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告书编号: 液压电梯监督检验原始记录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 检验日期: 检验人员: 校验人员: 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平顶山分院液压电梯监督检验原始记录记录编号:使用单位设备注册代码规格型号额定载重量 (kg)上行额定速度 (m/s)油缸数量下行额定速度 (m/s)层站数 层 站油缸型式制造单位 顶升型式 安装单位 安装地点 用户设备编号产品出厂编号 检验依据: 1. 液压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2.液压电梯 (JG5071-1996) 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7588-1995)检验仪器: 第 号工具箱 检验结论: 合格口 不合格口 复检合格口 复检不合格口说明:1.记录中结论
2、填写要求:当该项合格时划“”;不合格或不符合项,应在相应结论中划“”,并在“检验结果”栏简要说明;无此项时,应在相应结论中划“”;对有数据要求的定量项目应当在“检验结果”一栏填写实测数据;涉及文件、资料审查的检验项目,资料确认符合的,在“检验结果”栏划“”。如果资料审查有质疑,并且进行了现场检验,应填写相应的检验结果或实测数据备注: 记录编号:序号项类项目编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结论11.资料1.1制造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和文件:a.装箱单b.产品出厂合格证c.机房井道布置图d.满负荷压力的设计值e.液压油的特性或型号f.使用维护说明书(应含液压电梯润滑汇总图表和液压电梯标准功能表)g.动力电路和安
3、全电路的电气原理图及符号说明;h.液压原理图i.电气敷线图;j.部件安装图;k.安装说明书;l.安全部件: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限速切断阀、缓冲器的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其中限速器与渐进式安全钳还须有调试证书副本m.高压软管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明n.限速切断阀调定合格证及调节示意图21.2安装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和文件:a.施工情况记录和自检报告;b.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c.安装过程中由使用单位提出、经制造单位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31.3改造(大修)单位除提供 1.2项要求的内容外,还应提供改造(大修)部分的清单、主要部件合格证、型式试验报告副本、改造部分经改造单位批准并签章的
4、图样和计算资料。41.4使用单位应提供注册登记和运行管理制度(如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电梯钥匙使用保管制度等)资料以及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1.1、 1.2和 1.3项要求的资料,维修保养、常规检查和故障与事故的记录等)。新增设备验收检验时,仅核查运行管理制度资料。52.机房2.1液压站、电控柜及其附属设备应设置在一个专用的房间里,该房间应有由实体材料制成的墙壁、房顶、门和地面,不允许使用带孔或栅格的材料。记录编号:序号项类项目编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结论62.机房2.2机房不得作为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也不得设置非电梯专用的线槽、电缆、管道等装置,但它可设置:a.杂物梯或自动扶梯的主机;b.为此
