,采取与火源相反方向逃生;切勿使用升降设备(电梯)逃生,也不要返入屋内取贵重物品;夜间发生火灾时,应先叫醒熟睡的人,不要只顾自己逃生,并且尽量大声喊叫,以提醒其他人逃生;拨打119报火警时应保持镇定,讲明详细灾害地点或附近目标,简述灾情状况,留下电话及地址以便进一步联系。 2. 火场逃生,要以湿毛巾掩口鼻呼吸,降低姿势,以减少吸入浓烟,于无浓烟的地方,将透明塑料袋充满空气套住
4、头,以避免吸入有毒烟雾或气体;若逃生途中经过火焰区,应先弄湿衣物或以湿棉被、毛毯裹住身体,迅速通过以免身体著火;烟雾弥漫中,一般离地面三十公分仍有残存空气可以利用,可采低姿势逃生,爬行时将手心、手肘、膝盖紧靠地面,并延墙壁边幽缘逃生,以免错失方向;火场逃生过程中,要一路关闭所有你背后的门,它能减低火和浓烟的蔓延速度。 3. 火势堵门时,要至易获救处待救(如靠近大马路之窗口附近,或与入口较近之房间等),设法告知外面的人(用电话、手机通知119你受困的位置,或直接以衣物、灯光于窗口呼叫,发送求救信号),用浸湿的被褥、衣物堵塞门窗缝,并泼水降温,延阻烟、火;万不要盲目跳楼,可用绳子或把床单
5、被套撕成条状连成绳索,紧栓在固定物体上后,用毛巾、布条护手,顺绳滑下。 4. 烹饪时宜著短袖或合宜的长袖,避免烟火延烧衣物,烹煮食物时,勿任意离开,离开前须将烟火关闭; 油锅起火不可以用水灭火,可盖上锅盖后再用湿毛巾覆盖,阻绝空气灭火,并迅速关闭煤气来源开关。 5. 煤气钢瓶请注意检验期限,并附有检验合格标,要保持直立,且避免受猛烈震动,应放置于通风良好且避免日晒场所,上面不可放置物品,以免引燃;液化石油起的残液不要随意乱倒,防止误引燃后引起火灾或伤人。 6. 家中煤气外泄要用嗅、视、听、触四法来发现:嗅觉——家用煤气中掺有臭剂,漏出时会有自味。视觉——煤气外泄,会造成空
6、气中形成雾状白烟。听觉——会有“嘶嘶”的声音。触觉——手接近外泄的漏洞,会有凉凉的感觉。 7. 外出购物或娱乐时,以下场所不要前往:商场或娱乐场所的出口只有一个,无安全疏散通道;位于地下的建筑,且内部狭窄、拥挤;整个建筑使用易燃物装修,不利于防火;平时将设置的安全门上锁;安全梯、通道(例如走廊)、楼梯等被堆放的货物阻塞或设置成营业位置难以通行;未按规定放置充足的消防安全设备; 8. 使用灭火器时,要先将安全梢拉开,将皮管朝向火点,用力压下把手,选择上风位置接近火点,将干粉射入火焰基部,息灭后并以水冷却除烟。 9. 平时应熟悉所住楼层的各逃生路线以及所住楼层内的消防设备及其使
7、用方法,并有安全撤离的意识和准备,预先与家人模拟火灾一旦发生时,应循什么途径逃生,安全的会合地点在什么部位。 10.日常生活中要注意家用电器的安全使用,使用完毕后都要关闭电源。熨斗等余热较大的电器一定要把余散尽后再收起,以防引燃其他物品。 11.家用电器或电线线路着火,要切记先切断电源再使用干粉、气体灭火器灭火,如果慌张之下用水泼,还可能引起电器爆炸伤人。 12.要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不要随意在公共场所抽烟,更不要随意乱丢烟头、火柴;饮酒后不要在床上抽烟,防止睡着后烟头、火星引燃被褥,引起火灾。 13.家中安装家用电器时,一定不要超容量、超负荷安装,也不要乱接乱
8、拉电线,电路熔断器切勿用铜、铁丝代替。 14.停电时,使用蜡烛、煤油灯等照明工具一定要注意安全,要放置在安全位置,不要离可燃物品过近,更不要让儿童玩耍,休息或离开时一定要及时熄灭,防止明火引燃其他物品。 逃生方法 灭火方法 逃生方法 逃生方法 火灾现场 火灾现场 受灾人员 附: 《2009年中国重大交通事故》 贵州铜仁发生一起死亡15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1月5日6时34分,贵州省铜仁全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人罗进驾驶贵DA0005号金旅牌卧铺客车,
9、乘载44人(核载44人),由广东省深圳市驶往贵州省铜仁地区,行至540县道58公里加750米铜仁地区沿河县境内,遇路面结冰,车辆冲出路外,翻下112米的斜坡,造成15人死亡、27人受伤。 西藏林芝发生一起死亡12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1月6日14时许,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县人旦珍驾驶云R20656号轻型厢式货车,违法搭乘21人(核载3人),行至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察隅县距察瓦龙乡政府5公里处,翻入50米深的山崖,造成12人死亡、9人受伤。 山西忻州发生一起死亡10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2月12日17时45分,山西省阳方口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驾驶人张福军驾驶晋H11938
10、号大型客车,乘载26人(核载31人),由忻州市驶往河曲县,行至韩河线22公里加800米处,驶入公路右侧20米深的沟中,造成8人当场死亡、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6人受伤。 山东德州发生一次死亡10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2月13日14时10分,山东德州乐陵市驾驶人石同来驾驶鲁NDB777号低速载货汽车,沿314省道由东向西行至德州宁津县境内51公里加260米处,在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鲁NV5893号低速载货汽车时,与对向行驶的鲁N16952号中型客车(乘载12人,核载11人)相撞,后又与鲁NV5893号低速载货汽车相撞,造成7人当场死亡、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2人受伤。 广西钦州发生一
