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从事环保产业企业情况调查表 单位详细名称 攀枝花市博达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详细地址 盐边县新九乡坪谷村蚂蝗沟社 邮 编 617112 法 人 代 表 及 联 系 电 话 谢玉奎 座机:8790028 手机:13508238158 联 系 人 及 联 系 电 话 孙建国 座机:8790029 手机:13550912225 e-mail:46499997@ 网 址: 登记注册类型 内资企业(国有、 集体、 股份合作 、联营、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民营 、其他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合资
2、经营 、合作经营 、独资经营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 、中外合作经营 、外资、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特性 企事业类别(企业、 事业);从业类型(专业环保、 兼业环保);是否上市公司(是、 否) 从业人员总数(人) 高级职称人数(人) 中级职称人数(人) 从事技术研发人数(人) 从事管理人数(人) 从事生产人数(人) 总数 高级 中级 初级 总数 高级 中级 初级 总数 高级 中级 初级 90 1 1 0 0 0 0 11 2 4 5 35 2 5 28 经营活动范围 资产情
3、况400(万元) 品种(类型)矿渣 产值及收入情况20万元 出口情况 (无) 年末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原值 年内固定资产投资 产值总额(万元) 合计 (万元) 收入总额(万元) 合计 (万元) 上交税收(万元) 年出口 (万美元) 出口国 环境保护产品生产 资源综合利用 200万元 200万元 20 20 钛精矿 20 20 0.1
4、2 环境保护服务 洁净产品生产 14 技术开发情况 应用实例 技术类别 技术名称 是否获得专利技术 是否具有知识产权 技术开发投入(万元/年) 技术服务收入 (万元/年) 水污染防治技术
5、 空气污染防治技术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 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 环境
6、监测技术 生态保护技术 综合利用技术 清洁生产技术 其他技术 环境工程实例 类别 工程项目名称 收入 (万元) 收入总额(万元/年) 工程概要 水污染治理工程
7、 空气污染治理工程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 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工程 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工程 其他环境工程 对环保产业发展的建议意见 填表人:孙建国
8、 企业审核人(签字):罗韬 环保局(盖章): 从事环保产业企业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 一、单位详细名称: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进行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时应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即与企业(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不得填简称。 二、详细地址:详细通讯地址填写邮政部门认可的单位所在地地址。不要填写通讯信箱号。 三、法定代表人:行政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或企业法人。凡企业正在更换法人代表,尚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以实际负责人为准。 四、登记注册类型:依据《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
9、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指以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为划分对象,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的类型为依据,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分为内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三大类。内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公司和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分别包括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独资经营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对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主要按其经费来源和管理方式进行划分。 五、单位特性:包括企事业类别、单位从业类型。是否为上市公司,以及上市公司的简称。
