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车险承保操作手册 车险承保系统操作手册 2013年1月 Version 1.0 59 修订记录 日期 作者 版本 变更说明 审查者 2013-01 V1.0 创建
2、 目 录 第一章 车险承保术语 5 1. 车险承保业务术语 5 1.1 车险承保业务系统 5 1.2 投保管理 5 1.3 单车投保管理 5 1.4 车队投保管理 5 1.5 保单管理 5 1.6 批改管理 5 1.7 缴费管理 5 1.8 0501-机动车辆保险 5 1.9 0507-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6 1.10 0502-机动车保单特种车保险 6 1.11 0503-机动车辆保险摩托车、拖拉机保险 6 1.12 0505-机动车
3、提车险 6 1.13 见费出单 6 1.14 即时生效 6 2. 车险行业平台术语 6 2.1 车险行业集中平台 6 2.2 按险种分类的平台术语 6 2.3 按各地区行业协会平台功能分类的平台术语 6 3. 平台交互类型术语 7 3.1 投保查询 7 3.2 投保确认 7 3.3 投保预确认 7 第二章 岗位说明 8 1. 车险承保普通权限管理 8 1.1 基准岗位 8 1.2 非基准岗位 8 2. 双核系统核保权限管理 8 2.1 基准岗位 8 2.2 非基准岗位 9 第三章 基于岗位的主要操作流程 10 1. 投承保流程 10 1.1 投保管理 1
4、0 1.1.2 车队投保流程 22 2. 批改流程 25 2.1 变更车牌号 26 2.2 变更保险期限 27 2.3 手续费批改 28 2.4 普通批单录入 29 2.5 过户批改 32 2.6 停驶/复驶批改 33 2.7 保险凭证遗失批改 34 2.8 全单退保批改 35 2.9 批文修改 36 2.10 手工提交核批 37 2.11 查询 38 2.12 批单正本打印 39 3. 缴费流程 39 3.1 有线POS缴费 40 3.2 无线POS缴费 41 3.3 支票缴费 42 4. 保单管理 44 4.1 三个月内保单查询 44 4.2 联合
5、保单查询 45 4.3 三个月外历史保单查询 45 5. 单证打印 45 5.1 保单打印 46 5.2 保单抄本打印 47 5.3 打印发票 48 5.4 拆分发票 49 5.5 批单正本打印 50 5.6 批单抄本打印 51 第四章 其他重要功能 53 1. 见费出单 53 2. 代收代缴车船税 54 2.1 算税 54 2.2 退税 56 3. 手续费 56 3.1 手续费流程 56 3.2 手续费上传平台 56 3.3 不允许单独批改手续费机构 57 4. 车型查询 57 4.1 本地车型库 57 4.2 平台车型库 58 第一
6、章 车险承保术语 本章主要介绍车险承保系统相关的术语,包括:车险承保业务术语、车险行业平台术语和平台交互类型术语。 1. 车险承保业务术语 1.1 车险承保业务系统 车险承保业务系统是与销售系统、车险人员权限系统、单证系统、精友车型库、双核系统、收付系统、行业协会平台等系统实现对接,可完成对普通车辆、特种车、摩托车的机动车商业险、交强险、提车险等进行投保信息录入、试算单转投保、平台交互、保费计算、缴费、打印单证、批改等操作的综合性出单系统。 1.2 投保管理 投保管理主要针对投保单进行操作,主要功能有:订单转投保、单车/车队投保单录入、计算保费、生成投保单/暂存单、提交核保
