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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对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x

1、 国家政策对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说明: 1.请按表格要求,真实、详细地逐栏填写。 2.报考人员填写此表,应由原工作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各区街道的)计划生育部门盖章确认。 3.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丧偶、其它。子女归属:男方、女方。 第二篇: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迁户过程中计划生育审核须知 根据我市计生部门管理规定,迁户人员须根据自身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未婚、未孕、未曾生育的调干人员、积分入户人员须提供此表,并由调出

2、单位(户籍所在地居会)和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此表不得自行涂改,有效期为6个月。 注。未婚、未孕、未曾生育的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交此表。 二、《XX市计划生育证明》 本人或配偶已孕、已生育的应届毕业生、调干人员、积分入户人员须提供《XX市计划生育证明》。此证由XX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有效期为6个月。 办理《XX市计划生育证明》所需材料 (一)、迁户人员属一孩怀孕或已生育一孩办理此证明所需材料 (1)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3、2)全家户口本。(3)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见附件一)。投资纳税迁户人员提供户籍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4)节育证明。女方为49 周岁以下的己婚人员,提供近3个月本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5)政策外生育的,另需提供按夫妻双方户籍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相关材料。 (二)、迁户人员属二孩怀孕或已生育二孩及以上(含双胞胎或多胞胎生育)办理此证明所需材料: ⑴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⑵

4、全家户口本。⑶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上下载)。投资纳税迁户人员提供户籍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⑷二孩生育证(准生证)。⑸二孩生育审批表(该表可提供复印件,由原审批计生部门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如无二孩准生证或无生育审批表,由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XX县区(区)人口计生部门出具婚姻生育情况及是否符合政策生育证明。⑹节育证明。女方为49周岁以下的己婚人员,提供近3个月本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⑺政策外生育的,另需提供按夫妻双方户籍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票

5、据等相关材料。⑻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①一孩病残儿的,提供病残儿鉴定表(可提供复印件,由原审批部门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②原农业人口生育二孩的,提供农转非户口底册复印件(派出所注明“与原 件相符”,加盖公章);③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提供孩子与父母不同时期的合影照片,并根据核实部门要求带小孩目测;④收养的,提供收养证;⑤其他情况生育二孩的,提供生育时当地市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有关生育政策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办理部门:凡怀孕或生育一个子女的,须提供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凡怀孕或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含双胞胎),须提供拟入户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

6、计划生育证明。夫妻双方再婚前各生育一名子女均属于独生子女的,在拟入户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市、区、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地址电话见附件二。附件: 一、《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二、各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地址电话 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说明: 1、此表一式二份,可复印。请按要求真实、详细地逐栏填写。 2、调干、积分入户人员由拟招调人员调出地所在单位(居委会)和街道办(乡、镇)计生部门盖章。毕业生由毕业院校或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经办人需签名并留联系电话。 3、如属生育两个子女以上(含两

7、个子女)的拟引进人员,须由XX市拟引进单位所在区计生局出具《计划生育证明》且由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在备注栏内注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原因和政策依据。 4、户籍类别: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离婚、丧偶、其它。 5、子女归属人姓名。指离婚后,子女抚养(监护)权人姓名。 6、拟引进人员可选择自购房产或单位集体户作为拟入户地。 第三篇: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本表凡已婚的,若夫妻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夫妻双方无论对方是否随迁,夫妻双方都需要作各自的计生情况调查;表格填写注意事项及东莞计生部门盖

8、章所需资料在此 表后面已有说明,请认真阅读) 填写表说明 一、《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一式两份,表格可自行复印。其有效期为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加盖意见后三个月内,超过三个月期限的需要重新办理。 二、此表需按要求清晰无误填写相关信息,内容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重新办理。 三、工作单位。填写东莞工作单位。 四、婚姻状况。填写“未婚、已婚初婚、已婚再婚、离异、丧偶”。 五、备注。如有其它特殊情况需在此栏详细说明(如怀孕、超生、子女死亡等)。 六、意见。“以上情况属实”字样(同时需经办人签名及写上办公

