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研究月刊 第115期(2003年11月號) 高中新課程發展及其與舊課程總綱之比較 李坤崇 成功大學教育研究所教授兼高中課程發展委員會委員 林堂馨 成功大學教育研究所研究助理 課程標準(綱要)是教材編寫、教學、評量和考試命題的依據,是國家訂定和評價課程的基礎,也是整個課程改革工程中的一個重要樞紐。每次課程標準(綱要)均隱含著高度的期待與各界的心血結晶。本文僅就教育部現正著手修訂預計於九十二年底公布的普通高中課程綱要(以下簡稱「高中新課程綱要」)的發展為高中新舊課程總綱內涵的比較說明。 壹、普通高中課程的修訂歷程 一、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標準(綱要)修訂經過
2、 教育部(民92a)為因應時代變遷、社會需求與國家發展,高中課程標準迭有修訂,自民國十八年制訂後,歷經二十一年、二十五年、二十九年、三十七年、四十一年、四十四年、五十一年、五十三年、六十年、七十二年、八十四年等十一次修訂,現正著手進行第十二次修訂預計於九十二年底公布的課程綱要。限於篇幅政府遷台之前的修訂內涵省略,呈現民國三十八年後之修訂歷程的特色詳見表1。 表1 高中課程標準(綱要)修訂與變革歷程 時間 修訂緣由 標準特點 修訂期間 四十一年 為配合「反共抗俄」的基本國策,及戡亂建國的理想,局部修正中學課程標準。 1.局部修訂:限於「公民」、「國文」、「歷史」、「地
3、理」等四科課程標準之修訂,乃為配合當時國策之需要。 2.參酌當前實際需要,各科教材大綱,分別予以增刪,並力求避免高、初中教材之重複,藉以減輕學生之課業負擔。 1年 四十四年 減輕學生課業負擔,修訂中學教學科目及時數。 1.原「英語」科各學年均為五小時,應將第一與第二學年改為四小時。 2.將「公民」與「公民訓練」合為一科,並移列第一、二學年教學。 3.第二學年之「化學」原為五小時,應改為四小時。 4.將「勞作」改為「勞作及生產勞動」,並酌加教學時數。 5.增列「三民主義」與「軍事訓練」教學時數,實施文武合一教育。 6.原表「國文」、「歷史」、「地理」、「數學」、「物理」、「生
4、物」、「體育」、「音樂」、「美術」等科教學時數,均未予變動。 2個月 五十一年 為順應世界教育潮流,修訂課程標準。 1.增列「軍訓課程標準」及「人文地理課程標準」,並將前者列為高中正式課程之一,以加強民族精神教育、實施文武合一教育。 2.將「公民」、「公民訓練」合併,統稱「公民」,教學內容特別注重國民道德。 5.將初中及高中教育目標,分別予以明確規定。初中著重生活教育;高中則注重人才的培育,以奠定學術研究、與專業訓練的基礎。 6.選修科目放寬,並增列多種職業科目,以適應學生「升學」與「就業」之需要。 7.教學科目及教學時數表每週分為甲修習自然學科、乙修習社會學科二表,充分發揮分
5、化職能。 8.刪減初中重複教材,避免重疊或脫節,注重各級學校課程之連貫與銜接。 9.除將「勞作」改名為「工藝」外,對「音樂」、「體育」、「工藝」、「美術」等科教材內容多具體規定。 10.參考世界主要國家課程綱要而加以修訂。 2.5年 五十三年 仿效美國在科學教育的改進,而增修高中科學教育。 1.訂頒高中生物、化學(自然學科組)、物理(自然學科組)三科教材編輯大綱及數學教材大綱。 2.教材著重誘導與啟發學生思考,並注重學生學習心理。 3.注重科學教育。 4.教師手冊及實驗指導,作為教師指導教學及從事實驗之用。 5.課本、實驗、手冊、儀器、影片五者成為新科學教育之整體。 6
6、個月 六十年 因應九年國民義務教育的實施,配合國民中學首屆畢業生,特別修訂高級中學課程標準。 1.科目名稱、教材內容、教學方法均力求與國民中學課程相銜接。 2.加深高中分化功能:甲組增「地球科學」一科、數學及自然科學每學期教學時數增6小時;乙組增「西洋文化史」一科、語文及史地每學期教學時數增8-12小時。 3.於各課程中加強民族精神及民族道德教育,如「三民主義」、「國文」、「歷史」、「地理」、「軍訓」等。 4.於各課程中增加倫理、民主、科學之精神,如「三民主義」、「國文」、「歷史」、「地理」、「體育」、「美術」、「音樂」等。 5.加強數學及科學課程,如「地球科學」改為必修;高二數
