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讲人:陈 芳怀 宁 县 职 教 中 心2016年12月2日12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10.27通过2002.5.1实施2011.12.31修订什么是职业病?n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2002年版职业病目录卫生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共有10大类、115种:尘肺病(13种)放射性因素职业病(11种)职业中毒(56种)物理因素职业病(5种)生物因素职业病(3种)职业性皮肤病(8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职业性肿瘤(8种)其他职业病(5种)3水泥厂工人最容易得的职业病
2、到底有哪几类?1.尘肺病(主要是矽肺病)这种病是目前水泥生产职业突发率最高的一种病症,在煤矿行业同样存在,它是因为水泥生产过程的高密度粉尘造成的,水泥粉尘经呼吸进入人体肺部,长积月累,就成为很难医治的矽肺病。2.听觉障碍,重者致聋。水泥生产需要磨机、破碎设备等高分贝噪声 设备的参与,生产工人长期处于这种工作环境中,如果没有一定的保护措施(塞耳塞等),轻者造成听觉障碍,重者致聋。3.皮肤病。水泥生产的特殊性,车间内长时间处于高温辐射状态,时间长了,抵抗能力差的工人会得上皮肤病或者皮肤癌。有些工人由于长时间不带防护工具直接接触水泥生产原料,手上裂口、龟裂情况很严重。症状41.生产性毒物进入人体的途
3、径主要有:呼吸道皮肤消化道2.导致尘肺发生的主要因素是:接尘工龄,粉尘种类,小于10um的粉尘和累积接尘量问题问题5 矽肺患者一般在早期可无症状或症状不明显,随着病变发 展,症状增多,主要表现如下:(一)咳嗽、咯痰 由于粉尘刺激和呼吸道炎症而咳嗽,或有反射性咳嗽。(二)胸痛 40%60%患者有针刺样胸痛。多位于前胸中上部的一侧或两侧,与呼 吸.体位及劳动无关,常在阴雨天和气候多变时出现。(三)胸闷 气急程度与病变范围和性质有关。病变广泛和进展快,则气急明显,并进 行加剧。这是由于肺组织广泛纤维化,肺泡大量破坏,支气管狭窄以及胸膜增厚和 粘连,导致通气和换气功能损害的结果。患者尚可有头昏、乏力、
4、心悸、胃纳减退 等症状。早期矽肺患者体检常无异常发现。重度矽肺时由于结节融合,肺组织收缩,可有气管移位和浊叩音。6全世界每年职业事故情况n每天,平均有6000人死于与工作相关的事故和疾病。一年总计有超过220万人因工致死,其中,大约有35万例死亡出自工作场所事故,超过170万例死亡是由于工作相关的疾病。此外,每天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中死亡人数达到15.8万例。n有害物质每年致使43.8万工人死亡,而且皮肤癌患者中大约有10%是由于长期暴露在工作场所的有害物质中。n每年,仅石棉就导致10万例死亡,而且数字还在逐年递增。71)核泄漏事故n(1)苏联切尔诺贝利核泄漏事故。1986年4月26日,苏联的
5、切尔诺贝利(现乌克兰境内)核电站4号机组发生爆炸,8吨多强辐射物质倾泻而出,使5万多平方公里的土地受到污染,320多万人遭受核辐射的侵害,死亡3 1人,其中28人死于过量辐射。切尔诺贝利事件的最主要教训是安全监管体制问题,即运营单位自己监督自己的安全,此后,各国在监管体制上强调核电站运营单位安全管理和政府安全监督职能分开。同时,总结了切尔诺贝利核电站设计上的教训,普遍采用了“纵深防御、多重屏障”的设计理念以强化安全防范;制定了新的核反应堆投产和废弃的规定与措施,以及核燃料循环技术标准,使核电站的安全性显著提高。82)毒气泄漏事故n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事故。1984年l2月3日,设在博帕尔的美国联
6、合碳化物公司的一家农药厂发生异氰酸甲醋毒气泄漏事件,致使3 150人死亡,5万多人失明,l 5万人接受治疗。这是人类历史上最惨痛的工业事故,为此该公司支付了4.7亿美元的赔偿金,并花费200多万美元清理现场。这起事故的主要教训是,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安全标准往往低于发达国家,而某些跨国公司就是利用这种标准的差异,用设计简陋、质量低劣的设备,在发展中国家开设工厂。这起事故的最大启示,就是发展经济绝对不能以降低安全标准为代价。9卫生部向社会公布了2010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情况:n根据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西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病报告,2010年新发各类职业病27240例。其中尘肺病占报告
7、职业病的87.4%,目前尘肺病仍是我国最严重的职业病,尘肺病发病工龄缩短,群发性尘肺病时有发生;中、小型企业尘肺病发病形势严峻,超过半数的尘肺病分布在中小型企业。10n目前,全国涉及有毒有害品企业超过1600万家,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超过2亿人。从煤炭、冶金、化工、建筑等传统工业,到计算机、汽车制造、医药、生物工程等新兴产业以及第三产业,都存在一定的职业病危害,我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群居世界首位,职业病防治工作涉及30多个行业。1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
8、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年月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年月日新修改新修改1213立 法 背 景一、一、职业病发病形势严峻职业病发病形势严峻发病率高:目前我国尘肺病诊断病例已经超过60万人,存活的有47万人左右。仅就职业病报告资料,我国每年尘肺新发病例在1.5万人左右,其他的职业病例在5000人左右,每年的职业病诊断新发病例在2万人左右。二、侵害劳动者健康权益问题突出三、三、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和国企改革与建立现代企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和国企改革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业制度需要例25农民工成为受职业病危害的高危人群n 云南昭通市水富
9、县向家坝镇相继有数十名从安徽省凤阳县砂石厂打工返乡的农民工,共同患上了一种“怪病”,1 2名青壮年男子相继死亡。卫生部对事件初步调查结果显示,这些农民工死于矽肺。事发后,当地政府为400多位曾在安徽石英砂厂打过工的农民工进行了体检。结果发现,有30多人得了尘肺病。卫生部的结论是,这是一起由于工作环境恶劣导致的职业病事件。侵害劳动者健康权益问题突出14n河南登封26尘肺病人维权路堵死:政府买断索赔n原标题河南登封26名尘肺病人维权路被堵死:乡政府买断索赔权n(新华调查)四五万元就“买断”了索赔权河南登封26名尘肺病人维权路卡在哪儿?新华网郑州7月6日电(记者陆欢、魏莘)从2009年至今,河南省登