7、打印/查询投保单、打印告知单、修改投保单等操作。 1.3 单车投保管理 单车投保管理主要实现对单一车辆商业险、交强险及商业、交强联合出单。 1.4 车队投保管理 车队投保管理通过录入公用信息,生成车队协议号,进行车队业务批量录入、统一给与折扣等快捷操作,实现对于车队业务进行快捷录入。 1.5 保单管理 保单管理主要针对保单进行操作,主要功能有:打印/查询保单、打印发票、保单抄本打印等功能。 1.6 批改管理 批改处理是指针对保单信息进行变更的操作,主要的批改功能有:变更车牌号、变更保险期限、普通批单录入、全单退保、手续费批改、过户批改、停驶/复驶批改、批文修改、批单查询/打印
8、 1.7 缴费管理 缴费管理可对核保通过的投保单/批单,通过有线POS、无线POS、支票等方式实现见费出单的操作。 1.8 0501-机动车辆保险 可实现车辆的单独商业险和商业、交强关联投保,在车险承保业务系统运用最为广泛。 1.9 0507-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可实现车辆的单独交强险投保。 1.10 0502-机动车保单特种车保险 针对挂车、牵引车等特种车辆进行投保,录单界面及基本功能与0501一致,但车辆种类仅限于G1、G3、G4、G5及T字头,且条款费率不一致。 1.11 0503-机动车辆保险摩托车、拖拉机保险 针对摩托车、拖拉机进行投保,录单界面及基本功
9、能与0501基本一致,但除江苏、福建、浙江、宁波、上海、北京外其余机构均不与平台对接,除云南、贵州、甘肃、广东、江西、安徽、福建、广西外其余机构允许倒签。 1.12 0505-机动车提车险 针对提车过程中发生保险责任而开发的险种,不与平台对接,车辆信息页面录入要素较少,仅可投保车损及三者险,保险期限固定为10天或30天。 1.13 见费出单 “见费出单”是指保险公司业务系统根据相关支持系统的全额保费入账反馈信息,实时 确认并自动生成唯一有效指令后,业务系统方可打印正式保单。 见费出单方式包括:有线POS刷卡、无线POS刷卡、支票、上海特殊缴费方式。 1.14 即时生效 投保时可
10、以选择是否即时生效。对于即时生效的投保单,要求在录单时录入具体的生效时间(精确到分)。 2. 车险行业平台术语 2.1 车险行业集中平台 车险行业集中平台是指:在全省范围内,将各保险公司的车险承保、理赔信息及公安交通信息进行汇集,为满足保险费计算与交通安全违法信息、理赔信息等费率浮动系数挂钩的要求而建立的信息化平台。 2.2 按险种分类的平台术语 商业险集中平台:根据上年承保理赔记录获取,无赔款优待系数、客户忠诚度系数、违法调整系数、约定行使区调整系数、指定驾驶人调整系数、车辆损失险车型系数、盗抢险车型系数、车队调整系数等。 交强险集中平台:根据上年理赔记录获取,浮动系数(含
11、酒驾情况),部分平台(北京)与地税进行对接,获取车船税的数据。 2.3 按各地区行业协会平台功能分类的平台术语 北京平台:北京行业协会委托易保公司开发的商业险、交强险集中平台。 上海平台:上海行业协会委托易保公司开发的商业险、交强险集中平台;实现功能与北京一样,只是业务流程有差异。 全国平台:其他地区都采用中科软公司开发的商业险、交强险集中平台;功能和流程与北京、上海平台略有差异: 全国集中平台:所有平台系统的服务器集中在北京中保协机房。 包括:吉林、湖北、黑龙江、山西、青岛、河北、河南、内蒙、甘肃、厦门、海南、青海、云南、陕西、天津、重庆、广西、贵州、广东、福建、新疆。
12、各省自建平台:平台系统服务器部署在各省行业协会的机房。 全国集中平台外的其他省。 3. 平台交互类型术语 3.1 投保查询 投保过程中,保险公司将车牌号、车架号等车辆信息通过平台接口发送给协会平台,平台进行匹配,通过接口发挥保险公司车辆信息、优惠系数等信息。 录单过程中的商业险获取优惠系数、交强险平台交互等。 3.2 投保确认 投保查询后,保险公司将车主、被保险人、险种等信息通过平台接口发送协会平台,协会平台经过数据校验、信息保存等处理后,完成保单确认,记录“有效保单”。录单过程中的刷卡操作、支票到账确认等。 3.3 投保预确认 发生在投保确认前,校验规则与投保确认