7、學及化學每週授課時數增加一小時;高三教材重編以刪去繁雜與重複,並增加數學及生物選修科目。 6.重視聯課活動與指導活動。 7.選修科目增加彈性:高三選修科目部分未訂課程標準, 1.5年 七十二年 為配合高級中學法,修訂高級中學課程標準。 1.揭櫫五育之具體說明,追求均衡發展。 2.再加深課程分化、增列64種選修科目及選修時數。 3.配合學生能力,編審教材,並注重教材的銜接。 4.「電子計算機簡介」列為選修科目。 6.全體教師均需肩負輔導與評量之責。 11個月 八十四年 為配合國中、小課程標準修訂及因應社會變遷,修訂高級中學課程標準。 1.將公民、班會、團體活動並列公
8、民教育學科。 2.依「高一統整、高二試探、高三分化的理念」加強通識教育之實施。 3.「藝能科」改為藝術科,並增列「藝術生活」一科; 4.將「製圖、金工、木工、電工、陶瓷工」等選科,修訂為「製圖、能源與動力、工業材料」等三科。 5.「工藝」、「家政」合為一科,且男女均需修習。 6.指導學生選科,代替分組,以尊重學生的個別差異。 7.增加學校排課的彈性和自主性,以因應學生分化學習之需要。 6年 九十二年 為因應九年一貫新課程的實施,目前正積極修訂高級中學課程「綱要」,預計九十二年底公布。 整理自:http://www.edu.tw/high-school/i1301/cours
9、e/current/process.htm 普通高中課程標準(綱要)變革,呈現下列幾項重要現象:(1)除民國八十六年之修訂過程歷經6年之久外,其餘階段修訂期間為其甚短。(2)自民國29年至民國84年修訂過程,高中課程分化功能逐漸加深。(3)時代的轉換、社會的變遷、制度的更迭是影響課程修訂的主要因素,教學科目、教學時數、教材內容、必選修類型亦隨之與時更新。(4) 應實際需要修訂課程時,多注重教材銜接問題。(5)公民教育為多次修訂課程的重點之一。(6)民國21年課程標準之修訂,增列第二外國語始被提出。(7)此次修訂預計九十二年底公布的課程採「綱要」,突破以往「標準」的思維。 二、高中新
10、課程綱要的修訂期程 預計於九十二年底公布的,預定修訂的「兩階段」期程如下(教育部,民92b): (一)課程總綱修訂階段 此階段期程為九十年九月至九十一年八月底,乃由「高級中學課程發展委員會」研訂高級中學課程政策方向及修訂原則,並授權「高級中學課程綱要總綱修訂小組」全權負責高中課程綱要總綱之修訂。總綱修訂小組完成「高級中學課程總綱草案」後,送交「高級中學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定案。 (二)各科課程綱要修訂階段 此階段原擬自九十一年三月至九十二年六月底,乃由「各科課程綱要研修小組」秉持「高級中學課程總綱」,研修詳細的各科課程目標、核心能力、時間
11、分配、活動綱要及實施通則草案,送交「高級中學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定案。為使各科課程綱要修訂時間更為充裕,綱要內涵更為嚴謹完備,教育部原擬將修訂期程延至九十二年十二月底結束,然截至九十二年十月中旬的修訂進度,教育部將很難如期於年底公布。 因高中新課程綱要在延後分化、社會與自然學科節數仍有爭議外,高級中學課程綱要已大致達成共識,教育部尚未正式公布綱要,本文分析以教育部中教司九十二年五月網路公告為主。 貳、高中新課程發展的方向、理念與原則 茲從高中新課程的發展方向、發展理念、修訂原則等三方面,依序說明之。 一、高中新課程綱要的發展方向 教育部(民92b
12、)於九十年五月成立「高級中學課程發展專案小組」,九月更名為「高級中學課程發展委員會」,為呼應「知識經濟、網路社會、及全球化與市場化的衝擊」、「官方或民間對中等教育階段的質疑與殷切期望」、「學校類型多樣化及社區化發展衍生共同核心課程的強烈需求」、及「銜接九年一貫課程」,乃積極規劃課程發展的方向與原則。 九十年五月成立「高級中學課程發展專案小組」後,教育部曾志朗部長為凝聚共識請陳伯璋教授、柯華葳教授與李坤崇教授為起草小組,提出「高中課程的發展方向」,及起草「高中階段課程發展理念與原則」。「高中課程的發展方向」並未於教育部的正式公文書中完整呈現,然此發展方向與教育部研擬公告的「高中課程的發
