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开放代孕的合理性*从德沃金的人类尊严原则出发何佳慕摘要:代孕技术作为一项辅助生殖技术使代孕行为成为可能。这一行为在满足委托代孕者利益的同时,也存在加剧子宫工具化的风险。在道德哲学领域中关于代孕合理性问题的探讨,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代孕开放派强调尊重人类生育自主权,代孕保守派则强调对价值客观性的尊重,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生命技术的迅猛发展使生命的自然诞生与自主选择间的界限愈加模糊,面对这一现实,二者无法平衡自主权与价值客观性之间的关系,使代孕行为合理性问题陷入争论。德沃金的人类尊严原则在强调个人具有自主权的同时,也为个人权利设立了道德边界,实现了自主与自尊的统一。因此,德沃金的人类尊严原
2、则能够为有限开放代孕,尤其为利他性代孕提供有利的理论支持。关键词:代孕,尊严,自主权,价值客观性中图分类号:R-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0772(2023)12-0020-05DOI:10.12014/j.issn.1002-0772.2023.12.05The Rationality of Restricted Surrogacy:On Dworkins Principle of DignityHE Jia-muCollege of Marxism,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Changchun 130024,ChinaAbstract:Surro
3、gacytechnologyasanassistedreproductivetechnologymakessurrogacypossible.Whilethisactsatisfiestheinterestsofsurrogacyclients,italsocarriestheriskofexacerbatingtheinstrumentalizationofthewomb.Inthefieldofmoralphilosophy,therearetwocompletelydifferentattitudesontherationalityofsurrogacy:theopen-mindedsc
4、hoolofsurrogacyemphasizestherespectforhumanreproductiveautonomy,whiletheconservativeschoolofsurrogacyemphasizestherespectfortheobjectivityofvalueandprohibitsallformsofsurrogacy.Therapiddevelopmentoflifetechnologieshasblurredthelinebetweenthenaturalbirthoflifeandautonomouschoice,andinthefaceofthisrea
5、lity,thetwoareunabletobalancetherelationshipbetweenautonomyandvalueobjectivity,bringingtheissueoftherationalityofsurrogacyintodebate.RonaldDworkinsprincipleofhumandignitynotonlyemphasizestheautonomyofindividuals,butalsorecognizestheobjectivityofvalueandsetsupmoralboundariesforrights,andrealizestheun
6、ityofautonomyandself-esteem.Therefore,Dworkinsprincipleofhumandignitycanprovidefavorabletheoreticalsupportforrestrictedsurrogacy,especiallyaltruisticsurrogacy.Key Words:surrogacy,dignity,autonomy,objectivityofvalue代孕技术作为辅助生殖技术(assistedreproductivetech-nology)的手段之一,为人类提供了新的生殖手段“代孕”(surrogacy)。代孕一方面满足
