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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审批制度程序及基本要求201103PPT课件.ppt

1、土地审批制度、程序土地审批制度、程序及基本要求及基本要求1一、土地管理基本知识一、土地管理基本知识二、土地审批制度二、土地审批制度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四、组卷报批程序与要件四、组卷报批程序与要件五、省级审查要点五、省级审查要点六、国家审查要点六、国家审查要点七、批后实施七、批后实施八、主要文件目录八、主要文件目录主要内容2一、基本知识(1)1 1、土地制度及土地权利体系:、土地制度及土地权利体系:土地公有制土地公有制:所有者、使用者、行使权力者、城乡二元体制所有者、使用者、行使权力者、城乡二元体制 土地权利体系土地权利体系:所有权使用权他项权利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

2、农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权利体系3一、基本知识(2)2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 (1 1)五级规划体系)五级规划体系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省级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地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一、基本知识(3)2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 (2 2)规划的分级审批)规划的分级审批 国务院批准:全国的总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总规;国务院批准:全国的总规;省、自

3、治区、直辖市的总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一百万以上的城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一百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省级批准:除上述范围外的省级批准:除上述范围外的 市级批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省级人民市级批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5一、基本知识(4)3 3、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土地利用计划管理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指国家对计划年度内新增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指国家对计划年度内新增建设用地量、土地开发整理补充

4、耕地量和耕地保有建设用地量、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量和耕地保有量的具体安排量的具体安排年度计划的审批程序与权限与规划审批相同年度计划的审批程序与权限与规划审批相同 6一、基本知识(5)4 4、现行耕地保护制度体系、现行耕地保护制度体系(1 1)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用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对耕地

5、实行特殊保护 7一、基本知识(6)4 4、现行耕地保护制度体系、现行耕地保护制度体系(2 2)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度”主要可概括为以下规定:主要可概括为以下规定: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五类耕地、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五类耕地、80%80%以上、落实到地块和以上、落实到地块和农户农户对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对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5 5类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类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经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

6、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蔬菜生产基地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8一、基本知识(7)4 4、现行耕地保护制度体系、现行耕地保护制度体系 (3 3)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落实占补平衡制度中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落实占补平衡制度中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明确责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义务明确责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义务建立建设项目补充耕地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挂钩制度建立建设项目补充耕地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挂钩制度建立补充耕地储备制

7、度,先补后占建立补充耕地储备制度,先补后占抓好补充耕地资金的落实抓好补充耕地资金的落实单独选址的,用地单位负责补充城市批次的,市、县、乡政府负责补充村庄集镇分批次建设的,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接收耕地开垦费的单位负责9一、基本知识(8)4 4、现行耕地保护制度体系、现行耕地保护制度体系 (4 4)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有关政策)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有关政策 “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土地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土地”,“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因挖损、塌陷、压占

8、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10二、审批制度(1)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的内涵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的内涵:建设用地审批管理是指法律授权的机关依据法律授予的职权,对建设用地审批管理是指法律授权的机关依据法律授予的职权,对建设项目用地的申请、审查、批准以及与之相关的各个环节所实建设项目用地的申请、审查、批准以及与之相关的各个环节所实施的行政管理。其主要任务是:保护耕地与为经济建设服务;保施的行政管理。其主要任务是:保护耕地与为经济建设服务;保护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严格审查建设项目用地;护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严格审查建设项

9、目用地;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规范建设用地审批管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规范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工作工作审批制度主要:审批制度主要:1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 2、农地转用审批、农地转用审批 3 3、土地征收审、土地征收审批批 4 4、土地供应审批、土地供应审批11二、审批制度(2)农用地转用审批农用地转用审批1 1、概念:农用地、依法、依规、划转建设用地、概念:农用地、依法、依规、划转建设用地3 3、批准权限:、批准权限:国务院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用途管制的核心12二、审批制度(3)国务院的审批权限国务院的审批权限

10、(1 1)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及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占用耕地。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及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占用耕地。(单独选单独选址址)(2 2)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自)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人口在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人口在100100万人以上的城市建万人以上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土地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申请城市分批次建设占用耕地。利用年度