13、展理念與原則」息息相關,特呈現於下: (一)中學連貫化 此次高中課程之修訂,著重國小、國中到高中的銜接,追求高中到大學階段的連貫。然而,高級中學課程發展向下除應銜接九年一貫課程,向上承接大學教育外,亦應考量高中、高職、五專前三年整體後期中等教育之共同課程之發展,以在強化縱向連貫的同時,亦注重橫向的整合與連貫。 (二)課程綱要化 在「課程標準」制式化、統一化的原則下,學校課程之規劃較缺乏彈性發揮的機會。「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已將「標準」改為「綱要」,且世界主要國家頗為強調學校本位課程概念,鼓勵學校發展特色與培養學生專長,賦予課程管理彈性,以適應各
14、地區、各學校的不同辦學條件和不同辦學模式的需要。因此,將高中「課程標準」改為「課程綱要」,更可落實學校本位課程激勵學校發展特色。 (三)教學創新化 教學創新是課程發展的途徑之一,課程變革若未配合教學創新化、活潑化與生活化,則課程發展將難競全功。為增進學生學習興趣、活化學習氣氛,進而提高學習成就,教學創新、教學多元、教學活潑、適性化的教學策略皆較傳統以教師為主導的呆板生硬、枯燥乏味的教學方式較佳,也較能激發學生潛能,引導其發展。 (四)評量多元化 紙筆測驗難以評量學生技能與情意,必須輔以檔案評量、實作評量、軼事記錄、或口語評量等評量方式,運用各種評量方式評析學生學習
15、成效。評量內涵應包括認知、技能情意等向度,評量過程應兼顧安置性評量、形成性評量、診斷性評量與總結性評量,評量人員宜包含教師評量、學生自評、同儕互評、或家長評量,評量紀錄應包括量的呈現與質的描述,評量結果可包括能力與努力兩向度。 (五)學習終身化 延續九年一貫課程培養學生終身學習的基本理念,積極增強高級中學學生收集與運用資訊、探究問題、及解決問題的能力與特質,培養學生養成自主學習、自我省思的習慣,展現活到老學到老的終身學習精神。 (六)專業自主化 課程改革必須以教師專業為基礎、教師自主為目標,必須先提升教師專業能力與專業精神,再賦予教師專業自主權。教師提高專業後,自
16、主性應隨之提高,然若教師專業未能提升,亦應適度規範教師之自主性。為提升教師專業,宜積極實施教師專業評鑑。賦予專業自主的「權利」,加強專業評鑑的「義務」。 (七)學校本位化 為延續九年一貫課程落實「學校本位課程」展現學校特色之理念,研擬中的高級中學課程綱要著重學校本位課程之精神,鼓勵學校凝聚共識、研擬願景以發展學校特色。 (八)意識均衡化 學生思維應兼顧愛國心的國家意識、鄉土情的鄉土意識、世界觀的國際意識,三者應均衡發展,不宜偏廢,方能培育兼具國家意識、國際視野、鄉土意識的現代化國民。 二、高中新課程綱要的發展理念 「高中階段課程發展理念與原則」起草小組,
17、九十二年五月起經過每個月一至兩次由部長主持徵詢專案小組意見,長達四個月的討論,於九十二年八月底完成「高中階段課程發展理念與原則」。 由起草到正式定案的「高中階段課程發展理念與原則」,隱含一些思維脈絡,僅將初稿階段、定稿階段的理念闡述以更清晰呈現理念形成歷程。 (一)初稿的理念 高中階段課程發展理念與原則參酌Erikson的自我發展理論,體認高中階段的學生處於認同與角色混淆的階段,其生理變化達到青春期,亟欲尋求性別上的認同,尋找人生的新價值觀;並尋求職業認同,抉擇人生的發展方向;進而渴望認同社會文化規範賦予的角色與任務,若為發展不當,很容易產生角色上的混淆。
18、 以往課程改革在縱向連貫較為薄弱,起草小組原擬從「生存、生活、生計、生命」的人生發展階段,作為連貫國小到大學課程理念的依據,提出「高級中學課程理念架構圖」(詳見圖1)。國民中小學課程目標先以生存、生活為主,輔以生計與生命;中等教育後期課程目標延續生存任務,以生活、生計為主,生命為輔;大學課程目標則延續生存、生活任務,以生計、生命為主。 生命 (價值創造) 1.關懷 2.創造 生計 (生計發展) 1.學術 2.職業 生活 (生活素養)
19、1.人文素養 2.科技素養 3.民主法治素養 生存 圖1 高級中學課程理念架構圖 為提高學生品質與競爭力、培育廿一世紀的人才,應擬定高中學生必須延續九年一貫課程的十大基本能力(教育部民,92c),持續培養其人文、科技與民主法治等生活素養,如團隊合作、社會關懷、民主法治素養、藝術素養、科技素養、解決問題能力、生涯規畫能力、創造思考能力、批判思考能力。為切合學生性向、興趣、專長與能力,「生計階段」宜劃分為學術與職業兩個