7、了委托代孕者想要子女的愿望,另一方面也存在加剧子宫工具化的风险,挑战了人类尊严。在道德哲学领域中关于代孕合理性问题的探讨,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分别是代孕开放派与代孕保守派,前者强调尊重人类生育自主权,后者则强调对生命价值客观性的尊重,禁止一切形式的代孕。随着生命技术的发展,生命的自然诞生与自主选择间的界限愈加模糊,二者各执一端使代孕合理性问题陷入无休止的争论。如何理解“自主权与价值客观性之间的关系”是代孕合理性争论背后所体现的深层伦理理论问题。因此,唯有找到一条饱有对个人自主权尊重的同时实现道德自主的原则,才能为有限开放代孕的合理性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持。1代孕合理性:一个颇具争论性的议题“代
8、孕”指具有生殖能力的女性借助现代辅助生殖技术,为他人妊娠、分娩的行为,根据不同的划分方式可将代孕分为不同类型。代孕技术的应用使生殖形式出现了新选择,人类能够通过代孕技术“创造婴儿”。这不仅使“生育养”的传统家庭模式出现解体,同时也带来了诸多伦理问题。针对代孕技术所带来的一系列现实难题,主要存在两方面的诘难,一方面是对技术应用导致的社会问题的担忧,另一方面是对由技术所带来的行为后果的道德审判。首先对由技术应用所带来的社会问题担忧,一是由技术所带来的未知风险的恐惧。但是德沃金1446指出对技术的恐惧不在于技术会引发的问题,而在于没有能力对错误进行控制。事实上,自普罗米修斯(Prometheus)发
9、现危险的守护神开始,人类就已经在“扮演上帝”的同时承担着相应的*基金项目:2019 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9BZX117)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吉林长春130024作者简介:何佳慕(1996-),女,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康德道德哲学、道德规范性问题、生命伦理学。E-mail:临床伦理医学与哲学 2023年 6月第 44卷第12期总第 719 期20Medicine and Philosophy,Jun 2023,Vol.44,No.12,Total No.719 后果1446。二是对技术的应用威胁着社会公正与社会福祉的担忧。但无论何种类型的代孕,都需要承担高于传统医疗技术的费用,
10、此时贫富不均问题被放在技术放大镜下接受评判,以贫富加剧作为反驳技术的观点预设了技术带来的不公是毁灭性的,这忽略了技术带来的积极价值,不仅如此,德沃金1440认为平等的实现不应当以降低平均水平作为代价,改善分配问题才是解决之道。因此,对技术应用导致的社会问题的担忧不足以构成禁止技术的理由。既然技术的产生源于人类,那么,人类在尽情享受技术狂欢的同时,也应当避免人性的泯灭。虽然“人的本性具有很大的弹性,顺从这一本性我们能有十分充沛的选择空间。但它并不是可无限延展的,组成它的不变因子特别是我们物种典型的一系列情感反应共同形成一道安全港,它潜在地允许我们与其他的人类相连接”2。因此,饱有对人类独特的生命
11、价值的尊重才是技术发展的红线。在道德哲学领域,对代孕合理性问题的讨论存在两种不同态度。迈克桑德尔3指出基于自由至上主义与功利主义能够支持代孕具有合理性,前者诉诸于对自主选择权利的尊重,后者则以增进人类福祉为衡量标准赞成代孕的合理性;而代孕保守派一方面质疑了“自愿”选择的有效性,另一方面认为商业代孕贬低了代理母亲与婴儿的尊严。无论是出于对自主选择权利的尊重,还是出于对人之为人内在本质的尊重,都可以被视为对人类尊严的维护。大多数代孕保守派立足于康德尊严观,严厉谴责代孕,他们认为代理母亲可能会受到家庭经济压力、个人身份、地位等因素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会非自愿地承担代理母亲角色,此时,代理母亲签订契约