9、电话)。 七、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必须加具“有或无违反计划生育”字样(此项由计生部门填写)。 八、市外户籍人员迁入的要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加具意见 九、如有不明情况请致电:0769-2281437 2(注。拟调人员所需材料①夫妻双方身份证②双方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③全家户口本④一孩生育证明(无证的,由迁户人员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在其“拟调人员工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中说明无证原因)⑤小孩出生证明⑥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无证的,由迁户人员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在其“拟调人员工

10、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中说明无证原因)。怀孕迁户人员只需提供准生证及医院孕检证明,无需提供该证⑦节育证明。生育一胎的夫妇需落实上环措施并在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女方查环查孕证明;生育二个或以上子女的夫妇,需落实结扎措施,还需带身份证、结扎证到XX县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鉴定。 另。迁户人员夫妻双方均是再婚,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参照上述生育一孩情况提供材料。) 第四篇:2012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及盖章要求(大全)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说明: 1、此表一式二份,可复印。请按要求真实、详细地逐栏填写。

11、2、调干、积分入户人员由拟招调人员调出地所在单位(居委会)和街道办(乡、镇)计生部门盖章。毕业生由毕业院校或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经办人需签名并留联系电话。 3、如属生育两个子女以上(含两个子女)的拟引进人员,须由XX市拟引进单位所在区计生局出具《计划生育证明》且由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在备注栏内注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原因和政策依据。 4、户籍类别: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离婚、丧偶、其它。 5、子女归属人姓名。指离婚后,子女抚养(监护)权人姓名。 6、拟引进人员可选择自购房产或单位集体户作为拟入户地。

12、 1)左下“调出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意见”处 必须盖“****居委会”公章,其它公章无效。 留经办人人签名、办公电话。 2)右下“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意见”处 必需盖“*****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公章,其它公章无效。 留经办人人签名、办公电话。 计划生育证明: 关于计划生育证明(落户地街道计生办办理)(每个街道办要求提供的材料会有不同,最好问清楚自己的落户街道办)计划生育证明是由落户地街道办计生办开具,未婚人士和已婚未育人士不需开具计生证明,已婚已育和怀孕人士需要开具。 凡怀孕

13、或生育一个子女的,须提供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凡怀孕或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含双胞胎),须提供拟入户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要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提供材料有。夫妻双方户口,结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蓝色,在户籍地办理),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在户籍地办理),妇检报告(计生中心办理),小孩的出生证,孕龄妇女信息卡。今年不需要提供二级婚姻证明了。(有些街道办还是需要的) 第五篇:国家工作人员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填写说明国家工作人员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填写说明 1、本表一式三份,必须手写。(单位、局计生办、XX县区计生局

14、各留一份) 2、婚姻状况这一栏填⑴已婚⑵未婚⑶离异⑷丧偶这四项中属于哪项填哪项。 注:离异、丧偶的也要填写初婚时间 3、职务调整一行不填。 4、家庭住址一栏:在小区住的写成:xx小区xx楼xx单元;不在小区住的写成:xx街道xx门牌号。 5、现有子女,政策内外这两栏填内或外。 6、是否持证是指属于政策内的(内二孩或内三孩)的再生育服务证。 注。若有再生育服务证的,还需要将再生育服务证复印3份贴到表后(一张表后贴一份)。 7、审批原因(有再生育服务证的才需要填写)⑴病残⑵双独⑶单独⑷再婚⑸少数民族这五种情况。 8、超生处理一行。是指政策外生育二胎或三胎的。属于哪项就在哪项后打钩,经济处罚的还要在后面填上处罚时间和金额。 注。党纪、政纪的需复印党纪、政纪处分文件3份贴到表后(一张表后贴一份),经济处罚的需复印罚款单3份贴到表后(一张表后贴一份)。 第9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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