20、向度,讓學生得適性選擇,進行生計發展。另外,為順應知識經濟的世界潮流與成為成人社會的一員,「生命階段」宜著重關懷與創造,培養學生思考社會關懷與對他人的責任及生命的意義與價值,不斷尋求創造與追求卓越,提高其競爭力。 「高級中學課程理念架構圖」在「高級中學課程發展專案小組」委員多次討論,小組委員對以「生存、生活、生計、生命」人生發展階段貫串小學到大學的構想相當贊同,然對圖形詮釋的方式,有提出同心圓環狀圖、有提出立體階梯圖、有提出四階段常態曲線重心圖者,因難以形成共識,乃保留「生存、生活、生計、生命」人生發展階段的概念,放棄圖示的構想,而採文字說明方式。 (二)尚未公布接近定
21、稿的理念 教育部(民92b)在修訂計畫之「修訂理念與原則」中指出:高中階段的學生已進入青少年後期,在生理、心理與社會關係方面的發展日臻成熟,除繼續國民中小學七大學習領域之基本能力發展外,應進一步提昇生活素養(包括人文、藝術、科技與民主法治等方面的知能)以為生計發展的基礎。此外,高中階段學生即將成為成人社會的一員,也應培養其從生命層次思考社會關懷,對他人的責任及生命的意義與價值。因此,新世紀的青年經過三年的學習與成長,將具有下列特質: 1.熱情且富有責任感:熱情是青少年的特點。但是他們熱情的眼界需要被拓展。一方面,能在民主法治的範疇裡學習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另一方面,有仁民愛物
22、的胸懷,熱愛並尊重生命,進而對普世付出關懷的行動。 2.充滿理想並具實踐的能力:青少年抽象與假設思考能力擴展,對自己和環境發展出理想,面對週遭常表不滿。他們需要被引導。一方面將理想和不滿看成待解決的問題,以批判和創造的態度來解決。另一方面,藉著理想發展出人生哲學,以為未來走向的指標進而實踐理想。 3.有傳承文化和歷史的使命,且能創新:面對社會快速變遷,特別是科技不斷更新的挑戰及其對人和人文造成的衝擊,青少年需要更深入了解人的歷史與演化,認識自己的價值觀及在傳承上的責任,與他人攜手合作開創新機。 可見,新世紀高中青年畢業的願景是「熱情與責任」、「理想與實踐」、「創新
23、與傳承」,而此願景的達成有賴綱要的具體化,教育行政機關的完善配套措施,全國高中教職員工的全力投入,及社會各界的認同與支持。 三、高中新課程綱要的修訂原則 「高中階段課程發展理念與原則」起草小組提出初稿後,幾經研討形成尚未公布接近定稿的原則,為完整呈現歷程,先說明初稿後呈現幾近定稿的原則。 (一)初稿的修訂原則及方向 世界主要國家的課程發展可分為課程目標、課程規劃、課程設計、課程推廣、課程實施、及課程評鑑等六項層面之發展原則。考量此次課程修訂之目的與其架構之完整性,在課程目標方面應加強(1)銜接國中與大學的連貫原則,以擬訂呼應世界趨勢的高級中學課程目標。(
24、2)提供兩類適性課程的層次原則,賦予高中學生課程與畢業文憑的選擇權,讓學生更得以適性發展。(3)多元參與凝聚共識的民主原則,擴大參與課程研討之人員與機會。(4)提高品質與競爭力的卓越原則,提升課程品質與學生競爭力,培育廿一世紀的卓越人才。 在課程規劃方面則應注重(1)統整學習領域分科教學原則,力求彼此間之統整,避免不必要之重複,提升學生學習成效。(2)學校本位的彈性原則,落實學校本位課程理念。(3)激發潛能的適性原則,強化學生選擇課程自由與提供更多選擇機會。 在課程設計方面則應注重(1)賦予課程設計的專業自主原則,落實教師專業自主與學校本位精神。(2)兼顧學生、社會、學科與
25、教改的課程選擇原則,避免不必要或太難的內容,在適當的時間範圍之內達成課程目標。(3)顧及目標、教材、經驗、能力的課程組織原則,落實因材施教之課程改革理想。(4)融入教學創新的精進原則,賦以教師成設計專業自主的權利。(5)納入多元評量的激勵原則,讓學生獲得應有的成就感。(6)著重活動體驗的實踐原則,引導學生在活動中學習、在實踐中體驗,激勵自主學習與體驗省思。(7)歷經發展、試用與評鑑的研發原則,持續提升教材的品質。 在課程推廣方面則應注重(1)激發主動參與的自主原則,達成基層教育人員主動了解、積極參與的心態,提升自主學習、解決問題的能力,方能事半功倍。(2)善用網路優勢的e化原則,充分透過網路
26、立即、快速、完整的傳遞課程資訊,分享與交流。(3)出版課程綱要解說的解惑原則,協助基層教育人員快速了解課程綱要的基本理念與內涵,並減少其疑惑。(4)整合資源分工合作的分層負責原則,確立在課程推廣的角色與任務,釐清工作內涵與分工,明訂各項工作進度與期程,執行多元與共同參與。 課程實施層面(1)溝通、耐心、包容與尊重的循序漸進原則,不宜一味要求改革創新或要求高速前進,調整步伐,穩健前進。(2)凝聚共識、自我評鑑的學校本位原則,即學校應先建立同舟共濟的危機意識,凝聚共識,開創共同新的教育願景;再營造開放、主動、積極的組織文化,建立參與、自主、團隊的伙伴關係;次發展學校成為學習的社區,營造終身學習的