11、起死亡12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2月22日7时许,贵州省都匀汽车运输公司驾驶人王兴海驾驶贵J02462大型普通客车,乘载51人(含2名儿童,核载49人),由都安驶往北海,行至南北高速公路广西钦州段1122公里处时,因车辆在躲避路面遗撒的麦麸时转向过急,导致与中央护栏相撞后翻车,造成12人死亡、38人受伤。经查,麦麸是一辆号牌为冀D79707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遗撒,车辆及驾驶人已被广西交警查获。 云南昭通发生一起死亡11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3月18日15时6分,云南省昭通永善县莲峰镇驾驶人杨朝贵驾驶云C22729轻型普通货车,搭载12人和70株花椒苗(核载5人),从永善
12、县驶向莲峰镇,当车辆行至214县道40公里加950米(毛大线)永善县境内,驶出路外坠入距路面80余米的金沙江中,造成11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 黑龙江哈尔滨发生一起死亡19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3月19日16时30分,黑龙江省尚志市万通客运有限公司驾驶人王玉良驾驶黑L49970大型客车,乘载46人(核载42人),沿同三高速公路由西向东行至447公里加680米哈尔滨方正县境内,因冰雪路面、车速过快导致失控,追尾撞向前方因事故停在道路上的黑D29033重型半挂牵引车,造成19人死亡、27人受伤。 江西宜春发生一起死亡20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3月27日15时15分,江西省安
13、福县武功山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所属号牌为赣D61885的大型客车(核载33人),途经沪昆高速公路宜春市境内757公里加700米处(往吉安方向),冲过中央开口栅与对向行驶的鲁H76423、鲁Q94292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20人死亡、11人受伤。 福建南平发生一起死亡17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3月27日16时30分,福建省仑峰交通运输发展有限公司所属号牌为闽CY9537的大型客车(核载45人),从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驶往福建省石狮市,当车辆行至长(春)深(圳)高速公路2898公里福建省南平市境内,向右冲出护栏,迎面撞上体后倾翻,造成17人死亡、8人受伤。 云南楚雄发生一起死亡21
14、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4月25日6时54分,云南省旅游公司驾驶人范坤驾驶云AL1117号大型客车,乘载36人(核载38人),行驶至昆楚高速公路楚雄境内126公里加400米处,在减速避让停在行车道内的事故车辆时,被随后驶来的湘N07347号重型货车追撞在车身左后部,导致客车向右撞断波形防撞护栏,水平冲出68米,仰翻于距路面垂直高度8.1米的农田中,造成客车上18人死亡、18人受伤;湘N07347号货车撞断右侧护栏,翻至距大客车前约41米的农田中,造成货车上3人死亡、2人受伤。 云南怒江发生一起死亡10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5月11日8时34分,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县驾驶人阿贵驾
15、驶云M09827中型普通货车,行至俄嘎林区便道3公里加750米处,与对向行驶的云Q10182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搭载10人,核载1人)发生刮擦,致使云Q10182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坠于距路面320米深的河谷石滩,造成10人死亡。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江西宜春发生一起死亡10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6月16日1时46分,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驾驶人李围驾驶赣J32773小型客车,乘载11人(核载7人),行至320国道1012公里加910米宜春袁州区境内,因占道行驶,与一辆号牌为赣03-61616低速载货汽车正面相撞,造成10人死亡、1人受伤。 山东海阳发生一起死亡11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
16、故 8月1日22时50分,山东烟台海阳市徐家店镇孙家秋口村驾驶人孙福有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斯太尔重型自卸货车由北向南行驶,行至海阳市东村街道办事处五间屋村北210省道99公里加300米处,车辆越过道路中心双实线驶入对向车道,与对向行驶的鲁FA8237号客车(核载19人,实载10人)正面相撞,造成6人当场死亡,5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附: 特大火灾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93年11月19日中午,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镇致丽工艺制品厂发生特大火灾事故,死亡84人(其中女82人,男2人),重伤20人,轻伤25人,烧毁厂房1600平方米和一批原料、设备等,直