12、的自愿程度究竟多高不可避免地令人产生怀疑。不仅如此,他们尤其反对商业代孕,认为商业代孕是对代理女性与婴儿尊严的伤害。伊丽莎白安德森4指出:“商业代孕确实提出了新的伦理问题,因为它代表着市场对一个新的行为领域的入侵,特别是对妇女的生殖行为。当妇女的生殖行为被视为商品时,从事行为的妇女就被贬低了。此外,商业代孕将孩子的地位降低到商品的地位,从而贬低了孩子的身份”,使婴儿既沦为了代理母亲为了牟利的使用品,也沦为委托代孕者为满足自身意愿成为可被精心挑选的商品,破坏了父母与孩子天然之爱,父母不再是出于爱与尊重期待生命的诞生,生命甚至在诞生前就被标好了价格。不仅如此,代理母亲的生理母亲身份在签署代孕契约的
13、那一刻被强制剥夺,“这是对代理母亲在分娩过程中情感投入的不承认和不恰当对待”4。代孕开放派面对代孕保守派,首先需要破解代理母亲是否自愿的问题,作为自由至上主义的代表罗伯特诺齐克5315在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中指出,“其他人自愿地从事选择,并在自己的权利范围内采取行动,而没有为一个人提供一种更令人满意的选择对象,这一事实并没有使他的选择成为不自愿的,尽管他是在各种不同程度的、令人不快的选择对象中进行选择”。换言之,代理母亲与委托代孕者不仅各自具有权利,而且她们之间还存在着能够将彼此的权利连接起来的权利,最终达成契约的有效性,因此,在契约关系中,代理母亲受到资本剥削与代理母亲是否自愿支配身体二者之
14、间不具有相关性。代孕开放派与代孕保守派共同诉诸于对人的尊重,以诺齐克为代表的自由至上主义者强调对个人自由选择权的尊重,在程序正当的前提下,强调对个人权利的尊重才是实现人类尊严的方式,因此只要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委托代孕者选择代孕作为生殖手段就不应该被干涉,同样代理母亲选择为他人妊娠也不应该受到诟病,一切类型的代孕都应当得到支持;以安德森为代表的代孕保守派,基于康德的道义论意在指出无论双方是否出于自愿,当第三方女性的生殖能力进入市场领域作为产品而被交换,就已经伤害了人的尊严。面对二者的争论,如果仅仅聚焦于个人是否具有自由选择权或仅仅聚焦于价值的客观性,那么无法对代孕合理性做出有效评判。毋宁说
15、,二者争执的焦点在于当技术与生命相结合时,生命源于自然抑或是自主选择之间的界限已经模糊,如何对待个人自主权与价值客观性的关系是当代人面临的重要问题。作为自由主义阵营内部的德沃金,深刻地关切到了由于技术不断发展所带来的现实难题,尤其在讨论堕胎、安乐死等生命议题时,他既为个人自由选择开辟了合理的话语空间,构成其对人类尊严观理解的维度之一本真性原则,同时也强调人具有“神圣性”和“不可侵犯性”的价值,构成其对人类尊严观理解的另一维度自尊原则。德沃金即便强调个人的自由选择权,但是也始终坚持个人权利与道德自主性之间的联系。自尊原则与本真性原则的相互制约构成了德沃金对人类尊严观的新解读,这与将个人自由权利作
16、为道德边界的诺齐克相比,德沃金的自由显然具有更厚重的道德概念。因此,面对目前对代孕合理性讨论形成的两条道路自由至上与对生命价值客观性的坚守,德沃金的人类尊严原则能够为开放代孕的第三条道路,即有限开放代孕提供合理的理论支持。2德沃金人类尊严原则阐释:基于客观价值的自主权围绕代孕合理性问题已然形成了开放派与保守派两种观点。自由至上主义者诺齐克将康德尊严观中蕴含的理性自立法、自守法能力发展为个人具有自由选择而不受侵犯的权利,虽然康德尊严观能为个人自主选择权利的享有提供理论资源,但是理性能力不仅具有自主选择的消极自由,同时理性还具有一种客观价值。同属于政治自由主义内部的德沃金,正是在既吸收康德道德法则
17、具有普遍价值的同时柔化意志自律的形而上学色彩,容纳了经验人性,构建起客观、平等、责任三位一体的自由主义理论体系,最终实现从自尊到对他人的普遍责任与尊重,这为有限开放代孕提供了一定的限度与尺度。在自由至上主义的观念下,以诺齐克为代表的代孕开放派强调自愿基础上的自由选择权,他认为行为的正当性有限开放代孕的合理性何佳慕医学与哲学 2023年 6月第 44卷第12期总第 719 期Medicine and Philosophy,Jun 2023,Vol.44,No.12,Total No.71921就在于对他人权利的不可侵犯性,只有这样才体现出对人的尊重。不过,权利作为行为的边界约束仅仅反映出一种消极