10、封市君召乡26名从事矿石粉碎生产的工人先后被诊断为尘肺病。他们中的许多人为了得到4万元至5万元的救助款,把对用工方的索赔权和追诉权“卖”给了乡政府。记者在日前采访中了解到,部分危重病人现只靠简单的药物维持生命,在痛苦中煎熬。死亡线上挣扎的尘肺病人 在君召乡晋窑村一个尘肺病患者家中,记者看到十几名咳嗽不止,气喘吁吁的病人。一个叫孟憨旦的病人,十分虚弱。他告诉记者,今年59岁的他和儿子都患有尘肺病,自己是矽肺病三期,儿子是二期。孟憨旦从2004年到2007在登封国安硅砂有限公司工作,主要是放硅粉清地。后因浑身无力,时常低烧而回家。他告诉记者,公司生产硅砂粉尘很大,每两个月给工人发一个口罩。“机器一
11、开跟磨面一样,乌烟瘴气。”记者看到,所谓的“防护”口罩四周只有一层普通海绵,约1厘米厚,鼻口凸处内放一个几乎透明的薄棉纸,这就是“防护层”。病人说,戴着口罩根本起不到防尘避沙作用。侵害劳动者健康权益问题突出15n孟憨旦说,从2009年至今,包括他在内这个村已有20多人被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诊断为尘肺病。40多岁的孟军委,因患有尘肺病,175米的个子,瘦得只有48公斤。“老婆也有尘肺病,是矽肺病二期,我是三期。”一句话没说完,他就被咳嗽中断数次。更让人心酸的是晋宪伟,患尘肺病近5年,目前只能在家等死。其弟晋振伟说:“住了3次医院,花10多万块钱,欠一堆债,没钱住院了。”侵害劳动者健康权益问题突
12、出16乡政府“买断”病人索赔权村民何黑娃告诉记者,患有尘肺病的父亲何新义,曾因怕再花家里的钱,拒绝家人送他到医院抢救。何黑娃说,父亲在国安公司工作3年后,身体就垮了。2008年11月,父亲被国家安全生产总局尘肺病康复中心诊断为硅肺符合三期表现。之后,多次找老板讨说法,但公司均以没钱的理由拒绝赔偿,并很快停工停产。2009年9月,何新义在挣扎中死去。何黑娃说,2009年,乡政府对村里尘肺病人给予救助,但条件是必须签订协议。协议中规定:甲方(尘肺病人)在领取一次性补偿金后,自愿放弃就患尘肺病所享有的仲裁、诉讼权利,保证不再就同一事件、就任何理由和方式(包括信访)向任何部门和企业提出赔偿要求;如甲方
13、违约,补偿金要如数退还给乙方,并支付违约金2万元。2009年10月,何黑娃为了葬父还债,不得已与乡政府签订“买断索赔权”协议。之后,获得5万元救助款。村里尘肺病人代表乔大丰说,全村21名病人,有16人与乡政府签订了“买断索赔权”协议,但大多数病人是分两三年才拿到乡里的救助款。3年后,获得救助费的病人发现,看病的钱很快就花没了。侵害劳动者健康权益问题突出17n时间超法定期限维权陷困窘确认是因工作的缘故而患上尘肺病,是病人维权的首要条件。为了证明与企业的劳动关系,这些病人曾到登封市劳动仲裁委申诉。然而,这条路却被堵死。乔大丰说,由于国安公司停工闭门,拒绝向这些尘肺病人提供相关劳动关系证明,2009
14、年12月,孟憨旦父子、晋中超三人向登封市仲裁委提出申请,要求确认与国安公司的劳动关系。但两天后,仲裁委以“三申请人已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与国安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没有争议为由”,不予受理。记者发现,这些病人提供的关键证据省职防所的诊断证明在“工作单位”栏中,填写的竟是病人住址。对此,河南省职防所二级单位、河南省职业病医院的副院长郑功远表示,在病人没有明确单位关系的情况下,省职防所只能在工作单位一栏填写病人住址。至于,病人的工作单位究竟何处?那是劳动纠纷,与他们无关。侵害劳动者健康权益问题突出18 去年9月,村里18名尘肺病人,向郑州市人社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但很快,申请全部被驳回,理由
15、是申请“已超出1年的法定申请时限”。18人再申诉,亦被驳回。为讨回公道,病人又将国安公司起诉到法院。但2012年7月,登封市法院作出一审裁定,驳回上述请求。法院认为,工伤认定和工伤等级鉴定是处理劳动争议两个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法院无权对劳动者是否构成工伤作出认定。工伤鉴定超过法定时效;企业人去楼空;病人成了原被告这意味着,病人们依法维权的道路都被阻断。对此,乡政府司法所所长刘智伟表示,今年3月,乡领导对协议中的欠妥条款,已予以纠正并道歉。但因企业法人无法找到,许多问题难以解决。河南省佳鑫律师所律师刘予龙认为,尘肺病作为一种职业病,具有一定的潜伏期,如果过于机械地
16、适用仲裁时效,明显有失公允。侵害劳动者健康权益问题突出19重大典型尘肺病赔偿事件(案例 一)n1、辽宁高速公路事件 2000年9月经浙江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对400名泰顺民工鉴定,196人在辽宁高速公路隧道建设中患尘肺病,一期110人,二期71人,三期15人,法院判2.0886亿元赔偿。n2、2003年福建仙游矽肺事件 死亡10人,46人患矽肺,一期8人,二期21人,三期7人,福建省赔偿2000多万元。侵害劳动者健康权益问题突出20 尘肺病事故(案例二)河南商城县朱裴店村,近人在外地打工患上矽肺病,他们几乎都是二三十岁的壮年男性,占到朱裴店村全部成年男劳力的一半。多岁的刘心祥老汉已在几年时间
17、里失去了个儿子,他们去世时没有一个超过岁。专门从事职业病研究的专家们为民工们诊断后提出,年内,他们中的很多人将不在人世。侵害劳动者健康权益问题突出21开胸验肺 自打2004年6月,农民工张海超到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上班后,他先后从事过杂工、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种。工作3年多后,他被多家医院诊断为尘肺,但企业拒绝为其提供相关资料,郑州职业病防治所却为其作出了“肺结核”的诊断。为寻求真相,这位28岁的年轻人只好跑到郑大一附院,不顾医生劝阻,铁心“开胸验肺”,以此举向人们讲述了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最终企业向他赔偿61万余元。侵害劳动者健康权益问题突出222002年河北白沟事件 不法业主在毫无防
18、护条件下使用含苯粘胶生产箱包,致使10余人得了再生障碍性贫血,均因无力治疗死亡。23吕继香24252627职业病防治法的适用范围l l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l l控制最主要、危害最严重的职业病接触粉尘、放射性、有毒有害作业按照职业病名单实施管理l l适用于产生职业危害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28职业病防治法目录第一章总则(1-13条)第二章前期预防(1420条)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2143条)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4462条)第五章监督检查(6369条)第六章法律责任(7086条)第七章附则(8790条)29现已发布的配套规章和文件(11)