13、一致,但协会平台不生成“有效保单”。 第二章 岗位说明 本章主要介绍车险承保系统、双核系统中车险相关的基准岗位和非基准岗位及其说明。 1. 车险承保普通权限管理 1.1 基准岗位 1.1.1 车险投保录入 仅指单纯投保单系统录入,不含批单。 1.1.2 车险单证打印 仅有单证的使用和打印权限,无录入权限。 1.1.3 车险扫描 指单证扫描上传,无录入,无打印权限。 1.1.4 车险刷卡缴费 仅有刷卡、缴费功能。 1.1.5 车险出单 可以进行投保单录入、缴费、单证打印,批改
14、相关工作不可做。 1.1.6 车险综合出单 现有出单岗涉及的所有工作权限。 1.1.7 代理出单 代理出单专用,不能做批改相关工作。 1.1.8 互动出单 互动点专用,有批改。 1.2 非基准岗位 包括:北京车船税管理、车船税结算、北京商业险历史保单上传、见费出单财务、全系 统查询岗、日常功能、上海缴费管理财务、上海缴费管理前台、上海团车、手续费注销岗、刷卡支票查询岗、特殊风险客户维护、无线POS前台、新车保险超市数据导出、粤港两地车补录岗、重点客户业标识修改、可疑交易管理。 2. 双核系统核保权限管理 2.1 基准岗位 2.2.1车险初核 中支操作。 2.2.
15、2车险核保 两核岗位。 2.2 非基准岗位 包括:报盘数据查询、精友车型管理(深圳)、商业险交强险报盘数据管理、日常功能。 第三章 基于岗位的主要操作流程 本章介绍车险承保的主要操作流程,包括:投承保流程、批改流程、缴费流程、保单管理、单证打印等。 1. 投承保流程 可进行投承保操作的岗位主要是出单员相关岗位。 1.1 投保管理 1.1.1 单车投保流程 (1) 车辆查询 n 车辆查询分两种方式:“已上车牌”和“未上车牌”。 Ø “已上车牌”如图1.1.1所示,输入“号牌号码”,并选
16、择“号牌种类”信息后, 点击“车辆查询”。 图1.1.1 “已上车牌”投保 其中,深圳录单界面比较特殊,如图1.1.2所示。 图1.1.2 深圳“已上车牌”投保 Ø “未上车牌”如图1.1.3所示,点击“下一步”。 图1.1.3 “未上车牌”投保 其中,深圳录单界面如图1.1.4所示。 图1.1.4 深圳“未上车牌”投保 (2) 先导信息 完成第一步“车辆查询”后,进入“先导信息”页面,如下图1.1.5所示。 图1.1.5 先导信息 n 编辑
17、类型如图1.1.6所示: 图1.1.6 编辑类型 ² 当编辑类型为“新保”时,出单员在接下来的录入中需要输入全部的投保信息; 当编辑类型为“复制投保单”、“复制保单”、“在本公司续保”、“复制不同险种的投保单”、“复制不同险种的保单”时,需要填写相应的“投保单号”或“保单号”,点击“确定”按钮后,会带出相关信息,出单员可以按照需要进行修改。如图1.1.7所示:编辑类型为“复制投保单”时,系统自动添加投保单号的录入框,出单员需填写“投保单号”后,点击“确定”。 图1.1.7编辑类型为“复制投保单” n “是否在本公司投保交强险” ² 如果
18、已经或者将要在我公司投保交强险,则选择“是”;否则选“否”。当选择 “否”时,需要输入“强制保险单号码”和“强制保险承保公司”,如图1.1.8所示。 图1.1.8不在本公司投保强制保险 n “是否同步投保强制保险” ² 如果要同时投保商业车险和交强险,则选“是”;否则选“否”。如果选“否”, 则需要录入该车已经在本公司承保的强制保险的保单号。 图1.1.9 不同步投保强制保险 n “是否是部队、武警和场院车辆” ² 如果在是否是部队、武警和场院车辆一栏中选择“是”,则“是否在本公司投保 交强险”和“是否同步投保强制保