5、房间而设置的空调或采暖设备,但不包括热水或蒸气采暖设备;c.火灾探测器和灭火器。72.3机房门窗应防风雨,门上应标有“机房重地,闲人免入”字样;机房门不得向内开启,且应装带有钥匙的锁,并可从机房内不用钥匙将其打开。 82.4通往机房的通道应畅通、安全,并设有永久性电气照明装置,通道地面的亮度不低于50lx。如需使用专用梯子,应检查是否满足下列条件:a.梯子连接的高度差不应超过4m,梯子不易滑动或翻转;b.梯子的踏板应能承受 1500N的力,且在靠近梯子顶端设置容易握到的拉手。 92.5机房通风应良好,机房内的环境温度应保持在 540之间;从建筑物其他部分抽出的陈腐空气不得排入机房内;机房应配备
6、合适的消防设施,灭火器应适用于电气设备及油类,火灾探测器应设定为当房间稳定处于高工作温度下一段时间后报警,火灾探测器和灭火器均有防止意外碰撞的保护。102.6机房内应有固定的电气照明装置,其开关应设在靠近机房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并保证在打开照明时,需要进行检查、紧急操作和维修处地板表面的照度应不小于 200lx。应设置一个或多个电源插座,电源插座应该是2PPE型250V或以安全电压供电。112.7机房中每台电梯都应单独装设主电源开关,并有易于识别且与该梯控制柜相对应的标志,如几台电梯共用同一机房,各台电梯主电源开关的标志还应易于区别。该开关位置应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迅速地接近,并应具有切断液压电
7、梯正常使用情况下最大电流的能力,但该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a.轿厢、机房、滑轮间、井道的照明电路;b.机房、轿顶、底坑的电源插座;c.轿厢内的通风电路;d.报警装置。主开关在断开位置应能通过挂锁或等效物锁住。 122.8控制柜、屏的安装应符合:在其前面应有一块水平面积深度不小于0.7m,宽度为0.5m或控制柜屏的全宽度,在需要进行维修检查或紧急操作的地方,需要有一块不小于0.5m0.6m的水平净空面积,且通往那些净空场地的通道宽度不小于0.5m,在无运动部件的地方可减小到0.4m。记录编号:序号项类项目编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结论132.机房2.9电动机、线槽、轿厢等易于意外带电的部件与机房接
8、地端连通性应良好。142.10通电导体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下表要求:名义电压测试电压(直流)绝缘电阻2500.255005000.550010001.0152.11液压电梯的上行运动控制应符合下列任一方法:a.电动机的电源用至少两个独立的、主触点串联在电动机供电电路中的接触器来切断;b.电动机的电源由一个接触器来切断,而分流阀的电源,要用至少两个独立的、串联在分流阀供电电路中的电气装置来切断。上述任一方法中,如两个串联接触器或电气装置中的任意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或是其中一个电气装置保持闭合,必须防止液压电梯再启动。 162.12液压电梯下行阀的电源应采用下列任一方法来控制:a.由至少两
9、组互相独立且串联的电气装置控制;b.直接使用电气安全装置,但它必须符合电气的额定值。 172.13在连接油泵到单向阀之间的管路上应设置安全溢流阀,安全溢流阀的调定工作压力不应超过满负荷压力值的140%。考虑到液压系统过高的内部损耗,可以将溢流阀的压力数值整定得高一些,但不得高于满负荷压力的170%,在此情况下应提供相应的液压管路(包括油缸)的计算说明。182.14在停电状态下,机房内手动控制的下降阀功能可靠,能将轿厢以不大于0.3m/s的速度下降到平层位置。在此过程中为了防止间接式液压电梯的驱动钢丝绳或链条出现松弛现象,当系统压力低于该阀的最小操作压力时,手动下降操作应无效。手动下降阀必须是在
10、人力持续的操作下才有效;手动下降阀应加以防护,防止误动作。192.15当轿厢装有安全钳时,在机房内必须设置一个手动泵来提升轿厢,手动泵应连接在单向阀或下行方向阀与截止阀之间的管路上并应配置溢流阀,溢流阀的调定压力不应超过满负荷压力值的2.3倍。记录编号:序号项类项目编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结论202.机房2.16液压系统油温监控装置功能应可靠,当油箱油温超过预定值时,该装置应能立即将液压电梯就近停靠在平层位置上并打开轿门,只有经过充分冷却之后,液压电梯才能自动恢复上行方向的正常运行。212.17液压管路及其附件,应可靠固定并易于检修人员的接近。如果管路在敷设时,需穿墙或地板,则在穿墙或地板处加金属