18、意义上的自由,尤其在现代权利的不断拓展中,将造成权利边界以及权利主体的无限度扩张。首先,诺齐克认为权利的不可侵犯是一种边界约束而非以“量”作为尺度所要达成的目标状态,强调个体权利的至高无上。他认为“并不存在拥有利益的社会实体,这种社会实体能够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承受某些牺牲。存在的只是个体的人,具有他们自己个别生命的不同的个体的人”539。如果以对社会整体利益作为让渡个人权利的依据,那么将是对个人的侵犯,因此,在诺齐克那里,权利更强调的是一种自我所有权;其次,诺齐克537虽然基于“人是目的不仅是手段”的康德主义原则为个人权利的边界约束作辩护,但是他仅仅将康德尊严观阐释为“没有他们的同意,他们不能被
19、牺牲或被用来达到其他的目的”。换言之,基于自愿基础上的自由交换才是诺齐克式的尊严根基,因此,将康德的人性公式解读为自我所有权的不受侵犯只是说明了消极意义上的自由,正如诺齐克537指出:“如果我们对它的使用施加了不可违反的约束,那么这个物件在这些使用方式中就不是被当作一个工具”;最后,在技术与资本合流的现代社会背景下,权利的边界以及权利主体在不断扩大,自我权利的实现体现的是“我之所以做 X,是因为我有权利做 X”,并且“对方只要坚持从交易中得到足够的东西,以致他愿意进行交换,这就足够了,即使对于你使用这个物品的一两种用法,他表示反对”538。此时“不同的权利主体之间陷入权利的讨价还价,道德自主性
20、逐渐被个人自主性代替”6。诺齐克在探讨基因编辑技术时,以自由主义优生学立场赞成对未来子女基因进行改良,甚至构想出“基因超市”允许父母可以定制一个孩子。如果以此作为思考诺齐克对代孕的态度,那么他也不会否认委托代孕者具有挑选优质基因并借助代孕技术拥有一个孩子的权利,同样也不会拒绝代理女性有自愿支配身体的权利。因此,在双方达成自愿的基础上,被抛入市场中的任何类型的代孕都应该被承认。理性的自由选择最终造成了权利的无边界甚至是虚假的道德责任主体。技术的可行性与权利自主性的结合,使人越来越缺少“质”的差异性,人作为可被量化的主体能够被随意替换、挑选,在追求个人权利的过程中恰恰失去了尊严,甚至沦为资本机器。
21、仅以尊重个人权利为基础的尊严观无法避免权利泛滥导致的自我价值迷失。但是出于对价值敬重的代孕保守派仍然面对现实诘难,第一,代孕保守派无法回应技术所带来的结果为什么是错误的,“这不可能是指,人类抵抗自然灾害或改进自然赋予它们的技能的努力永远是错误的”1443,因此,基于普遍价值本身无法对“玩弄上帝无异于在玩火”的论断提供有效评判;第二,代孕保守派从商业代孕出发反对任何类型的代孕,这种将生殖行为与人之尊严紧紧绑在一起的方式,也预设了生殖行为具有特殊性。然而,这一特殊性源于何处?如果源于生命本身的价值,为何利他性代孕也被排除在了可允许的范围外?毋宁说,代孕行为的产生在不断挑战自然出生与自主选择之间的界
22、限,行为者在行动的选择中越来越占据着突出位置,而权利边界的变化也冲击着传统尊严观,更带来了如何理解“人”这一新问题。在生命伦理学视域下,如何将权利自主与普遍价值统一于人类尊严之中便是生命技术在不断发展中需要回答的问题。德沃金正是在吸收并重新诠释康德尊严观基础上,以尊重客观价值为起点,通过柔化意志自律的形而上学色彩,将经验人性纳入尊严主体之中,在强调自主选择的同时也要求个人负有相应责任,自尊原则与本真性原则共同构成了人类尊严,为有生命的个人寻找到了有力的尊严根基。首先,德沃金通过区分好生活与好好生活,认为具有伦理意义的生活应当具有客观重要性价值,强调存在着独立的客观价值。“应当如何生活”这一苏格
23、拉底式追问始终伴随着个人思考,德沃金认为以结果为导向(由某种生活带来积极影响)的产品价值取决于主观性的评价而不具有客观性,事实上,生命的内在价值更像是一幅艺术品,因其本身的创作过程便具有了价值。虽然好生活构成好好生活的一部分,但是“即使我们可能认为他通过不道德的行为获得了更好的生活,但我们仍然应该说他在好好生活方面做得更坏”7200。毋宁说,只有好好生活才赋予了生活以伦理意义,因此,与好生活相比,好好生活更具有优先性地位。其次,自尊原则与本真性原则表达了好好生活的伦理要求,二者共同构成了人类尊严观,不仅突出了理性具有批判的反思性,也强调了个人自主地位。前者“描述的是人们对他们自己的生命应有的一
