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作业1-增值税 1. 王先生拥有一家百货商店(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 年1 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购销货物的增值税率均为17%。 (1)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0 万元; (2)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取得含税销售额58.5 万元; (3)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额85 万元;同时支付货物运费5.5 万元, 保险费1 万元,款项均已支付,并取得运输发票; (4)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取得含税销售额2.34 万元; (5)将上年购进的2 万元(不含税)货物用于职工福利,购进货物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 项税额0.34 万元,该进项税额在购入
2、当期已经抵扣。 假如期初没有待抵扣进项税额,该商店2011 年1 月应交增值税为多少。 答案: (1)销项税额1: 800×17%=136(万元) (2)销项税额2: 58.5÷(1+17%)×17%=8.5(万元) (3)进项税额=85+5.5×7%=85.39(万元) (4)销项税额3: 2.34÷(1+17%)×17%=0.34(万元) (5)用于职工福利的购进货物所对应的进项税额0.34 万元不能抵扣,由于上年已进行抵扣,本期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从本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共交增值税=136+8.5+0.34―(85.39―0.34)=59.79 万元
3、2.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1 年1 月发生以下经济 业务: (1)销售自产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0 万元; (2)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进项税额65 万元; (3)因仓储人员保管不善,使得上述购进原材料中部分材料毁损,损失金额为20 万元(不含税); (4)购入一台生产用机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进项税额5.1 万元; (5)正在施工的职工食堂领用一批材料,金额为5 万元(不含税),该材料在购进当期已抵扣进项税; 假如期初没有待抵扣进项税额,该企业 2011 年1 月份应交增值税为多少。
4、 答案: (1)销售货物应计提销项税额=500×17%=85(万元) (2)购进原材料,进项税额=65(万元) (3)因保管不善而毁损的原材料属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20×17%=3.4(万元) (4)购入生产用机器设备,进项税额=5.1(万元) (5)食堂施工领用材料属用于非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5×17%=0.85(万元) 2011 年1 月应纳增值税额=85-65+3.4-5.1+0.85= 19.15(万元) 3.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2009年5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甲产品给A商场,开具增
5、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另外,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5.85万元; (2)销售乙产品给B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另外,支付运输费用4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3)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的货款60万元、进项税额10.2万元,货物验收入库;另外,支付购货的运输费用6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4)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30万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费5万元,取得相关的合法票据,农产品验收入库。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 计算该企业2009年
6、5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答案: (1)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80+5.85¸(1+17%)〕×17%=14.45万元 (2)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 60×17%=10.12万元 允许抵扣的运费进项税额=4×7%=0.28万元 (3)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10.2+6×7%=10.62万元 (4)购进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额=(30×13%+5×7%)×(1-20%)=3.4万元 该企业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14.45+10.12-0.28-10.62-3.4=10.27万元 作业2-消费税 1. 某卷烟厂委托某烟丝加工长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
7、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的成本金额为60000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支付的加工费用为3700元,并支付了烟丝加工长按烟丝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的消费税税款,卷烟厂将这批加工好的烟丝全部用于生产甲类卷烟并予以销售。向购货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款为1053000元。(本题烟丝的消费税率30%,卷烟只考虑比例税率56%) 请计算销售卷烟的应纳消费税税款。 答案: (1)委托加工烟丝组成计税价格:(60000+3700)÷(1-30%)=91000(元) (2)烟丝的消费税款:91000×30%=27300(元), (3)卷烟不含税价款:1053000÷(1+17%)
8、=900000(元) (4)销售卷烟应纳消费税额:900000×56%-27300=476700(元) 2. 某企业按统一的材料、费用分配标准计算自制自用产成品成本为150 000元,假设利润率为10%,消费税率25%。 (1)请计算其组成计税价格与应纳消费税。 (2)假设企业采取措施降低自制自用产品的成本,将其成本降低为130 000元,请计算其组成计税价格与应纳消费税。 答案: (1)组成计税价格与应纳消费税计算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150 000+150 000×10%)÷(1-25%)=220 000(元) 应纳消费税=220 000×25%=55 00
9、0(元) (2)假设企业采取措施降低自制自用产品的成本,将其成本降低为130 000元,其组成计税价格与应纳消费税计算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130 000+130 000×10%)÷(1-25%)=190 666.67(元) 应纳消费税=190 666.67×25%=47 666.67(元) 企业降低自制自用产品的成本后,少纳消费税额为: 55 000-47 666.67=7 333.35(元) 3. 某商业企业2010年2月从国外进口一批高级手表,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82000元(关税税率为20%,消费税税率为20%),已取得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2月份该企业把其中的一部