27、校園文化;後建立自我評鑑制度。(3)創造無懲罰的支持鼓勵原則,營造教師無壓力的創造研發情境,創造課程成果與解決課程問題。(4)溝通協調、多頭並進的環環相扣原則,落實在教育部、教育局、學校、教師、家長等環節之推動工作。(5)激勵教育行政人員進修的專業成長原則,努力創新與實踐課程改革理念。(6)減少不必要之教學或行政干預的行政尊重原則,落實學校本位經營的理念。(7)公布實施期程與配套措施的明確原則,讓全國高級中學依據實施期程循序漸進做好各項準備工作。(8)引導師資培訓機構調整的源頭配合原則,將研發成果傳授予未來教師。(9)引導教師做中學的行動研究原則,提出各項解決問題策略或失敗的經驗以供各界參酌。
28、10)強化家長宣導的凝聚共識原則,消弭疑慮宜循序漸進。 在課程評鑑方面應(1)建立課程評鑑的制度化原則,讓學校在充分自主的權利下,接受評鑑與監督的義務。(2)多元客觀的改進原則,持續提昇課程與教學品質。(3)善用分層負責的授權原則,教育部、高級中學均應成立課程專責單位,分工合作,各依權責實施課程評鑑,以提昇高級中學教育品質。(4)落實績效評鑑的責任原則,積極進行校內自我評鑑,並建立符合學校層次之課程評鑑制度,展現高級中學對課程與教學績效的負責態度與精神。 (二)尚未公布接近定稿的修訂原則 教育部(民92b)指出高級中學課程綱要修訂,依循「連貫」、「通識」、「適性」、「彈性」
29、「專業」及「民主」等六大原則進行,依序說明如下: 1.連貫原則: 連貫原則係針對課程銜接層面而言。向下為銜接九年一貫新課程,向上為與大學教育接軌,延續生存的發展任務,發展生活與生計的功能,並追求生命的延伸與發展,持續追求卓越的發展趨勢,以及世界主要國家培育人才的潮流,高中課程發展應與國中、大學課程相互聯結。 2.通識原則: 通識原則講求學生基本素養的養成。承接九年一貫課程對學生「能力」的培養,高中課程修訂時,更深更廣的講求學生「素質」的養成,學生必須具備共同基本知識與能力,學校應善用創新教學、多元評量,使高中學生達成應具備的基本素養,以全面提升學生素質與
30、其競爭力,培育新世代可用的人才。 3.適性原則: 考量學生性向、興趣、能力及生命發展階段的差異,高中課程應具彈性,並開放選修幅度,讓學生有選擇的權力,使學生得適性選擇,並充分的發揮潛能、追求卓越以達成自我實現的理想。故適性原則是能給學生機會適性的發展、追求卓越與自我實現。 4.專業原則: 提升教師專業能力與專業精神,並賦予教師專業自主權,培養課程設計、教材改編、教材選擇、統整課程的能力與權利,進而追求教學品質的提高,確實的做好教學評鑑與教師專業評鑑等工作,是高中課程修訂中的專業原則。 5.彈性原則: 延續九年一貫課程落實「學校本位課程」展
31、現學校本位之理念,修訂中之高級中學課程綱要,賦予學校發展本位特色更多的彈性自主空間,以鼓勵學校凝聚共識研擬願景,強化學校本位課程以及發展學校特色。 6.民主原則: 新修高中課程綱要之發展,採取多元參與、凝聚共識之民主模式,邀請學者專家、教育及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學生、家長、民間團體以及民意代表等相關人員,共同參與研討,辦理多場公聽會或座談會,擴大社會大眾參與課程研討之機會與層次。 參、高中新舊課程總綱內涵之比較 教育部於民國八十四年公布修訂的「高中課程標準」(以下簡稱「高中舊課程標準」),九十年五月起著手進行研修預計於九十二年底公布課程綱要(以下簡稱「高中新課
32、程綱要」),茲比較兩次綱要的目標、課程科目與節數、實施通則等三方面於下。 一、高中新舊課程課程目標之分析 從教育目的、具體目標來比較高中新舊課程目標,「教育目的」方面,新舊課程雖均主張延續普通教育與培育現代公民,然舊課程較為強調高中教育延續生涯發展的任務,著重奠定研究學術及學習專門知能;新課程則強化提昇普通教育素質與增進身心發展,而將奠定研究學術及學習專門知能的主要任務移到大學教育階段。 「具體目標」方面,舊課程標準與新課程綱要的具體目標可從下列幾方面比較: (一)具體目標概念接近者 由舊課程標準與新課程綱要的相對概念分析,如新課程綱要的「壹、
