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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讲稿.ppt

1、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讲解 铜山区法制巡讲团讲师铜山区法制巡讲团讲师 铜山区委办深改组办公室铜山区委办深改组办公室 岳宁岳宁20172017年年9 9月月2222日日行政执法案例分析1 两个案例:上海民警绊摔抱娃女子致孩子重摔在地,反映出执法粗暴极不专业一则民警制服抱娃女子的视频在网上热传引发众多网友关注视频显示:一名抱着孩子的女性与民警发生争执孩子也一直在痛哭期间这名女子用手推搡了民警,民警将女子绊摔在地将其制服,女子怀中的孩子直接摔到了地上1.发生不配合执法的情形应当怎么办?发生不配合执法的情形应当怎么办?2.执法过程的记录一定要完备执法过程的记录一定要完备3.对有争议的执法结果必须要公开对有争

2、议的执法结果必须要公开 湖南某地交警在对一起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理之后,湖南某地交警在对一起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理之后,被处罚人电话投诉至上级部门,称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车辆逆向被处罚人电话投诉至上级部门,称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车辆逆向行驶,是交警在自己本身就有异议的情况下强行处罚的,因自己行驶,是交警在自己本身就有异议的情况下强行处罚的,因自己有要事在身,无奈之下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其后,复查人员调有要事在身,无奈之下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其后,复查人员调取该交警的执法记录仪视频资料,该执法记录仪全屏黑暗,且未取该交警的执法记录仪视频资料,该执法记录仪全屏黑暗,且未有声音记录。有声音记

3、录。1.执法过程全记录的必要性执法过程全记录的必要性2.如何加强执法人员使用记录设备的能力如何加强执法人员使用记录设备的能力行政执法定义背景2行政执法的定义行政执法是指建立在近代国家权力的立法、执法、司法三分立的基础上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权,贯彻实施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的活动。行政执法的功能有:实施法律的功能、实现政府管理的职能、保障权利的功能。主要表现在,缺乏统一立法,执行权限模糊,手段混乱,程序不健全,行政决定的执行缺乏力度等,这些问题亟待统一立法解决。当前行政执法的问题规范执法的必然要求政府职能转换的必然要求一带一路国际化的必然要求

4、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推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集中管辖,审结的一审行政案件22.5万件,同比上升13.2%。说明群众对我们行政执法的要求与期待越来越高,同时行政执法需要更加精细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背景三项制度规范内容3徐州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解读徐州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解读徐州市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徐州市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徐州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徐州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徐州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徐州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 江苏省以条块结合的方式,统筹推进三项制度。按江苏省以条块结合的方式,统筹推进三项制度。按照国办照国办通知通知关于关于“三项制度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的安

5、排,试点工作的安排,32个试点地区、部门中,江苏省内有个试点地区、部门中,江苏省内有4家:徐州市商务局、家:徐州市商务局、常州市文广新局、南通海门市、省卫生监督所。常州市文广新局、南通海门市、省卫生监督所。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行政执法公示规定的通知徐州市行政执法公示规定的通知徐政办发201610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有关行政执法单位:徐州市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7日徐州市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徐州市行政执法公示规定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6、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证行政执法的公开、公正,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行政执法公示的主体行政执法公示的主体】本市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依法受行政执法机关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的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公示是指行政执法机关通过一定方式,依法将本机关行政执法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行为。第四条行政执法公示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第五条【相关部门及其机构在行政执法公示工作中的职责相关部门及其机构在行政执法公示工作中的职责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

7、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政府所属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其法制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工作。人民政府其他相关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做好行政执法公示相关工作。第六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的具体机构。第七条【公示的内容公示的内容】下列行政执法信息应当公示:(一)行政执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权限、执法人员和依据;(二)委托及受委托执法的依据、事项、权限、期限、双方权利义务、法律责任;(三)行政处罚依据、种类、范围、幅度、程序、当事人姓名(名称)、违法事实、处罚决定、执行情况;(四)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