19、险”两项自动置为否。如图1.1.10所示。 图1.1.10 是部队、武警和场院车辆 n 行业协会对于保险中介的监管要求:浙江为IC卡刷卡、北京为数字证书 图1.1.11 浙江IC刷卡 图1.1.12 北京数字证书 n 机动车辆保险投保单 ² 选择“销售渠道”、“归属部门”、“业务员”、“业务来源”。当选择“非直接业务” 时,必须选择协议号;当“销售渠道”选择“互动”时,还需要输入“寿险销售人员代码”,如图1.1.13所示。 图1.1.13 互动业务 (3) 保险人、被保险人信息 n 保险人、被保险人信息包括三部分:投保人、被保险人、车主信息。
20、如图 1.1.14—1.1.16所示。 图1.1.14 投保人信息 图1.1.15 被保险人信息 图1.1.16 车主信息 ² 点击“投保人”中“新增或查询客户”按钮,可以选择“个人”或“组织”。如 果系统里没有客户信息,需要“新建客户”;反之,如果系统里已经存在客户信息,则需要输入“证件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后,点击“客户信息查询”按钮,进行查询,然后点击下方的“确认客户”按钮。 ² 输入“投保人”信息后,如果“被保险人”和“车主信息”与“投保人”一致, 则在“被保险人”和“车主信息”中单击即可;如果不一致,则需要单独填写相关信息。当“车主信息”中“被保险人与
21、车辆关系”选择“所有”时,车主和被保险人必须一致。 (4) 车辆信息 n 车辆信息包含两部分:车辆基本信息和保险期限信息。如图1.1.17—1.1.18所示。 图1.1.17 车辆基本信息 图1.1.18 保险期限 n 车辆基本信息 Ø 选择“号牌种类代码”、“车辆种类”、“车辆使用性质”、“行驶证车辆类型”、“厂 牌型号”等信息,输入“车架号”、“发动机号”、“车辆初次登记日期”等信息。如下图1.1.19所示。 图1.1.19 信息录入 n “号牌种类代码”选择项 Ø 双击“号牌种类代码”选择框,系统会自动带出选择项,根据车辆实际情况进 行选择,如图1.1.
22、20所示。 图 1.1.20 “号牌种类代码”选择项 n “车辆种类”选择项 Ø 双击“车辆种类”选择框,系统会自动带出选择项,根据车辆实际情况进行选 择,如图1.1.21所示。按险种划分,“车辆种类”可选项如图1.1.22所示。 图 1.1.21 “车辆种类”选择项 图 1.1.22 不同险种“车辆种类”选择项 n “车辆使用性质”选择项 Ø 双击“车辆使用性质”选择框,系统会自动带出选择项,根据车辆实际情况进 行选择,如图1.1.23所示。当车辆种类不是“客车”时,车辆使用性质不能选择“家庭自用”。 图1.1.23 “车辆使用
23、性质”选择项 n 厂牌型号查询 Ø 在“车辆信息中”点击厂牌型号后边的“查询”按钮,出现如图1.1.24所示查 询条件。输入信息后,点击“查询”按钮,出现符合条件的记录。双击与投保车辆相符的记录,即可选中信息。 图1.1.24“厂牌型号”查询
24、 n 平台车型查询
25、
26、 Ø 点击“车辆信息”中的“平台车型查询”,如图1.1.25所示。得到查询记录,如 图1.1.26所示,双击红框区域,选中记录。协会平台精友库,仅针对北京、
27、上海、浙江开放,其他机构,会提示如图1.1.27所示。 图 1.1.25 “平台车型查询” 图 1.1.26 查询记录 图1.1.27 车型车价服务未启动 n 车架号和VIN码 Ø 车架号和VIN码至少录入一个,车辆的VIN码必须为17位。 n 车辆初次登记日期和实际使用年数 Ø 车辆初次登记日期填写完成后,实际使用年数自动带出,并且是不可改写的。 n 核心上传“新车”标志规则 Ø 宁波, 浙江, 湖南, 安徽, 江西,辽宁, 江苏, 四川, 山东, 海南, 广东, 福建, 贵 州, 重庆, 云南, 陕西, 广西 :初登日期距起保日期小于9个月,则送新车标志。