11、计划申请城市分批次建设占用耕地。(城市批次城市批次)13二、审批制度(4)省级人民政府的审批权省级人民政府的审批权 除国务院审批权限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除国务院审批权限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需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需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批 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审批权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审批权 如果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如果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则该乡镇所在地的镇区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则该乡镇所在地的镇区及所属村庄、集镇的建设用地规

12、模范围内的农用地转用,及所属村庄、集镇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的农用地转用,可以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条件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已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已履行或能够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 须符合国家产业用地政策14二、审批制度(5)2 2、土地征收审批权限、土地征收审批权限 国务院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15二、审批制度(6)国务院的审批权限国务院的审批权限(1)基本农田(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3)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16二、审批制度(7)省级人民政府的审批权限省级人民政府的审批权限 征收除国务院审批权限以外土地的,由省级人民政

13、征收除国务院审批权限以外土地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府批准 (1 1)低于)低于3535公顷面积的耕地(不包括基本农田)公顷面积的耕地(不包括基本农田)(2 2)低于)低于7070公顷面积的其他土地公顷面积的其他土地 注:其他土地是指耕地(含基本农田)以外的土地。注:其他土地是指耕地(含基本农田)以外的土地。包括除耕地以外的农用地(包括园地、林地、牧草地等)、包括除耕地以外的农用地(包括园地、林地、牧草地等)、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等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等征收与农转用关系:征收与农转用关系:17二、审批制度(8)3 3、土地供应审批权限、土地供应审批权限 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18二、审批制度(9

14、)建设项目用地报批程序(单独选址的)1.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2.用地单位提出用地申请用地单位提出用地申请 3.3.市(县)拟定一书四方案市(县)拟定一书四方案4.4.逐级报至有审批权一级政府审批逐级报至有审批权一级政府审批(2 24 4为组件报批过程)为组件报批过程)5.5.批后实施批后实施19三、预审(1)1.1.预审预审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是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中的重要环节项进行

15、的审查。是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中的重要环节 (1)(1)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二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国土资源部令第4242号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各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各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20三、预审(2)(2)(2)预审原则:预审原则: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护耕地,特别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护耕地,特别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护耕地,特别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基本农田基本农田基本农田合理集约利用土

16、地合理集约利用土地合理集约利用土地合理集约利用土地符合国家供地政策符合国家供地政策符合国家供地政策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审查依据:审查依据:审查依据:审查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等和土地利用计划、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等和土地利用计划、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等和土地利用计划、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等21三、预审(3)(3)(3)分级预审分级预审 需人民政府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需人民政府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需人民政府

17、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需人民政府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级人民政府的国革等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级人民政府的国革等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级人民政府的国革等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级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 需核准和备案的建设项目,由与核准、备案需核准和备案的建设项目,由与核准、备案需核准和备案的建设项目,由与核准、备案需核准和备案的建设项目,由与核准、备案机关同级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机关同级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机关同级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机关同级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22三、预审

18、(4)(4)(4)预审程序预审程序A A、申请、申请:需审批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建设用地单需审批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建设用地单需审批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建设用地单需审批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建设用地单位提出预审申请位提出预审申请位提出预审申请位提出预审申请需核准的建设项目在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前,由建设单需核准的建设项目在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前,由建设单需核准的建设项目在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前,由建设单需核准的建设项目在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前,由建设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需备案的建设项目在办理需备案的建设项目在办理需备案

19、的建设项目在办理需备案的建设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备案手续后备案手续后备案手续后,由建设单位提,由建设单位提,由建设单位提,由建设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出用地预审申请出用地预审申请出用地预审申请23三、预审(6)(4)(4)预审程序预审程序:受理:受理:应当由国土资源部预审的建设项目,通常委托项目所在地的应当由国土资源部预审的建设项目,通常委托项目所在地的省级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但建设项目占用规划确定的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但建设项目占用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土地的,委托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土地的,委托市级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受理后,提出初审意见,转报国土资源

