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8 ,大小:45.50KB ,
资源ID:7442285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7442285.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答记者问题及回答内容.doc)为本站上传会员【xrp****65】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答记者问题及回答内容.doc

1、新闻发布会各媒体记者提问问题 1、我们注意到,2003年颁布的《南宁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仅适用于南宁市的城市建成区,没有包含乡镇和农村。这次修订,南宁市将《条例》名称修改为《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乡镇和农村的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纳入新《条例》予以规范。请问,这是出于什么考虑?乡镇和农村与城市的环境卫生管理的最大不同是什么?(南宁日报提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回答) 答:这次修订,将原来的《南宁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法规名称,修改为现在的《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并将适用范围从原来的“城市建成区”调整为“南宁市行政区域”,这意味着我市将乡镇及村庄容

2、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在我国的地方立法中尚属首次。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清洁工程”的深入开展,我市乡镇、村庄的容貌和环境卫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由于缺乏相关的法规,乡镇和村庄的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无法可依,制约了乡镇及村庄的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条例》将适用范围从原来的“城市建成区”调整为“南宁市行政区域”,从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促进城乡一体化管理,使乡镇、村庄的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有法可依出发,以更好地为城乡居民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空间,使城乡居民共同享受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 乡镇和村庄与城市的环境卫生管理的最大不同是管理要求和标准不一样。《条例

3、》对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规定得较具体、较详细,标准也高;而对乡镇及村庄容貌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则以原则性、指导性规定为主,重点通过制定规划、增加投入、加强指导等措施,提高乡镇及村庄容貌和环境卫生的管理水平。 2、重新修订的《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哪些新亮点?(南国早报提问,市人大法制委回答) 答:亮点之一是重新修订的《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是全国首部对乡镇及农村容貌及环境卫生管理进行立法的地方性法规。 亮点之二是扩大了适用范围,由过去的城市建成区扩大到全市行政区域,使得各县及乡镇、村庄的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有法可依。 亮点之三是根据权力下放、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

4、把原来由市一级行使的管理和监督职能调整为由市、县(区)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各自负责行政区域内的容貌及环境卫生监督和管理工作的管理体制。 3、《条例》对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体制作了什么规定?如何保障乡镇容貌和环境卫生事业的发展?(当代生活报提问,市法制办回答) 答:关于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条例》第四条结合我市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需要,根据权力下放、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把原来基本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行使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和监督职能这样一种比较集中的管理体制,调整为由市、县(区)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别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城乡容貌和环境

5、卫生监督和管理工作的职责分明的管理体制。 关于如何保障乡镇容貌和环境卫生事业的发展。《条例》第六条和第四十四条明确要求县(区)人民政府要将乡镇容貌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事业建设需要的经费,完善城乡环境卫生设施。并通过多种途径完善农村环境卫生设施的投入机制,协调解决公用服务设施配套建设问题。 4、《条例》对城市非主要街道按规划设置的临时便民摊点的经营行为做了哪些规定?如何体现对小摊小贩“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南国早报提问,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回答) 答:《条例》根据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要求,规定了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其所辖范围内的早市、

6、夜市摊点作出统筹规划。同时明确规定,可以在城市非主干道两侧按规划设置应季瓜果销售和修(补)鞋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临时摊点。这些规定,体现了对市民经营谋生、方便市民生活的的关注。 5、《条例》在环卫设施保护方面作了哪些规定?(南宁晚报提问,市城市管理局回答) 答:《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在进行新区开发、旧区改造和建设大型公用建筑时,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和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环境卫生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环境卫生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封闭

7、和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因建设需要拆除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市、县(区)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并提交拆除方案,经批准后按先建后拆、拆一建一的原则,重建环境卫生设施。违反规定的,责令其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6、相关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保障《条例》的具体落实?(南国早报,市城市管理局回答) 答:一是加强《条例》宣传工作,让广大市民群众及时了解《条例》的内容,充分发动广大市民参与和支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二是建立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

8、责任制度,明确责任分工。三是开展检查评比,促进工作落实。四是制定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突出以常态管理为主,突击整治与长期治理并重的方针,提高城市管理的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 7、现在南宁市的施工工地很多,一些拉泥土的卡车经常在路上撒漏,  满路都是,此外,“牛皮癣”仍屡禁不止,《条例》对此有何规定?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市民可以通过何种方式进行举报?(法治快报提问,市城市管理局回答) 答:对于施工工地运输泥土的车辆撒漏泥土的问题。《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车辆运输泥沙和其他散体、流体物质不得遗撒、泄漏污染城市道路。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自行清理,不能自行清理的,由城乡容貌环境卫生

9、行政主管部门代为清理,清理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并可处200元以上2000以下罚款。” “在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期间,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暂扣运输车辆。” 对于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或者乱悬挂的问题。《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城市道路、建(构)筑物、设施上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或者乱悬挂。违反规定的,责令清除,没收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并对违法行为人按每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处以罚款;指使他人张贴、刻画、涂写的,按对违法行为人的罚款数额的5倍予以罚款。” 【核心提示】 随地吐痰、便溺该如何处罚?城市道路两边的树木上能否晾晒衣物?怎么样维护南宁市的城市容貌,提高居民

10、生活质量、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 9月2日,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条例》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条例》是全国第一部把城市、乡镇及村庄容貌和环境卫生纳入法制化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其实,早于2003年南宁市就颁布了《南宁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范城市市容环境的管理,但是,这部法规仅适用于南宁市的城市建成区,没有包含乡镇和农村。这次修订,南宁市将《条例》名称修改为《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乡镇和农村的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纳入新《条例》予以规范。“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

11、‘城乡清洁工程’的深入开展,南宁市乡镇、村庄的容貌和环境卫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由于缺乏相关的法规,乡镇和村庄的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无法可依,制约了乡镇及村庄的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条例》将适用范围从原来的‘城市建成区’调整为‘南宁市行政区域’,使乡镇、村庄的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有法可依出发,以更好地为城乡居民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空间。”新闻发布会上,南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覃维志说,《条例》的拟定因地制宜,乡镇和村庄与城市的环境卫生管理的最大不同是管理要求和标准不一样。《条例》对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规定得较具体、较详细,标准也高;而对乡镇及村庄容貌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则以原则性、指导性

12、规定为主,重点通过制定规划、增加投入、加强指导等措施,提高乡镇及村庄容貌和环境卫生的管理水平。 亮点六:主街道不得跨门槛经营 《条例》:禁止在规划道路红线或者现状道路边线与建筑物外缘之间的开放式场地进行经营、作业、摆放广告牌、灯箱,或者展示商品和堆放物品;禁止临街店铺经营者跨门槛(窗)经营。 解读:跨门槛(窗)经营是指在店铺门(窗)垂直投影线以外进行经营活动的行为。在南宁市的一些旧城区内很多临街店铺的面积都比较小,有的甚至是由住屋改造而成,不能满足商家营业的需要,许多商家的商品不得不摆放在店铺外,而为了招揽顾客,不少商家会将广告牌和灯箱摆放在门窗外,这样的经营行为既影响了城市的整洁和美观,又影响了人行道的通畅,因此,很有必要规范临街商铺的跨门槛(窗)经营行为。 处罚: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暂扣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工具,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8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