19、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卫生部令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20号)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121号)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222号)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323号)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424号)号)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卫生部令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卫生部令2525号)号)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632002
20、63号文)号文)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卫法监发)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卫法监发)职业病目录(卫生部、劳动保障部职业病目录(卫生部、劳动保障部 卫法卫法200263200263号文监发号文监发20021082002108号文)号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生部令卫生部令3131号)号)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文)30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31第二条适用效力1、空间适用领域:按照国际公认的主权原则,主权国的法律应当适用于本国管辖的邻陆、邻水和邻空。在延伸意义上还包括本国驻
21、外国的使、领馆和航行于公海或停泊于外国港口的本国的船舶和飞机。本法不适用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2、对人的效力:采取属地原则。凡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一切与职业病防治活动有关的人及其活动都适用本法。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不论当事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只要其与职业病防治有关的活动发生在我国领域内均适用本法。3、时间效力:2002年5月1日起施行。要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所规定的职业病,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22、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四个条件缺一不可。3233职业病分类及目录10大类115种(1987年11月卫生部、原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发布了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将职业病定为九大类99种)职业病分类与目录(共115种)n一、尘肺 1.矽肺 2.煤工尘肺 3.石墨尘肺 4.碳黑尘肺 5.石棉肺 6.滑石尘肺 7.水泥尘肺 8.云母尘肺 9.陶工尘肺 10.铝尘肺 11.电焊工尘肺 12.铸工尘肺 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 34n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3.外照射
23、慢性放射病 4.内照射放射病 5.放射性皮肤疾病 6.放射性肿瘤 7.放射性骨损伤 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 9.放射性性腺疾病 10.放射复合伤 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 35n 三、职业中毒 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 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 5.铍病n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 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 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 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 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 11.铀中毒 12.砷化氢中毒 13.氯气中毒 14.二氧化硫中毒 15.光气中毒 16.氨中毒 17.偏二甲基肼中毒 18.氮氧化合物中毒
24、 19.一氧化碳中毒 20.二硫化碳中毒 21.硫化氢中毒 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 23.工业性氟病 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 25、四乙基铅中毒 26.有机锡中毒 27.羰基镍中毒 36n28.苯中毒 29.甲苯中毒 30.二甲苯中毒 31.正己烷中毒 32.汽油中毒 33.一甲胺中毒 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 35.二氯乙烷中毒 36.四氯化碳中毒 37.氯乙烯中毒 38.三氯乙烯中毒 39.氯丙烯中毒 40.氯丁二烯中毒 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 42.三硝基甲苯中毒 43.甲醇中毒 44.酚中毒 45.五氯酚(钠)中毒 46.甲醛中毒
25、47.硫酸二甲酯中毒 48.丙烯酰胺中毒 49.二甲基甲酰胺中毒 50.有机磷农药中毒 51.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 52.杀虫脒中毒 53.溴甲烷中毒 54.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 55.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职业性中毒性肝病 56.根据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 37n四、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1.中暑 2.减压病 3.高原病 4.航空病 5.手臂振动病 n五、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1.炭疽 2.森林脑炎 3.布氏杆菌病 38n 六、职业性皮肤病 1.接触性皮炎 2.光敏性皮炎 3.电光性皮炎 4.黑变病 5.痤疮 6.溃疡 7.化学性皮肤灼伤