11、套管,套管内应无管接头。222.18油箱中的油位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易于检查。232.19用于机房液压站到油缸之间的高压软管上应印有制造厂名(或商标),试验压力和试验日期,且固定软管时软管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制造厂规定的最小弯曲半径。24井道3.1封闭或部分封闭的井道其结构应符合GB7588-1995要求。当相邻两层门地坎之间的距离大于 11m时,其间应设置井道安全门。在同一井道内,相邻轿厢间的水平距离不大于 0.75m,且大于等于0.3m时,可使用轿厢安全门。253.2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均不得朝井道内开启,且应有用钥匙开启的锁。当上述门开启后,不用钥匙也能将其关闭和重新锁住;上述门在锁
12、住情况下,在井道内不用钥匙也能开启。263.3如设有检修门,其高度不得小于1.4m,宽度不得小于0.6m。如设有井道安全门,其高度不得小于1.8m,宽度不得小于0.35m。如设有检修活板门,其高度不得大于0.5m,宽度不得大于0.5m。 273.4应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保证只有当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全部关闭时,液压电梯才能运行。记录编号:序号项类项目编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结论283.井道3.5当柱塞通过其行程限位装置而到达极限位置时,应同时满足以下六个条件:a.轿厢导轨应提供不小于0.10.035V2m(m)的进一步制导行程;b.轿顶上可站人的最高水平面积,与位于轿顶投影部分的井道顶最
13、低部件的水平面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应不小于1.00.035V2m(m);c.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1)固定在轿顶上设备的最高部件不包括2)所述及的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应不小于0.30.035V2m(m);2)导靴或滚轮、钢丝绳连接件和垂直滑动门的横梁或部件的最高部分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应不小于0.10.035V2m(m);d.轿厢上方的空间应能容纳一个不小于0.50.60.8m的矩形体;e.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向上伸出的柱塞头部组件的最高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应不小于0.1m;f.对于直顶式液压电梯,a、b和 c所述及的0.035V2m(m)的值不必考虑。注:Vm :上行额定速度;Vd :下行额定速度。2
14、93.6当轿厢完全压缩缓冲器时,对重导轨应提供不小于0.10.035V2m(m)的进一步制导行程。303.7井道内应设置永久性的电气照明装置,其最高点和最低点0.5m内各设一盏灯,再设中间灯。当所有的门关闭时,在轿顶和底坑地面以上1m处的照度至少为50lx。对于非封闭式井道,如果井道周围有足够的照明,井道内可不设照明装置。313.8导轨的型式、尺寸、安装方式及导轨垂直度应满足设计资料中的要求。323.9油缸的安装应符合安装说明书资料的要求。若用多个油缸顶升轿厢时,必须将多个油缸的液压系统连接起来,以保证压力的均衡。333.10间接顶升的液压电梯必须设轿厢安全钳,且装在轿厢上的电气安全装置应在安
15、全钳动作之前动作或同时使主机停止运转。记录编号:序号项类项目编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结论343.井道3.11限速器的标牌应标明经整定的动作速度。轿厢限速器的动作速度应至少等于下行额定速度的115%,但应小于:a.除不可脱落滚柱式以外的瞬时式安全钳为0.8m/s;b.不可脱落滚柱式安全钳为1m/s;c.渐进式安全钳为1.5m/s。平衡重限速器的动作速度应大于轿厢限速器的动作速度,但不能超过 10%。对于额定载重量很大且速度较低的液压电梯,其限速器必须为此专门设计。 353.12限速器应设有超速保护电气开关,该开关最迟应在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时动作。363.13如果安全钳释放后限速器未能自动复位,则电气
