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庆市争创全省文明城市工作
食品安全整治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做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确保实现全省文明城市的既定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安庆市争创全省文明城市工作整治活动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对照省级文明城市测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有关文件要求,全力做好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中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二、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全省文明城市考评结束止。
三、各部门职责分工:
1、市卫生局:做好
2、争创全省文明城市工作中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2、市工商局:做好城区各大商场、超市以及小食品店等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3、市质监局:对照《关于认真做好迎接省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测评工作的通知》(宜文明字[2010]14号)中有关市质监局相关职责,逐项认真落实。
4、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做好城区小餐馆等餐饮服务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95%。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深入第一线,全力推进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整治活动。
2、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通过持续不断的整治,发现问题并着力解决问题,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效果。同时注重突出重点,不放过任何薄弱环节。巩固提高已有成果,使各项工作符合创建要求。
3、强化督查,力求实效。要强化督查措施,切实克服走过场、形式主义。要注重对当前存在问题,不间断进行督查,尤其对难点热点问题,要认真开展追踪督查督办。同时,着力建设监管工作长效机制,为创建工作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