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小学不锈钢垃圾箱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2827015) 询 价 文 件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二〇〇九年一月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小学不锈钢垃圾箱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2827015 目 录 第一部分 询 价 邀 请 函 2 第二部分 报 价 人 须 知 5 (一)总 则 6 (二)询价文件 8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9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2 (五)评审 13 (六)合同
2、的授予 17 第三部分 用 户 需 求 书 20 第四部分 合 同 书 格 式 25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34 表5-1 报价函 35 表5-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6 表5-3报价一览表 38 表5-4 详细报价清单 39 表5-5 响应询价文件要求一览表 40 表5-6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 41 表5-7 报价人基本情况表 42 表5-8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44 表5-9 拟为本项目实施/售后服务主要人员情况表 45 表5-10 2005年以来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表 46 表5-11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47
3、 第一部分 询 价 邀 请 函 询 价 邀 请 函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小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小学不锈钢垃圾箱采购项目(采购表编号:计2008249)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国内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 本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ZZ2827015 2. 项目名称: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小学不锈钢垃圾箱采购项目 3. 采购内容:不锈钢垃圾箱(详情参阅本询价文件附件) 二、 合格报价人的基本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4、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 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 3. 在中山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能力(包括拥有本次采购货物的备件); 三、 本项目报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北京时间): 1. 提交报价文件时间:2009年01月19日上午8:30~9:30。 2. 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09年01月19日上午9:30。 3. 评审时间:2009年01月19日上午9:30。 四、 本项目报价文件规定的地点: 1.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广东志正
5、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开标室。 2. 评审地点: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评标室。 五、 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 六、 提交报价文件的要求: 1. 确认参加的报价人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或传真报名表至采购代理机构(须签字盖章)。 2. 报名时间:2009年01月14日至2009年01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节假日除外)。 3. 报名地点: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4. 报价人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请按本公司提供的报价资料的格式填写。 5. 报价文件须使用中文,如需使用非中文资料,报价人须提供中文翻译资料,并以中文资料为准。 6. 报价
6、文件须为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报价文件应清楚地注明“正本”“副本” 等印记。如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7. 报价人将报价文件的所有资料加盖法人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密封和标记后,按询价邀请函注明的地址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专人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8.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报价文件。 七、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生效后,请将合同原件及副本各一份提交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八、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7、 九、 采购人名称: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小学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760-8829669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0760)88811601,88808187 传 真:(0760)88819856 地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 电子邮箱:tender_zs@ 中山市政府采购网: 广东志正采购网: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09年01月14日 第二部分 报 价 人 须 知 (一)总
8、则 1. 说明 (1) 询价范围:见本询价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2) 在询价文件中凡有“★”标识的内容条款被视为重要的响应要求、技术指标要求和性能要求。报价人必须对此作出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不可以出现任何偏离,如果出现偏离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2. 定义及解释 (1) 货物:指所有的由报价人为满足询价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材料、设备、产品、仪表、工具、备件、图纸和其它材料。 (2) 服务:指报价人提供的货物供应、安装、调试、验收、保障服务、技术支持及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以及其他伴随服务 (3) 采购人: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小学。 (4) 报价人:报价人是响应
9、询价、参加报价的依法成立的公司或其他组织。 (5)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6) 询价小组:询价小组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询价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7) 日期:指公历日。 (8) 时间:指每天24小时制。 (9) 合同: 指由本次询价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10) 询价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询价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11) 询价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通讯文件,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 3. ★合格报价人的基本条件 (1) 按《询价邀请函》的规定。
10、 4. 纪律与保密事项 (1) 报价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报价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 (2) 获得本询价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报价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在成交结果公告后,报价人应归还询价文件中的保密的文件和资料。 (3) 由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5. 保证 (1) 报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 报价人知悉 (1) 凡参加本次报价的报价人被视
11、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风险等情况。 7. 报价费用 (1) 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询价文件 8. 询价文件的内容 (1) 本项目的询价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第一部分 询价邀请函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9. 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 任何要求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的报价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
12、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其收到的对询价文件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给已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的报价人(答复中包括相关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报价人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时向报价人发修改文件对询价文件进行修改。 (3) 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的报价人,该澄清和修改文件也是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报价人具有约束力。 (4) 报价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给的任何澄清和修改文件时,都应在收到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5) 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和开封
