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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蚌埠市2012职评文件doc-固镇县教育局.doc

1、 关于做好2012年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人社局,局属各学校(幼儿园),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职称评审文件精神,现就2012年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教师;教研员;学校电教机构电化教育教学人员;工读学校教师等。 二、事业单位实行按岗申报 各县(区)、各单位要根据省人事厅、教育厅《转发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三个指导意见

2、的通知》(皖人发〔2009〕9号)精神,在《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规定的结构比例限额内,结合事业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科学设置岗位,加强岗位管理。为了与国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衔接,今年仍然在核定学校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评审。 三、申报条件 今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审条件要求仍按照原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教人〔2005〕6号)文件执行。 四、申报材料 (一)表格和证书 1、驻蚌单位所属学校,须出具市人社局开具的委托评审函一份。各县(区)所属学校及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还须提交经

3、市人社局审批的“评审计划审批表”。 民办学校(幼儿园)教师已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且与学校签定正式聘用合同,符合申报条件,由本人申请,经学校同意,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后,按属地和管理权限上报。 各县(区)、各单位报送《2012蚌埠市申报  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单位汇总表),高、中级分别填写,各报一份,同时将Excel电子表格(附件1)一并报送,表格报送前要认真校对。 2、申报中小学高级及中级职称评审人员填写《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初级填写《蚌埠市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考核认定登记表》,一式2份(表样从蚌埠市教育局网站下载,正反面打印)。 3、申报中学高级教师须

4、填写《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材料鉴定表》(附件2),一式两份;申报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填写《蚌埠市  学  级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简明登记表》(附件3),中级一式两份,初级一份。 4、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书或单位聘文、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计算机模块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校长岗位培训和校长提高班有关证书、获奖证书等均提交原件。 5、凡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者,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写专题报告,报市人社局批准并出具《破格评审通知书》后,方可将评审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典型课例教学和答辩有关手续,合格后报相应评委会评审。 (二)教

5、育教学方面材料 1、申报中学高级须根据本学科教学改革实践,撰写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意义的行动研究报告、教育叙事一篇。 2、申报中学一级、小学高级须结合本学科教学改革实践,撰写一篇有一定见解的经验总结。 3、教育教学业务档案材料 (1)提交经学校或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基本任期内授课计划、课表和出勤情况证明等原始材料。 (2)提交经学校验证的上一学年(限2011-2012学年度)原始、完整的教学设计(对担任2门以上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原始教学设计需同时提供,须明确一门为主要申报学科),并从中自选2—3篇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教学设计能体现新课程改革的理念,有课例分析,有教学反思

6、 (3)典型课例教学教案,全市申报中学高级职称及市区学校申报中级职称的典型课例教学,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县申报中级职称的,由各县教育局统一组织。 (4)担任班主任(或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团委书记、大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负责人)或兼任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并胜任本职工作的相关材料。班级(或教研组、年级组、课外活动小组等任职部门)或本人获得过学校以上表彰奖励,须附本人的经验介绍材料、获奖证书和学校的证明。申报中学高级为从教以来;申报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为任现职以来。 (5)骨干教师材料:申报中学高级须提供校内公开课和校际公开示范课材料,附组织单位验证的有关证明和近3年的原始完整的听课记录,

7、研究活动记录,示范课备课笔记和评价意见以及是骨干教师的有关证明(骨干教师有关证明仍按2005年市教育局统一下发的样式填写)。 (6)城镇中学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资格职务应提交任现职以来到农村支教或在农村、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支教工作总结、考核表、支教讲座或支教公开课教案等材料)。 (7)教育教学成绩材料:提供任教学科教育教学成绩及获奖证书(注:按省教人〔2005〕6号文件规定的完整材料标出九项中最强的一项)。 (三)教研、科研成绩材料 提供紧密结合本学科教育教学实际的教研、科研论文及有关获奖证书(注:按省教人〔2005〕6号文件规定的完整材料,中高标出八项中最强的一项;中级标出

8、七项中最强的一项)。 以上各项材料要求仅为教师申报职评材料提供参考,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须按照《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规定执行。所有申报材料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明申报人单位、姓名。 五、时间安排 1、学习动员、材料准备及初审:6月28日-8月9日。 2、申报中学高级材料报送:8月10日-8月17日,报送地点:蚌埠市教育局人事科(五楼),其中《2012蚌埠市申报  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单位汇总表) Excel电子表格报送时间为8月15日之前。 3、典型课例教学考核:8月23日-24日。 4、材料评审:9月-10月 申报中级教师职称材料报送时间为

9、9月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关于2012年蚌埠市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认定 蚌埠市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认定,仍参考《蚌埠市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认定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蚌教人〔2005〕40号文件执行。局属学校教师、市经济开发区及高新区所属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仍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认定。各单位于2012年10月15日前,报送《2012年认定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人员简明情况汇总表》(单位汇总表)一份,并将汇总表Excel电子表格(附件4)一并报送,材料报送时间及考评课安排等另行通知。 三县及四行政区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认定,由各县(区)负责组织。 七、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学校要成立由学

10、校领导(不超过3人)、专家(可以聘请外校)和教师代表组成评审推荐小组,评审推荐小组不少于7人。评审推荐小组对申报人任期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技术业绩和成果等进行全面考核,特别是对申报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要进行认真鉴定。考核后将申报人的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考核结果在本校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对原始材料不真实,公示有异议且调查问题属实的,不得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要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教育教学业绩、专业技术(学术)水平以及工作表现作出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并填入评审表及“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材料鉴定表”(附件5)中;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在评审表、鉴定表等表格的相应栏目签署意见,申报

11、人及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应签字确认。推荐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 (二)凡破格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首先由所在单位向市教育局写出专题报告(破格人员占学校总职数)。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向市人社局申请“破格评审通知书”,方可正式申报,并在评审表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字样。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 (三)取得硕士学位,符合认定中级职称的人员,须在学校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并参照评审条件提供相关材料,经市教育局审查后报市人社局认定。 (四)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专业年限的时间均计算

12、至2012年12月31日。 (五)凡申请转岗评审高、中级职称的人员,须提供专题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相应的评委会评审。 (六)申报人所学专业与申报任职专业不同或不相近,须提交接受本专业继续教育取得的专业合格证或相关学历证明等方可申报。 (七)申报人的个人材料,应按申报条件一一对应分类整理,并使用尺寸规范的评审档案袋分装材料。评审档案袋由申报人员自备,参考样式及填写要求见附件6。 教师职称评审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牵涉到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单位领导务必高度重视,成立学校初评委员会,认真进行初评和审核,把好政策关、质量关,对报出的每

13、一份材料都要负责。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坚决不能上报,更不得弄虚作假。对提供假材料、弄虚作假和其他违反职称工作规定的人员或单位,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人的申报资格,两年内不得申报教师职务,并视情节对学校主要领导及经办人予以处理。 其它未尽事宜按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及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有关文件执行。 联系电话:2044954 联系人:陈如利 邮箱:BBJYCRL@163.COM  附件: 1、《2012年蚌埠市申报 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2、《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材料鉴定表》 3、《蚌埠市  学  级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简明登记表》 4、《2012年认定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人员简明情况汇总表》 5、《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材料鉴定表》 6、评审档案袋参考样式及填写要求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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