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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集中开展农村市场重点商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

1、 桃源县集中开展农村市场重点商品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十部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村市场重点商品专项整治的通知》(打假办发〔2012〕2号)文件的精神, 进一步加强农村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维护广大农村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突出重点、有限目标的原则,2012年2-3月集中开展农村市场重点商品专项整治工作,严惩与农村市场相关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切实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积极推进农村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建设,促进农村

2、市场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经营行为规范有序,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为我县农村市场的正常有序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   1、农村市场重点商品专项整治工作以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特别是节日生活密切相关的家电、食品、日化用品、农资等商品为重点整治品种,以与制售假冒伪劣家电、食品、日化用品、农资密切相关的“黑作坊”、“黑窝点”、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销售门店等为重点整治对象,加强生产源头治理和市场执法检查。   2、强化刑事打击,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严厉惩治坑农害农行为。   3、加强识假辨假知识宣传,提高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能力,促进农村市

3、场消费安全,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工作措施  1、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整顿活动 商务部门会同工商、质检、物价等部门开展一次农村市场专项整顿,排查农村商品质量安全及市场供应隐患,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案件,特别把群众反映强烈,关系农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粮、肉、蔬菜、酱油、食醋、饮料、糕点、水产品、酒类和儿童食品、营养品、液态奶等节日食品,以及与农民节日集中消费的服装、棉被(褥)、家用电器、日化用品作为整顿的重中之重,要严格检查食品的保质期、保存期,严防销售过期食品、“三无”商品、仿冒名牌产品和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 2、加大农村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管 要通过明查暗访的方

4、式,加强农村经营主体的日常检查,要依法清理和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坚决依法取缔无证照经营,要重点检查农村市场交易场所,加强对农村的商品交易会、庙会、展销会及各类集贸市场的检查,要加强对连锁经营农家店的管理,保持店面整洁、店堂明亮,规范经营行为,彻查质量死角。要强化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小摊店、小卖店的监管,对查实有售假商品的个体商户,先暂停其经营资格进行整改。加强对农村生猪屠宰和肉食品市场监管,打击私宰等不法行为,确保广大农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安全肉,严格查处农村无证生产的散装白酒,严防自制白酒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酒类产品质量,让农民喝上“放心酒”。 3、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农村优质商品的供应

5、要针对我县农村消费的特点和商品供应档次,根据本县节日市场供应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要积极帮助和支持商贸流通企业,组织优质适销货源,增加农村优质品牌商品的供应。要确保供应农村的质量合格的生活必需品不出现断档、脱销现象,要打击囤积居奇行为,阻止假冒伪劣产品侵入农村,用质优价廉产品占领农村市场。 4、打击农村市场商业欺诈行为 要加大对农村商品促销价格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乱涨价、欺骗性有奖销售等欺诈行为。要及时查处农村经营者对商品或服务质量进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促销活动诱骗消费,假借促销活动推销不合格商品或者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等不法行为。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商务部门

6、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对农村市场重点商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按照工作方案任务,积极开展活动。 2、创新工作机制。 要把农村市场检查监督作为当前商务工作的主要工作来抓,主动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向政府汇报,严格执行重大报告制度,对涉及食品安全、节日市场、市场防控禽流感和有关重大突发问题要及时按程序如实上报当地政府和上报业务主管部门,加强节日值班,严格岗位责任制。 3、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现有举报投诉机制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专项行动。充分发挥“12315”、“12365”、“12358”、“12316”、“12312”、“110”等热线电话的作用,认真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举报投诉,建立快速处理机制,果断、迅速打击查实的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净化我县农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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