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8 ,大小:37.50KB ,
资源ID:7717242      下载积分:10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7717242.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留言反馈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xrp****65】。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xrp****65】,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doc)为本站上传会员【xrp****65】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doc

1、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以下简称招收士官)工作,提高士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部队战斗力,根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招收士官,是指按照规定招收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以及其他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作为志愿兵役制士兵到部队服现役。第三条 招收士官工作应当按照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战略目标,满足海军、空军、二炮专业士官岗位和陆军部队信息化程度较高士官岗位的需要,坚持专业对口、充实基层、招用一致、保障重点的原则,充分依托国民教育资源,为部队招收高素质的士官人才,重点招收部

2、队紧缺、技术复杂、培训周期较长的专业技能人才。第四条 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能分工,做好招收士官的相关工作。全国范围内招收士宫的具体工作由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承办。各军区征兵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本区域的招收士官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的招收士官工作。第五条 全军年度招收士官的专业、数量需求,由总参谋部军务部负责提出。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应当根据士官编配情况和实际需要,逐级上报招收士官的专业、数量需求。第六条 地方各级征兵办公室招收士官工作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列入征兵工作经费予以保障。部队招收

3、士官交接、运输、训练和退兵所需经费的保障渠道,按照征集义务兵的办法执行。招收士官入伍训练经费标准按照全军统一的标准执行,岗前专业培训所需经费纳入相关事业经费保障。招收士官所需差旅费,按照军队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结算报销,其中纳入军事运输计划的运输经费按军运后付渠道办理。第二章 招收的条件第七条 招收对象所学或者从事的专业应当符合部队需要。其中,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专业所在高校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的其他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应当是从事生产、维修武器装备工作的专业技能人

4、员,且在技工院校或专业技术学校接受本专业培训满二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第八条 招收对象的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应当未婚,男性不超过二十四周岁,女性不超过二十三周岁;其他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不超过二十八周岁;因特殊情况需要放宽年龄的,在下达年度招收士官计划时另行确定。第九条 中共党员、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先予以招收。第三章 招收程序第十条 招收士官按照报名登记、体格检查、政治审查、专业审定或者专业考核、批准入伍、签订协议、交接运输的程序办理。第十一

5、条 招收对象应当本人申请,在其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应届毕业生也可以在其毕业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第十二条 招收对象的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工作,按照征集义务兵的办法进行。第十三条 对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或者学校进行专业审定;填写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对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的其他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和招收部队应当共同组织进行专业考核,由施考人员作出综合评定,填写招收士官专业技能考核评定表。专业考核的内容和标准由招收部队制定。第

6、十四条 对体格检查、政治审查、专业审定或者专业考核全格者,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应当全面衡量,择优定兵。第十五条 招收士官在被批准入伍前,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应当对其进行不少于五天的社会公示。通过公示的,由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批准服现役,签订招收士官协议书。第十六条 被批准服现役的招收对象,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人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通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注销户口,其家庭凭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在当地享受军属待遇。从学校招收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发函或者由本人自带通报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入

7、学前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收到通报函后,应当通知公安、民政等部门办理招收士宫的户口注销、军属优待、退役安置等相关事宜,并将回执传真或者发往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对于其中入学时已将户口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迁至学校的招收对象,就读学校凭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与各方签订的招收士官协议书,办理其户口注销手续。第十七条 招收士官起运前,部队应当派出接兵人员到达接兵地区,负责将招收的士官接回部队。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应当选择在招收士官相对集中、便于运输的城市与部队实施交接,交接时间在定兵后至起运开始日的二天前,具体时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与大军区级单位商定。招收士官交

8、接的其他事项,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招收士宫的运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于起运开始日的十五天前,向驻铁路军事代表机构提报运输计划。同一日期、车站、车次出发,乘行人数在八十人或车厢定员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始发运输,按军事运输计划办理;其他零星始发运输按购票计划办理。中转运输,由接兵部队派人于运输中转日的十五天前,向中转站所在的驻铁路军事代表机构提报,按购票计划办理。第十九条 招收士官档案材料包括:招收士官人伍批准书、招收士官政治审查表、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或者招收士官专业技能考核评定表。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应当有学生档案材料

9、,包括人学登记表、学籍登记表、成绩单、毕业登记表等,招收的其他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应当有工作期间的档案材料。第二十条 招收士官入伍批准书、招收士官政治审查表、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的式样、印制和管理,参照征集义务兵的办法执行。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招收士官专业技能考核评定表和招收士官协议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印制和管理。第二十一条 专业技术复杂、培训周期较长的士宫,可以采取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培养的方式招收,具体办法另行规定。第四章 检疫复查与训练使用第二十二条 招收士官到达部队后二应当进行检疫和复查,不合格的退回原招收地,具体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办理。部队应当及时查验招收士宫的学历

10、和职业资格,学历和职业资格造假或者专业与招收计划不符的,经部队大军区级单位批准,退回原征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应当予以接收。因学历、专业问题退兵的,期限不超过六十天。学历和职业资格造假的,在首次授予士官军衔前仍可以退回。第二十三条 作退兵处理的招收土官,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注销其人伍手续,公安机关应当予以落户。原是从学校招收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应届毕业生二原学校应当接收其档案,执行其间届毕业生的就业政策;原是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原单位应当准予复工、复职,补发其在部队期间的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第二十四条 招收士官入伍后,

11、应当进行入伍训练和岗前专业培训,纳入部队年度军事训练计划集中组织实施。入伍训练按照新兵入伍训练有关内容、时间和要求执行;岗前专业培训主要进行与所从事专业技能相关的适应性培训,培训的内容、时间和要求由大军区级单位根据需要确定。第二十五条 招收士官的分配使用,由大军区级单位按照按编配备、专业对口、招用一致、保障重点的原则-统一分配到旅(团)级部队为主的专业技术士官岗位。第五章 任命与晋升第二十六条 招收士官的级别确定、军衔授予和晋升,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审批权限下达命令。首次授衔时间统一为当年全军士官选取注册时间。第二十七条 招收士官首次授予军衔,比照同年度部队选取的士官进行,其中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

12、、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其高中(中职)毕业后在国家规定学制内在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现役时间;招收的其他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还应将其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年数视同服现役时间。第二十八条 招收士官应当至少服现役至首次授衔后高一个军衔的最高服役年限,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和军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安排退出现役。未服满规定服现役年限,个人坚决要求退出现役经说服教育无效的,按义务兵作退伍处理。第二十九条 招收士官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按计划选拔为基层干部。第六章 待遇第三十条 招收士官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从下达士官命令的当月起,执行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

13、第三十一条 招收士官在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时,比照同年度部队选取的士官,全日制中专学历的高定一个工资档次,全日制大专和本科学历的高定二个工资档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分别参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执行。第三十二条 招收士官的被装,入伍后由部队按照新选取士官被装供应办法和标准统一发放。第三十三条 招收士官符合退休、转业或者复员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作退休、转业或者复员安置;符合退休或者转业条件,本人要求复员经批准也可以作复员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符合退休或者转业条件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接收、安置,也可以由其

14、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安置;其他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以及因故不能以退休、转业或者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人伍时或者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第七章 奖励与处分第三十四条 对招收士官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和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第三十五条 负责招收士官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和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执行招收计划,或者工作粗疏、玩忽职守的;(二)把关不严、降低标准条件,造成退兵或者影响招收士官质量的;(三)收受贿赔、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中大军区级单位包括各军区、各军兵种、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二一年三月十九日起施行。以往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8 -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