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地结构含钢量优化目标值及应用的指导思想和说明 结构含钢量优化目标值: 建筑类型 结构部位 各地区含钢量优化目标值(kg/m²) 北京、西安 上海、 天津 深圳、珠海 广州 武汉、东莞、宁波 普通多层住宅及公寓(7层及以下) 上部结构 48 47 40 39 自带全埋一层地下室 162 162 160 160 花园洋房 (6+1层及以下) 上部结构 51 50 43 42 自带全埋一层地下室 162 162 160 160 别墅、双拼、TOWNHOUSE 上部结构 53 53 44 43 自带全埋一层地
2、下室 162 162 160 160 高层住宅及公寓 (建筑高度<60M) 上部结构 55 53 45 43 自带全埋一层地下室 175 175 170 170 高层住宅及公寓 (60M≤建筑高度<80M) 上部结构 61 58 48 45 自带全埋一层地下室 180 180 172 172 高层住宅及公寓 (80M≤建筑高度<100M) 上部结构 67 63 52 48 自带全埋一层地下室 185 185 175 175 连接各主体结构的综合全埋地下室 (含部分6级人防地下室) 地下室 185 185
3、 175 175 连接各主体结构的综合半地下室 地下室 145 145 140 140 结构含钢量优化目标值应用的指导思想和说明: 一、指导思想: 各地产子公司在使用本结构含钢量优化目标值(以下简称目标值)时,主要应通过对设计流程的细化管理来满足本优化目标值的要求,具体应强调以下指导思想: 1、在方案及扩初阶段,要求并引导设计院采用更优化、更合理的结构方案来降低工程的结构成本。 2、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要求并引导设计院在保持结构安全意识的同时,也保持有较强烈的结构成本控制意识,通过更精细化的设计来降低结构成本。 3、结构成本的优化应以满足规范要求、保证结构安全和建筑
4、产品的品质为前提。在设计管理中应避免“含钢量指标越低,结构设计就越优秀”的仅强调成本单一衡量指标的极端思想。 二、应用方式: 1、本目标值已考虑了普通结构形式 的各种变化可能,宜作为各子公司一般工程结构含钢量的上限目标。各子公司在设计管理时,可以通过合同要求及流程化管理来要求设计院按目标值进行设计。由于特殊结构特征(如结构体系抗震超限、大量的假复式户型等)导致最终设计结果超出目标值时,子公司设计部应要求设计院在含钢量统计表完成之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结构含钢量超限分析报告》,报告中应定量地阐明结构含钢量超限的原因及必须采用导致超限的结构特征或体系的理由。该《结构含钢量超限分析报告》由子公司
5、设计部负责审核,并抄报集团技术管理部和财务部成本组。 2、如当地市场的设计现状暂时还无法实现本目标值时,子公司可以采用逐步过渡的思路:即先将本目标值根据市场情况宽限一定范围对设计院进行合同要求,并加强实施过程的沟通、引导和监控,通过流程化的管理、项目的不断磨合使实施结果逐步向目标值过渡。 三、应用细则说明: 1、本目标值的计算规则为计算范围内的相应结构钢材用量除以计算范围内的结构面积。 1) 结构钢材包含剪力墙、柱、梁、楼板、空调板、窗台板、阳台栏板、砌体拉结筋等混凝土结构的受力及构造钢筋;不含纯建筑的混凝土装饰构件、预埋件、混凝土墙梁与砌体间加挂的钢丝网、一楼为防潮而设置的架空预制
6、板所含的钢筋。 2)结构面积等于建筑面积与建筑赠送的但仍为结构楼板或屋面板遮盖部分的面积之和。例如层高小于2.2m部分,在计算建筑面积时只计算一半,在计算结构面积时全数计入。阳台面积的计算规则与建筑保持一致)。 2、本目标值所依据的钢筋级别为:16mm及以上直径的受力钢筋均采用新Ⅲ级钢;板中主要受力钢筋均采用冷轧带肋或冷轧扭高强钢筋;其余钢筋采用普通Ⅱ级和I级钢筋。实际设计过程中,也应首先考虑主流钢筋采用性价比更好的新Ⅲ级钢、冷轧带肋钢筋或冷轧扭高强钢筋。当高强钢筋由于当地市场的价格原因或某些结构部位的抗裂控制指标等技术原因不具备性价比的优势时,则不宜采用。 3、本目标值主要针对目前市
7、场上常规的多高层住宅、公寓、别墅、花园洋房、地下室。结构体系包含钢筋混凝土普通框架、异型柱框架、短肢剪力墙结构剪力墙结构及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不含砖混结构、大型商场及框支剪力墙结构的转换层)。 4、本目标值及说明中“上部结构” 、“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及“基础”的范围如下: 1)当没有设置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时,“上部结构”的范围指柱根以上的部分,其余部分如浅基础、筏板、基础梁、承台及桩等计入“基础”范围。 2) 当设置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时,“上部结构”的范围指地下室或半地下室顶板以上部分(不含地下室顶板);“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范围指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底板至顶板范围内的部分(
8、含地下室或半地下室顶板、底板及与底板相连的浅基础、筏板、承台、基础梁等);其余部分如桩等计入“基础”部分。 5、本目标值不对“基础”的结构含钢量做出相关要求,但子公司在进行基础选型时务必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关注地质勘察和相关地质试验,在保障结构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多方案的经济性比选,以选择具有最好经济性的基础形式。 6、本目标值中“花园洋房”是指绝大部分层数均设有露台、几乎层层平面均有较大的凹凸关系的复杂多层建筑;而“普通多层住宅及公寓”是指绝大多数楼层均为标准层,仅个别楼层存在露台或凹凸关系的多层建筑。 7、本目标值中的高层建筑如因建筑的空间等方面的要求必须设置结构转换层时,转换层应有
9、单独统计的含钢量指标。总的含钢量指标中应同时提供以下两种类型: 1)不含转换层的面积及其用钢量的指标(本表按该种情况考虑); 2)包含转换层的面积及其用钢量的指标。 8、本目标值有关地下室及半地下室的限额均按照以下标准约定: 1)所有地下室及半地下室均按照地下水位在地表以下2m以内的情况考虑,当地下水位低于此情况时,应酌情降低限额。 2)所有全地下室均按照覆土厚度为0.8M~1.0M考虑,所有半地下室均按照没有覆土荷载考虑。当覆土厚度低(高)于此情况时,可酌情降低(增加)限额。 3) 人防地下室按照6级人防标准考虑,若实际人防标准高于6级,可酌情考虑提高地下室限额水平。 4) 所有地下室均按照仅设置一层地下室情况考虑,当地下室层数为两层时,应酌情考虑降低地下室限额水平。 5) 对于地下室,当采用整体筏板基础或整体桩筏基础时,地下室及半地下室的含钢量可适当提高。 9、对于本目标值中未包含的建筑类型及部位,各地产子公司可根据当地工程的特点、情况及可靠的经验数据自行设定相应的优化目标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