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内江师范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测评表
分类
综合测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得分
思
想
品
德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10分)
2、 被评为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等国家级荣誉称号加8分,省级加6分,市校级荣誉称号(三好加4分、优干、优秀共产党员加3分、优团干、优团和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各加2分,军训先进个人和社会实践优秀调查报告各加1分) ;受到学校通报表扬的加1分(限学生处、团委正式通报),教学院通报表扬加0.2分。
3、
2、 中共党员(包括中共预备党员) 。 (3分)
学
习
情
况
4、 一等奖学金一次 (3分)、二等奖学金一次(2分)、三等奖学金一次(1分)。
5、 专业英语4级、计算机1级、普通话二乙(各加2分)(计科系学生计算机过级直接加2分);专业英语8级、计算机2级及以上、普通话超级者(各加4分)。
6、 参加数学建模、电子设计、英语、“挑战杯”等学校组织参赛的高校权威性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一至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8分、6分、5分、4分;省级一至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校级一至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3分、2分、1分、0
3、5分;院系级一至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1.5分、1分、0.8分、0.5分。
7、 在核心期刊(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最新版所收录核心期刊为准)发表学术论文加6分,在公开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加3分。(增刊按1/2计算,第二作者及第三作者加分分别减为1/2,1/3。);出版文学类专著加6分,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学术类文章加3-4分,在校级刊物发表文学类文章加0.2分,院系刊物发表文学类文章加0.1分。
8、 举办“沱江学子”讲座加4分。
文
体
活
动
9、 体育达标1分。 (体育系学生直接加1分)
10、
4、在各项文体活动比赛中获奖,国家级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4分,优
秀奖加3分;省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优秀奖加1分;获得市校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5分,优秀奖加1分。参加院系及社团组织的活动获得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8分,优秀奖加0.5分。
其它
11、获得发明创造专利的加6分,实用新型专利加4分,外观设计专利加2分。
12、获校级“四星级文明寝室”者,其寝室成员每人加2分;获校级“五星级文明寝室”,
其寝室成员每人加3分。
13、艺体专业学生通过国家组织的专业等级测试和取得裁判员资格加1-2分。
14、取得秘书资格、翻译证书等各加2—4分。(初级2分,中级3分,高级4分,翻译4级2分,三级3分 二级及以上 4分),A级证书 2分。
总计
各二级学院审核意见: 盖 章
注:1、此测评得分作为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的依据。
2、以上加分项目均需附详细的证书复印件和证明材料。
3、上述加分项目中未明确的省级以上加分项目须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定后加分。
4、本测评表最终解释权归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