10、 从业类型中的“专业环保”指企业、事业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科研等活动全部在环保及相关产业范围之内。“兼业环保”指企业、事业单位除从事环保及相关产业活动外,还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 六、从业人员总数:指填报单位从业人员中,从事环保及相关产业的专职人员和以环保工作为主的兼职人员总数。 七、高级职称人数和中级职称人数:指填报单位环保及相关产业从业人员中,各类高/中级职称人员数。包括“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等。 八、经营活动范围:包括环境保护产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服务、洁净产品生产四方面的内容。其中: (一)资源综合利用:指对废弃资源和废
11、旧材料的加工处理,和利用废弃物生产各种产品。主要包括: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对共生、伴生矿进行综合开发与合理利用;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液)、废气、余热、余压等进行回收和合理利用;对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物资进行回收和再生利用。 依据2004年1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 《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修订)》([2004]73号文),资源综合利用的范围如下: 1、在矿产资源开采加工过程中综合利用共生、伴生资源生产的产品 (1)煤系伴生的高岭岩(土)、铝钒土、耐火粘土、膨润土、硅藻土、玄武岩、辉绿岩、大理石、花岗石、硫铁矿、
12、硫精矿、瓦斯气、褐煤蜡、腐植酸及腐质酸盐类、石膏、石墨、天然焦及其加工利用的产品; (2)黑色金属矿山和黄金矿山回收的硫铁矿、铜、钴、硫、萤石、磷、钒、锰、氟精矿、稀土精矿、钛精矿; (3)有色金属矿山回收的主要金属以外的硫精矿、硫铁矿、铁精矿、萤石精矿及各种精矿和金属,以及利用回收的残矿、难选矿及低品位矿生产的精矿和金属; (4)利用黑色、有色金属和非金属及其尾矿回收的铁精矿、铜精矿、铅精矿、锌精矿、钨精矿、铋精矿、锡精矿、锑精矿、砷精矿、钴精矿、绿柱石、长石粉、萤石、硫精矿、稀土精矿、锂云母; (5)黑色金属冶炼(企业)回收的铜、钴、铅、锌、钒、钛、铌、稀土
13、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回收的主要金属以外的各种金属及硫酸; (6)磷、钾、硫等化学矿开采过程中回收的钠、镁、锂等副产品; (7)利用采矿和选矿废渣(包括废石、尾矿、碎屑、粉末、粉尘、污泥)生产的金属、非金属产品和建材产品; (8)原油、天然气生产过程中回收提取的轻烃、氦气、硫磺及利用伴生卤水生产的精制盐、固盐、液碱、盐酸、氯化石腊和稀有金属。 2、综合利用“三废”生产的产品 1)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生产的产品 (1)利用煤矸石、铝钒石、石煤、粉煤灰(渣)、硼尾矿粉、锅炉炉渣、冶炼废渣、化工废渣及其他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江河(渠)道淤泥、
14、淤沙生产的建材产品、电瓷产品、肥料、土壤改良剂、净水剂、作物栽培剂;以及利用粉煤灰生产的漂珠、微珠、氧化铝; (2)利用煤矸石、石煤、煤泥、共伴生油母页岩、高硫石油焦、煤层气、生活垃圾、工业炉渣、造气炉渣、糠醛废渣生产的电力、热力及肥料,利用煤泥生产的水煤浆,以及利用共伴生油母页岩生产的页岩油; (3)利用冶炼废渣回收的废钢铁、铁合金料、精矿粉、稀土、废电极、废有色金属以及利用冶炼废渣生产的烧结料、炼铁料、铁合金冶炼溶剂、建材产品; (4)利用化工废渣生产的建材产品、肥料、纯碱、烧碱、硫酸、磷酸、硫磺、复合硫酸铁、铬铁; (5)利用制糖废渣、滤泥、废糖蜜生产的电
15、力、造纸原料、建材产品、酒精、饲料、肥料、赖氨酸、柠檬酸、核甘酸、木糖,以及利用造纸污泥生产的肥料及建材产品; (6)利用食品、粮油、酿酒、酒精、淀粉废渣生产的饲料、碳化硅、饲料酵母、糠醛、石膏、木糖醇、油酸、脂肪酸、菲丁、肌醇、烷基化糖苷; (7)利用炼油、合成氨、合成润滑油、有机合成及其他化工生产过程中的废渣、废催化剂回收的贵重金属、絮凝剂及各类载体生产的再生制品及其他加工产品。 2)综合利用废水(液)生产的产品 (1)利用化工、纺织、造纸工业废水(液)生产的银、盐、锌、纤维、碱、羊毛脂、PVA(聚乙烯醇)、硫化钠、亚硫酸钠、硫氰酸钠、硝酸、铁盐、铬盐、木素
16、磺酸盐、乙酸、乙二酸、乙酸钠、盐酸、粘合剂、酒精、香兰素、饲料酵母、肥料、甘油、乙氰; (2)利用制盐液(苦卤)及硼酸废液生产的氯化钾、溴素、氯化镁、无水硝、石膏、硫酸镁、硫酸钾、制冷剂、阻燃剂、燃料、肥料; (3)利用酿酒、酒精、制糖、制药、味精、柠檬酸、酵母废液生产的饲料、食用醋、酶制剂、肥料、沼气,以及利用糠醛废液生产的醋酸钠; (4)利用石油加工、化工生产中产生的废硫酸、废碱液、废氨水以及蒸馏或精馏釜残液生产的硫磺、硫酸、硫铵、氟化铵、氯化钙、芒硝、硫化钠、环烷酸、杂酚、肥料,以及酸、碱、盐等无机化工产品和烃、醇、酚、有机酸等有机化工产品; (5)从含有
17、色金属的线路板蚀刻废液、废电镀液、废感光乳剂、废定影液、废矿物油、含砷含锑废渣提取各种金属和盐,以及达到工业纯度的有机溶剂; (6)利用工业酸洗废液生产的硫酸、硫酸亚铁、聚合硫酸铁、铁红、铁黄、磁性材料、再生盐酸、三氯化铁、三氯化二铁、铁盐、有色金属等; (7)利用工矿废水、城市污水及处理产生的污泥和畜禽养殖污水生产的肥料、建材产品、沼气、电力、热力及燃料; (8)利用工矿废水、城市污水处理达到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用于工业、农业、市政杂用、景观环境和水源补充的再生水。 3)综合利用废气生产的产品 (1)利用炼焦焦炉煤气、炼铁高炉煤气、炼钢转炉煤气、铁合金电
