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10 ,大小:78KB ,
资源ID:7522428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7522428.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武爱卫[2011]13号.doc)为本站上传会员【xrp****65】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武爱卫[2011]13号.doc

1、 武爱卫[2011]13号 市爱卫会关于转发《省爱卫会关于加强公共场所 控制吸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爱卫会、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省爱卫会关于加强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的通知》(鄂爱卫会[2011]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各单位按照《武汉市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工作方案》(武爱卫[2011]10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我市控烟目标的实现,给广大市民营造清新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省爱卫会关于加强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爱卫会、省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2、 为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第80号令)和《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有关规定,就加强控制吸烟工作(以下简称控烟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吸烟对国民健康素质的危害,高度重视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创建无烟单位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控烟工作的落实。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通告》的有关要求,明确各自职责,密切合作,齐抓共管,重点做好医疗、餐饮、交通、旅游、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和交通工具的禁烟工作。自2011年5月1日起,全省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其中全省医疗卫生系统要带头做好禁烟工作,确保2011年底达到卫

3、生部无烟医疗卫生单位的标准。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爱卫办要广泛宣传《省爱卫会关于控制吸烟的通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和医疗卫生单位要在醒目位置张贴通告,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发放通告,切实做到家喻户晓。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宣传栏等宣传媒体,以“5.31世界无烟日”活动为载体,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戒烟知识和吸烟有害健康知识,倡导和劝阻群众在室内公共场所自觉禁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会客接待不敬烟,非公共场所自觉限制吸烟,在禁烟、控烟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把无烟单位的创建工作作为本级卫生单位、文明单位申报和考核的内容之一,加大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无烟

4、单位创建力度,促进人民群众养成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 三、狠抓落实,加强监管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行业管理,对所管辖的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做到有主管领导,有专人负责,有检查手段,有结果公示,有整改意见,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全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管理,对室内公共场所未执行禁烟规定的给以行政处罚。 四、发挥行业带头作用,深入推进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 为推动我省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发挥行业带头示范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积极创建无烟单位。省爱卫办决定对各市州无烟医疗

5、卫生系统创建工作进行暗访,暗访工作由省爱卫办组织专班进行,暗访期间不与暗访对象见面,暗访结果将以信息公开的方式通报全省。各市州爱卫办应组织对所辖县(市、区)进行暗访。 附件1、湖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控制吸烟的通告 附件2、湖北省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工作暗访方案 附件1 湖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控制吸烟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第80号令),省爱卫会决定在全省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特通告如下: 一、自2011年5月1日起,全省下列公共场所的室内区域禁止吸烟: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站、码头、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

6、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病房、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二、至2011年底,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卫生机构必须达到无烟单位标准。 三、其它限制吸烟的场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 四、禁止吸烟场所划定的室外吸烟区,应当设置醒目的健康警语和标识。 五、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禁烟管理制度,做好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在室内的醒目位置设置统一

7、的禁止吸烟标识和监管部门电话; (三)禁止吸烟区域内不得设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 (四)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在禁止吸烟区域内的吸烟者,劝阻其吸烟或者劝其离开该场所。 五、任何个人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要求室内公共场所经营者履行禁止吸烟职责,并可以向监管部门举报。 六、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开展对吸烟行为的干预工作,设立咨询热线,开展控烟咨询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吸烟者提供戒烟指导和帮助。 七、鼓励志愿者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控烟工作或者为控烟工作提供支持。 八、室内公共场所经营者违反本禁烟通告的,卫生监督部门应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8、卫生部第80号令)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罚;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未履行控烟管理职能的,由当地爱卫会组织监督检查并给以通报批评。 九、本通告自2011年5月1日起实施。 附件2 湖北省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暗访方案 为推动我省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省爱卫办决定对全省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进行暗访,制定方案如下: 一、方法 (一)暗访对象 以市州为单位,在市州所在地抽查6个单位:卫生行政部门1个(卫生局)、医疗机构2个(1个综合性医院和1个中医院)、公共卫生机构3个(卫生监督局、疾控中心和妇幼保健院)。 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全部进行暗访。 (二)调查员 调查员共10人