8、程序、期限、申请人姓名(名称)、许可决定;(五)行政强制依据、种类、权限、范围、条件、程序、当事人姓名(名称)、事实与理由、结果;(六)行政征收征用依据;权限、标准、程序,相关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与使用情况;(七)行政给付依据、种类、数额、标准、程序、结果;(八)行政确认依据、事项、条件、程序、期限、费用;(九)行政裁量标准;(十)社会信用评价标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情况;(十一)行政相对人救济途径、方式和期限等权利;(十二)行政执法机关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网址;(十三)举报投诉方式、途径和受理反馈程序;(十四)其他依法依规应当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徐州市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徐

9、州市行政执法公示规定第八条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事项,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公示办理情况的动态信息。第九条行政执法公示的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的,应当与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执法公示内容的准确性、一致性。第十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依法依规应当保密的,不得公示。第十一条【公示的方式公示的方式】行政执法公示主要采用以下方式:(一)单位网站公示;(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公示;(三)政府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公示。除前款规定的公示方式外,行政执法机关还可以采用发布公告、印发公示

10、册、公示卡、办公场所设置公示栏或电子显示屏公示等辅助方式。第十二条【公示的期限公示的期限】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予以公示。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三条当事人对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要求说明、解释的,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说明、解释。第十四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执法信息资源共享。徐州市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徐州市行政执法公示规定第十五条【评议评议考核考核】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定期对行政执法公示工作进行考核。第十六条【责责任追究任追究】行政执法机关违反

11、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不依法履行行政执法公示义务的;(二)未及时更新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三)将禁止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予以公示的;(四)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第十七条本规定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徐州市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徐州市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发徐州徐州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徐政办发201617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徐州市重大

12、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10月12日徐州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徐州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一条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依法受行政执法机关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下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是指行政执法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作出的,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较大影响的行政行为。【重大行政重

13、大行政执执法决定法制法决定法制审审核范核范围围】(一)依照一般程序(听证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二)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的行政许可;(三)生态环境保护、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等特定行业市场准入的行政许可;(四)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并依法举行听证的行政许可;(五)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六)查封场所、设施或财物,扣押财物;(七)拍卖或依法处理查封的场所、设施及扣押的财物;(八)强制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九)行政征收;(十)行政确认;(十一)行政裁决;(十二)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14、前款规定中需明确量化标准的,由行政执法机关在前款规定范围内确定,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备案。第四条【审审核的主体】核的主体】行政执法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法制机构)负责本机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行政执法机关不得作出决定。第五条【审审核的程序核的程序】行政执法机关拟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由承办机构报送法制机构审核,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二)证据和法律依据;(三)经论证、评估的,应当提交论证、评估材料;(四)法制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徐州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徐州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六条法

15、制机构收到送审材料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送审材料不完整的,通知承办机构限期补充,逾期不补充的,退回承办机构。第七条【审审核的内容核的内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一)执法主体资格是否具备;(二)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依据是否准确;(四)裁量是否适当;(五)程序是否合法;(六)是否超越法定职权;(七)其他依法应当审查的内容。第八条行政执法机关通过电子信息系统办理重大行政执法事项的,法制审核可以依托该系统进行,并形成相应电子档案。第九条法制机构在审核过程中,有权调阅行政执法相关材料,必要时可以向当事人进行调查,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徐州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16、徐州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十条法制机构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审核后,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提出同意的意见;(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建议补充调查,并将案卷材料退回案件承办机构,经补充调查,仍无充分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提出不予决定的意见;(三)适用依据错误或者裁量基准不当的,提出变更的意见;(四)程序违法的,提出纠正的意见;(五)不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的,提出移送的意见;(六)重大、复杂案件,提出本机关负责人集体研究的意见。第十一条【审审核的期限核的期限】法制机构收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送审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

17、内完成审核。案件复杂、争议较大或涉及其他重大问题的,经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审查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徐州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徐州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十二条法制机构审核后,应当制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第十三条案件承办机构对法制机构的审核意见或建议有异议的,由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或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第十四条法制机构出具的法制审核意见,应当进入相应行政执法案卷,并作为行政执法案卷检查的内容。第十五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结合各自执法职能和执法实际,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制审核制度。第十六条【工作工作责责任任】违反本办法规定,导致重大行政执法决