33、提昇人文、社會與科技的素養」呼應舊課程的「陸、充實人文素養,提昇審美與創作能力,培養恢宏氣度」、「參、增進民主法治的素養,培養負責、守法、寬容、正義的行為」、「肆、培養服務社會、熱愛國家及關懷世界的情操」、「柒、提昇科學素養,增進對自然環境的認識與愛護」;又如新課程綱要的「參、增進團隊合作的精神及責任心」對應舊課程的「貳、增進溝通、表達能力,發展良好人際關係」。 (二)刪除舊課程部分具體目標者 因應教育目的的變革新課程綱要刪除舊課程標準之「伍、增進工具性學科能力,奠定學術研究的基礎」。 (三)增列新課程部分具體目標與理念者 新課程綱要強調生活素養
34、生涯發展及生命價值三層面,增列「貳、加強邏輯思考、判斷、審美及創造的能力」、「肆、培養自我學習的能力及終身學習的態度」、「伍、培養自我了解及生涯發展的能力」、「陸、深植尊重生命與全球永續發展的觀念」。 二、高中新舊課程科目與節數之分析 由高中新舊課程科目比較(見附錄),及新舊課程科目節數分析,並參酌教育部(92d)中教司高中課程修訂網站資料分析,可發現此次高中新課程修訂具有下列特色: (一)延續九年一貫課程之學習領域概念,但採取分科教學 本次高級中學課程總綱修訂,承襲九年一貫課程之精神,採取學習領域概念,並呼應九年一貫課程綜合活動、語文、社會、數學、自然與生活
35、科技、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等七大學習領域(教育部,民92c),將必修科目合併為綜合活動、語文、社會、數學、自然、健康與體育、生活及藝術八大領域。語文領域包含國文、英文兩科;社會領域包含歷史、地理及公民與社會三科;數學領域包含數學一科;自然領域包含物理、化學、生物、地球與環境四科;健康與體育領域包含體育及健康與護理兩科;生活領域包含家政與生活科技兩科;藝術領域則包含音樂、美術及藝術生活三科。但因顧及高中學科師資培育、課程教學及知識理解之需求,仍沿用分科教學。 (二)採取「科目減併」原則 呼應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領域化分之精神,高中新課程綱要採科目減併原則,將現有科目
36、相關者予以減併。班會及團體活動合併為「綜合活動」。原高二「世界文化」之歷史篇、地理篇,分別合併至社會學科之「歷史」、「地理」。原三民主義、公民、現代社會等科目和內容,統整合併為「公民與社會」一科。原高二「物質科學物理篇」與高一「基礎物理」合併,名稱為「物理」。原高二「物質科學化學篇」與高一「基礎化學」合併,名稱為「化學」。原高二「生命科學」與高一「基礎生物」合併,名稱為「生物」。原高二「地球科學」與高一「基礎地球科學」合併,名稱為「地球與環境」。(詳見附錄「普通高級中學新舊課程標準「必修科目」學分數對照表」及「普通高級中學新舊課程標準「選修科目」學分數對照表」。) (三)調整「軍
37、訓」為「國防通識」,新增「健康與體育」領域 高中新課程綱要調整「軍訓」為「國防通識」,列為必修,並採計學分,同時又於選修科目中增設「國防通識類」,由學校依需要,自行規劃開設。延續九年一貫「領域」劃分之原則,新增「健康與體育領域」,含括「健康與護理」與「體育」兩科目,訂為必修採計學分。將「家政與生活科技」更名為「生活領域」,維持「家政」、「生活科技」兩科目。 (四)減少社會領域節數,增加自然領域節數(仍有爭議) 高中新課程減少社會領域節數4節,增加自然領域節數2-4節。高中舊課程社會學科合計28學分,含括兩類:(1)三民主義、歷史、地理及公民等必修科目計20學分
38、其中三民主義與公民合計10學分;歷史及地理合計10學分。(2)世界文化-歷史篇、地理篇及現代社會等必選科目計8學分。高中新課程社會領域則減為24學分,含括兩類:(1)高一至高二「公民與社會」共計8學分。(2)高一至高二「歷史」、「地理」各8學分,共計16學分。高中舊課程自然學科合計12至14學分,含括兩類:(1)基礎物理、基礎化學、基礎生物、基礎地球科學等必修科目計8學分。(2)物質科學-物理、化學、地球科學及生命科學等必選科目4至8學分。高中新課程自然學科計16學分,高一至高二「物理」,「化學」,「生物」及「地球與環境」,共四科各4學分。雖然高中新課程減少社會領域節數,增加自然領域節數,然