26、 8.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n 七、职业性眼病 1.化学性眼部灼伤 2.电光性眼炎 3.职业性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八、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1.噪声聋 2.铬鼻病 3.牙酸蚀病 39n 九、职业性肿瘤 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 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 3.苯所致白血病 4.氯甲醚所致肺癌 5.砷所致肺癌、皮肤癌 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 7.焦炉工人肺癌 8.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 n 十、其他职业病 1.金属烟热 2.职业性哮喘 3.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 4.棉尘病 5.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4041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和原则预防
27、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42坚持预防为主的措施主要有:1、职业病危害的源头控制:14,15,16,17,18,19(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和审核)2、职业病危害的特殊管理:20(主要对从事放射、高毒等作业)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16(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43预防为主的措施(续)涉及用人单位职业卫生防治职责和法律条款主要有:5,6,13,14,15,16,19,20,21,22,23,24,25,29,31,32,33,34,35,38,43,50,51,52,53,54等充分体现了“职业病防治责任在企业”的主题责任主体转向企业n“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
28、全面负责”(第六条)n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第八十八条第二款)n“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第十四条)n“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不得挤占、挪用,并对因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第二十二条)n末依照本法规定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的需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第七十二条第五款)n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六条)n需要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对象由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扩展到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第三十五条)
29、变化之一变化之一4445预防为主的措施(续)6、劳动者的权利:4,6,30,31,32,33,35,36,7、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8,55,568、社会监督与民主管理36,3746第四条劳动者职业卫生权利保障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8个方面的职业安全卫生权利。劳动者依法享有的7+1项权利一.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的7项义务1.免费提供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2.上岗前,告知职业危害因素及可能导致的职业病;3.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给予岗位津贴;4.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免费提供给离岗劳动
30、者;5.按规定,免费向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的职业健康体检;6.免费向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提供达标的个体防护用品并定期更换,保证性能良好。7.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并免费进行治疗和康复。二.劳动者依法享有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国家保障其权益不受侵害。进一步向劳动者倾斜n用人单位拒绝(无法)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证据的,将承担不利后果。(第四十九条、五十条)n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第四十七条)变化之二变化之二4748第五条用人单位的责任明确规定单位是职业病危害的责任主体,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