10、分高级手表在国内市场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00000元。 假定该企业没发生其他增值税业务, 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销售环节应纳增值税、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分别是多少? 答案: 组成计税价格=(82000+82000×20%)÷(1—20%)=123000(元) 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123000×17%=20910(元) 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123000×20%=24600(元) 销售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增值税=200000×17%—20910=13090(元) 销售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为0元 作业3-营业税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11、 1.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营业税的有( )。 A.境外保险公司为境内的机器设备提供保险 B.境内石油公司销售位于中国境外的不动产 C.境内高科技公司将某项专利权转让给境外公司 D.境外房地产公司转让境内某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答案: AD 2.位于县城的某商贸公司2010年12月销售一栋旧办公楼,取得收入1000万元,该办公楼购于2007年1月,购价为600万元,请计算该公司销售办公楼需交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及附加。 答案: 营业税=(1000-600)×5%=20(万元); 城建税及附加=20×(1+5%+3%)=1.6(万元)
12、 3.位于市区的某内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内销与出口业务。2010年4月份实际缴纳增值税40万元,出口货物免抵税额5万元。另外,进口货物缴纳增值税17万元、消费税30万元。该企业4月份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多少。 答案: 城建税是进口不征、出口不退的。经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作为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的依据。应纳城建税=(40+5)×7%=3.15(万元) 4.位于市区的某企业2009年3月份共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与关税562万元,其中关税102万元,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与消费税260万元。该企业3月份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多少。
13、 答案: 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562-102-260)×7%=14(万元); 作业4-企业所得税 1.某市一汽车轮胎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度有关业务数据如下: (1)向汽车制造厂销售轮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8000万元,销项税额1360万元。本期外购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发票注明增值税为460万元。 (2)购买国债,取得利息收入20万元; (3)产品销售成本为5000万元,产品销售费用720万元、财务费用350万元、管理费用690万元(其中:诉讼费20万元,业务招待费75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100万元);
14、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企业2010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额。(提示:轮胎消费税税率为3%。) 答案: (1)应纳增值税=1360-460=900(万元) 应纳消费税=8000×3%=240(万元) 税前可以扣除的税金及附加=240+(240+900)×(7%+3%)=354(万元) (2)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8000×5‰=40(万元) 实际发生额的60%=75×60%=45(万元),所以只能扣除40(万元); 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100万元,可以加计50%扣除。 税前可扣除的期间费用(含新产品
15、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额) =720+350+690-(75-40)+100×50%=1775(万元) (3)该企业2010年应纳税所得额=8000-5000-354-1775=871(万元) (4)该企业2010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871×25%=217.75(万元) 2.某市一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冰箱, 2010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全年销售收入8800万元;缴纳增值税930万,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93万; 2)成本及费用合计7980万元:其中支付给职工的合理的工资540万元,广告费14
16、00万元,业务招待费80万元,向非金融企业借款500万元所支付的年利息40万元(当年金融企业贷款的年利率为5.6%);发生工会经费15万元、职工福利费7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8万元; 3)取得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 4)营业外支出300万元,其中包括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的捐款100万元。 计算该企业2010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 (1)会计利润=8800-7980+30-300-93=457(万元) (2)销售(营业)收入=8800(万元) 广告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1400-8800×15%=80(万元) (3)业务招待费×60%=80×6
17、0%=48(万元) 销售(营业)收入×0.5%=8800×0.5%=44(万元) 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80-44=36(万元) (4)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40-500×5.6%=12(万元) (5)工会经费扣除限额=540×2%=10.8(万元),调增15-10.8=4.2(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540×14%=75.6(万元),调增78-75.6=2.4(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540×2.5%=13.5(万元),调增18-13.5=4.5(万元) 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4.2+2.4+4.5=11.1(万元) (6)公益性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100-457×12%=45.16(万元) (7)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457+80+36+12+11.1+45.16-30=611.26(万元) (8)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611.26×25%=152.8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