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考金融法概论复习题1存款准备金制度: 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指商业银行按照中央银行要求的百分比,将其吸取的存款总额的一定百分比款额,缴存中央银行指定的帐户。2再贴现: 当商业银行自身需要资金周转,而贴现取得的票据尚未到期,它能够持票据向中央银行申请贴现,取得贷款,这种贴现就称为再贴现。3商业银行: 指依照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设置的吸取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4同业拆借:是金融机构因为资金周转需要,相互之间借入、借出的资金头寸。5资本充足率: 是指银行资本与通过风险加权后的银行资产之比。这是衡量银行抵抗贷款等资产业务损失风险的能力的重要指标。6定活两便存款: 定活
2、两便存款是存款时不确定存期,一次存入本金随时能够支取的存款,起利率最高不超出整寸整取1年期存款利率的6折。7非法吸取公众存款: 是指没有金融许可证的机构或个人吸取公众存款的行为。8反担保: 指债务人对为自己债权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又称为“担保的担保”。9抵押: 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要求就该财产优先受偿。10伪造人民币: 伪造人民币是指仿造人民币的形式、特性、色彩,制造假币冒充真币的行为。11资本项目外汇: 是指国际收支中因资本输出输入而产生的资产与负债的增减项目,包括直接投资、各类贷款、证券投资等。在资本
3、项目下的外汇称为资本项目外汇。12逃汇: 指境内机构和个人逃避外汇管理,将应当结汇给国家的外汇私自保存、转移、使用、存储境外,或将外汇、外汇资产私自携带、托带或者邮寄出境的行为.13、金融法: 就是有关我国国内的金融交易关系和金融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4、基准利率: 是指中央银行贷款给商业银行的利率。它一般是整个社会利率体系中处在最低水平、同时也是最核心地位的利率。15、资本充足率: 指银行资本与通过风险加权后的银行资产之比。16、财务企业: 是指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升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标,为企业集团组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17、最高额抵押: 是指为担保
4、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程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18、常常项目: 是指国际收支中常常发生的交易项目,包括贸易收支、劳务收支、单方转移等项目。19、再贴现率: 指中央银行依照一定的利率从票据全款中扣取自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的利息,这一比率即为再贴现率。20、贷记卡: 是纯粹意义上的信用卡,持卡人无需在发卡银行事先存款,而是在发卡银行授予的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21、信托: 是指为了实现一定的目标,把自己的财产或资金委托给他人代为管理或经营的一个法律行为。22、
5、证券投资基金: 是指一个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233月,甲银行向乙银行拆入资金2亿元人民币,将其中的二分之一投入到火爆的股票市场;5000万投资于房地产市场,从事房地产开发;剩余的5000万借贷给丙房地产企业开发房地产。一直到10月甲才向乙银行偿还该笔拆入贷款。问:甲银行在上述拆入资金的行为中有哪些违法之处?依据是什么?答: A银行将拆入资金投入到股票市场;投资于房地产市场,从事房地产开发;借贷给C房地产企业开发房地产;直到10月才向B银行偿还该笔拆入贷款的行为均违法。因为按照法律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拆入资金的最长期限不超出1年;且同业拆入资金用于填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
6、足和处理暂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严禁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并且商业银行法要求,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2410月甲商业银行与乙企业签订抵押贷款协议,约定以乙企业的厂房抵押,贷款200万元人民币,还款期限是10月。8月,乙企业欲与外国丙企业合资,依丙企业的要求向甲银行提出提前偿还贷款,遭到甲银行的拒绝。问:(1)假如该抵押未办理登记,贷款协议是否有效?担保协议是否有效?为何?(2)甲银行拒绝提前还贷的要求是否合法?为何?答:(1)如该抵押未办理登记,贷款协议是无效的,因为中要求当事人设置财产抵押时对于登记才能确权的抵押
7、物如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必须办理抵押登记且抵押登记自登记之日起设置并生效.(2)担保协议无效是因为第5条要求担保协议是主协议的从协议,主协议无效担保协议也无效.25甲企业是上市企业,已发行股份为100万股。如下是几起发生在证券交易所买卖A企业股票的事件:(1)戊在持有甲企业股票3万股的情况下,在8月9日10时购进1万股,同日14时再购进5000股;(2)乙于9月8日14时,在持有甲企业股票4万股的情况下,购进1万股,9月10日11时购进5000股;(3)丁在8月份偶然潜入到甲企业董事长的个人网址,得知A企业近期将增资,立即买入该企业股票1万股。问:上述行为是否合法?为何?答:(1)甲的行为合法,因
8、为甲的持股尚未达成证券法所限定的5%的持股报告限额。(2)乙的行为违法,乙在持股百分比达成5%的情况下,6月10日不得再行买卖该企业股票。(3)丁的行为违法,因为丁某是知情人员,获取内幕信息,在该信息公布此前,不得买卖该企业股票。26.甲企业决定通过发行新股募集资金用于扩大生产规模。在董事会草拟的方案中有如下内容:发行面值7,000万元的新股,所有向社会募集;委托乙企业独家代销,期限为96天;为确保发行工作顺利进行,准备向证券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有关人员每人派送1,000股;考虑受股本扩张的影响,因此预期股票利率比同期银行利率低0.2个百分点。问:该方案哪些是违法的?为何?答;(1)委托乙企业