31、任和刑事责任。劳动者是职业卫生保护的对象,是职业危害的受害者。法规处罚力度加大n新的职业病防治法加大了对企业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惩处力度,将监管中心移交到了更具执行力的安监局,并同时强调工会对企业职业病防治的监督调解义务。处罚金额提升:n第六十三条中,将以前的“二万元以下”修改为“十万元以下”。n 第六十四条中,将以前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修改为“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n 第七十条中,将以前的“三十万元以下”修改为“五十万元以下”。变化之三变化之三4950第六条关于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和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社会保险的监督管理的规定工伤社会保险通过社会统筹,建立工伤保险基
32、金,对保险范围内的劳动者因在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51第七条国家鼓励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的规定问题?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后,因采用的_等的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更后_ 日内向原申报机关进行变更申报。技术、工艺、材料305253第八条关于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管理体制的规定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指由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对全国的职业卫生工作依法实施的具有国家强制力的监督制度,是一种国家监督制度,具有普遍约束力和权威
33、性,体现的是国家的意志,所有被监督对象都必须服从。政府部门监管职能调整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标准制订+诊断+监测+审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保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保险卫生行政部门诊断+监测+标准制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审批变化之四变化之四54职业病防治法有关当事方法律关系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者劳动者劳动者全面负责职业病防治全面负责职业病防治 主张健康权利主张健康权利政府监管部门政府监管部门政府监管部门政府监管部门政府监管部门政府监管部门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5556第九条、第十条关于各
34、级政府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的规定57第十一条关于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制定与公布的规定(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号)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是卫生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强制性技术法规的组成部分,是由法律授权部门对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技术要求作出的强制性统一规范。58第十二条关于违反本法的行为实行社监督和奖励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这是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对于检举和控告,一方面要求有关国家机关认真查清事实,负责处理,另一方面,要求行使检举和控告的当事人不得诬告陷害。59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的五个主要关口60措施措施适用范围适用范围适用时间段适
35、用时间段法定责任人法定责任人卫生部门卫生部门职责职责建建设设项项目目职职业业病危害预评价病危害预评价新新建建、扩扩建建、改改建建的的建建设设项项目目和和技技术术改改造造、技技术引进项目术引进项目*建设项目可行性论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证阶段建设项目单位委托职建设项目单位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承担*对评价报告进对评价报告进行卫生审核行卫生审核职职业业病病防防护护设设施施设计审查设计审查可可能能产产生生严严重重职职业业病病危危害的建设项目害的建设项目*设计阶段设计阶段建设项目单位委托建设项目单位委托设计部门设计设计部门设计卫生审查卫生审查职职业业病病危危害害控控制效果评价制
36、效果评价新新建建、扩扩建建、改改建建的的建建设设项项目目和和技技术术改改造造、技技术引进项目术引进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项目单位委托建设项目单位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机构承担-职职业业病病防防护护设施验收设施验收新新建建、扩扩建建、改改建建的的建建设设项项目目和和技技术术改改造造、技技术术引引进项目进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时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项目单位申建设项目单位申请卫生部门承担请卫生部门承担组织卫生验收组织卫生验收职职业业病病危危害害项项目申报目申报职职业业病病危危害害因因素素分分类类目录目录规定项目规定项目2002年年5月月1日已存在的,日已存在的,2003年
37、年1月月31日;其他项日;其他项目在竣工验收之日起目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日内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害项目的用人单位受理申报,受理申报,出具回执,出具回执,建立档案;建立档案;监督抽查。监督抽查。要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辩识要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辩识:类别、工艺流程、原(辅)料等类别、工艺流程、原(辅)料等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第一关口:前期预防建设项目业主建设项目业主前期预防(续)建设项目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可行性论证可行性论证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施工施工施工施工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竣工验收职业危害预评价职业危害预评价