24、种态度:人们应该认为他们好好生活是重要的”7205,后者不仅强调了与承认伦理生活融贯一致的德性责任,同时还指出了“我选择我负责”以及我与他人之间的关系责任。事实上,对伦理生活的思虑深层表达了自我形象的构建以及尊重自我价值的信念,“自我形象个人身份的选择发挥着批判性的作用,因为自我形象的构建不是仅仅决定于我们喜欢什么,而是决定于我们赞美什么以及什么是适当的”7208。对伦理信念的追求不仅意味着自我尊重,同时还意味着普遍性尊重。德沃金挖掘出康德尊严观中蕴含着的“将自我与他人同时看作是目的”的要求,指出伦理生活的普遍性价值不仅对个人具有重要性,而且对每一个人都很重要,实现从自尊到对他人的尊重,丰富了
25、自尊原则的内容,即“如果你在自己的生活中发现的价值是真正的客观价值,那么必须把其他所有人看成是他们自己的目的,同时这也表明,自己认可建构自己生活的价值”7260。因为“假如你以为这种客观重要性无法平等地属于所有人,那你也不能主张它属于任何人,那么将尊重自我与对尊重其他生命二者割有限开放代孕的合理性何佳慕医学与哲学 2023年 6月第 44卷第12期总第 719 期22Medicine and Philosophy,Jun 2023,Vol.44,No.12,Total No.719 裂开便是不可能的”8。不仅如此,在伦理生活的自我表达中,德沃金7266柔化了康德意志自律的形而上学色彩,认为“将
26、他人与自我同时看成是目的”只是提出了要求低得多的普遍主义,在强调伦理生活具有客观价值的基础上,认为个人也有权利选择自己的人生并为此承担责任。由此,将经验人性纳入其理性主体之中,为个人权利的享有开辟了一个空间,构成了人类尊严的第二点要求,即本真性原则。它强调“每一个人都有一种特殊的个人责任,确定在他自己的生活中什么算是成功;他有一种通过他自己认同的前后一贯的叙述或风格创造这种生活的个人责任”7204。珍视自己尊严的人必须拒绝出于对社会和政治制裁的害怕而塑造自己的伦理价值观;当他遵从他人期待的时候,他可能断定自己是在好好生活,但他做出这个断定必须是出于内心信念,而不是懒惰或那种害怕7204。因此,
27、德沃金在赋予伦理生活具有普遍性价值的同时也为个人自由选择开辟了合理空间,自尊与自由两个维度的实现才真正彰显了人类尊严,二者是尊严的一体两面,忽视了其中任何一部分,都将使人类尊严受到损害。我们无法指责一个人以追求个人利益为前提去过一种“好”生活,但是我们可以说这种生活是不值得过的,舍弃伦理生活应当具有的普遍价值也是对人类尊严的亵渎。最后,本真性虽然为个人选择留有空间,但是选择并不是基于喜好而是基于对生活价值的思考,人类在培育自己的德性责任与对他人的义务中不断生成伦理责任主体。换言之,本真性源于自尊原则而具有客观重要性,在个人权利与自尊的关系中,自主选择仅仅是自尊原则的衍生品。德沃金的尊严观在尊重
28、个人自主性的同时为其确立了道德边界,自尊与自由二者联结并彼此制衡共同构成了德沃金对现代人类尊严观的新思考,由此开辟出其独特的平等尊重与关怀的政治道德信念。因此,德沃金1452指出,“使未来的人类寿命更长、更有才华、取得更大的成就,这种超然的抱负本身没有错。比较而言,假如玩弄上帝意味着努力完善我们人类,在上帝有意或自然盲目创造出来的东西中加入我们自觉的设计,则伦理个人主义的第一条原则会同意这种努力,它的第二条原则,在不存在有关危险性的确凿证据时,也禁止阻碍那些愿意充当领头人的科学家和医生”。综上所述,诺齐克对技术的无止境的包容,只是强调了个人自由这一维度,但忽视了生命本身的价值,尤其代孕行为不仅
29、关涉代理女性的生命,同时还关乎潜在婴儿的生命;代孕保守派基于对生命价值客观性的尊重,却不能为禁止所有类型的代孕提供强有力的解释。那么代孕的未来究竟何去何从?事实上,从德沃金的人类尊严观出发,在面对代孕行为的未来可能性这一议题时,他的答案将既不同于诺齐克的完全开放,也非保守派的完全禁止,而是在尊重委托代孕者与代理女性具有选择权利的同时要求她们选择的生活应当具有内在价值,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够为有限开放代孕的未来开辟合理的话语空间。3德沃金人类尊严原则的应用:有限开放代孕的未来有限开放代孕的未来,不是对技术所带来的后果的评判,而是对代孕的开放范围的审判,这不仅涉及代孕类型,也涉及应用对象,更是对生命