13、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已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的报价人。在推迟了报价截止时间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报价人受报价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10. 报价语言及计量 (1) 报价文件及报价人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报价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2) 除在询价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11. 报价文件的组成 (1) 商务文件部分: l 报价函(格式见表5-1) l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14、见表5-2) l 报价一览表(格式见表5-3) l 详细报价清单(格式见表5-4) l 响应询价文件要求一览表(格式见表5-5) l 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见表5-6) l 报价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表5-7) l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表5-8) l 拟为本项目实施/售后服务主要人员情况表(格式见表5-9) l 2005年以来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表(格式见表5-10) l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格式见表5-11) l 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2) 技术文件部分 根据询价文件的有关技术指标和要求,报价人提供必要的技术方案,应包括以下: l 技术方案(提供主要产品安装、调试、技术服
15、务、故障诊断详细资料附件)、产品说明(提供主要产品中文说明书、彩页、照片,产品资料附件)及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而且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 l 项目管理、验收方案、质量保证措施、采购人配合内容等; l 报价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技术资料。 (3) 报价文件统一为A4纸幅大小。 报价人有义务按照以上构成要求将报价文件编上唯一页码并装订成册,不得出现重页和缺页的现象。 12. 报价说明 (1) 报价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报价不是固定价的询价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 (2) 报价人报价包含一切税费;报价人相应自
16、行增加系统正常、合法运行及使用所必需但询价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部件、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如果报价人在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并签署合同后,在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中出现硬件、软件等的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3. 报价与支付货币 (1) 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价格用人民币报价。 14. 报价有效期 (1) 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日后的60天内保持有效(成交单位的报价有效期将延续到项目验收之日)。报价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报价而予以拒绝。 15. 报价文件的形式和签署 (1) 报价人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请按本公司提供的报价资
17、料的格式填写。 (2) 报价文件须使用中文,如需使用非中文资料,供应方须提供中文翻译资料,并以中文资料为准。 (3) 报价人应准备报价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报价文件应清楚地注明“正本”“副本”等印记。如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 报价文件正本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在正本上要求的地方签字,并加盖骑缝章,副本可通过正本复印。 (5) 报价人将报价文件的所有资料加盖法人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密封和标记后,按询价邀请函注明的地址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专人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18、 (6) 报价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报价文件的签字人用姓氏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7)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报价文件。 16. 知识产权 (1) 报价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软件及服务或货物、软件及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采购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工业设计、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2) 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7. 报价文
19、件的密封与标志 (1) 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封装,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用两个封套装好密封,且在封套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封面上标明: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人。 (2) 封套上应注明: “收件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报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ZZ2827015 在规定的开封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 封套上应写明报价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如果其报价被宣布为“迟交” 报价时,能原封退回。 18. 报价文件递交与报价截止时间 (1) 本次询价的报价截止时间、报价文件递交时间:见本询价文件“询价邀请函”。采购代理机构收到
20、报价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规定的截止时间。 (2) 在推迟了报价截止时间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报价人受报价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9. 迟到的报价文件 (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报价截止时刻后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20. 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 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报价文件,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期之前,收到修改包括替代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报价人不能要求更改或撤回其报价文件。 (2) 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至报价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报价人不得对其报价文件做
21、任何修改,亦不得撤回。 (五)评审 21. 询价小组和评审方法 (1) 本次询价采购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组建询价小组。 (2) 评审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若出现符合采购要求,报价相同时,询价小组将按2005以来完成同类项目的多少确定成交候选人顺序)。 22. 评审原则 (1) 询价小组将依据有关采购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评审工作。 (2) 在评审中,评审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本项目评审有关的其他报价人的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3)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
22、员会发现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审委员会要求该报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委员会认定该报价人是否以低于成本报价参与竞标。 23. 保密 (1) 报价截止后,直到签订合同时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报价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 (2) 报价人在报价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过程中,对采购人或有关人员采用行贿、回扣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工程都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24. 报价文件的澄清 (1) 为有
23、助于报价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个别报价人澄清其报价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传真的方式进行,但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报价文件中的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凡属询价小组人在评审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 25. 报价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 在对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中,将首先对各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如发现报价文件与询价文件的规定有重大偏离,特别是在合同条件、采购范围等方面有重大改变,或是限制、影响了采购人的权力或报价人的责任和义务;而调整这些偏离后将置其他符合报价原则的报价人于不公正平等竞争地位,其报价将被拒绝。 (2)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作为无
24、效报价处理。即 1) 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2) 报价人不符合合格报价人的基本条件; 3) 报价文件主要资料不齐全或签署不及格、关键部分模糊无法辨认的; 4) 报价人虚报或谎报报价资料的; 5) 报价不是固定价或详细报价或详细报价表不齐全的或报价方案不是唯一的; 6) 主要指标不满足用户需求书的要求以及商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7) 在中山市政府采购中有不良纪录; 8) 报价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而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 9) 询价小组认为其它构成报价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 26.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1) 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依法确定成