20、部受理后,提出初审意见,转报国土资源部涉密军事项目和国务院批准的特殊建设项目用地,建设用地涉密军事项目和国务院批准的特殊建设项目用地,建设用地单位可直接向单位可直接向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提出预审申请提出预审申请应当由国土资源部负责预审的输电线塔基、钻探井位、通讯应当由国土资源部负责预审的输电线塔基、钻探井位、通讯基站等小面积零星分散建设项目用地,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基站等小面积零星分散建设项目用地,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部门预审,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24三、预审(7)政务大厅受理项目单位用地预审申请,并填写政务大厅受理项目单位用地预审申请,并填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受理凭证建设

21、项目用地预审受理凭证,一式,一式两份,用于书面通知申请人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两份,用于书面通知申请人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申请预审提交材料:申请预审提交材料:(已批准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类项目、需备案的建设项目已批准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类项目、需备案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国土资源部统一制定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国土资源部统一制定的)建设项目用地单位申请预审的报告(内容包括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拟选址占地情况、建设项目用地单位申请预审的报告(内容包括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拟选址占地情况、建设依据、拟用地面积确定的依据和适用建设用地指标情况、补充耕地初步方案、征地建设依据、拟用地面积确定的依据

22、和适用建设用地指标情况、补充耕地初步方案、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等)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等)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者项目备案批准文件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者项目备案批准文件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拟选址位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提交地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拟选址位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材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料建设依据建设依据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行

23、业发展规划、发展改革等部门项目建议书的批(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行业发展规划、发展改革等部门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复、产业指导目录产业指导目录、发展改革等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告知意见、发展改革等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告知意见(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需核准的建设项目,申请用地预审的不提(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需核准的建设项目,申请用地预审的不提交交项材料。但项目单位应当在用地预审完成后,申请用地审批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项材料。但项目单位应当在用地预审完成后,申请用地审批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与矿产资源压覆情况证明等手续)的规定,办理地质灾

24、害危险性评估与矿产资源压覆情况证明等手续)25三、预审(8)受国土资源部委托初审的,在转报用地预审申请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受国土资源部委托初审的,在转报用地预审申请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对申报材料作出的初步审查意见对申报材料作出的初步审查意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与土地利用总体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情况;拟选址及用地情况及用地指标适用情况审查意见;建设规划的衔接情况;拟选址及用地情况及用地指标适用情况审查意见;建设依据;占补平衡按照标准范围缴纳耕地开垦费,符合当地有关规定,能够依据;占补平衡按照标准范围缴纳耕地开垦费,符合当地有关规定,能够做到先补后占,足额纳入工程

25、预算;按照标准范围落实征地补偿费,补偿做到先补后占,足额纳入工程预算;按照标准范围落实征地补偿费,补偿标准符合当地规定,能够实施征地补偿,并足额纳入工程预算;土地复垦标准符合当地规定,能够实施征地补偿,并足额纳入工程预算;土地复垦资金落实情况说明复垦资金来源,按照标准提取复垦资金,并按照要求组资金落实情况说明复垦资金来源,按照标准提取复垦资金,并按照要求组织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等方面的审查意见织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等方面的审查意见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相关图件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相关图件符合符合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

26、军事等具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等具备独立选址条件的建设项目,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还应提供以下备独立选址条件的建设项目,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还应提供以下材料材料: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规划修改对规划实施影响评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规划修改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和修改规划听证会纪要估报告和修改规划听证会纪要 26三、预审(9)(5)(5)预审内容预审内容建设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建设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建设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建

27、设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建设项目用地规模是否符合有关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建设项目用地规模是否符合有关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建设项目用地规模是否符合有关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建设项目用地规模是否符合有关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是否可行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是否可行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是否可行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是否可行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

28、资金的拟安排情况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属属属属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的修改方案、规划修改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等是总体规划的,规划的修改方案、规划修改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等是总体规划的,规划的修改方案、规划修改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等是总体规划的,规划的修改方案、规划修改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等是否符合法律、

