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土地法学,21,世纪土地资源管理系列教材,土地法学,严金明 编著,土地法学,21,世纪土地资源管理系列教材,目录,171,森林资源,172,草原资源,173,水资源,174,海洋资源,175,矿产资源,17.1,森林资源,17.1.1,立法,宗旨,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的作用,提供林产品,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17.1.2,林,权与林地,在,森林法,中,虽然并未,出现“林权”,字眼,但对森林、林木、林地和森林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等权属问题却有
2、明确规定。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通常称为林权,主要,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有三种形式。一是国家所有权,。二是集体所有权。,三是个人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林业用地,简称林地,是指森林或者林木所占用的土地。我国法律中涉及林地管理,的主要有,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林地所有权是指林地所有者对林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林地所有权是,林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17.1.3,建设,占用征收林地,森林法,第十八条规定,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
3、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收、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检查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情况。,17.2,草原资源,17.2.1,立法,宗旨,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草原,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发展现代畜牧业,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17.2.2,草原,与草地,草原与草地的概念,草原所有权,草原所有权的概念,草
4、原所有权的确认,草原使用权,草原使用权的概念,草原使用权的取得,草原使用权的确认,草原使用权的流转,17.2.3,草原,的征收,、占用,及审批,根据,草原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草原,;,确,需征收或者使用草原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17.2.4,基本,草原的保护,草原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实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下列草原应当划为基本,草原,实施严格管理,:(,一,),重要放牧场,;(,二,),割草地,;(,三,),用于畜牧业生产的人工草地,、退耕,还草地以及改良草地
5、草种基地,;(,四,),对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具有特殊作用的草原,;(,五,),作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的草原,;(,六,),草原科研,、教学试验基地,;(,七,),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基本草原的其他草原。”,17.3,水资源,17.3.1,立法,宗旨,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防治水害,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17.3.2,水资源,的内涵和权属,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要素之一。,水法,第二条指出,本法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水法,适用范围不包括有关海水的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和防洪活动、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的所有权是指所有者
6、对水资源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水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17.3.3,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水法,第七条规定,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除外,。,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有偿使用制度,17.3.4,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合理利用水资源,要坚持兴建与除害相结合的原则,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和地区间,的利益,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要积极采用节约用水措施。在水源不足的地区,要,限制,城市规模和耗水量
7、大的农业生产的发展。兴建水利工程和其他建设项目,对原有灌溉,用水,、供水水源或者航道水量有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应予补偿,。,17.3.5,水资源和水域的保护,为了强调水资源的重要性,加强水资源和水域的保护,水法,中专设一章来规定水 资源和水域的保护。,17.4,海洋资源,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岛保护法,17.5,矿产资源,矿产资源与矿业用地,矿产资源所有权与矿业用地所有权,矿产资源所有权,矿业用地所有权,矿业权与矿业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矿业用地使用权及其取得,矿业权与矿业用地使用权的关系,矿业用地的保护,矿业用地范围的划定,矿业用地的合理使用和环境保护,矿业用地的复垦和闭矿处理,谢谢观看,土地法学,21,世纪土地资源管理系列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