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政府计划免疫日宣传活动报道 为落实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向公众宣传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和预防接种知识,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氛围,有效地防止相应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2013年4月26日,xx县卫生局在局长周宏、副局长谢家贵的带领下,组织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福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在县城音乐广场开展了题为“宝宝健康,从接种疫苗开始”第28个全国计划免疫宣传日活动。副县长熊杰亲临现场参加宣传。 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展出宣传展板、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制品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预防疾病和保护健康的重要性,提高群众对免疫规划政
2、策的知晓率和预防接种的自主意识。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派出6名卫生监督员积极参加了此次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有关儿童免疫规划及相关传染病防治知识,还宣传了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等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提高了社会各界对预防接种工作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免疫规划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了群众传染病防治法制意识,为降低和减少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打下了基础。 12 一、疫苗及其使用管理 1、根据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范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和上级制定的各类生物制品指导程序进行免疫接种(第一类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第二类为自费疫苗),不得随意扩大接种对象和增减接种次数
3、。 2、疫苗按市区(市)县社区接种点统一订购各类生物制品和供应,按照规定温度条件和要求贮存,每天记录2次冰箱温度。 3、疫苗贮存和运输的温度要求。乙肝疫苗、卡介苗、百白破联合疫苗、乙脑灭活疫苗和流脑疫苗在28贮存和运输。脊髓灰质炎疫苗、麻疹疫苗、腮腺炎疫苗和乙脑减毒活疫苗在-208的条件下运输,贮存期3个月以上的,在-20条件下贮存;贮存期3个月以内的,在-20或28条件下贮存。 4、疫苗应按照计划领取、分发,办理登记手续。 (1)设立疫苗专用账簿,日清月结,半年定期盘查,做到帐苗相符。 (2)疫苗应按照品种、批号(失效期)分类码放,领取或分发疫苗要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号疫苗“先入
4、库、先出库”的原则。 二、预防接种证、卡(册)管理 1、凡在我市范围内出生的儿童在一月内建立预防接种卡、建立预防接种证;外地居住在本市内3个月以上者也要按照要求单独建卡、建证。 2、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保管,作为接种及儿童办理入托、入园、入学和留学凭证。 3、卡(册)由各接种点专人负责保管,每年进行2次卡片清理,清理的卡(册)要妥善保管。 4、每次接种完后用钢笔填写接种证、卡(册),按时统计上报各类数据和报表。 三、冷链系统及管理 冷链设备必须建档建账,专人保管,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安装和使用,与计划免疫无关的工作人员禁止使用冷链设备,发现故障要及时维修,不能修复或报废的设备要更新。凡由于管理
5、和操作不当导致冷链设备损坏,造成疫苗失效,将追究使用单位和当事人责任。 四、接种管理 1、以街道、社区为单位建立规范化接种门诊,并取得预防接种门诊合格证,实行日、周、旬、月、双月定时、定点接种。 2、接种人员必须经过计划免疫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3、接种时遵循三查八对。三查:在接种前、接种中、接种后对疫苗和接种对象进行检查;八对:对姓名、性别、年领、接种时间、疫苗名称、剂量、接种途径和有效期。 4、接种前咨询健康状况,严格掌握禁忌症。 5、接种时保证安全注射。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保证一人、一针、一管、一用,做好回收和毁形,定期对环境进行消毒。 五、接种器材管理 按照药监局“三类医疗器
6、械管理规范”要求存放。 12 县疾控中心围绕“接种疫苗,宝宝健康”。这一主题,在疾控中心门前,开展了“4.25全国计划免疫宣传日”宣传咨询活动。县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及宣教科、计划免疫规划科、传染病科等1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了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计划免疫宣传资料,详细介绍儿童预防接种的时间、接种要求和注意事项,耐心解答患者及其亲属对儿童预防接种提出的问题。据统计,此次活动共发送计划免疫知识宣传单、宣传画册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展出展板2块,宣传横幅、宣传站牌共2条,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电视媒体、莒州通讯宣传“4.25”后,估计观看受教育人数达30万人。 这次“全国计划免疫宣传日”宣传咨询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通过宣传,进一步提升居民对做好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推动儿童免疫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12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