16、安全装置应确保限速器机械动作装置处于动作状态期间,液压电梯不能启动。373.14对于没有限速器调试证书副本的新安装液压电梯和限速器更换、封记移动、标牌不齐全或动作出现异常的限速器及使用周期达到 2年时,应进行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其动作速度应符合标准规定。383.15若限速器装在井道内,应能在井道外面接近它。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不作上述要求:a.在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时,限速器动作应能够从井道外用远距离控制的方式实现;b.能够从轿顶接近限速器以进行检查和维修;c.限速器动作后,提升轿厢或对重能使限速器自动复位。 393.16对于采用多个油缸间接驱动的液压电梯,任意一个油缸的悬挂绳出现断绳
17、,都应使安全钳动作。403.17如果油缸部分沉入地下,用于埋没油缸的底孔应采用套管的方法,若油缸需外伸到井道外的其他空间则应加以防护。413.18直顶式液压电梯如没有设置安全钳装置,则必须设置限速切断阀;限速切断阀的安装方式应符合下列任一方法:a.与油缸组成一个整体;b.用法兰盘直接和刚性地安装在油缸上;c.把它靠近油缸,用一段较短的刚性管子,采用焊接、安装法兰盘或螺纹连接的方法连接到油缸;d.通过螺纹连接的方式直接连接到油缸。记录编号:序号项类项目编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结论423.井道3.19采用多个油缸并行工作的直顶式液压电梯,可使用一个共同的限速切断阀或将各油缸限速切断阀从内部加以连接,使
18、其能同时关闭,以避免轿厢地板倾斜度超过正常位置的5%。433.20如果设有限速切断阀,机房应设有使限速切断阀达到动作流量的手动试验装置,该装置应有防误动作的保护。443.21油缸应有柱塞行程的限位装置,在柱塞行程末端,该装置能使其以缓冲的效果制停。453.22在与轿厢行程上端相对应的柱塞位置应设置一个极限位置保护开关。它应在柱塞缓冲制动之前起作用,并在柱塞进入缓冲制动区期间保持始终动作状态。极限开关动作后,即使轿厢以爬行的方式运行而离开了动作区,液压电梯不能应答呼梯及指令而运行。 463.23对于间接驱动的液压电梯,极限开关应通过柱塞直接来操作,或者利用一个与柱塞连接的装置(如钢丝绳、皮带或链
19、条)间接来操作。该连接装置一旦断裂或松弛,应通过一个电气开关使主机停止运转。474.轿厢4.1轿厢内应标明液压电梯的额定载重量及人数,制造单位的铭牌。484.2如轿厢设有安全窗,其尺寸应不小于0.35 0.50m;如果设有安全门,其尺寸应至少为 1.8 0.35m,且应设置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其锁紧状态。494.3轿顶检修控制装置应由一个双稳态的,并设有误动作防护的开关来操纵,并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a.一经进入检修运行,应取消正常运行(包括任何自动门操作)、对接操作、电气防沉降系统;只有再一次操作检修开关,才能使液压电梯重新恢复正常运行;b.轿厢运行仍应依靠安全装置;c.轿厢运行应依靠一种持
20、续揿压按钮,标明运行方向,并防止误操作;d.检修控制装置应包括一个停止开关;e.不应超过轿厢的正常行程范围。 504.4轿顶检修控制应优先于其他检修控制。记录编号:序号项类项目编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结论514.轿厢4.5轿顶应设置紧急停止开关,该开关应能使液压电梯停止,并保持非服务状态,包括自动门。轿顶停止装置应设置在距检修或维护人员入口不大于1m的易接近位置,如果检修控制装置上的停止开关至入口的距离不超过1m,可以将该停止开关作为轿顶的停止开关。停止开关的操作机构应为红色,停止开关上或其旁边应标出“停止”字样,并且开关应是双稳态,能防止误动作释放的安全触点。524.6当轿顶外侧边缘与井道壁之间
21、的水平距离超过0.3m时,轿顶应装设护栏。护栏应由扶手、0.1m高的护脚板及在护栏高度一半的中间栏杆组成。当扶手与井道壁间水平距离不大于 0.85m时,扶手高度应至少是0.7m,而当上述距离大于 0.85m时,扶手高度应至少是 1.10m。534.7轿厢内部净高度不得小于2m,使用者正常出入口的净高度应不小于2m。544.8乘客液压电梯或载货液压电梯轿厢的最大有效面积应分别符合附表 1或附表 2的规定。554.9轿厢内应装设紧急报警装置,该装置应采用一个对讲系统以便与救援服务保持联系;如机房与井道之间无法直接通过正常对话的方式进行联络,则在轿厢和机房之间应设置对讲系统或类似装置。上述装置在停电