28、其他机构则按是否已上牌照判断是否上传新车标志。 n 新车必须录入“购买日期”。 n 保险期限 Ø 保险期限包含两种情况,即:及时生效和非及时生效。如图1.1.18所示。其中, 保险期限最长为1年;终保日期不得提前于起保日期;可以倒签单;当选择“续保”时,续保的起保日期不得提前于原保单的终保日期。 (5) 商业合同 完成第四步“车辆信息”后,进入“商业合同”页面,如下图1.1.28所示。(0507单独投保,即单交强投保时,不会包含该步骤) 图1.1.28 商业合同 n 短期费率方式 Ø 如图1.1.28所示,短期费率方式有三种:按年比例、按月比例、按日比例,短 期费率方式
29、的选择影响保费的计算。 n 主险和附加险 Ø 主险、附加险可以通过“新增”按钮进行添加,或者点击“删”按钮进行删除。 如图1.1.29所示。其中,机动车损失保险,保险金额不能超过车辆购置价。另外一些主险、附加险保险金额也有限制,录入不符合要求的保险金额,系统会给出提示,如图1.1.30所示。 图1.1.29 主险、附加险 图1.1.30 系统提示 n 获取优惠系数和保费计算 Ø 点击“获取优惠系数”后,会获得查询码。之后,点击“计算保费”,获得“实 交保费合计”。如图1.1.31所示。 图1.1.31获取优惠系数和保费计算 n 费用信息 Ø 当投保时产生手续费
30、时,费用信息中会有记录。如图1.1.32所示。其中可以调 整手续/经纪费比例,但不能高于默认带出的值。 图1.1.32 手续费信息 (6) 代收代缴车船税 完成第五步“商业合同”后,进入“代收代缴车船税”页面,如下图1.1.33所示。(不投保交强险时,不包含该步骤。不同平台代收代缴车船税页面有所不同。) 图1.1.33 代收代缴车船税 (7) 交强险合同 完成第六步“代收代缴车船税”后,进入“交强险合同”页面。点击“平台交互”,获得“查询码”,如下图1.1.34所示。同时,生成交强险保费金额,如图1.1.35所示。(不投保交强险时,不包含该步骤) 图1.1.34
31、交强险合同查询码 图1.1.35交强险合同保费金额 n 告知单打印 Ø 交强险合同中有“告知单打印”功能,直接点击“告知单打印”功能即可。 (8) 相关信息 完成第七步“交强险合同”后,进入“相关信息”页面。如图1.1.36所示。 图1.1.36 相关信息 n 争议解决方式 Ø 争议解决方式有两种:诉讼和仲裁。当选择“仲裁”时,需选择提交仲裁的单 位。 n 验车情况 Ø 在“验车情况”点击了“需验车”后,必须填写验车人。 n 验车时间 Ø 验车时间不得早于车辆初登日期,并且不得晚于当前时间。 (9) 暂存(此步骤可选,可跳过暂存,直接保存) 完成上述步
32、骤后,点击“暂存”,获得“暂存单号”。如图1.1.37、1.1.38所示。 图 1.1.37 暂存 图 1.1.38 获得暂存单号 n 提取暂存单 Ø 在投保管理--投保单暂存查询中,输入“暂存单号”,点击“查询”后,点击“提 取”。如图1.1.39所示。 图1.1.39 提取暂存单 Ø 在“车辆信息”中点击“平台车型查询”(如果系统支持该操作)。 Ø 在“商业合同”中点击“获取优惠系数”和“计算保费”。(如果投保商业合同) Ø 在“代收代缴车船税”中点击“计算税额”。(如果投保交强险) Ø 在“交强险合同”中点击“平台交互”。(如果投保交强险) (10)
