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 上海市海派中医流派传承研究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0年-2012年)》,根据海派中医流派传承工程中关于开展“上海市海派中医流派传承研究基地”(以下简称“流派基地”)建设工作的部署,为规范推进该项目,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 建设意义 本方案所指“海派中医流派”,是指在上海近现代开放、发展过程中起源或发展、成熟于上海地区,具有某种特定医学风格,或以某一诊疗技术、特色技法的传承发扬而构成的医疗活动或医学现象。该流派应具有独特的学术思想或学术主张,有独到临床技艺和诊疗特色,有较为清晰的学术源流、传承脉络和一定的历史影响
2、及公认度。 上海曾经流派云集,在近代医学史上产生过重大影响,一大批社会公认的中医流派都曾名噪一时、独具特色、疗效显著、影响深远,共同促进了上海近代中医学术繁荣和临床优势的发挥。但目前海派中医流派发展现状不容乐观,受到体制机制、传承模式、医疗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目前一些流派诊疗阵地日益萎缩,其特色学术思想、特色技术传承乏人乏术,其优势专长正趋于淡化和消亡。对海派中医流派的抢救性、保护性、传承性研究与弘扬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海派中医流派传承研究基地是该工程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将为推动海派中医流派传承,加快中医药传承人才培养,促进海派中医流派特色的发扬,提高上海的中医药学术水平和
3、临床服务能力,进一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中医药服务的迫切需求,促进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二、 建设思路 “流派基地”建设要遵循中医药学发展规律,瞄准国家和上海市中医药发展战略,顺应行业发展需求,以增强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根本宗旨,以提高临床疗效为核心要求,以创新体制机制为组织先导,以弘扬海派文化精神为基础,以发展学术、传承技术、培养人才为重点内容。坚持学术内涵建设,挖掘和提高各流派学术特色和技术专长;坚持传承人才培养,着力夯实流派传承人才队伍建设;坚持立足服务临床,重视研究成果的临床推广应用;坚持管理机制创新,促进流派学术繁荣和可持续发展。 三、 建设目标 将阶段性目标
4、首期三年)与中长期目标相结合,建设、发展一批学术底蕴深厚、特色技术鲜明、临床疗效显著、人才梯队完备、群众影响广泛的中医特色流派。形成一批优秀研究成果,培育一批拔尖传承人才,打造一批优秀传承团队,推广一批流派特色诊疗技术,形成一批创新性流派传承基地。成为体现海派特点、时代特征、上海水平,凸显示范引领作用的中医药学术传承与创新基地。 四、 建设要求 首期遴选若干具有较长历史,临床具有明显特色优势、疗效显著,在社会上具有广泛影响和良好声誉的中医流派,开展“海派中医流派传承研究基地”建设。最终建成的海派中医流派传承研究基地应具备以下五大能力:全面系统继承本流派学术内涵的学术传承能力;对本流派优势
5、病种进行临床优化的创新研究能力;运用本流派特色技术的临床诊疗能力;对本流派优势病种诊疗技术的推广应用能力;建立开放创新、合作共享的协作机制,促进流派传承创新的组织管理能力。 五、 建设任务 (一)完善“流派基地”设施设备建设 充分利用现有场地、设施设备等资源,建设完善流派传承研究基地必需的场地与设施设备,其中包括“流派基地”研究中心建设、资料阅览室(或档案室)建设、重点专科专病病房建设,根据需要开展门诊及培训示教观摩室建设。重视“流派基地”流派文化设计与布局,着重学术与临床研究所需的软硬件设备配套建设,打造可持续开展流派学术与临床研究的条件,为流派的持续、深入传承发展夯实
6、基础。 (二)开展流派学术传承研究 每个“流派基地”认真总结梳理流派历史渊源、传承脉络、历代传人;收集学术著作、医事医话;归纳提炼学术思想;发掘其临床经验、优势病种、特色技术;探索流派学术观点的突破和创新。 (三) 开展流派优势病种研究 根据流派特色诊疗技术研究成果,每个“流派基地”对2-3个流派优势病种进行临床优化研究,形成优势病种临床研究优化方案、培训计划、推广应用方案,开展流派新优势病种的研究工作。 (四) 推广应用流派特色诊疗技术 每个“流派基地”以代表性传承人或主要传承人为主体,开设专科专病门诊,努力发掘流派特色诊疗技术;积极开展临床合作,
7、将流派特色诊疗技术应用到其它机构的专病专科门诊;组织力量开发一种以上流派特色制剂、中药新药或流派特色诊疗技术;开展流派特色技术推广示范点建设工作。 (五) 加快流派传承人才队伍建设 通过流派内跟师临床,总结流派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强化传承人才临床诊疗能力;通过参加流派传承培养项目,强化流派传承人才学术传承能力;通过参加高端人才研修项目,强化团队建设能力;创新培养机制,鼓励跨流派、跨地区、跨学科协作,开展流派间相互学习交流,提升流派传承人才学习借鉴创新能力。 (六)组织开展海派中医文化宣传 与上海市中医药博物馆合作建立“海派中医流派展示室”,积极搜集流派文物、史料;在原有基础上做