30、价值与人类尊严关系的重新考察。通过诉诸德沃金的人类尊严原则,试图说明生殖活动具有客观价值,应当对其抱有敬畏,商业代孕以买卖的方式进行交易正是否定了生命的神圣价值,但这不能作为否定一切代孕的依据,这一方面是由于对某些因自然原因被天然剥夺了生育能力的群体是不公平的,另一方面,利他式代孕正是对自主权与生命价值尊重的最好体现。因此,只有在双方均意识到生命具有神圣性的前提下,承认利他式代孕的合理性,为不能生育的群体开辟一条道路才是开放代孕的合理限度。首先,生殖活动是一项创造性活动,具有内在价值。生殖价值一方面体现在生殖的表现形式上。生命是孕育的结果,“任何人类生命,即使是最不成熟的胚胎,都是神性创造或演
31、化创造的胜利,从无中生有,创造出复杂的理性生命;人类生命也是人类繁衍的成果,我们通常会说这真是奇迹,每一个新诞生的人类都和创造他的人截然不同,但却又是这个人的延续”991,另一方面体现在生殖所包含的自我与他者彼此成就的关系上。这其中包括女性与胎儿间的关系,还包括男性与女性间的合作关系。事实上,女性的职能不在于必须要成为母亲,也不在于她们天生就要承担养育子女的责任,她们可以自愿地选择社会身份,当她自愿成为一名母亲时,她与胎儿的关系是彼此互相构成的,女性是创造生命的源泉,子宫、婴儿不是威胁她们生存的武器,生育不仅体现着女性包容他者、关怀后代的能力,同时女性与他者的共在关系使她成为了一名孕妇,“在许
32、多怀孕妇女的经验里,胎儿是一种人类的生命形式。它是活的它不只是个身体零件,但也还不算是个人,它是什么,主要是因为它在那里。从怀孕妇女的观点来说,它既是我又不是我。当它在她身体里面、是她身体的一部分,而且是属于她而不是属于其他人时,她就是个怀孕妇女。如果她没有与它同在,那么,她就不是她”969。男性以其特有的理性思维能力,不在于谋划生育目的,而是尊重女性,重视她们独特的关怀能力以及自愿承担生育的包容精神,“使得男人和女人成为一个多重联盟的合作伙伴”1091。生殖凸显了女性创造生命的意义以及对生命本身应该具备的敬畏。“如果在形而上学和科学领域占统治地位的飞速发展的非物质化的势头实现了神话中的幻想:
33、摆脱子宫?那么母子在子宫里的交流会变成怎样?今天的孩子或许会成为由非人造子宫孕育出来的最后一代,是由血肉之躯生出来的,而不是由机器生出来的孩子”10227。人造子宫的实现使婴儿真正沦为了技术、机器的产物,试想当人造子宫真正能够支撑起整个生育过有限开放代孕的合理性何佳慕医学与哲学 2023年 6月第 44卷第12期总第 719 期Medicine and Philosophy,Jun 2023,Vol.44,No.12,Total No.71923程时,生命的诞生伴随的不再是期待与惊喜,婴儿真正成为了人造子宫工厂流水线上的产品,美丽新世界的图景已然呈现在眼前,当人类冲破技术的红线时,情感淡漠的人
34、类最终将失去人性的最后一处避风港,沦为了“资本机器”。其次,生殖活动是一项具有内在价值的活动,商业代孕将代理母亲与婴儿作为产品被“售卖”,是对生命本身的亵渎,应当被严厉禁止。作为代理母亲抑或是委托代孕者,双方都各自具有选择如何生活的权利,也能够为自己所选择的生活负责,但是伦理生活意义在于去追求好好生活的价值,而非是好生活,只有这样才能获得自尊。在商业代孕中,代理母亲将个人的生殖能力作为交易媒介,腹中孕育的婴儿作为换取报酬的产品,其所生活的价值全部寄托于产品价值,而忽视了行为价值,不仅使自己在资本市场中被抽象化为孵化婴儿的“管道”,同时使作为有生命价值的婴儿沦为了砧板上的肉被随意挑选。在个人伦理
35、生活中,商业代孕的形式是完全将产品价值作为伦理生活的基础,已经使代理母亲失去了尊严。不仅如此,在交易中的委托代孕者看似是利益获得者,实际上却受到资本、技术以及权力的奴役,委托代孕者如果意识到了不仅婴儿的生命,而且代理母亲的生命同样都具有客观价值,就不可能将代理母亲看作与自己毫无关系的工具,否则也将会贬损个人尊严。再次,反对商业代孕不意味禁止所有类型的代孕,自尊原则也要求将每一个人作为平等的人来对待,因自然禀赋、运气等造成的不平等不应当由个人负责,“风险和收益的公平分配要反映不同的人做出的选择,但不反映他们天生的坏运气”1451。如试管婴儿技术就是在为不孕群体打开的一条道路,但是当这一技术依然无