29、法规的规定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7三、预审(10)涉及涉及涉及涉及6 6 6 6个审查阶段:受理报件、初步审核、征求意见、会审准备、会个审查阶段:受理报件、初步审核、征求意见、会审准备、会个审查阶段:受理报件、初步审核、征求意见、会审准备、会个审查阶段:受理报件、初步审核、征求意见、会审准备、会审审查审审查审审查审审查 、办理批件办理批件办理批件办理批件按照国土资源部按照国土资源部按照国土资源部按照国土资源部各类用地报批会审办法各类用地报批会审办法各类用地报批会审办法各类用地报批会审办法的规定,用地预审审查实的规定,用地预审审查实的规定,用地预审

30、审查实的规定,用地预审审查实行会审制。主办司局(规划司)牵头,各有关司局参与审查,部会行会审制。主办司局(规划司)牵头,各有关司局参与审查,部会行会审制。主办司局(规划司)牵头,各有关司局参与审查,部会行会审制。主办司局(规划司)牵头,各有关司局参与审查,部会审会审议通过审会审议通过审会审议通过审会审议通过 规划司(主办)、办公厅、总督办、法规司、耕地司、地籍规划司(主办)、办公厅、总督办、法规司、耕地司、地籍规划司(主办)、办公厅、总督办、法规司、耕地司、地籍规划司(主办)、办公厅、总督办、法规司、耕地司、地籍司、利用司、环境司、储量司、执法局等司、利用司、环境司、储量司、执法局等司、利用司

31、、环境司、储量司、执法局等司、利用司、环境司、储量司、执法局等10101010个司局参与预审实质审个司局参与预审实质审个司局参与预审实质审个司局参与预审实质审查。监测司、财务司、纪检组作为会审会议成员参加审查并进行监查。监测司、财务司、纪检组作为会审会议成员参加审查并进行监查。监测司、财务司、纪检组作为会审会议成员参加审查并进行监查。监测司、财务司、纪检组作为会审会议成员参加审查并进行监督督督督 审查结果:是否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查结果:是否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查结果:是否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查结果:是否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表现形式: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文件表现形式: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

32、复文件表现形式: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文件表现形式: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文件28三、预审(11)1 1初步审查:主办单位在初步审核时发现问题的,在规定时限内通知政务大厅,并由政务大初步审查:主办单位在初步审核时发现问题的,在规定时限内通知政务大厅,并由政务大厅告知建设单位或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初步审核完成后,形成厅告知建设单位或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初步审核完成后,形成建设用地预审初步建设用地预审初步审核征求意见表审核征求意见表2 2征求意见:主办单位将征求意见:主办单位将建设用地预审初步审核征求意见表建设用地预审初步审核征求意见表分送部会审成员单位,会审分送部会审成员单位,会审成员单位根据各

33、自职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将审查意见反馈主办单位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将审查意见反馈主办单位3 3会审审查:主办单位综合汇总各会审成员单位意见,形成会审审查:主办单位综合汇总各会审成员单位意见,形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会审报告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会审报告表,同时草拟,同时草拟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复函(拟发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复函(拟发稿),分送部领导和会审成员单位。,分送部领导和会审成员单位。主主办单位汇总审查情况,负责将项目情况向会审会做专门汇报,提请会审会审定,并记录办单位汇总审查情况,负责将项目情况向会审会做专门汇报,提请会审会审定,并记录会议的要求和决定

34、,形成会审会议纪要报部领导签发会议的要求和决定,形成会审会议纪要报部领导签发4 4办理批件:根据会审会纪要,主办单位对审议通过的预审项目,按照办理文件程序,将项办理批件:根据会审会纪要,主办单位对审议通过的预审项目,按照办理文件程序,将项目用地预审复函报主管部领导审签;办理批件:根据会审会纪要,主办单位对审议通过目用地预审复函报主管部领导审签;办理批件:根据会审会纪要,主办单位对审议通过的预审项目,按照办理文件程序,将项目用地预审复函报主管部领导审签;对不予通过的预审项目,按照办理文件程序,将项目用地预审复函报主管部领导审签;对不予通过的用地预审项目,主办单位以书面意见告知申请人和当地国土资源