8、大做好“海派中医论坛”的开放平台;结合基地建设的进展和成果,建设海派中医网站;积极开展平面媒体及影视媒体宣传,探索流派中医药文化与技术宣传的有效模式。 (七)建立健全项目建设运行机制 探索建立健全以“严密组织、严格管理、严谨论证、考核验收”为基本要求的项目管理运行机制;以“科学前瞻、开放多元、权威可行”为重点的项目专家咨询机制;以“客观公正、科学权威、激励约束、反馈整改”为基本要求的项目绩效评价机制;以“立足长远、科学规范、协调发展、模式创新”为基本要求的政策保障机制。 六、 预期成效 (一)学术研究 1、梳理流派传承脉络; 2、总结流派学术思想或观点; 3、探索流派临床
9、特色的形成规律; 4、建立流派特色技术诊疗方案; 5、出版流派学术专著; 6、公开发表流派学术研究相关论文10篇以上; 7、承担与“流派基地”建设相关2项以上局级及以上课题。 (二)临床研究 1、完成2-3个流派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挖掘建立1-2个新优势病种诊疗方案; 2、应用本流派特色技术诊治率达80%以上,疗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研发本流派特色制剂、中药新药或诊疗技术1种以上。 (三)人才培养 1、形成拥有代表性传承人、主要传承人和后备传承人的学术团队; 2、培养符合本流派学术特色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1-2名; 3、组织流派传承骨干参加国内相关学术交流和研修项目。
10、 (四)推广应用 1、流派特色经验在协作组或合作单位及2家以上其它单位进行交流推广应用,初步完成2-3个流派技术推广示范点建设; 2、每年组织1次及以上的市级以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流派技术推广培训项目; 3、完成工程项目网站及“流派基地”网页建设。 (五)文化宣传 1、组织拍摄流派宣传影视资料,开展“流派基地”建设宣传; 2、在平面媒体开展“流派传承研究”宣传; 3、各“流派基地”召开3次流派文化技术研讨会或论坛。 (六)文化建设 1、初步建设完成“海派中医流派陈列室或展示厅”; 2、项目办公室每年召开一次“海派中医论坛”。 (七)机制建设 1、建立健全管理运行机制;
11、 2、建立健全专家咨询机制; 3、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 4、建立健全政策保障机制。 七、 阶段任务与考核 2011年11月上旬—试点项目申报; 2011年11月下旬—评审立项;项目建设方案论证,提交明确的建设目标、建设任务、预期成效; 2012年5月—阶段考核; 2012年6月—全面启动其它流派传承研究基地申报; 2012年7月--评审立项;项目建设方案论证,提交明确的建设目标、建设任务、预期成效; 八、 组织管理 (一) 组织保障 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负责成立“上海市中医药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流派基地”项目建设的组
12、织、决策、实施;成立“海派中医流派传承工程专家委员会”,负责研究确定建设流派范围,项目申报立项、考核、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海派中医流派传承工程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挂靠上海市中医文献馆,负责海派中医流派传承工程项目建设组织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流派基地”所属单位应确定相应领导部门,负责项目组织管理。 (二) 项目申报 1、 申报要求 “流派基地”由具本市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独立申报或联合其它有关单位联合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为“流派基地”建设责任人,申报单位根据流派主攻方向及代表性传承人或主要传承人情况确定项目负责人一名。如流派面广、涉及单位多,可以联合形式申报
13、并确定组长单位及联合申报单位。根据“流派基地”建设项目需要,设立总负责人与分项目负责人,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联合申报。 2、海派中医流派基本要求 (1) 源于或成熟、发展于上海地区,且目前在上海中医界中仍有一定影响; (2) 具有三代以上传承历史及明确传承脉络,目前仍拥有代表性传承人或主要传承人; (3) 具有独特的学术思想与学术理论创新,流派特色技术得到较好保存和传承,并仍然在临床实际中广泛开展应用。目前至少有2个以上优势病种采用流派特色诊疗技术、特色方药开展临床诊疗,优势明显,疗效显著,学术地位得到行业认可,在社会上具有较广泛影响和良好声誉。 3、代表性传承人 (1) 为本流派
14、家系学术传承人或有跟师学术传承经历,被本流派承认为流派传人; (2) 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并全面掌握及传承本流派主要学术内容; (3) 在本流派及行业内被公认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4) 积极开展该流派传承活动,培养后继流派人才。 4、主要传承人 (1) 具备中医类执业医师资格,受聘中医系列正高级技术职务5年以上; (2) 建国以后,经由国家或上海市政府主管部门举办的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学制3年以上,含师带徒班)培养(受本流派代表性传承人指导)且已结业5年以上或经国家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培养(受本流派代表性传承人指导)且已毕业5年以上; (3) 为代表性传承人的主要学术