36、法改变不能生育这一事实时,代孕技术就成为了另一种摆脱“遗传如摸彩”的途径。不过,这一项技术不仅仅关系到婚姻中的双方,还关系到另外一个成年人的生命。在反对商业代孕的基础上,如果要使每一个人获得有尊严的生活,那么就必须要求无论是代理母亲还是委托代孕者都要承认生殖行为具有内在价值,这才是对生命价值本身的尊重,这不仅需要委托代孕者以尊重生命的态度对待代理母亲,给予一定的情感关怀,同时也需要代理母亲自己意识到这一行为的价值,并为自己的选择承担责任。最后,当技术、资本与权力三者结合时,关于有限开放代孕合理性的考察就不能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虽然寻找到理论支持能够为有限开放代孕的合理性提供较强的理论说服力,但
37、与此同时,为防止对生命价值的尊重迷失在资本洪流中,也需要政府采取一系列政策、法律上的规制,以完善代孕的许可规范,并提供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管理措施等。大致在以下几个方面应当予以规制:第一,在法律层面上。虽然我国目前针对代孕技术存在管理办法,但只是规定“禁止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手术”,即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也仅仅以“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三条)、“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第一千零七条),以及“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
38、伦理道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第一千零九条)为上述规定予以支持,这导致代孕的立法效力较弱,使代孕合理性仍处于法律真空地带。因此,应当加强有限开放代孕的立法,并在司法层面明晰对违反合理代孕的处罚裁量标准,提供有效的裁决措施。第二,对有限开放代孕的涉事行为主体进行明确的规范与限制:(1)对受术群体进行具体化规定。委托代孕者选择代孕技术的理由往往夹杂着诸多因素,对背后动机的考察虽然存在困难,但是可以对受术群体进行明确,如“委托代孕者应限于生理上的不孕者、委托代孕者应具备养育后代的能力”11等;(2)对代理母亲的年龄以及身体情况、过往生育经验考察,确保代理母亲对个人以及未来生命能够负有责任;(3)对医
39、疗机构应当严格审查,制定并完善医疗技术授权管理制度,严格根据考核标准为有资格开展代孕技术的医疗机构颁布证明。第三,代孕打破了传统民法意义上的“分娩者为母”的亲子关系,这使代孕子女的亲子关系认定面临现实难题。因此,应当根据不同的代孕方式重新审思,并细致地划分代理母亲、委托代孕者以及代孕婴儿三者之间的关系,并综合考虑血缘说、分娩说、契约说以及子女最佳利益等已有认定原则,为代孕子女亲子关系认定提供新模式。因此,生育本身是实现价值的活动,当一项技术能够完善人类自身时,则不应当完全禁止,由于在商业代孕中,代理女性将自己抽象为子宫,以婴儿的出生作为获取劳动报酬的商品,这使其忽视了生命的内在价值,商业代孕是
40、代理母亲完全以产品价值建构个人伦理生活,这使其失去了自尊。只有当代理母亲与委托代孕者双方共同珍视生育这一创造过程,并形成平等关怀的联盟,代孕行为的开放才是有可能的。“当一个女人遇到了困难,孕育一个孩子就需要不止一个女人的付出。有了代孕,通过妇女之间的联盟,一个孩子降生了,如果没有这种团结友爱,孩子就不可能降生。”10228约翰罗伯逊12就将代孕这一手段总结为一种新型的生殖方式合作生殖(collaborativereproduction),只是代孕双方的共同参与生殖比夫妻之间的生殖需要更多的力量、努力和付出。有限度地开放代孕究竟是被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还是宙斯为人类带来的火种,这取决于人类对代孕
41、技术的实际应用与操纵,毕竟“理论的分析只能在抽象层面进行,但是一旦将事情抽象化,便会忽略了真实人生的复杂性及相互依赖性,也会模糊了每个实际的具体决策中所富含的各项内容。所以,实际上应该怎么作决定,(下转第 80 页)有限开放代孕的合理性何佳慕医学与哲学 2023年 6月第 44卷第12期总第 719 期24Medicine and Philosophy,Jun 2023,Vol.44,No.12,Total No.719 RICHARDSONEM,SCHZN,SANDERSONK,etal.Illnessrepresen-tations,coping,andillnessoutcomesinp
