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萍卫医字〔2010〕67号
关于成立萍乡市产科危重症病例审评
专家指导组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开发区民生局、市直市管医院: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学习推广江西省妇幼保健院产科危重症病例审评制度的通知》(赣卫医管字〔2010〕11号)精神,加强对产科危重症病例审评制度推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经研究,决定成立萍乡市产科危重症病例审评专家指导组(以下简称专家指导组),现将专家指导组名单(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指导组由管理、临床、护理、麻醉等4个学科组组成,成员由市直市管医院相关骨干专家组成。专家指导组在市卫生
2、局领导下,为全市推广产科危重症审评制度提供专业指导和业务支持,收集、整理全市推广产科危重症审评制度的情况和信息,掌握实践动态,总结完善产科危重症审评制度的实践经验和成果。
二、危重症审评制度提供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的新方法,全市县以上医疗机构要在其他临床科室逐步建立危重症审评制度。医院是否实施危重症审评制度将列为今后医院评审复核、大型医院巡查等重大医院管理活动的重点评价内容。
三、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地区产科危重症审评制度的实施。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加以完善,增强制度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使危重症审评
3、制度逐步成为加强我市医疗服务监管的一项常规制度。
四、各县(区)、各单位需要市级专家指导组协助开展审评工作的,请与我局医政科或市妇幼保健院医务科联系。
局医政科联系人:韩坚云 联系电话:6879191
市妇幼保健院联系人:曾伟萍 联系电话:6833567
附件:萍乡市产科危重症病例审评专家指导组成员名单
4、 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
附件:
萍乡市产科危重症病例审评专家
指导组成员名单
(共24人)
组 长:肖素梅(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管理组:曾伟萍(市妇幼保健院医务科科长)
蒋文瑞(市人民医院医务科科长)
巫小萍(市二医院医务科科长)
龙绍华(萍矿总医院医务科科长)
临床组:王文华(市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主任医师)
杨素琴(市妇幼保健院院长助理、主任医师)
刘湘萍(市人民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
唐红英(市人民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
杨春莲(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主任、主任医师)
5、
谢小琴(市妇幼保健院产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胡艳红(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
李莉莎(市二医院妇产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谭亚琳(萍矿总医院妇产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杨 方(萍矿总医院产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单 莺(萍矿总医院产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
护理组:蔺 辉(市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副主任护师)
彭华萍(市二医院护理部主任、副主任护师)
瘳瑞熹(萍矿总医院护理部主任、副主任护师)
过琮瑜(市妇幼保健院护理部主任、副主任护师)
麻醉组:彭 洪(市人民医院麻醉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李 卫(市二医院麻醉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周利克(萍矿总医院麻醉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寻 兵(市妇幼保健院麻醉科主任、主治医师)
主题词:医政 产科 危重症病例评审 通知
萍乡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0年7月1日印发
共印1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