33、保存 投保单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对投保单进行保存。注:录单完完毕后,可以直接点击“保存”,也可以通过“暂存单”后,进行“保存”。如图1.1.40 投保单保存。投保单保存后,生成投保单号,如图1.1.41所示。 图1.1.40 投保单保存 图1.1.41 生成投保单号 1.1.2 车队投保流程 1.1.2.1 车队投保录入 (1) 在投保管理—车队投保管理—车队投保录入中,录入车队数量、投保单等信息。 如图1.1.2.1.1所示。 图1.1.2.1.1 车度投保录入 (2) 点击“下一步”,进入投保单录入界面,与单车投保操作一致。投保单保存后系
34、统会提示“继续录入下一单”,点击按钮,界面会进入投保单录入界面。如图1.1.2.1.2所示。待车辆信息全部保存后,可修改车辆信息。 图 1.1.2.1.2 录入下一单 1.1.2.2 车队招标系数 可针对车队给予统一折扣。 (1) 在投保管理—车队投保管理—车队招标系数中,录入“协议号”,点击“确定”。 图 1.1.2.2.1 车队招标系数界面 (2) 车辆折扣信息修改 图 1.1.2.2.2 车辆折扣信息修改 1.1.2.3 车队查询 可修改车队的公共信息以及对继续录入、修改投保单、提交核保、批量删除投保单。 (1) 在投保管理—车队投保管理—车队查询,输入“
35、协议号”、“投保单号”等相关 信息,得到查询记录。如图1.1.2.3.1--1.1.2.3.3所示。 图 1.1.2.3.1 查询记录 图 1.1.2.3.2 批量修改 图 1.1.2.3.3 合同修改 1.1.3 投保单查询 1.1.3.1 三个月内投保单查询 (1) 在投保管理—单车投保管理—三个月内投保单查询中,可以进行“快捷查询”或 “按条件查询”。 图 1.1.3.1.1 三个月内投保单查询 (2) 查询记录。 图 1.1.3.1.2 查询记录 n 查询的作用 Ø 可通过投保单查询实
36、现投保单查看、投保单修改、提交核保、查看双核/规则引擎下发修改信息、刷卡主动回撤、撤单、打印投保单等功能。 1.1.3.2 三个月外历史投保单查询 (1) 在投保管理—单车投保管理—三个月外历史投保单查询中,可以进行“快捷查询” 或“按条件查询”。 图 1.1.3.2.1 三个月外投保单查询 (2) 查询记录。 图 1.1.3.2.2 查询记录 1.1.3.3 联合投保查询 (1) 在投保管理—单车投保管理—联合投保单查询中,输入“投保单号”,进行查询。 图 1.1.3.3.1联合投保查询 (2) 查询记录。 图 1.1.3.3.2 查询记录 2
37、 批改流程 实际操作中,有很多因素决定着需要对保期之内的有效保单做后续的调整。但系统限制核保通过的保单是不允许修改的。基于此,可以使用系统提供的批改功能进行处理。批改相当于是对保单的修改。车险批改目前包括以下主要功能:变更车牌号、变更保险期限、手续费批改、普通批单录入、过户批改、停驶/复驶批改、保险凭证遗失批改、全单退保批改、批文修改、手工提交核批、查询、批单正本打印等功能。 可进行批改操作的岗位主要是批改员、有批改权限的出单员等相关岗位。 下面具体介绍上述主要功能的操作流程。 2.1 变更车牌号 变更车牌号步骤如下: (1) 在批改处理—变更车牌号菜单中输入具体信息。如图2
38、1.1所示。录入必录项 后,点击“下一步”。如是关联单,则系统会给出提示,如图2.1.2所示,点击“确定”。 图2.1.1 变更车牌号录入界面 图2.1.2 批改关联单变更车牌号提示 (2) 生成批文后,点击“保存”。如果不是关联单,则,只生成一个批文。 图2.1.3 生成变更车牌号批文 (3) 系统生成批单号,如图2.1.4所示。如果不是关联单,则,只生成一个批单号。 图 2.1.4 生成批单号 (4) 图2.1.4中点击“同时提交核批”后,如果批单正确,则系统提示“提交核保 成功!”如图2.1.5所示。 图2.1.5 提交核保成功提示 (5)