35、管理部门。的用地预审项目,主办单位以书面意见告知申请人和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29三、预审(12)20082008年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中做好实地踏勘和论证工作对踏勘和论证工作年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中做好实地踏勘和论证工作对踏勘和论证工作目的、重点、范围和程序,以及组织形式等都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目的、重点、范围和程序,以及组织形式等都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论证的范围:线形工程占用基本农田论证的范围:线形工程占用基本农田100100公顷,公顷,点(面)状工程占用基本农田点(面)状工程占用基本农田3535公顷应组织进行实地踏勘和论证,其中:占用基本农田公顷应组织进行实地踏勘和论证,其中:占用基

36、本农田200200公顷以下的线公顷以下的线型工程;占用基本农田型工程;占用基本农田7070公顷以下的点(面)状工程,委托项目所在地省公顷以下的点(面)状工程,委托项目所在地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踏勘和论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踏勘和论证建设单位需要编制建设单位需要编制土地利用和耕地保护专题报告土地利用和耕地保护专题报告,主要内容:,主要内容:1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建设依据、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建设依据 2 2、选址、选址(线线)多方案比选,在用地方面的比较多方案比选,在用地方面的比较 3 3、对照行业用地标准,各功能分区用地适用指标、对照行业用地标准,各功能分区用地适用指标

37、 4 4、补充耕地初步方案、补充耕地初步方案 5 5、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30三、预审(1)踏勘论证重点:踏勘论证重点:(1 1)建设方案的合理性)建设方案的合理性:项目建设方案是否符合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项目建设方案是否符合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2 2)项目用地选址的合理性:项目可研在选址多方案比较过程中,是否把占用耕地和)项目用地选址的合理性:项目可研在选址多方案比较过程中,是否把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数量作为方案优选的基本指标,是否存在为降低建设成本、减少拆迁等基本农田的数量作为方案优选的基本指标,

38、是否存在为降低建设成本、减少拆迁等多占耕地或基本农田等问题多占耕地或基本农田等问题(3 3)项目用地规模的合理性:项目用地标准是否符合行业用地定额指标的要求,是否)项目用地规模的合理性:项目用地标准是否符合行业用地定额指标的要求,是否存在土地利用粗放、存在土地利用粗放、“搭车搭车”征地、多征少用等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征地、多征少用等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纠正(4 4)耕地补充方案的可行性:资金预算标准是否符合相关定额要求,是否提出资金保)耕地补充方案的可行性:资金预算标准是否符合相关定额要求,是否提出资金保障措施,是否采取剥离耕作层等工程措施提高补充耕地质量障措施,是否采取剥离耕作层等工程措施提

39、高补充耕地质量(5 5)规划调整和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的合理性:规划调整和基本农田补划程序是否符合)规划调整和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的合理性:规划调整和基本农田补划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补划基本农田是否做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规划的局部调整是否对规规定,补划基本农田是否做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规划的局部调整是否对规划整体目标的实现有不利影响,是否采取措施避免或减缓不利影响,提出的措施是划整体目标的实现有不利影响,是否采取措施避免或减缓不利影响,提出的措施是否合理可行否合理可行31三、预审(1)(6 6)其他规定)其他规定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预审申请或者收到转报材料之日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自

40、受理预审申请或者收到转报材料之日起二十日二十日内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出具预审意见。二十日内不能出具预审意见的,完成审查工作,并出具预审意见。二十日内不能出具预审意见的,经负责预审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经负责预审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延长十日预审意见是有关部门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项目申请报告的必预审意见是有关部门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项目申请报告的必备文件备文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已经预审的,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已经预审的项目,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项目,

41、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预审请预审未经预审或者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项目申请未经预审或者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项目申请报告;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不得办理供地手续。报告;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不得办理供地手续。预审审查预审审查的相关内容在建设用地报批时,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不再重复审查的相关内容在建设用地报批时,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不再重复审查20092009年年1 1月月1 1日起已经施行日起已经施行 32四、组卷报批程序与要件(1)1 1、省级批准的单独选址项目、省级批准的单独选址项目-程序程序向市、县政

42、府提出用地申请向市、县政府提出用地申请向市、县政府提出用地申请向市、县政府提出用地申请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拟定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拟定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拟定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拟定“一书四方案一书四方案一书四方案一书四方案”,经同级,经同级,经同级,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有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收到上报的材料后,报经同级人有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收到上报的材料后,报经同级人有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收到上报的材料后,报经同级人有关国