15、继承人,被代表性传承人及本流派所公认; (4) 较好掌握本流派主要学术内容,并熟练应用于临床。 5、申报单位 1、与所申报流派有较密切的学术渊源关系,拥有流派代表性传承人或主要传承人; 2、有明确的流派传承研究主攻方向,已具备1-2个优势病种,且对其中1个以上病种开展流派特色诊疗临床研究; 3、具有较好的流派传承工作基础,已初步形成与该流派学术经验相关的专科专病诊疗条件,并有专著、论文等研究成果; 4、有符合要求的项目执行人选,并已形成一支(含3名以上本单位在职医师)结构合理的流派传承人才梯队; 5、建有开展流派传承研究相关技术平台(如名老中医工作室、研究室等)及拥有相应诊疗场所
16、 6、按要求制定专项计划,提交“流派基地”申报书以及资金匹配承诺书、“流派基地”基础设施配套承诺书等材料,保证在政策和人财物等方面对“流派基地”建设给予支持。 6、项目负责人 (1) 为该流派主要传承人或代表性传承人; (2) 身体健康,目前仍能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3) 具有负责完成局级以上中医临床科研项目的经历; (4) 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协调能力。 (三) 评审立项 1、申报: 各单位根据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填写项目申报书,报“办公室”。申报书内容必须完整、真实,一式十份。“办公室”在接受申报书后进行项目形式审查,包括内容是否完整、是否符合申报要求
17、以及其它有关事项。 2、评审: 评审程序分为资格审查、评审和立项。 (1)初审:由“办公室”协助专家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提交领导小组; (2)复审:“办公室”协助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对进入复审的项目申报单位进行现场咨询答辩和申报材料综合评审; (3)立项:“领导小组”根据初审和复审专家组评审结果,综合各方面的具体情况,确定入选项目,并报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批准后立项。 (四) 实施管理 入选项目建设周期为三年,由负责单位与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签订《项目计划合同书》后开展建设,并按要求定期将计划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上报“办公室”。
18、 项目负责人必须协调落实项目建设工作的保障措施,履行项目研究与管理职责,确保项目建设正常开展和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领导小组”在建设期间组织专家委员会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阶段目标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内部管理情况进行督导、阶段性考核与评估。对未按照合同规定要求和进度完成建设目标的单位提出警告和整改意见,并视情况严重程度决定是否暂停拨款,或撤销立项,直至追回拨款。 (五) 考核验收 建设周期结束后,“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及《项目计划合同书》对“流派基地”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具体办法与细则另行制定。通过考核验收的“流派基地”,由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颁发证书及授
19、牌。未通过考核验收的项目限期整改,并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撤销该建设项目。 (六) 经费管理 设立项目专项资助经费,按项目进度、分年度投入。根据批准的预算、计划实施进度及考核情况确定拨款进度。项目所属单位在给予必要的条件支撑以外,以不低于本项目到位经费20%的比例匹配建设经费。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申报时提交建设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应本着合理、节俭、高效的原则。项目建设经费应单独设账,专款专用。单位必须以现金形式提供所匹配的经费。对未能按照合同计划通过考核的项目将暂缓或停止拨款。对无法完成建设目标的单位,将视具体情况追回拨款。
20、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 附件2: 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项目申报书 (海派中医流派传承研究基地) 项目编号 所属流派名称 起止年月 项目申报单位 联合申报单位