39、双核系统里进行核保。 n 变更车牌号 Ø 用于新车上牌后进行车牌号批改。可实现商业、交强关联批改。 Ø 批改生效日期应大于批改日期;批改生效日期不能小于起保日期。 2.2 变更保险期限 变更保险期限步骤如下: (1) 在批改处理—变更保险期限中输入具体信息,如图2.2.1所示,点击“下一步”。 图2.2.1 变更保险期限录入界面 (2) 进入修改保险期限界面,选择“短期费率方式”和“即时生效保险期间”。如 图2.2.2所示,点击“下一步”。 图2.2.2 修改保险期限 (3) 生成批文,点击“保存”。 图2.2.3
40、 变更保险期限批文 (4) 生成批单号,提交核保。 图2.2.4 提交核保 (5) 双核系统里进行核保。 (6) 进行保费增收/退费处理。 n 不允许批改保险起期,保险止期的批改必须符合监管要求。 n 批改后的保险期限不允许超过一年。 n 交强险除停驶/复驶外均不允许批改保险期限。 2.3 手续费批改 手续费批改步骤如下: (1) 在批改处理—手续费批改中录入相关信息。如图2.3.1所示,点击“下一步”。 图2.3.1 手续费批改录入界面 (2) 批改手续费,如图2.3.2所示。其中
41、批改手续费比例的上限为保单跟单存储 的手续费比例上限。点击“下一步”。 图 2.3.2 批改手续费 (3) 生成批文,如图2.3.3所示。点击“保存”。 图 2.3.3 生成批文 (4) 生成批单号,提交核保。 图 2.3.4 提交核保 (5) 双核系统里进行核保。 n 手续费比例 Ø 批改录入的手续费比例不得超过协议最高比例的规定,否则,系统会有相应提示。 n 部分省份不支持手续费批改 Ø 深圳,浙江,北京,湖南,河南,宁波,江苏不允许单独批改手续费。点击手续费批改时 系统会提示:如图2.3.5所
42、示。 图 2.3.5不允许批改手续费 2.4 普通批单录入 普通批单录入步骤如下: (1) 在批改处理—普通批单录入中录入相关信息。如图2.4.1所示,点击“下一步”。 图2.4.1 普通批单录入界面 (2) 普通批单批改。 n 先导信息页面 Ø 先导信息页面信息不允许做批改,只能后台数据修改。如图2.4.2所示。 图2.4.2 先导信息页面不能批改 n 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批改 图 2.4.3 投保人、被保险人页面 n 车辆信息页面 Ø 可以选择是否批改车辆信息,除了保险期间外,其余信息均可修改。
43、 图 2.4.4车辆信息页面 n 商业合同 Ø 可进行增减险种、增减特别约定等批改,不可进行手续费比例批改。 图2.4.5 商业合同 n 交强险合同 Ø 可进行增减增减特别约定等批改,不可进行手续费比例批改。 图2.4.6 交强险合同 n 相关信息页面 Ø 争议解决方式不可批改。 图 2.4.7相关信息页面 (3) 进行批改后,生成默认批文,如图2.4.8所示。点击“保存”。 图 2.4.8 生成默认批文 (4) 生成批单号,提交核保。 图 2.4.9 提交核保 (5) 双核系统里进行核
44、保。 2.5 过户批改 过户批改步骤如下: (1) 在批改处理—过户批改中录入相关信息。如图2.5.1所示,点击“下一步”。 图2.5.1 过户批改录入界面 (2) 过户批改项。如图2.5.2所示。 图2.5.2 过户批改项 n 过户批改规则 Ø 仅允许批改投保人、被保险人、车主信息、号牌号码、号牌种类、号牌底色、车 辆使用性质、按赔款次数确定费率等级、发证日期、优惠系数。 Ø 过户批改的登记日期应在保险起期与批改操作日期之间。 Ø 商业险合同处点击计算保费按钮时与协会平台进行商业险批改查询交互。 Ø 交强险合同处点击平台交互时与协会平台进行交强险批改查询交互。