43、土资源管理部门收到上报的材料后,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并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并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并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并将材料及时送该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材料及时送该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材料及时送该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材料及时送该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有批准权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审,报同级人民政府批有批准权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审,报同级人民政府批有批准权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审,报同级人民政府批有批准权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审,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准准准33四、组卷报批(3)1.1.文字材料

44、文字材料(1 1)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2 2)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用地审查意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用地审查意见(3 3)建设用地申请表)建设用地申请表(4 4)建设用地项目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建设用地项目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供地方案(5 5)建设拟征(占)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用地)建设拟征(占)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用地涉及两个以上县市提供)涉及两个以上县市提供)(6 6)建设拟征(占)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表中)建设拟征(占)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表中“土地证号土

45、地证号”栏内可填写土地登记卡号)栏内可填写土地登记卡号)2、省级批准的、省级批准的单独选址单独选址项目项目-要件要件34四、组卷报批(3)(7 7)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8 8)建设用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其他立项)建设用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其他立项批准文件批准文件(9 9)建设用地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其他设计批准文)建设用地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其他设计批准文件件(1010)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项目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合法)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项目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合法性、安置途径可行性及履行法定征地程序的说明性、安置途径可行性及履行法定征地程序的说明(1

46、111)被征地农民社保落实的证明)被征地农民社保落实的证明(1212)是否压覆矿产资源的有关材料(涉及压覆矿产资源)是否压覆矿产资源的有关材料(涉及压覆矿产资源的,提供省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批文件及的,提供省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批文件及压覆登记书)压覆登记书)(1313)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有关材料)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有关材料(1414)其它有关说明)其它有关说明2、省级批准的、省级批准的单独选址单独选址项目项目-要件要件35四、组卷报批(3)图件材料图件材料(1 1)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2 2)拟占用土

47、地的)拟占用土地的1 1:1 1万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万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3 3)补充耕地位置图(在)补充耕地位置图(在1 1:1 1万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标注)万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标注)(4 4)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或线型工程平面图)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或线型工程平面图2、省级批准的、省级批准的单独选址单独选址项目项目-要件要件36四、组卷报批(3)3.3.其他材料其他材料(1 1)委托国土资源部门补充耕地的,附具耕地开垦费缴纳)委托国土资源部门补充耕地的,附具耕地开垦费缴纳证明;已完成补充耕地的,附具补充耕地验收文件证明;已完成补充耕地的,附具补充耕地验收文件(3 3)涉

48、及规划局部调整,附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涉及规划局部调整,附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方案(4 4)建设用地规模超过有关指标规定的,附具国土资源部)建设用地规模超过有关指标规定的,附具国土资源部门关于项目用地超标的说明门关于项目用地超标的说明(5 5)以有偿使用方式供地的,要附具草签的国有土地出让)以有偿使用方式供地的,要附具草签的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及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及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准备情况的说明费准备情况的说明(6 6)涉及占用林地的,提供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林地审核)涉及占用林地的,提供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林地审核同意书建

49、设单位有关资质证明同意书建设单位有关资质证明2、省级批准的、省级批准的单独选址单独选址项目项目-要件要件37四、组卷报批(3)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国土国土资发资发200920098 8号号 20092009年年3 3月月1 1日起实施日起实施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批准的单独选址单独选址项目地项目地最新要求38四、组卷报批(3)审查责任审查责任:市、县做好基础性工作,省级进行实质性审查,部是进行合规性复核市、县做好基础性工作,省级进行实质性审查,部是进行合规性复核调动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工作的积极性,使中

50、央部门从繁琐的审批事务中解脱出来调动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工作的积极性,使中央部门从繁琐的审批事务中解脱出来,用于宏观政策制定和用地批后监管,用于宏观政策制定和用地批后监管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组织报件,审查申请用地条件,核实权属、地:受理申请、组织报件,审查申请用地条件,核实权属、地类和面积,编报类和面积,编报 “一书四方案一书四方案”,履行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等;向上级国土资源,履行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等;向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告上述内容的审查情况;对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管理部门报告上述内容的审查情况;对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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