38、职业危害严重的项目三同时三同时控制效果评价控制效果评价职业卫生技术职业卫生技术机构介入机构介入职业卫生技术职业卫生技术机构介入机构介入政府监管政府监管6162第二关口: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投产后)立法意图立法意图明确劳动工作过程中职业病防治要求明确用人单位在用人过程中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法定义务和责任明确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利有关组织和社团的职责63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续)l主要内容q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卫生责任制l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职能机构及人员配备、层层落实责任q职业危害登记申报制度q工作场所危害控制制度l工作场所危害监测评价、危害警示标志、危害控制措施问题问题对于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
39、位,应在其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和中文警示6465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续)q劳动者健康监护制度l上岗前、在岗中、离岗时健康体检规定l紧急情况下应急体检规定l健康监护档案66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续)q作业管理制度l原材料和设备使用管理、内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27)q对粉尘、放射性、急性职业危害的特别规定q控制职业危害转移的规定67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续)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义务:配备防护设施、治理职业危害配备防护设施、治理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危害检测与评价管理作业场所危害检测与评价管理劳动者健康监护(上岗前、在岗中、离岗时)劳动者健康监护(上岗前、在岗中、离岗时)危害告知(合同、作业场所公
40、告、培训教育)危害告知(合同、作业场所公告、培训教育)建立危害监测和劳动者健康档案建立危害监测和劳动者健康档案职业病报告义务职业病报告义务对职业病患者的救治、安置对职业病患者的救治、安置依法参加工伤劳动保险依法参加工伤劳动保险落实职业危害治理和职业病防治经费落实职业危害治理和职业病防治经费未成年工、女工保护未成年工、女工保护68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续)n权利:获得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获得职业卫生防护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服务知情权:危害、危害后果、防护条件要求改善工作条件拒绝强令违章操作、冒险作业批评、检举、控告参与民主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要求并获得健康损害赔偿劳动者劳动
41、者69n立法意图q体现保护受害者和职业病患者权益q理顺职业病诊断、鉴定程序,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与现有医政管理法律法规衔接q与现有职业病待遇规定和社会保障立法相衔接第三个关口:维护和保障职业病人的权益70维护和保障职业病人的权益职业病诊断诊断机构条件诊断机构条件 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机构 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具有职业病诊断门批准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资格诊断人员诊断人员 执业医师执业医师 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资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格劳动者有选择诊断地的劳动者有选择诊断地的权利权利71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人保障(续)诊断原则诊
42、断原则 职业史、危害接触史职业史、危害接触史 现场危害调查评价现场危害调查评价 临床表现、辅助检查临床表现、辅助检查 三人以上集体诊断三人以上集体诊断 推定诊断原则推定诊断原则 诊断证明书诊断证明书 诊断医师共同签署诊断医师共同签署 诊断机构审核盖章诊断机构审核盖章72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人保障(续)q诊断争议鉴定n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立专家库n诊断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受理鉴定申请n鉴定委员会的组成及其专家抽取办法n两级鉴定,省级鉴定终结n回避原则q用人单位举证责任n提供现场危害监测资料n提供劳动者健康监护资料q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73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人保障(续)保障方面的规定疑似职业病人获得诊断保
43、障疑似职业病人获得诊断保障职业病人待遇保障职业病人待遇保障 就医、治疗、康复、工作安排就医、治疗、康复、工作安排 经济补偿经济补偿 费用承担责任费用承担责任 用人单位变更时职业病人的安置用人单位变更时职业病人的安置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义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义务74第四个关口: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各级安全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包括国务院安全监督部门)安全监督部门的职权与职责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的行政控制措施安全监督部门应当加强自身队伍建设,落实执法责任制75对职业卫生监督的要求l l切实履行负责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责l l职业病防治应当统一规划分步实施l l加大职业病防治的宣传力度l