21、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项目负责人 手 机 E-Mail 上 海 市 卫 生 局 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制 填 表 说 明 总 体 要 求 一、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填表说明,认真、仔细填写各项内容,不能空
22、项,如没有或者不是的则填写无或否。内容表述准确,简明扼要。 二、申报书报送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一式十份和电子文本一份,请采用A4纸(正文字体“小四”)打印。项目负责人必须确保书面文本和电子文本的一致性。 三、封面请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请采用普通纸质材料。 表 格 部 分 一、本项目根据市有关部门要求,目前建设周期为2011年至2013年。 二、代表性传承人:有关标准根据建设方案解释,如年龄不超过70岁,身体健康可以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分项目负责人。每个流派代表性传承人可以是一位或若干位,根据方案有关解释的定义确定。 三、主要传承人:有关标准根据建设方案解释,如年
23、龄不超过70岁,身体健康可以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分项目负责人。每个流派主要传承人可以有若干位,根据方案有关解释的定义确定。 四、从事本流派传承工作开始时间及在传承谱系中所属代数:主要指实际从事本专业或专病专科工作起始年计算。 五、有关人员、临床、科研和学术情况主要填写与本流派相关内容。其中,与流派相关科研情况所填写内容,以附表形式详列。 六、联合申报合并填报,并确定主要申报单位和联合申报单位,联合申报单位排序不分先后。联合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为分项目负责人,有关单位情况和分项目负责人情况,按本申报书格式自行添加。 七、有关名老中医研究室(工作室)、重点研究室、重点学科、重点专科(专病)、优势
24、专科,以及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或继承人、上海市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研究工作室导师或继承人,应提供有关文件。 八、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或建设项目负责人,是指2010年-2011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的项目。 一、申报单位综合情况(联合申报单位亦须填报) (一) 基本情况 1. 申报单位 单 位 名 称 单 位 代 码 □□□□□□□□-□ 通 讯 地 址 邮 编 单位法人 代表情况 姓 名 性 别 最高学历 任职 时间 电 话 科研部门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财务部门联
25、系人 电 话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诊 疗 场 所 有 □ 无 □ 年门诊人次 人次 2.流派相关技术平台: 名老中医研究室(工作室)/重点研究室/重点学科/重点专科(专病)/优势专科等 名称及类别 指导老师/负责人 批准单位 起止时间 二、所属流派传承情况 (一)流派基本情况 流派名称 沿革及 现状 传承 谱系
26、 历代代表 性传承人 及著作 主要学术 观点 (不够可加页) (二) 流派优势病种 流派诊疗类别 □ 内 □ 外 □ 妇 □ 儿 □ 针 □ 推 □ 伤骨 □ 其它 流派特色优势病种(3项以上) 特色诊疗内容 (理法方药、技术) 传承人 及传承单位 备注 1. 2. 3. 4. 5. 6. (不够可加页) (三) 优势病种相关诊疗特色 流派优势
27、病种 病种1 病种2 病种3 病种4 病种5 属重点专病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属优势专科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特色诊疗场所 个 个 个 个 个 年诊治人次 流派特色诊疗率 % % % % % 特色诊疗内容 项 项 项 项 项 (四) 相关科研情况 临床科研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本流派相关 (内容填写附表) 科研课题
28、国家级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省部级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市局级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科研经费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科技奖励 国家级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省部级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市局级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知识产权情况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推广项目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新药项目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论文/论著 / / / / / / (不够可加页) (五)流派相关人才队伍情况 本