17、接经济损失2600000余元。 11月19日13时25分,外资企业致丽工艺制品厂(以下简称致丽厂)厂房一楼东北侧仓库布料堆垛突然起火,火势顺着风向朝厂房东南和西侧迅速蔓延。13时40分镇消防队接到报警,立即出动消防车2辆,消防队员及应急分队民兵21人,5分钟后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扑救。市消防支队先后调集12个中队20部消防车参加灭火。驻葵涌镇的解放军也调动200多名官兵,以最快的速度奔赴现场灭火救人。由于风大火猛,厂房外面无消防栓,消防车要到1公里以外取水,给扑救工作增加了很大困难。经过奋勇扑救,火势于14时45分得到控制,16时20分被扑灭。 二、事故原因分析
18、经事故现场勘查及现场残留物取样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电线短路引燃仓库中的可燃物而蔓延成灾。由于可燃物在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而厂房的疏散通道不畅通,工作场所人员密度大,平时没有进行消防教育和演练,致使大量职工不能及时从火场撤出而中毒窒息,造成重大伤亡。 致丽厂的厂房是一栋3层钢筋混凝土建筑物,建筑面积2166平方米。一楼是裁床车间兼仓库,库房用木板和铁栏栅间隔而成。库内装有裱海棉、哲士布等可燃物堆放高达2米。通过库房顶部并伸出库房搭在铁栏栅上的电线没有套管绝缘。总电闸上用两根2.5毫米粗的铜丝代替保险丝。二楼是手缝和包装车间,西头有办公室;厕所被改作厨房,放有两瓶液化气。三楼是衣车
19、车间。该厂实行封闭式管理。两个楼梯,东边一个用铁栏栅隔开,与厂房不相通;西边的楼梯平台上堆放了杂物。楼下四个大门有两个被封死,一个被铁栏栅隔在车间之外。职工上下班只能从西南方向的大门出入,通过一条用铁栅围成的只有0.8米宽的狭窄通道并打卡。全部窗户安装了铁栏杆加铁丝网。起火初期,火势不大,部分职工试图拧开消防栓和使用灭火器扑救,但因不懂操作方法而未能见效。在一楼东南角敞开式的货物提升机的烟囱效应作用下,火势迅速蔓延到二楼,波及三楼。一楼的职工全部逃出。正在二楼的厂长黄某不组织工人疏散,自己打开窗户爬绳子逃命。二、三楼近300名职工在无人指挥的情况下慌乱下楼逃生。对着楼梯口的西北门被封死,职工下
20、到楼梯口要拐弯通过打卡通道才能从西南门逃出。由于路窄人多,互相拥挤,浓烟烈火,视线不清,加上燃烧的化纤物散发出大量有毒气体,许多职工被毒气熏倒在楼梯口附近,造成重大伤亡。 致丽厂违章安装电器设备,电源开关没有使用保险丝,电线没有套管绝缘,并在电源线下堆放大量可燃物,致使电线短路时所产生的高温熔珠喷溅到下方的货堆上,引燃了裱海棉、哲士布等可燃物品。这是火灾的直接原因。 该厂在车间内设置仓库,用可燃物(木板)作隔墙,致使仓库内着火后迅速烧过隔墙燃向仓库外,加之厂方没有对职工进行安全防火教育,职工自救能力差,厂长又只顾自行逃命,没有组织灭火,因而未能在起火初期将火扑灭。这是火灾迅
21、速蔓延扩大的主要原因。 该厂违反防火规定,封闭厂房楼梯的安全出口,在疏散通道堆放货物,车间员工密度过大,火灾时无法迅速撤离现场,滞留在厂房内的员工吸入有毒烟气窒息致死。这是火灾中造成重大伤亡的主要原因。 致丽厂于1993年11月19日发生的特大火灾,是厂方一连串违章行为所造成的一起特别重大的责任事故。 三、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1.致丽厂无视国家安全生产法规,雇用无证电工,电线电器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长期超负荷用电;厂房与仓库混用,在电源线下堆放大量可燃物品;堵塞消防通道,车间人员密度过大,没有建立防火安全制度和义务消防队。违反消防管理条例,接到
22、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只作了部分整改。在重大隐患没有消除的情况下,采取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整改合格证。厂领导在发生火灾时没有组织指挥工人灭火和有秩序地撤离,只顾自己逃命。 该厂名义上是来料加工,实际是由港商劳某租用葵涌村厂房办的独资企业,由劳某掌握生产管理大权。黄厂长是协助劳某管理工厂,由司法部门追究劳某、黄厂长的刑事责任。 2.葵涌镇政府的责任。镇政府对致丽厂的整改工作督促检查不力,市消防局对该厂进行防火检查,了解火险隐患,镇政府有人陪同,但没有严格要求该厂整改。“8·5”特大爆炸事故后,深圳市委、市政府再次部署全市检查,提出明确具体要求,镇政府没有认真落实。镇长曾某授意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向整治小组行贿说情,要求整治小组给22家没有改好的工厂发整改合格证。由司法部门追究镇长曾某的刑事责任,对镇经济发展总公司有关人员也将作出处理。 3.市消防部门派往葵涌镇的整治小组有关人员的责任。整治小组成员吴某、李某、陆某在检查致丽厂的火险隐患中,虽发了整改通知书,但督促整改不力。整治小组一些成员收受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和致丽厂的金钱后,放弃原则,在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情况下,仍发给合格证。由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