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7 ,大小:16.68KB ,
资源ID:7439499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7439499.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全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量清单计价暂行办法.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xrp****65】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全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量清单计价暂行办法.docx

1、全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量清单计价暂行办法     第一条 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维护招标人与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0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我国境内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量清单(以下简称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等内容组成。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或招标代理机构,依据本办法、《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

2、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情况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中的总说明、清单项目、工程量等应详实、准确。     第四条 招标标底由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相应市场价格信息进行编制。     第五条 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企业定额或者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

3、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相应市场价格信息自主确定。     第六条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主要采用下列表格。 1、工程量清单总说明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3、计价汇总表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5、术措施计价表 6、其他措施计价表 7、主要材料价格表     第七条 投标报价和招标标底按分部工程、技术措施、其他措施等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分别计算。     第八条 综合单价由完成单位工程清单项目所必须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风险金、利润、规费和税金等相关费用组成。     第九条 工程量清单中的清单项目和工程量是招标人与投标人进行招标、

4、投标以及签订合同、工程结算和竣工结算的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不符时,按合同约定调整。     第十条 工程变更后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 (一)、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综合单价的,按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二)、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综合单价的,可参照类似综合单价确定。 (三)、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综合单价,经与发包人确认后确定。     第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总说明 1、为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行为,适应工程量清单报价及建立全国统一建筑市场的需要,制定《全国统一建设装饰装修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以下简称本计量规则)。 2、本计量规则与《全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量清单计价暂行办法》配套执行。 3、本计量规则包括楼地面工程,墙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及其他工程六个部分。 4、本计量规则由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构成。 5、本计量规则主要以分部分期工程名称列项。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依据本计量规则,按照设计图纸,区别不同规格、材质、构造等详细列出分部分项工程子项

6、 6、本计量规则中的主要计量单位采用下列规定确定: (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 (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 (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 (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公斤(t或kg) (5)以件(个或组)计算的为件(个或组)。 7、本计量规则中的项目编码统一按十二位数表示,第一、二位表示装饰装修工程编码,第三、四位表示专业顺序编码,第五、六位表示章顺序编码,第七、八、九位表示项目顺序编码,第十、十一、十二位表示子目顺序编码。例如 :090001001000大理石楼地面子目编码,可按不同构                                          造要求、规格

7、颜色品牌编制出若干子目。大理石楼地面项目编码。                第一章楼地面工程编码。     专业顺序编码,因装饰装修工程未分专业,故以零补齐。表示装饰装修工程编码。第十、十一、十二位项目编码及项目名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各地具体情况编制,既是项目名称,又是子目名称的子目编码以零补齐。第一章    楼地面工程 一、同一铺贴面上有不同种类、材质的材料,应分别按相应计算规则计算。 二、扶手、栏杆、栏板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栏板。 三、零星项目适用于面积在1以内且未列项目的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楼地面 按实铺面积计算,不扣除0.1以内的孔

8、洞所占面积。 (二)踢脚线 踢脚线按实贴长度乘以高以平方米计算。 (三)楼  梯 楼梯面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以及小于50mm宽的楼梯井)                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四)台  阶:台阶以实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与楼地面分界以最后一个踏板外沿加300mm计算。(五)零星项目  零星项目按实铺面积计算。 (六)扶手栏杆、栏板  扶手、栏杆、栏板均按其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弯头所占长度。 (七)靠墙扶手  扶手按其中心线(包括弯头)以延长米计算。 第二章    墙柱面工程 一、墙裙抹灰及贴块料面层,高度在300mm以上者为墙面,高度在300mm

9、以下者为踢脚线。 二、块料镶贴和装饰抹灰其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遮阳板、雨篷周边和其他零星工程每块面积在1以内的项目。 三、玻璃幕墙包括幕墙内的平、推拉窗。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装饰抹灰     1、墙面装饰抹灰  墙面抹灰面积应扣除门窗洞口和0.3以上的孔洞所占的面积,且门窗洞口、空圈、孔洞的侧壁面积亦不增加。内墙面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及0.3以内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附墙柱的侧面抹灰应并入墙面抹灰工程量计算。墙面的长度以主墙间的图示净长计算,内墙面高度按室内地面至天棚底面净高计算,外墙面抹灰面积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2、柱面装饰抹灰  柱面装饰抹

10、灰按结构断面周长乘以高度计算。     3、零星项目装饰抹灰  零星项目装饰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展开面积计算。 (二)镶贴块料面层 1、墙面镶贴块料  墙面镶贴块料按实贴面积计算。 2、柱面镶贴块料  镶贴块料柱面按外围饰面尺寸乘以高度计算。 3、零星项目镶贴块料  镶贴块料零星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展开面积计算。 (三)墙柱面墙裙饰面 1、墙面、墙裙饰面  墙面、墙裙饰面按墙的净长乘以净高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0.3以上的孔洞所占的面积, 2、柱(梁)饰面  柱饰面按柱外围装饰面尺寸以高度计算。柱帽、柱墩工程量并入相应柱面积内。梁饰面按梁外围饰面尺寸乘以长度计算。 (四)隔断、隔

11、墙隔断按墙的净长乘以净高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0.3以上的孔洞所占的面积,其中浴厕隔断的门不扣除,并入隔断内计算。 (五)幕  墙:幕墙均以外围面积计算。 第三章:天棚工程 一、本项目中未包括灯具、电器设备等安装所需的吊挂件。 二、天棚检查孔、检修走道包括在相应天棚的工程量内,不另计算。 三、天棚面层构造区分。 1、锯齿形 2、阶梯形 3、吊桂式 4、藻井式 5、跌级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天棚饰面     天棚装饰面积按主墙间实钉(胶)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天棚面层中的折线、迭落、拱形等展开增加的面积不另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洞、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训扣除0.

12、3以上的孔洞、独立柱、灯槽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 (二)天棚灯槽 (三)天棚设置保温吸音材料  按实铺面积计算。 第四章:门窗工程 一、铝合金门窗应分制作安装与成品安装项目,且应区别不同型材断面及型材厚度。 二、花岗岩、大理石门套不分成品或现场加工。 三、门窗套、筒子板、贴脸的区别如图所示,门窗套包括A面和B面,筒子板指A面,贴脸指B面。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铝合金门窗制、安装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按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铝合金门窗(成品)安装按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三)卷闸门安装卷闸门安装按其安装高度乘以门的实际宽度以平方米计算,安装高度算至滚筒顶点为

13、准,带卷筒罩按其展开面积增加。 (四)彩板组角钢门窗安装按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五)塑钢门窗安装按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六)防盗装饰门窗安装按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七)防火门、防火卷帘安装按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八)不锈钢伸缩门按樘计算。 第五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一、本章项目适用于单独的油漆工程使用,相关项目中均已包括了油漆的不得重复使用。 二、木楼梯(不包括底面)油漆,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2.3系数调整。 三、各种木材面、抹灰面油漆,涂料,裱糊等工程量计算按表1-表5规定调整。 第六章:其他工程 一、招牌:平面招牌是指安装在门前的墙面上。箱体招牌、竖式标箱是指六面体固定在墙面上。一般招牌和矩形招牌是指正立面平整无凸出面。复杂招牌和异形招牌是指正立面有凸凹造型。 二、美术字不分字体。 三、各种线条适用单独的项目,与门扇、天棚墙面、货架柜类等已综合了线条的项目,不得重复使用。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