42、eoplewithcancer:Asystematicreviewandmeta-analysisJ.Psychooncology,2017,26(6):724-737.31NIER,HANY,XUJ,etal.Illnessperception,riskperceptionandhealthpromotionself-carebehaviorsamongChinesepatientwithtype2diabetes:Across-sectionalsurveyJ.ApplNursRes,2018,39:89-96.32TIEMENSMAJ,GAABE,VOORHAARM,etal.Illne
43、ssperceptionsandcopingdeterminequalityoflifeinCOPDpatientsJ.IntJChronObstructPulmonDis,2016,11:2001-2007.33HARRINGTONR,TAYLORG,HOLLINGHURSTS,etal.Acommunity-basedexerciseandeducationschemeforstrokesurvivors:ArandomizedcontrolledtrialandeconomicevaluationJ.ClinRehabil,2010,24(1):3-15.34盛丽娟,袁梁燕,谢姗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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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eCollectionofFunctionalOutcomesafterInpatientStrokeRehabilitation:PilotRandom-izedControlledTrialJ.JMIRMhealthUhealth,2020,8(5):e17219.43常丽英,何小明,曹学兵,等.脑卒中防治科普宣教专家共识J.卒中与神经疾病,2021,28(6):713-718.44DEPPING M K,UHLENBUSCH N,HRTER M,et al.Efficacy of aBrief,Peer-deliveredSelf-managementInterventionforPat
49、ientswithRareChronicDiseases:ARandomizedClinicalTrialJ.JAMAPsychiatry,2021,78(6):607-615.45收稿日期:2023-02-07修回日期:2023-06-03(本文编辑:王德顺)(上接第 24 页)并没有规则可循,只能尽可能提供一个好的架构,去了解真实生活中,我们与其他人到底在争论什么,我们所作的决定又有什么意义”9124。对有限度地开放代孕的呼吁正是看到了问题的真实性,以及现实处境的复杂性。当技术革命一次次冲击人类的伦理生活时,要回答的道德问题已经不在于你应该做什么的问题,更在于对“自我”的理解。参 考 文
50、献DWORKINR.SovereignVirtue:TheTheoryandPracticeofEqualityM.Cambridge:HarvardUniversityPress,2000.1福山.我们的后人类未来:生物技术革命的后果M.黄立志,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217.2SANDELMJ.Justice:WhatstheRightThingtoDoM.NewYork:Far-rar,Straus,andGiroux,2010:52-53.3ANDERSONES.IsWomensLaboraCommodityJ.PhilosPublicAff,1990,19(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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