39、兩者節數仍社會多於自然領域8節,引發重社會輕自然之爭議,因而,此節數變革仍未定案。 (五)劃分「畢業學分數」為兩類 考量「現行高中軍訓、體育課程均採計學分並列入高中畢業學分數」、「高中教官協助學生生活輔導之現實需求」與「國防通識類、健康休閒類在選修類科中採計學分」等因素,在課程總綱草案架構不變之下,僅調整必選修學分數,即除綜合活動外,其餘各科目皆採計學分(包括健康與護理、體育及國防通識等科目)。但又考量必修學分數過多,勢必又將壓縮到選修空間,在九十二年五月由部長主持之「高級中學課程發展委員會」第七次委員會議中,審慎研議將畢業學分數劃分為兩類,並配合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
40、法作修正: 1.必修學分:(共計一四四學分,至少需有一二四學分成績及格) (1)後期中等教育共同核心課程四十八學分,均需修習且成績及格始得畢業。 (2)在一四四必修學分中扣除共同核心課程以外,餘九十六學分均應修習惟至少有七十六學分成績須及格始得畢業。 2.選修學分:至少需修習三十六學分。各校得自行規定應及格科目,或提高應及格學分數;惟各校如提高應及格學分數,則畢業學分數應配合提高。 同時,明訂以上三類型學分(共同核心課程、必修學分、選修學分)總計一六○學分,即為高中生畢業之最低學分數,各校得視實際需要調整至少必修學分數及科目。
41、 (六)調整必選修學分數與授課節數 八十八年教育部公布的「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第十五條規定:「除各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格外,其學科累計學分數於修業期間達一百六十學分以上,且德行成績每學期均及格者,准予畢業並發給畢業證書。」每週授課節數,高一學生每週上課37節,高二學生每週上課36-39節,高三學生每週上課35-37節,三年上課216〜226節,每節50分鐘(教育部,民88)。高中新課程總綱草案中亦明確指出畢業所需學分為一六○學分,包括共同核心課程四十八學分(尚未定案)、必修學分76學分、選修學分36學分,其中綜合活動、體育、健康與護理列為必修,但不計學分。因此,高一、高二每
42、週教學節數為三十四至三十五節,其中三十節為必修計學分,二節必修不計學分;另可安排最低二節、最高三節的選修或彈性學習節數;高三每週教學節數為二十八至三十五節,其中十二節為必修計學分,二節必修不計學分;另可安排最低十四節、最高二十一節的選修或彈性學習節數。 新課程之選修課程著重各科專業知識與技術的培養。選修科目包括「語文」、「社會學科」、「數學」、「自然科學」、「國防通識」、「第二外國語文」、「健康與休閒」、「藝術與人文」、「生活、科技與資訊」、「生命教育」、「生涯規劃」、「其他」等十二類。可見,高中新舊課程綱要皆明訂學生畢業總學分數需達160學分,且新課程綱參考九年一貫「彈性學習節數」
43、的規劃,對選修課程之授課節數較為彈性,提供學校自主發展學校特色的機會。(詳見附錄「普通高級中學新舊課程標準「必修科目」學分數對照表」及「普通高級中學新舊課程標準「選修科目」學分數對照表」。) 由高中新舊課程學習節數及學分數之比較(詳見表4與附錄)可發現:(1)高中新課程綱要公布後,每一學年的學生必修學分數皆將增加,由原本的一百二十學分增至一百四十學分,而僅增加兩節數的學習時間。(2)高三選修課程或彈性學習節數雖略微放寬,然而整體看來,選修或彈性學習節數將由三十八至六十四節降至三十六至五十四節,明顯減少。 表4 高中新舊課程必修節數及學分數之比較 高中舊課程(84年版)
44、 高中新課程(預計92年底公布版) 年級 (每週節數,學分)*學期 高一 (33, 27)×2 (32, 30)×2 高二 (29, 23)×2 (32, 30)×2 高三 (15, 10)×2 (14, 12)×2 總計 (154, 120) (156, 144) 三、高中新舊課程課程設計之比較 高中舊課程(84年版)實施通則有「課程編制」、「教材編選」、「教學實施」、「教學評量」、「教學輔導」等五項規定;研擬中的新課程綱要總綱則為「課程設計」、「教材編選」、「教學實施」、「行政配合」四項說明。此部分謹先闡述「課程設計」比較,其餘比較於後依序說明。