22、时应由自动再充电的紧急电源供电。564.10轿厢应装备永久性的电气照明装置,在控制装置上和在轿厢地板上应该保证有不小于50lx的照度。要有可自动再充电的紧急电源,在正常照明电源被中断的情况下,它们至少供1W灯泡可用1h。在正常照明电源一旦发生故障的情况下,应自动接通照明紧急电源。574.11轿厢应设超载装置;当轿厢载荷超过额定载荷 10%,且不少于75kg时,超载装置应可靠动作。此时:a.轿内应有声音和或发光信号通知使用者;b.自动门应保持在完全打开位置;c.手动门应保持在未锁状态。 584.12轿厢地坎下应有护脚板,其垂直部分高度不小于0.75m,宽度不小于层站入口宽度。595.层站层门与轿
23、门5.1层门地坎应牢固。层门地坎与轿门地坎的水平距离应不大于35mm,与设计值的偏差为 0mm。605.2对于客梯,层门、轿门的门扇之间,门扇与门套之间,门扇与地坎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 6mm;货梯不得大于 8mm。在水平滑动门开启方向,以150N的力,施加在最不利点上时,间隙应不大于30mm。记录编号:序号项类项目编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结论615.层站层门与轿门5.3层门、轿门运行不应卡阻、脱轨或在行程终端时错位。625.4轿门与闭合后的层门之间的水平距离,或各门之间在其整个正常操作期间的通行距离,不得大于 0.12m。635.5井道内表面与轿厢地坎、轿门或门框的水平距离不大于0.15m。下列情
24、况允许水平距离为0.2m:a.在井道内表面局部一段距离不大于0.5m的范围内;b.带有垂直滑动门的载货液压电梯和非商业用汽车液压电梯;轿门装有机械门锁且只能在开锁区内打开则可除外。 645.6层门的净高度不得小于2m,并且层门净进口宽度比轿厢净入口宽度在任何一侧的超出部分均不应大于50mm。655.7轿门自动驱动层门的情况下,当轿门在开锁区域以外时,每个层门都应有自动关闭层门装置,且工作有效。采用重锤式自动关闭装置应有防止重锤坠落的措施。665.8每个层门都应有紧急开锁装置,开锁后能自动复位。675.9当层门锁紧装置保持锁紧的弹簧(磁铁)失效时,重力不应导致开锁。685.10锁紧元件及其附件应
25、是耐冲击的,应用金属材料制造或加固;锁紧装置与安全触点元件间应是直接的和防止误动作的连接。门锁锁钩、锁臂及动接点动作灵活,在电气安全装置动作之前,锁紧元件最小啮合长度为 7mm。695.11在正常运行和轿厢未停止在开锁区域内,层门应不能打开;并应有检查关闭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如果一个层门(在多扇门中的任一扇门)打开,液压电梯应不能正常启动或继续正常运行。705.12当层门门扇间是由绳、链、带联接时,被动门需装有电气联锁保护装置,且动作可靠。715.13轿厢门应设有验证其闭合的装置,并且如果轿门(或在多扇门情况下的任一扇门)打开,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应不可能启动液压电梯,也不能使它保持运行。725
26、.14动力操纵的自动门应有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且工作有效。735.15当轿厢具有在门开着的情况下平层、再平层、防沉降的功能时,应至少设一个开关来防止轿厢在开锁区域外的所有运行745.16如果5.15所述开关的动作是依靠一个不与轿厢直接机械连接的装置,如绳、带或链,应设有一个电气装置在连接件断开或松弛时,使液压电梯停止运行。755.17呼梯、楼层显示等信号系统功能有效,指示正确,动作无误。记录编号:序号项类项目编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结论765.层站层门与轿门5.18消防开关应设在基站或撤离层,防护玻璃应完好,并标有“消防”字样。消防开关动作后,此时外呼和内选信号无效,轿厢应直接回到指定撤离层,将
27、轿门打开。776.悬挂钢丝绳6.1非直顶式液压电梯的滑轮节圆直径与悬挂绳的公称直径之比应不小于40。786.2非直顶式液压电梯的悬挂钢丝绳或链条不能少于两根,钢丝绳直径不小于 8mm,安全系数不小于12;链条安全系数不小于10;钢丝绳绳端固定可靠,弹簧、螺母、开口销等部件无缺损。796.3非直顶式液压电梯的悬挂钢丝绳不应有过度磨损、断股等缺陷,断丝数不应超过报废标准。可见的断丝数报废标准如下表:钢丝绳类型测量长度范围( d为钢丝绳直径)6d30d瓦灵顿式和填充式61910198191326西鲁式6196128191019钢丝绳公称直径减少7%时,即使未发现断丝,该绳也应报废。806.4非直顶式