29、流派人员总数 人 其中相关研究人员数 人 人员职称、学历等 正高 副高 博导 硕导 博士 硕士 学士 中医药专业 人 非中医药专业人员 人 其他专业人员 人 研究人员职称、学历等 正高 副高 博导 硕导 博士 硕士 学士 中医药专业 人 非中医药专业人员 人 其他专业人员 人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或上海市卫生局老 中医药专家学术经 验继承工作 全国名老中医经验继承指导老师 人 上海市名中医 人
30、 继承人 人 国家级中医药类学会理事以上、国家级中医药类学会分会副主委或省级学会副主任委员以上人数 1. 2. 3. 全国优秀中医临床 人才研修项目学员 人 地方级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学员 人 三、流派传承人 (一)代表性传承人(可多位) □ 项目负责人 □ 分项目负责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 民族 健康状况 学历/学位 学科 硕、博导 从事临床年限 技术职务 获得时间 临床 专业/专科 特色优势
31、 病种 目前周门诊 次数/人数 目前周查房次数/人数 从事本流派传承工作开始时间及在传承谱系中所属代数 ( )代 开始时间 年 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 □是 □否 □ 一批 □ 二批 □ 三批 □ 四批 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 □是 □否 □ 一批 □ 二批 上海市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研究工作室导师 □是 □否 □ 一批 □ 二批 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 □是 □否 □ 一批 □ 二批 □ 三批 □ 四批 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 建设项目负责人 □是 □否 □
32、 一批 □ 二批 上海市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研究工作室负责人 □是 □否 □ 一批 □ 二批 在学术组织或社会团体 (曾)任职情况 所获荣誉称号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现出诊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手机 E-mail 学习跟师及 工作简历 起止时间、所在单位、指导老师、学习/跟师/工作内容、结果 传承流派学术思想临床经验 (600字以内) 与本流派相关科研项目 (限填十项) 项目名称、起止时间、计划来源、承担内容及排名
33、 与本流派相关科技奖励 (限填十项) 成果名称、获奖时间、奖励名称、等级、颁奖部门及排名 与本流派相关新药、技术 推广 名称、起止时间、所处状态、承担内容及排名 与本流派相关知识产权情况(专利等) 名称、申请/颁证时间及技术状态、授权部门、身份及排名 与本流派相关论文、论著、译著 (限填十项) 题目或书名、发表或出版时间、刊名或出版社、第几完成人 (不够可加页) (二) 主要传承人(可多位) □ 项目负责人 □ 分项目负责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34、 身份证 民族 健康状况 学历/学位 学科 硕、博导 从事临床年限 技术职务 获得时间 临床 专业/专科 特色优势 病种 目前周门诊 次数/人数 目前周查房次数/人数 从事本流派传承工作开始时间及在传承谱系中所属代数 ( )代 开始时间 年 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 □是 □否 □ 一批 □ 二批 □ 三批 □ 四批 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 □是 □否 □ 一批 □ 二批 上海市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研究工作室导师 □是 □否 □ 一批 □ 二批 全国老中
35、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 □是 □否 □ 一批 □ 二批 □ 三批 □ 四批 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 建设项目负责人 □是 □否 □ 一批 □ 二批 上海市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研究工作室负责人 □是 □否 □ 一批 □ 二批 在学术组织或社会团体 (曾)任职情况 所获荣誉称号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现出诊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手机 E-mail 学习跟师及 工作简历 起止时间、所在单位、指导老师、学习/跟师/工作内容、结果 传承流派学术思想临床经验 (600字以内
