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ET考生守则
一、按照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的要求,入场后(开考前)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入场(四级8:45开始、六级2:45开始、三级2:30开始),在考试开始后禁止入场(四级9:00、六级3:00、三级3:00)。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要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为一卡通和下列证件之一:居民身份证、军人及武警人员证件、护照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
三、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和设备入场,如2B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签字笔、橡皮、收音机(听力用)。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对讲机、隐形耳机、掌
2、上电脑等)和带存储功能的设备(如MP3、MP4、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四、考生请带齐准考证、一卡通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缺一证不准进入考场。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到年级辅导员处登记统一补办,一卡通或身份证丢失的考生要到所在学院开具带有照片的临时考试专用证。
五、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一卡通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六、答题前应认真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答题卡一律无效,考生自负后果。
七、除有特殊原因,在考试结束前禁止提前退场。
八、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
3、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2B铅笔涂黑。只能在规定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一律无效。
九、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答题卡已被填涂不得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十、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十一、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收完试卷和答题卡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否则按校纪校规处理。
十二、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