28、液压电梯当使用两根钢丝绳悬挂轿厢时,应设有防止钢丝绳松驰的电气装置。该装置动作时,液压电梯不能启动及运行。 817.底坑7.1底坑应设有双稳态且防误动作释放的紧急停止开关和电源插座。紧急停止开关应设置在从底坑入口及和底坑地面容易接近的位置。停止开关的操作机构应为红色,在停止开关上或其旁边应标出“停止”字样。827.2液压缓冲器应设有在缓冲器动作后,未恢复到正常位置时使液压电梯不能正常运行的电气安全开关。记录编号:序号项类项目编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结论837.底坑7.3当轿厢完全压缩缓冲器时,应同时满足下列五个条件:a.底坑中应能放进一个 0.5 0.61.0m的矩形体;b.底坑地面和轿厢最低部件
29、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应不小于0.5m。当下列两者之间的水平距离在 0.15m之内时,这个距离可减小到不小于0.1m:1)护脚板或垂直滑动门部件与邻近的井道壁;2)轿厢最低部件与导轨;c.固定在底坑的最高部件,如油缸支座,管路和其他配件与轿厢最低部件上述b.1)和2)除外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应不小于0.3m;d.当油缸柱塞处于最低位置时,底坑的设备顶部与油缸的柱塞头部组件的最低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应不小于0.5m,如果不可能出现无意地进入到柱塞头部组件下方这种情况(例如装有符合标准的隔障),那么这个垂直距离就可以从0.5m减少到最小的0.1m;e.底坑地面与位于直顶式液压电梯轿厢下面的多级油缸最低
30、导向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应不小于0.5m。 847.4直顶式液压电梯轿厢完全压缩缓冲器时,轿厢下面各层导向架之间,以及最高导向架与轿厢最低部件之间的净空距离应不小于0.3m。857.5当底坑深度大于2.5m时,若设有检修门,应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保证只有当检修门关闭时,液压电梯才能运行。867.6除层门外,如果没有其他通道进入底坑,应在底坑内设置一个从层门进入底坑的永久性装置,此装置不得凸入液压电梯运行的空间。877.7如果轿厢或对重之下确有人们能到达的空间存在,应将对重缓冲器安装在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桩墩上或对重上装有安全钳装置。887.8如多台电梯共用一井道,应在不同电梯的运动部件之间
31、设置隔障,该隔障应至少从轿厢或平衡重的最低点延伸到底坑地面以上2.5m的高度。897.9限速器绳应用张紧轮张紧,张紧轮或其配重应设有导向装置。张紧装置应设检查限速器绳松弛和断裂的电气安全装置,且动作可靠。记录编号:序号项类项目编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结论908.功能试验8.1液压电梯应设有一种装置,当启动液压电梯时,驱动油泵的电动机不旋转,此时该装置动作并使液压电梯停止运行并保持停车状态。该装置应在一定时间内起作用,时间不大于下列两个数中的较小值:a. 45s;b.运行全程的时间加上 10s。若全行程时间少于 10s,则最小值为 20s。该装置必须手动复位,并且动作时也不得影响检修操作和防沉降系统
32、的功能。 918.2额定载重量轿厢沉降试验:载有额定载荷的轿厢停靠在上端站,在 10min内轿厢下沉距离不超过10mm(应考虑油温变化可能造成的影响)。928.3电气防沉降系统应符合:当轿厢位于平层面以下最大 0.12m至开锁区下端的区间内时,无论轿门处于任何位置,都应按上行方向给主机通电,使轿厢向上移动。938.4轿厢安全钳试验:对于乘客液压电梯,轿厢内均匀分布额定载荷;对于载货液压电梯,当轿厢内有效面积与额定载重量的关系符合附表 1的规定时,轿厢装均匀分布额定载荷。当轿厢有效面积大于附表 1规定的值时,轿厢装均匀分布的125%额定载荷,但不得超过附表 1中与该液压电梯轿厢有效面积相对应的载
33、重量值。轿厢以检修速度向下运行,进行试验。安全钳工作应可靠。如液压电梯采用其他的防坠落装置,则需按照上述的试验条件进行试验。948.5装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下行超速,当达到限速切断阀的动作速度时,限速切断阀应可靠动作,其调定速度应符合出厂资料的要求。定期检验做空载相应试验。958.6对重安全钳试验:轿厢空载,对重以检修速度向下运行,进行试验。安全钳动作应可靠。968.7耐压试验:对液压系统加以200%的满负荷压力,持续 5分钟,液压系统应无明显的压力下降和泄漏。该试验应在安全钳试验完成后进行。注:项为重要项目 报告书编号: 液压电梯定期检验原始记录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 检验日期: 检验人员:
34、校验人员: 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平顶山分院液压电梯定期检验原始记录记录编号:使用单位维修保养单位设备注册代码规格型号额定载重量 上行额定速度 (m/s) (kg)下行额定速度 (m/s)油缸数量 层 站油缸型式层站数 顶升型式 制造单位 产品出厂编号 使用地点用户设备编号 检验依据: 1. 液压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2.液压电梯 (JG5071-1996) 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7588-1995)检验仪器:第 号工具箱检验结论: 合格口 不合格口 复检合格口 复检不合格口说明:1.记录中结论填写要求:当该项合格时划“”;不合格或不符合项,应在相应结论中划“”,并在“检验结果
35、”栏简要说明;无此项时,应在相应结论中划“”;对有数据要求的定量项目应当在“检验结果”一栏填写实测数据;涉及文件、资料审查的检验项目,资料确认符合的,在“检验结果”栏划“”。如果资料审查有质疑,并且进行了现场检验,应填写相应的检验结果或实测数据备注: 记录编号:序号项类项目编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结论11.资料1.4使用单位应提供注册登记和运行管理制度(如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电梯钥匙使用保管制度等)资料以及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1.1、 1.2和 1.3项要求的资料,维修保养、常规检查和故障与事故的记录等)。新增设备验收检验时,仅核查运行管理制度资料。22.机房2.2机房不得作为电梯以外的其他
36、用途,也不得设置非电梯专用的线槽、电缆、管道等装置,但它可设置:a.杂物梯或自动扶梯的主机;b.为此房间而设置的空调或采暖设备,但不包括热水或蒸气采暖设备;c.火灾探测器和灭火器。32.3机房门窗应防风雨,门上应标有“机房重地,闲人免入”字样;机房门不得向内开启,且应装带有钥匙的锁,并可从机房内不用钥匙将其打开。 42.4通往机房的通道应畅通、安全,并设有永久性电气照明装置,通道地面的亮度不低于50lx。如需使用专用梯子,应检查是否满足下列条件:a.梯子连接的高度差不应超过4m,梯子不易滑动或翻转;b.梯子的踏板应能承受 1500N的力,且在靠近梯子顶端设置容易握到的拉手。 52.5机房通风应
37、良好,机房内的环境温度应保持在 540之间;从建筑物其他部分抽出的陈腐空气不得排入机房内;机房应配备合适的消防设施,灭火器应适用于电气设备及油类,火灾探测器应设定为当房间稳定处于高工作温度下一段时间后报警,火灾探测器和灭火器均有防止意外碰撞的保护。62.6机房内应有固定的电气照明装置,其开关应设在靠近机房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并保证在打开照明时,需要进行检查、紧急操作和维修处地板表面的照度应不小于 200lx。应设置一个或多个电源插座,电源插座应该是2PPE型250V或以安全电压供电。72.9电动机、线槽、轿厢等易于意外带电的部件与机房接地端连通性应良好。82.10通电导体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下表要求:名义电压测试电压(直流)绝缘电阻2500.255005000.550010001.0记录编号:序号项类项目编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结论92.机房2.13在连接油泵到单向阀之间的管路上应设置安全溢流阀,安全溢流阀的调定工作压力不应超过满负荷压力值的140%。考虑到液压系统过高的内部损耗,可以将溢流阀的压力数值整定得高一些,但不得高于满负荷压力的170%,在此情况下应提供相应的液压管路(包括油缸)的计算说明。102.14在停电状态下,机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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