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许可程序:受理—初审—报市建委审查—决定—告知 (不收费) (内资)晋升建筑业企业资质书面应提供的资料 (适用申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序列资质)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单独装订成卷]; 二、需要申报的附件材料如下: (一)综合资料卷(附件资料一),应包括以下内容: 1、目录和页码; 2、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的书面申请;(文字资料必须打印);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中的年检页、变更页应复印齐全); 5、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6、《企
2、业章程》原件和复印件; 7、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经理、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1)、企业经理、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不得是离(退)休人员; (2)、申报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需提供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并有本人签字页的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业绩证明资料应是技术负责人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或总设计师等项目负责人职务时,主持并完成的施工、设计工程项目的合同、图纸或竣工证明等);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交存入资资金报告单原件和复印件;(对于申请一级资质的企业,需申报与企业章程相
3、符的最新验资报告;对于申请二级以下资质的企业,无需提供验资报告;) 9. 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C101、C102、C103表)原件和复印件(报表上应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章[或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10. 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原件和复印件(报表上应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章[或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11、企业近三年银行授信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只限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提供); 12、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税票或境外工程的工程结算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只限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提供); 13、省、部级以
4、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分中心认证的证书或有效核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只限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提供); 14、国家级工法的认定文件、专利技术的认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只限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提供); 15、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奖证书、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的发布通知(或发布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只限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提供); 16、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信息化考评表。(只限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提供); (二)、人员资料卷,分为注册人员和管理人员两册: [1]、注册人员册(附件资料二第一册),应包括以下内容: 1、目录和页码; 2、建筑业企
5、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人员的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身份证、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在证书复印件背面); [注: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还应提供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设计专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身份证、社会保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此项只限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提供)] (1)、企业注册建造师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2)、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中工作单位必须与申报资质企业名称一致,不一致的先变更,后申报。 (3)、上报资料中注册职业人员证书复印件排列次序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表》表九人员名单填写次序一致。
6、 (4)、注册职业人员证书中的姓名页、专业页、等级页、证号页、照片页、签章(含钢印)页、年检页、变更页等应复印齐全。 (5)、社会保险证明须经市(区、县)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业务专用章”及“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基本医疗保险费核定专用章”后有效,(社会保险证明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险种的缴纳证明)。 [2]、管理人员册(附件资料二第二册),应包括以下内容: 1、目录和页码;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在证书复印件背面); (1)、资质标准要求的非
7、注册的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排列次序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表》表八中人员名单填写次序一致。(《资质申请表》中人员填写次序排列为: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财会类【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经济类【高级经济师—经济师—助理经济师—经济员】、统计类【高级统计师—统计师—助理统计师—统计员】)。 (2)、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3)、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职称证书的姓名页、专业页、职称等级页、证号页、照片页、签章(含钢印)页等
8、应复印齐全。 (4)、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职称证书上未明确标明专业的,应申报该职称人员符合标准要求的学历证书或毕业证书。 (5)、资质标准中要求有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还应提供其职称证书、身份证以及反映专业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6)、企业聘用的退休人员应提供其职称证书、身份证、退休证和返聘协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聘用的退休返聘人员数量比例不得超过标准要求职称人员总数的15%); (7)、社会保险证明须经市(区、县)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业务专用章”及“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基本医疗保险费核定专用章”后有效,(社会保险证明即养
9、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险种的缴纳证明)具体格式样本从资质受理窗口领取。 (三)工程业绩卷(附件资料三),按所申请的不同资质进行分册,每册应包括以下内容: 1.目录及页码; 2、对于专业承包企业工程业绩,应有中标通知书(或业主的证明文件)、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对于由业主直接发包的工程,需提供由业主盖章认可的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对于由总包单位发包的工程,需提供工程四方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及由总包单位出具的质量认可证明)、其他能证明技术指标的材料。 3、对于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应有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资料(需提供工程四方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其中,对于小区
10、建设项目,要求附所有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材料)、其他能证明技术指标的材料。 4、对于建筑业企业申请的资质标准中有本专业工程结算收入要求的,需要提供本资质类别所要求的工程的施工合同、工程结算清单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工程结算清单应尽可能详尽,应按工程分别编制目录和累计总额。) (代表工程的年度限制见资质标准)。 其中,上述的“其他能证明技术指标的材料”具体明确如下: 1)、凡申报技术指标涉及跨度、高度、层数、长度、深度、体积、容积等
11、
12、
13、
14、
15、
16、 的工程业绩,要求提供能直观反映所申报业绩技术指标的施工图纸。 2)、凡申报技术指标涉及单位工程造价等的工程业绩,要求申报详细的工程结算清单,其中结算单位的一方必须是施工合同甲方。 3)、申报建筑幕墙工程业绩,要求提供能直观反映幕墙建筑面积、高度技术指标的施工图纸。 4)、申报园林古建筑工程业
17、绩,要求提供能直观反映单位仿古建筑面积技术指标的施工图纸,或提供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证明。 5)、申报钢结构工程业绩,若以“钢结构建筑面积”或“网架结构建筑面积”为技术指标,要求提供能直观反映相应技术指标的施工图纸;若以“钢结构重量”或“网架结构重量”为技术指标,要求提供能直观反映相应技术指标的详细工程结算清单。 6)、申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若以“三星级以上宾馆大堂”为技术指标,要求提供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星级宾馆证明。 要求: 1、上述内容中涉及提供人员劳动合同的,要求提供企业与人员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书》的原件和封
18、面、第一页、第十二页的复印件(《劳动合同书》到劳动局购买)。 2、申请表一律使用A4(210×297mm)型纸打印;其封面、封底应使用白色压纹纸,胶装成册,软皮包装,禁止使用硬皮、塑料皮或打孔装订。 3.附件资料一律使用A4(210×297mm)型纸;其封面、封底可使用白色压纹纸或淡蓝、淡绿、淡黄色压纹纸,禁止使用其他颜色及纸张;同时应胶装成册,软皮包装,禁止使用硬皮、塑料皮或打孔装订; 4.每卷附件资料中应有总目录及页数说明,每页页脚下方有页码; 5.申报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盖章或印鉴齐全、字迹清晰;扫描或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每页右上角应加盖企业公章; 6.附件资料分卷装订,个别卷如页数过多,可再分册装订,注明“XX卷 第X册第X分册”;同一卷中,不同类别的内容可用彩纸分隔;管理人员册中的劳动合同扫描或复印件可单独装订成册; 7、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人事部门负责人要在每个证书复印件上亲笔签字,并加盖企业或人事部门公章; 8、申请铁路、交通、水利、信息、民航、供电、消防等方面资质的,每申请一个专业,须另增加《资质申请表》二份、综合资料卷和人员资料卷各一套。 9、申请材料需要加盖公章或印签的复印公章和印签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