45、 高中新舊課程之課程設計,在開設選修科目,以落實適性教育與彰顯學校特色等理念頗為相近。即新課程綱要的「四、學校宜開設選修科目,以因應學生的個別差異與發展」呼應舊課程的「五、學校應開設選修科目,實施適性教育,以因應學生的個別差異與發展,發揮分化的功能」;新課程綱要「六、各校可依地區特性開設相關選修科目,以彰顯高中教育的地方特色」呼應舊課程的「六、除依部頒課程標準規定之外,各校可依地區特性,開設相關選修科目,以發揮因地制宜的效用」等。除上述相近理念外,高中新課程課程設計具有下列特色: (一)強調向下、向上課程的銜接 新課程綱要在課程設計「一、課程設計應充分考量與國民中
46、小學九年一貫課程銜接」與「二、高級中學教育功能之一在為大學教育奠定基礎,課程設計除應重視學生之生涯發展外,並應注意銜接大學基礎教育課程。」中,除呼應舊課程「一、高級中學課程實施應為大專教育奠定基礎,並重視學生之生涯發展。」強調高中課程之功能仍為大學教育奠定基礎、重視學生之生涯發展外,並應充分考量與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及大學基礎教育課程的銜接,重視課程的一貫性。 (二)明確指出「延後分化」原則(仍有爭議) 為加強通識教育,順應大學延後分化趨勢,新高中課程綱要強調「課程設計應遵循高一、高二不分化之原則」。每位高中學生在一、二年級皆須修習社會學科,每週6節,合計24個必修學分,
47、及自然科學,每週4節,合計16個必修學分。雖然九十二年五月的課程發展委員會仍決議「延後分化」,但七月到十月各界反對「延後分化」的聲浪頗高,教育部為求慎重,現正積極彙整各界意見,仍未確定。 (三)強調學校本位課程精神,宣示「課程發展委員會」的職能 新課程綱要在課程設計中說明「各校組織課程發展委員會,於每學期開課前完成學校課程計畫,審查教師自編教科用書,並負責課程與教學評鑑」與「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之組成方式由學校校務會議決定之。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之成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代表、年級及各科教師代表、家長及社區代表等,必要時得聘請學者專家列席諮詢。確立「課程發展委員會」之組成方式、代
48、表成員、職責等功能。 (四)賦予教師自編教材的權力: 舊課程標準「各科教科用書,包括教科書、教師手冊、學生活動手冊、紀錄簿等,由國立編譯館依據各科課程標準之規定,分別編定或審定。」;新課程綱要則賦予教師專業自主的精神,強調「課程設計應給予各校適當之自主性,由各校組織課程發展委員會,於每學期開課前完成學校課程計畫,審查教師自編教科用書,並負責課程與教學評鑑」且「各科課程綱要之設計宜本彈性自主之原則,並注意相關科目間之整合,以期課程設計之多元化,與各科教材間之互補與相互支援性」,講求教材的多元與統整。 (五)講求議題課程整合思考 新課程將有關生命教育、性別平
49、等、法治教育、人權教育、環保教育、永續發展教育、原住民教育及消費者保護教育等議題,適時融入各領域課程教學,並要求在課程計畫中妥善規劃,以期讓學生在不同的科目脈絡中思考這些議題,以收相互啟發整合之效。 四、高中新舊課程教材編選之比較 在教材編選原則方面,高中新舊課程除均講求教材內容的聯繫與統整,並與學生之生活經驗作適度的聯結。高中舊課程較強調「教材應使學生獲得整體的概念與有系統的知識。除主學習外,也應儘量包含副學習與附學習的材料」,及「各學科教材的分量及難度,須配合各該科教學節數及學生能力」。高中新課程則較舊課程更強調「教材編選生活化與多樣化,並賦予學校自主的彈性空間」,具體特色
50、如下: (一)教材編選應善用網路資源,以提高學習興趣及知識的可應用性。 (二)強調基本概念與原理原則之習得,以培育現代化公民的素養。 (三)避免零碎的知識材料,讓學生習得運用知識解決問題之能力。 (四)議題課程宜適度融入相關科目教材之編選,如生命教育、性別教育、法治教育、人權教育、環保教育、永續發展、原住民教育及消費者保護教育等議題。 (五)學校得因應地區特性、學生特質與需求,選擇或自行編輯合適的教科用書和教材。同時,學校得自行編選彈性學習時數所需的課程教材。 五、高中新舊課程教學實施之比較 新高中課程綱要在「教學實施」通則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