18、定错误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徐州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徐州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的通知徐州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的通知徐政办发201617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徐州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2日徐州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徐州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19、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依法受行政执法机关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下同)依法实施的行政执法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执法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确认等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第四条【记录记录的方式的方式】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通过文字、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形式记录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事实。第五条【职责职责分工分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20、法制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法制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工作。第六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对行政执法行为自案件受理至行政决定作出进行全过程记录。第七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应当坚持合法、客观、公正的原则。第八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采取合法、适当、有效的方式记录执法全过程,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第九条行政执法文书是执法全过程记录的主要载体。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保证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的完整、准确、合法。第十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结合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探索低成本、易保存、不易删改的

21、记录方式,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第十一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完善行政执法办案平台,配置行政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健全配套行政执法文书,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有效实施。第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的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制度,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中的作用。第十三条【记录记录的公开的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行政执法记录应当公开进行。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活动的,应当事先告知当事人;安装公共监控视频记录执法活动的,启用前应当向社会公告。第十四条【记录记录的重点的重点】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

22、征收等行政执法行为,应当对现场执法检查、案源登记、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查、听取陈述申辩、听证、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环节进行全过程记录。徐州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徐州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询问当事人、证人,检查人身、场所、物品,证据保全、查封、扣押,抽样取证,留置或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以及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应当进行音像记录。第十六条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行为,应当对接收申请、受理、调查、审查、听取陈述申辩、听证、决定、送达等执法环节进行全过程记录。依法需现场实地核查的,应当

23、采用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设备记录核查过程。第十七条【责责任追究任追究】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一)不记录或不按要求记录行政执法全过程情况的;(二)擅自删减、修改行政执法文字记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三)擅自复制、保存、传播、泄露执法记录信息的;(四)故意损坏执法文书材料、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执法记录设备的;(五)不按规定保存或维护致使执法记录损毁、丢失的;(六)利用执法设备记录与执法无关活动的;(七)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徐州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

24、施办法徐州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三项制度规范运行的下一步举措4 行政执法已成为了人们所谈论的行政执法已成为了人们所谈论的“高高危行业危行业”。如何规避行政执法风险,提高行政如何规避行政执法风险,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维护社会方方面面的和谐稳执法能力,维护社会方方面面的和谐稳定,已成为当前行政机关部门在履行职定,已成为当前行政机关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不得不解决的问题。责过程中不得不解决的问题。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一是执法公示制度重在打造阳光政府。推动事后公开推动事后公开。统一公示平台统一公示平台。加强事前公开 要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在门户

25、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场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健全公开工作机制,实行动态调整。要编制并公开执法流程、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一是执法公示制度重在打造阳光政府。规范事中公示 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要佩带或者出示能够证明执法资格的执法证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服务窗口要明示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一是执法公示制度重在打造阳光政府。推动事后公开 探索行政执法决定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和程序,完善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和监督机制。“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一是执法公示

26、制度重在打造阳光政府。统一公示平台 试点地方的人民政府要确定本级政府和部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统一平台,归集政府所属部门行政执法信息,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实现执法信息互联互通。一是执法公示制度重在打造阳光政府。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在规范执法程序。提高信息化水平提高信息化水平强化记录实效。强化记录实效。规范文字记录 把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根据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便于监督管理。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在规范执法程序。推行音像记录 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

27、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在规范执法程序。提高信息化水平要积极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结合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探索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在规范执法程序。强化记录实效 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在规范执法程序。落实审

28、核主体。确定审核范围。三是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在保证合法行政。明确审核内容。明确审核内容。细化审核程序细化审核程序。落实审核主体 执法单位的法制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法制审核工作。试点单位要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并与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法制审核人员,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三是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在保证合法行政。三是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在保证合法行政。确定审核范围 结合行政执法行为的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以及对当事人、社会的影响等因素,确定重大执法决定的范围,探索建立重大执法决

29、定目录清单制度。有条件的试点单位可以对法定简易程序以外的所有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三是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在保证合法行政。三是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在保证合法行政。明确审核内容 针对不同行政执法行为,明确具体审核内容,重点审核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行政裁量权运用和法律适用等情形。三是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在保证合法行政。三是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在保证合法行政。细化审核程序 根据重大执法决定的实际情况,编制法制审核工作流程,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法制审核工作方式和处理机制,规定法制审核时限,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三是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在保证合法行政。三是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在保证合法行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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