18、炉煤气、火炬气以及炭黑尾气、水泥窑尾气、工业余热、余压生产的电力、热力; (2)从煤气制品中净化回收的焦油、焦油渣产品和硫磺及其加工产品; (3)利用化工、石油化工废气、冶炼废气生产的化工产品和有色金属; (4)利用烟气回收生产的硫酸、磷铵、硫铵、硫酸亚铁、石膏、二氧化硅、建材产品和化学产品; (5)利用酿酒、酒精等发酵工业废气生产的二氧化碳、干冰、氢气; (6)从炼油及石油化工尾气中回收提取的火炬气、可燃气、轻烃、硫磺。 3、回收、综合利用再生资源生产的产品 (1)回收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金属、废旧轮胎、废旧塑料、废纸、废玻璃
19、废油、废旧家用电器、废旧电脑及其他废电子产品和办公设备; (2)利用废家用电器、废电脑及其他废电子产品、废旧电子元器件提取的金属(包括稀贵金属)非金属和生产的产品; (3)利用废电池提取的有色(稀贵)金属和生产的产品; (4)利用废旧有色金属、废马口铁、废感光材料、废灯泡(管)加工或提炼的有色(稀贵)金属和生产的产品; (5)利用废棉、废棉布、废棉纱、废毛、废丝、废麻、废化纤、废旧聚酯瓶和纺织厂、服装厂边角料生产的造纸原料、纤微纱及织物、无纺布、毡、粘合剂、再生聚酯产品; (6)利用废轮胎等废橡胶生产的胶粉、再生胶、改性沥青、轮胎、炭黑、钢丝、防水材料
20、橡胶密封圈,以及代木产品; (7)利用废塑料生产的塑料制品、建材产品、装饰材料、保温隔热材料; (8)利用废玻璃、废玻璃纤维生产的玻璃和玻璃制品以及复合材料; (9)利用废纸、废包装物、废木制品生产的各种纸及纸制品、包装箱、建材产品; (10)利用杂骨、皮边角料、毛发、人尿等生产的骨粉、骨油、骨胶、明胶、胶囊、磷酸钙及蛋白饲料、氨基酸、再生革、生物化学制品; (11)旧轮胎翻新和综合利用产品。 4、综合利用农林水产废弃物及其他废弃资源生产的产品 (1)利用林区三剩物、次小薪材、竹类剩余物、农作物秸秆及壳皮(包括粮食作物秸秆、农业经济作物
21、秸秆、粮食壳皮、玉米芯)生产的木材纤维板(包括中高密度纤维板)、活性碳、刨花板、胶合板、细木工板、环保餐具、饲料、酵母、肥料、木糖、木糖醇、糠醛、糠醇、呋喃、四氢呋喃、呋喃树脂、聚四氢呋喃、建材产品; (2)利用地热、农林废弃物生产的电力、热力; (3)利用海洋与水产产品加工废弃物生产的饲料、甲壳质、甲壳素、甲壳胺、保健品、海藻精、海藻酸钠、农药、肥料及其副产品; (4)利用刨花、锯末、农作物剩余物、制糖废渣、粉煤灰、冶炼废矿渣、盐化工废液(氯化镁)等原料生产的建材产品; (5)利用海水、苦咸水产生的生产和生活用水; (6)利用废动、植物油,生产生物柴油
22、及特种油料。 (二)环境保护服务 环境保护服务业:指专业从事及主要从事环境保护技术与产品的开发、环境工程设计与施工、环境监测、环境咨询、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等。 环境保护技术与产品开发服务:涉及各类污染治理的技术、设备、材料、药剂,以及环境监测、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技术与产品的研究与开发。 环境工程设计与施工服务:指环境污染治理、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等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设备安装方面的工作。 环境监测服务:指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监测(称为例行监测)和受其他单位委托进行的有偿性监测(委托监测)。包括水、气、声、固废等环境污染源监测以及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等。 环境咨
23、询服务: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工程咨询、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咨询、环境标志认证及咨询、有机食品认证及咨询、环保产品认证及咨询、节能节水认证及咨询、清洁生产审核与培训、产品生命周期评价、环境技术评估、环境投资风险评估、环境信息服务、环境监理、环境教育培训等。 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包括对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除尘脱硫、工业废气、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及自动连续监测设施的运营与管理。未市场化的工业企业内部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管理暂不统计。 年产值:指填报单位以货币表现的某类环境保护服务项目生产企业年内生产的工业产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三)洁净产品生产:指直接从事在整个
24、生命周期内对环境友好的产品,即绿色产品或环境无害化产品或低公害产品的生产及经营销售。这类产品既具有一般商品的特性,又在生产、使用和处理处置过程中符合特定的环境保护要求,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节约资源的环境功能。 九、技术类别 综合利用技术: 1、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对共生、伴生矿进行综合开发与合理利用的技术;2、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废液)、废气、余热、余压等进行回收和合理利用的技术;3、对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进行回收和再生利用的技术。(可参考《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 清洁生产技术:可在国家环保网上查阅《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