9、独家代销,期限为96天的做法是违法的,要求对承销商的义务中要求承销期限最长不超出90日.(2)为确保发行工作顺利的进行,派送1000股的做法是违法的,依据有关法律中要求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证券交易所的从业人员在任期内不得直接或以化名等持有买卖股份,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3)证券法第32条要求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面总值超出人民币5000万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274月,A商业银行因行使对某企业的抵押权而折价800万元取得作为抵押物的一幢大楼,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成。9月,该银行将大楼以9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B企业。见房地产业利润丰厚,该银行立即拆资5000万元收购了丙房地产股份
10、企业的51%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同时,证券市场正处在牛市,该银行为获取高额收益,也将1亿元资金投入股市。问:依照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要求,指出上述案例中的违法之处。答:(1)逾期出售大楼。商业银行法要求,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而取得的不动产,应当自取得之日起2年内予以处罚。(2)向丙房地产股份企业投资违法。商业银行法要求,商业银行不得投资于房地产业、股票业、信托业及保险业等。(3)投资于股市违法。商业银行法要求,商业银行在我国境内不得从事股票业务。28A企业以其持有的依法能够转让的股票出质,向该市B城市商业银行申请质押贷款,双方于8月3日签订书面借款协议,次日交付股票并签订质押协议,8月5日向有关
11、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手续,商业银行依协议要求于8月6日向该企业发放了贷款。请依照现行要求回答下列问题:(1)以股票出质属于哪种质押?(2)该质押协议自何日起生效?(3)A和B应向什么机构办理质押登记手续?(4)假如贷款到期不能偿还时,银行该怎么办?答;(1)权利质押(2)上士股票需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手续,非上市的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质登记.(3).8.4 当事人设置权利质押必须签定书面协议,并转移占有机关的权利凭证,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设置.(3)银行可要求A企业清偿贷款,若A企业无法清偿则可向法院申请仲裁或强制执行.29. A在B银行办理了个人信用卡后,数次在特约单位消费。7月1
12、5日,有人向B银行挂失,声称持卡人名称为A的信用卡遗失。银行立即发出了止付通知。7月16日,A在特约单位购置了价值2万元人民币左右的电器。在划卡时,特约单位拒绝受理。张剑在查询之后,指出是有人冒名挂失。据查,B银行在挂失时并没有要求挂失人出具身份证件。张剑因此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银行赔偿其为调查此事的往返路费。问题:(1)挂失信用卡应当办理什么样的手续?(2)特约单位拒绝为A划卡的行为是否合法?(3)B银行是否应当赔偿张剑的损失?答、(1)挂失信用卡,持卡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明向发卡银行或代办银行申请挂失,并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情况,办理挂失手续。 (2)合法。假如信用卡被列入止付名单
13、的,特约单位应当拒绝接收。 (3)应当赔偿损失。因为,B银行在办理挂失时有过错,应当为此过错导致的损失负担赔偿责任。307月30日,A企业向B银行申请贷款200万元用于购置原材料。两个月后,乙银行与甲企业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金额200万元,月利率8,还款期限9月30日。同时,该借款协议中的担保条款约定:“A企业不能履行债务时,由确保人C企业负担一般确保责任。”C企业在担保方一栏加盖了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贷款到期后,甲企业因项目投资失败,未能偿还本息。B银行要求丙企业负担确保责任,代为清偿借款,C企业加以拒绝。B银行遂将A企业和C企业一并起诉,祈求法院判决它们负担连带责任。问:(1)本案当
14、事人之间存在哪些基本的法律关系?(2)本案中的确保协议是否有效?为何? 3)C企业能否拒绝负担确保责任?为何?答;(1)A企业是债务人,B企业是债权人C企业是确保人.(2)有效因为确保协议是以书面形式表示的,要求能够是主协议中的担保条款,也能够是确保人与债权人签定的书面确保协议.(3)C企业能够拒绝负担确保责任,因为一般确保的确保人在主协议的纠纷未通过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能够拒绝负担确保责任.31、简述确保期间的要求答:(1)在一般确保中,假如确保协议明确约定了确保期间,按照其约定;假如没有约定确保期间的,确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
15、2)在连带责任确保中,假如确保协议明确约定了确保期间,按照期约定;假如未约定期限,确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3)约定不明确,确保期间为主债务届满之日开始起2年。(4)确保协议约定的确保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确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32、简述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的选择规则答:同一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确保。按照物权法第167条的要求,担保协议中能够约定债权人首先执行哪一个担保。假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能够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能够要求确保人负担确保责任。确保人负担确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33、简述人民币发行的标准。答:(1)经济发行标准;(2)计划发行标准;(3)集中发行标准了解自考资讯:湖南大学自考网:/湖南省自考网:资料起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