9、由省健康教育所专业人员和志愿者担任。 (三)暗访内容和形式 根据《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评分表》(卫办妇社发〔2009〕223号文件附件,以下简称《评分表》)中有关指标确定暗访内容,主要包括无烟环境布置和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情况。本次暗访采取隐秘拍摄、暗访员填写问卷的形式,所有数据均有暗访视频录像支持。 (四)时间安排 5月31日之前,完成全省暗访现场调查,并形成暗访报告。 (五)评估指标 依据卫生部《评分表》中的相关指标,并参照暗访实际情况,汇总为本次暗访的指标及分值(表1)。汇总后的医疗机构指标满分为47分,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共卫生机构满分为45分。 表1 暗访标准及其分

10、值 暗访指标 医疗机构分值 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共卫生机构分值 一、所属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完全禁烟 1.本机构所属管辖区域至少在入口处、等候厅、厕所、电梯、楼梯等区域内有明显的禁烟标识(10分,缺1处扣2分,扣完为止) 10 10 2.本机构室内场所完全禁止吸烟(13分,每发现1个烟头扣1分,发现吸烟者无人劝阻1次扣1分,扣完为止。如工作人员室内抽烟,发现1个扣2分) 13 13 3.设置室外吸烟区(尽量远离密集人群和必经通道)(3分),有明显的引导标识(2分) 5 5 4.工作人员不得穿工作服在吸烟区吸烟(5分,发现1个扣5分) 5 5 二、开

11、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 1.有固定的控烟宣传栏、板(如院内电视、展板、宣传栏、标语等)(3分) 3 3 2.有相关控烟传播材料(如海报、折页、健康处方等)(4分) 4 4 三、所属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1.医疗卫生机构内商店、小卖部不出售烟草制品(5分) 5 5 四、医疗机构在相应科室设戒烟医生和戒烟咨询电话 1.设有戒烟门诊或在相应科室设戒烟医生(2分),并有工作记录(1分) 2 0 满分 47 45 注:(1)卫生行政部门是指省卫生厅、各市州卫生局。(2)公共卫生机构是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健康教育机构、采供

12、血机构、医学科研机构等。(3)医疗机构是指医院、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疗养院、急救中心(站)等,妇幼保健院(所、站)属公共卫生机构,本次暗访中列入医疗机构计算。 无烟单位标准 (试行) (一)成立控烟领导组织,将无烟机构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 (二)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三)所属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完全禁烟; (四)各部门设有控烟监督员;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 (六)明确规定全体职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七)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 (八)所属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无烟单位考核评分标准 为体现单位质量管理及工

13、作过程,评估标准各项总分为100分,75分以上为达标,达标后方可授予“无烟单位”称号。 项 目 考核方法及评分标准 分 值 实得分 备 注 组织 管理 单位有控烟领导组织4′,有负责单位控烟工作的单位领导3′和具体责任人3′。 10 单位将控烟工作纳入单位工作计划。 5 单位有控烟工作方案。 5 控烟 制度 单位内有明显的禁烟标识4′,任何人不在工作区域和公共场所吸烟4′,单位内设置吸烟室7′。 15 制定了禁止吸烟的管理制度4′,制度张贴上墙6′。 10 控烟 措施 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不摆放烟具,有无烟

14、标识牌。(一处无烟标识得1′,发现一个烟具扣2′,一处烟头扣1′)。 10 单位内小卖部、商店不出售香烟。 5 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向干部职工宣传吸烟危害健康的教育活动并有记录。 10 “5.31”世界无烟日开展控烟宣传并有活动记录。 5 效果 评价 100%的干部职工 知晓“吸烟可导致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和癌症”的科学知识。 10 干部职工积极戒烟,吸烟率逐年得到下降。 10 职工均能将“吸烟危害健康”的知识有机地融入到自己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中。 5 主题词:控烟 公共场所 通知 抄送:省爱卫会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厅 武汉市爱卫会办公室 2011年4月19日印发 共印60份 10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