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5 ,大小:31.50KB ,
资源ID:7459641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7459641.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立井岗位责任不落实监督处罚办法.doc)为本站上传会员【pc****0】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立井岗位责任不落实监督处罚办法.doc

1、岗位责任不落实行为的监督处罚办法 为了贯切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煤矿“三大规程和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实现依法生产建设。特质制九公司隐患责任不落实行为追究和处罚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岗位职责,搞好安全生产管理,有效地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保障安全生产。结合我公司自身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岗位责任追究和处罚以公司组织的大检查或处机关及以上部门的现场检查笔录为依据,追究操作人员和倒查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三条 现场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上级部门的检查笔录)相关责任人未落实,要进行岗位责任追究和处罚。 第四

2、条 公司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隐患责任追究和处罚领导小组,将隐患责任追究和处罚情况进行填表签字存档。 第二章 隐患排查整治职责分工和整改落实及责任追究 第五条 副经理以上公司领导干部负责监督、督促分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制的制定落实,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向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经理向业主负责,业主向全体员工负责。 第六条 公司领导干部要认真抓好自己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因管理不到位或失误而留下事故隐患的,每次罚款 50~100 元,造成重伤事故的每人次罚款 500~1000 元。 第七条 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中层干部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负连带责任,一般事故隐患每次处罚违章指挥者 2

3、00 元,分管领导 50 元;造成人员重伤以上事故的每次处罚违章指挥者 500~1000 元,分管领导 200~500 元;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交由政府追究处理。 第八条 对现场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属自身分管范围内的必须及时组织、安排落实整改,如不及时落实整改,造成一般事故的,每次罚款 500 元,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每次罚款 1000 元,造成重大事故的,交由政府部门追究责任。 第九条 对在现场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不属于自身分管范围的,要及时向有关分管领导联系反映,督促落实,如不反映又不落实而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每次罚款 200 元,造成重大事故的,交由政府追究责任。 第十条 对在现

4、场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盯在现场,立即组织处理,当班处理不好的,必须交下一班带班领导现场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开,否则一次罚款 200 元,造成重大事故的,交由政府部门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 各分管领导摆不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重生产轻安全,违章指挥的,每次罚款 100 元,造成事故的每次罚款 200 元,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交由政府部门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 各分管领导对各科室和施工单位反映的不安全隐患,各分管领导必须认真对待,要给予明确答复,采取相应措施组织落实处理,否则按第六条处罚。 第十三条 各分管领导对自己在现场发现的三违行为人员不制止、不处理的每次罚款100 元,造成事故的,交由政

5、府部门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 各分管领导不得为各科室追究处理的责任人员说情、打招乎,违者公司将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 副经理以上领导必须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办公会,并在会上对自己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做详细的安排和布署。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 50 元。 第十六条 凡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各分管领导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每次罚款 100元。 第十七条 段队工作人员负责监督、督促各施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规程措施的贯彻与落实,兑现和检查工作,严于职守,对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向公司分管领导负责。 第十八条 各段队人员要认真抓好自身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因自身管理不到位或失误造成事故的每

6、次罚款 100 元,造成重伤事故每次罚款 200 元,造成重大事故的,交由政府部门追究责任。 第十九条 各段队人员对在现场发现的各类不安全隐患,必须向施工单位现场跟班人员交待清楚,限期整改好,到期进行复查。同时要向矿调度和分管领导汇报,并通知施工单位,否则一次罚款 100 元,造成事故的由矿安全副矿长组织追查处理。 第二十条 各段队人员对现场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盯在现场,督促施工单位立即组织处理,并及时将情况向矿调度室汇报,否则一次罚款 100 元,造成事故的由安全副经理组织追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 段队的主要负责人,因自己或工作人员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或失误的,

7、每次罚款 50 元,造成一般事故的每次罚款 100 元,造成重伤事故的,每次罚款 200 元,造成重大事故的由政府部门追究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各段队人员在井下现场发现“三违”现象及“三违”人员时,要立即给予制止,并提出处罚意见交安检科执行处罚,否则,每次罚款 50 元,造成事故的由安全副经理组织追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 段队人员摆不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重生产轻安全,违章指挥,对其责任人,每次罚款 50 元,造成一般事故的,罚款 100 元,造成人员重伤以上事故的,罚款 500元。 第二十四条 段队工作人员检查工作不认真细致,走马观花,对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排出,经公司上组织每次罚款

8、50 元,造成事故的,每次罚款 100 元,造成重大事故的,交由政府部门追究责任。 第二十五条 段队人员追查责任不得徇私舞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一经核实根据情况进行降职或除名处理。 第二十六条 中层干部必须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不参加的,每次罚 50 元。 第二十七条 各班组长要严于职守,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如失职、不坚持原则,每次罚款 100 元,由于自身原因当月出现三次失职或不坚持原则者进行撤职处理,并到“三违”学习班学习 1 天。 第二十八条 班组长带领工人进入工作面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工作面的安全状况,排除安全隐患后才能进行作业。如对自身所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视而

9、不见,又不安排整改,每出现一次罚款 200 元。 第二十九条 各班组组长对本班组的“三违”人员不得包庇、纵容,更不得替其说情或干扰段队对“三违”人员的查处,否则撤消其班组长职务并处罚款 200 元。 第三十条 各班组组长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现场盯住处理,当班处理不完的要在现场移交给下一班继续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公司调度室和分管领导汇报,否则每次罚款 100 元。 第三十一条 经检查出现电气设备失爆或漏电的隐患,对直接操作电工处罚 500 元罚款,机电段长处300元罚款,分管副经理处200 元罚款。 第三十二条 井底工作面及其周边经上级检查出一般隐患,处罚责任工人 100 元罚款,队长 50 元罚款,分管生产安全的副经理50元罚款;检查出重大隐患,处责任工人 200 元罚款,队长 100 元罚款,分管生产安全的副经理 100 元罚款。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