45、 (3) 生成批文后,点击“保存”。 图2.5.3 生成批文 (4) 生成批单号,并提交核保。 图 2.5.4 提交核保 (5) 双核系统审核。 2.6 停驶/复驶批改 停驶/复驶批改步骤如下: (1) 在批改处理—过户批改中录入相关信息。如图2.6.1所示,点击“下一步”。 图 2.6.1 停驶/复驶录入界面 (2) 生成批文。 图 2.6.2 批文 (3) 生成批单号,提交核保。 图 2.6.3 生成批单号 (4)
46、双核系统审核。 n 商业车险停驶标的范围:仅商业车险合同有效期内停驶的营业性机动车可办理保 险期间顺延、恢复行驶变更。 n 停驶期间要求:停驶机动车在合同有效期内只允许办理1次保险期间顺延。停驶 期间最短不低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4个月。停驶期间,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保险人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保险止期按停驶时间相应顺延。 n 若不进行复驶批改,则在停驶止期后自动复驶。 n 复驶批改中录入的复驶时间应早于停驶止期。 2.7 保险凭证遗失批改 保险凭证遗失批改步骤: (1) 保险凭证遗失批改界面,如图2.7.1所示。点击“下一步”。 图 2.7.1 保险凭证遗失批改 (2)
47、生成批文。如图2.7.2所示。 图2.7.2 批文 (3) 生成批单号,提交核保。如图2.7.3所示。 图 2.7.3 生成批单号 (4) 双核系统审核。 2.8 全单退保批改 全单退保批改步骤: (1) 全单退保批改界面,如图2.8.1所示。点击“下一步”。 图 2.8.1 全单退保 (2) 全单退保项。 图 2.8.2 全单退保项 (3) 生成批文。 图 2.8.3 生成批文 (4) 生成批单号,提交核保。 图 2.8.4 批单号 (5) 双核系统审核。 n 全单退保批改 Ø 全单退
48、保批改生效后,保险合同会终止。系统会根据已了责任计算应退还的保费。 2.9 批文修改 批文修改步骤: (1) 生成批单,不提交核保。如图2.9.1所示。 图 2.9.1 生成批单号(不提交核保) (2) 在批改处理—批文修改中输入“批单号”,点击“查询”。如图2.9.2所示。 图 2.9.2 批文修改查询 (3) 点击“批单号”,如图2.9.3所示。 图2.9.3 批单记录 (4) 进行批文修改。如图2.9.4所示。 图 2.9.4 修改批文 (5) 系统提示批文修改成功。 图 2.9.5 批文修改成功 n 批文修改 Ø 对于未核批通
49、过的批单,可通过批文修改来修改批文,已核批通过批单只能通过 数据修改修改批文。 2.10 手工提交核批 批单保存后生成批单号,可直接提交双核系统核批,也可通过“手工提交核批”进行提交核批。手工提交核批步骤: (1) 在批改处理—手工提交核批中,输入“批单号”,点击“查询”。如图2.10.1所示。 图 2.10.1 手工提交核批界面 (2) 勾选“提交核批”,核批通过。 图2.10.2 批单核批通过 2.11 查询 查询步骤: (1) 在批改处理—查询中,输入“批单号”
50、点击“查询”。如图2.11.1所示。 图 2.11.1 批改查询界面 (2) 查询记录。如图2.11.2。 图 2.11.2 批单记录 n 核批状态 Ø 主要包括:新批改(未提交核批,可删除)、待核批、通过、不通过(无法修改, 可删除、重出)、无需核批(已生成有效批单)、预核批通过(可缴费,可主动回撤)。 2.12 批单正本打印 批单正本打印步骤: (1) 在批改处理—批单正本打印中输入“批单号”,点击“打印”。如图2.12.1所示。 图 2.12.1 批单正本打印界面 (2) 录入“印刷流水号”,点击“打印”,如图2.12.2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