36、 与本流派相关科研项目 (限填十项) 项目名称、起止时间、计划来源、承担内容及排名 与本流派相关科技奖励 (限填十项) 成果名称、获奖时间、奖励名称、等级、颁奖部门及排名 与本流派相关新药、技术 推广 名称、起止时间、所处状态、承担内容及排名 与本流派相关知识产权情况(专利等) 名称、申请/颁证时间及技术状态、授权部门、身份及排名 与本流派相关论文、论著、译著 (限填十项) 题目或书名、发表或出版时间、刊名或出版社、第几完成人
37、 (不够可加页) 四、流派基地建设规划 (一)建设内容 1. 项目概要(背景、建设目标、主要内容、预期成效等,500字以内) 2. 具体内容(实施方案、建设内容、路线和方法;拟解决的流派发展关键问题;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避免、解决风险的措施;预期结果)
38、 (不够可加页) (二) 建设进度(按半年划分工作节点) 起止时间 阶段目标、建设内容 阶段考核指标
39、 (不够可加页) (三) 经费预算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万元 经费来源合计: 其中:1、从中央财政计划获得的资助 5、从申报单位获得的资助 2、从市级财政计划获得的资助 6、从企业获得的资助 3、市级部门预算已经获得的资助 7、从其它渠道获得的资助 4、从区县级财政计划获得的资助 8、通过国际合作获得的资助 申请本次项目资助: 万元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项目支出预算 数量 单价 预算总额 其中: 本
40、次资助额 备注/计算依据 一、直接费用 1、人员费 (1)项目责任人(负责人) (1)项目高级研究人员 (2)项目参与人员 2、设备费 (1)购置 (2)试制 3、业务费 (1)材料费 (2)燃料及动力费 (3)外协测试化验与加工费 (4)出版物/文献/信息传播/ 知识产权事务费
41、5)会议费 4、修缮费 5、其他直接费用 二、间接费用 1、现有仪器设备使用费 2、房屋占用费 3、直接管理人员费用 4、其他间接费用 三、协作研究支出 费用总计 预算编制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财务负责人(签名)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名) 注:1、与本项目有关的前期研究
42、包括阶段性成果)支出的各项经费不得列入本预算; 2、项目下设的每个子项目(子合同)均需单独填报各自的项目预算表及其预算说明,并将子项目(子合同)预算汇总后计入课题经费预算相应栏内。 编报单位: 单位:元 一级明细 金额 二级明细 金额 三级明细 明细内容 申请金额 单价 数量
43、
44、 2011年经费明细表 (不够可加页) 2012年经费明细表 编报单位: 单位:元 一级明细 金额 二级明细 金额 三级明细 明细内容 申请金额 单价 数量
45、 (不够
46、可加页) 2013年经费明细表 编报单位: 单位:元 一级明细 金额 二级明细 金额 三级明细 明细内容 申请金额 单价 数量
47、 (不够可加页) 五、项目阶段评估、验收(结题) 1、评估 (注:本
48、项目将全程进行管理,根据研究进度计划,对每一阶段将进行评估,根据 评估结果,由《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办公室》确定下阶段的工作计划和经费使用要求。) 第一阶段进展和总结:(自评) □按计划完成 □部分按计划完成 □未按计划完成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一阶段进展和总结:(专家) 根据本项目研究计划,经专家组对本阶段研究内容进行评估,研究情况评估结果: □按计划继续实施 □同意计划调整 □建议暂缓下拨后续经费 □建议项目终止 □按计划完成 □部分按计划完成 □未按计划完成
49、 评估专家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注:具体意见见中期评估报告 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年 月 日 第二阶段进展和总结:(自评) □按计划完成 □部分按计划完成 □未按计划完成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阶段进展和总结:(专家) 根据本项目研究计划,经专家组对本阶段研究内容进行评估,研究情况评估结果: □按计划继续实施 □同意计划调整
50、 □建议暂缓下拨后续经费 □建议项目终止 □按计划完成 □部分按计划完成 □未按计划完成 评估专家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注:具体意见见中期评估报告 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年 月 日 第三阶段进展和总结:(自评) □按计划完成 □部分按计划完成 □未按计划完成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阶段进展和总结:(专家) 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