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结案
09 对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流程图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行政执法监督计划
市质监局监察室监督
电话:3178798
区质监局监督
电话: 3178886
承办部门:各执法队、办
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拟作,警告、对公民
发现违法事实
50元以下或法人,组织1000元以下罚款
审查立案
填写《立案审批表》,报主管局长审批
出示执法证,告知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听取陈述申辩
不予处罚
复 核
当场填写预定格式的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并告知60日内向市质量技术
2、监督局申请复议或在15日内向丛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调查取证
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检查,收集证据。调查终结,承办人写出调查终结报告,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罚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构成犯罪
不需处罚 拟处罚
主
3、管局长批准不予处罚
送达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并告知当事人3日内提出听证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放弃听证或 要求听证
区权力公开办监督电话:3136601
区监察局监督电话:3136622
网上投诉网址:
复议或诉讼
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情节复杂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
举行听证会
听证主持人依据听证情况向负责人提出意见
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或行政判决
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达决定书宣告后当场交付或七日内送达并告知当事人60日内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丛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行
当事人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或20元以下、事后难以执行的以及特别情况下当场收缴,逾期不缴纳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超期未超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