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邵林计[2005]45号
关于邵东等县退耕还林、长防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
种苗工程等专项资金检查及整改意见书
邵东、隆回、洞口县林业局:
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我局于2005年5月10日至6月23日先后分别对你单位2003年至2004年国债长江防护林专项资金、2002年至2004年退耕还林专项资金以及2001年来国债种苗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的拨付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初步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一、挤占专项资金
查洞口县退耕还林工程:2004年6月30日2#凭证付大湾林场长防林抚育款25200元,列退耕还林—苗木款;7月7日1#凭证付育
2、苗户旱灾补助款41740元,列退耕还林—种苗款;长防林工程:随意更改和调整项目内容列支楠竹低改28580元,改变资金使用性质列支业务及办公费55858.11元。种苗工程:付黄开叶生活补助7560元列支工程支出。生态效益补助资金:付森保站工作人员赴敦煌参加国家林业局组织的培训班差旅费及补助6073元等。
查隆回县退耕还林工程:列支招待费8万余元;列支退耕还林苗木运输费30余万元。长防林工程:随意更改、调整项目内容和补助标准:如付罗洪乡公路绿化7000元,木瓜山林场人工植苗补助标准200元/亩等以及付办点项目10.3万元。种苗工程:付邵阳市林调队退耕还林各乡镇规划设计费2.08万元。
查邵东县
3、退耕还林工程:2003年6月30日3#凭证帐面为付电脑购置费11404元,实际凭证为付两市镇、灵官殿乡的现金补助;2003年11月30日19#凭证付双凤乡启动资金1800元。生态效益补助资金:2004年1月31日9#凭证付野鸡坪乡大联村绿化费支出5000元;13#凭证付流泽镇林业站防火林带支出20000元,发票为水泥13500元,钢材及工资6500元;付仙槎桥镇莲花村造林抚育款30000元;付堡面前林业站营造防火林带10000元,发票为水泥4960元,河沙1270元,做工工资3770元;9月3#凭证付野鸡坪候鸟保护区建设经费10000元等。
二、会计核算不规范
一是未按规定设立专帐。对专项
4、资金(如:森林植被恢复费、省市除国债以外的专项资金)未设专账,且未使用“拨入专款”和“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来核算专项资金,而是通过“上级补助收入”和“财政补助收入”科目核算。将专项资金和一般的事业费、财政补助收入捆在一起使用和核算。其支出通过“事业支出”的二级科目列支了一部分生产性支出;年终结转时收入直接与支出对冲。
二是报帐手续不健全。部分苗木购销发票不规范;有些发票有苗木名称、苗木数量,无苗木价格;有些发票就只有苗木数量,无品名、无价格;还有部分发票使用年限过期(如:洞口县采购麻阳县的种苗发票);另外苗木发票五花八门,有商业零售、批发、超市购物、临时经营等。
三是工程项目特别是
5、国债种苗工程建设像肥料购置及劳务费、生产用工没有正式发票,凭白条报帐的现象较严重。如洞口县种苗工程建设项目。
四是工程建设速度比较缓慢。如隆回县种苗工程:2001年起实施,总投资265万元,至今为此,仅完成投资194万元,其中还有部分设计项目至今未开工。
三、整改意见
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贯彻国家林业局提出的“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九字方针,把规范使用资金、管理资金摆在重要位置,认真对待。
2、强化资金项目管理。单位领导和财务部门要切实履行本职职责和监督职能;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经常性管理监督,确保林业项目资金安全运行。
3、对上述存在的挤占专项资金以及白条报帐等问题,各县务必在7月25日前进行调帐处理,并安排相应资金归还违规使用的项目专项资金。对不规范的原始凭证进行规范处理,做好帐务处理。在下一阶段中,建立和健全相关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确保项目安全运行、资金安全使用、干部安全生活。
邵阳市林业局
二OO五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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