44、 l转变职能和监督管理模式l l保证职业卫生监督公正、公开和透明76第五个关口: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亦称违法责任,是指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强制性法律后果,它是拒绝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二)应予处罚的违法行为共列有140多种(三)法律责任主体:法人6类个人10类职业危害的概念及防范n一、职业危害、职业病和职工禁忌病的概念n1.职业危害及因素n职业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得从业人员直接危害人体健康、导致发生职业病的各种危害。77(1)作业环境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它包括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化学因素(生产性粉尘和水泥粉尘等)、物理因素(风速、湿度、温度、噪声、震动等)和生物因素等。(
45、2)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它包括劳动时间过长、作息制度不合理、劳动强度过大、个别部位或器官过度紧张、使用工具不符合要求。职业危害的因素可分为两个方面:78n2.职业病及其特点n 职业病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职业危害因素引起的疾病。n职业病的特点有以下3个方面:n(1)职业病是由职业危害所引起,如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职业病的轻重与职业危害因素的数量和强度有关。n(2)大多数职业病目前还没有特殊的治疗方法,还不能彻底消除疾病、恢复人体健康。n(3)职业病是人为的疾病,治疗个体无助于控制群体的发病,但是控制职业危害因素,能有效的降低其发病率,甚至消除职业病。793
46、.职业禁忌病及其有关规定职业禁忌症只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该职业活动中不允许患者有的病症。煤矿安全规程对职业禁忌的规定如下:(1)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接尘作业:活动性肺结核病及肺外结核病;严重的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肺脏或胸膜病变;心、血管器质性疾病;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粉尘工作的其他疾病;(2)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井下工作:以上所列不得从事接尘作业的病症;风湿病(反复活动);严重的皮肤病;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井下工作的其他疾病。(3)癫痫病和精神分裂症患者严禁从事煤矿生产工作。(4)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深度近视等病症以及其他不适应高空(2m以上)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
47、作业。80水泥生产企业职业病解决措施1。选择优秀的水泥回转窑设备生产厂家。2。水泥生产企业的管理方法: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到职业危害防治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性,算好经济账,加紧职业病防治网上申报工作、工人健康检查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逐步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职工个人卫生防护制度。81企业成立以生产主管领导为首,行政部、生产部、医务室、工会等相关领导组成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各部门、车间设立以主管领导为主的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企业安全员为职
48、业卫生的专(兼)职监督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督工作加大投入,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针对粉尘和噪声危害,一方面为工人配置休息室、控制室,减少作业工人实际接触危害因素时间;另一方面为工人配备防尘口罩、耳塞、耳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建立严格的督查制度,发现不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坚持重罚,全力整改安全隐患,确保从业人员健康。针对热辐射,因地制宜采取隔热、自然透风和局部透风等措施。同时,积极采用新工艺,选用新设备,改善工作条件,杜绝“跑、冒、滴、漏”,实行清洁化生产,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82 不断加强对企业粉尘、噪音和热辐射等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监控,并定期邀请依法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结果向职工公布。建立健全企业职工的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做好新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对从事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者,及时调离。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和培训,使职工了解熟悉本公司、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并掌握职业卫生的防治方法和注意事项,杜绝和减少职业性危害。8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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