25、交供应商。 (2) 如果成交供应商不能按照询价小组要求及报价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或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以取消该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并将合同按法律规定授予另一成交候选人,或者依法重新采购及采取其它采购方式。采购人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7. 询价成交结果公告 (1) 采购代理机构将询价成交结果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山市政府采购网( 28. 质疑 (1) 报价认为采购过程或评审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采购人
26、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报价人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2) 报价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并署名(加盖公章)。《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 所质疑的项目,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包括证据资料); 3) 提起质疑的日期; (3) 质疑人进行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质疑人是参与所质疑项目的供应商; 2) 在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21、22室 邮
27、编:528400 电 话:0760-88808187,88811601 传 真:0760-88819856 联 系 人:郑小姐 29. 投诉 (1) 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质疑的报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2) 下列情形投诉将不予受理: 1) 投诉人不是参加所投诉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 2) 被投诉人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当事人; 3) 所投诉事项未经过质疑的; 4) 所有投诉事项超过投诉有效期; 5) 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
28、的投诉; 6) 同一投诉事项已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的; 7) 投诉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监督管理机构及时告知投诉人限期补充或修改后重新投诉,投诉人逾期不按要求补充或修改投诉书的。 (3) 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 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2) 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监督管理机构名称: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康乐大道行政中心财政局418室 邮 编:528437 电 话:0760-85339333转4201 传 真:0760-85597891
29、 (六)合同的授予 30. 资格后审 (1) 询价小组保留复核在评审过程中或者审查成交候选单位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的权利,包括对成交候选单位的规模、人员、场地、货物等方面的核实或现场考察。如果符合或审查通过,询价小组将把合同授予该报价人;如果复核或审查没有通过,询价小组将拒绝其报价,并对下一个候选的报价人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复核、审查或重新招标。 31.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力 (1)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以及宣布采购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的权力
30、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32. 成交通知书 (1) 在报价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信函的方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2) 《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报价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 合同的组成 合同的组成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1) 询价文件 2) 报价文件 3) 成交通知书 4) 服务承诺书 5) 在实施过程中
31、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6) 其他附件 34. 签订合同 (4)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前往与采购人签署合同,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合同原件及副本各一份备案。 (1) 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绝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来书面函退出,则采购人视为该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将本项目重新组织采购或推荐符合采购要求且报价次低的报价人为成交供应商。 35. 成交服务费 (1)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取《
32、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500元整。 (2) 成交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 (3) 成交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现金的形式支付。 (4) 成交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 36.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所有。 第47页 附表2—1: 符 合 性 审 查 表 序号 报价人名称 报价人符合合格报价人的基本条件 报价有效期满足询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资料齐全、签署合格 报价是固定价和报价方案是唯一的 主要技术指标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 商务无重大偏离或保留 是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 最终报价不
33、高于本项目由采购方核准的预算金额 在中山市政府采购中没有不良记录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1 2 3 4 打“×”的原因详细说明: 备注: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2、“最终报价不高于本项目由采购方核准的预算金额”一项出现不符合打“×”的,“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一栏中应写 “否”。 3、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通过, 通过符合性审查。 4、是否通过符合性
34、审查中应写 “是”或“否”。 评委签名: 日 期: 第三部分 用 户 需 求 书 说 明 1. 供应商报价应包括标的货物(全新合格的设备)、相关附件、配套设施、包装、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运费、保险费、仓储费、安装调试、资料、质保期等的全部费用。 2. 除成交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明确提出并经采购人确认以外,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 3. ★如果报价人报价文件所报产品和询价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和参考样板有偏离的,询价小组有权对其保留认定该报价为无效报价的权利。 4. 本项目不
35、接受联合体报价。 一、 采购清单: 物品名称 规格 不锈钢厚度 油漆要求 数量 备注 不锈钢烤漆垃圾箱 (见样板) 32×40×83CM 亚光304不锈钢板 厚度:1mm以上 汽车烤漆(颜色见样板) 27 内胆不锈钢 样板图: 注:报价时需提供产品彩图。 二、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原装未经拆封、全新产品,并且符合国家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2. 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货物均为正货,成交供应商必须对所投货物提供质保期1年或以上
36、 3. 质保期为项目验收合格,由成交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并办理项目移交之日算起。 4. 成交供应商对项目货物及服务在质保期内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等服务。 5. 质保期内所有服务方式均为成交供应商上门保修,即由成交供应商派人到采购人现场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三、 供货时间和地点 1. 供货时间: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20日内供货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2.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 包装、运输、保管及保险 1. 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为制造商原厂包装,包装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
37、腐及防碰撞的措施。货物要求有包装材料保护运至现场。因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 成交供应商负责根据本项目内容各个不同的安装地点,将货物材料送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 3. 各种设备,必须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 4. 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完毕。 五、 安装调试 1.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内容不同的安装地点进行安装调试。 2. 成交供应商应提交详细的进度表。 3. 安装所需工具设施物料由成交供应商自备、自费运到现场,完工后自费搬走。 4. 调试:按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进行。 5. 调试的原始记
38、录须经各方签字后作为验收的文件之一。 六、 验收 1. 报价人应给出项目详细的验收方案,包括验收项目、验收标准,验收实施办法等。 2. 国内生产的部件必须有国家有关部门的认证合格证。 3. 国外生产的部件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证明。 4. 验收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及相关人员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 5. 验收完毕由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在验收报告上签名。 七、 培训 1. 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应提出详细的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 2. 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培训服务,对操作和管理人员免费进行培训。 八、 技术资料 1. 成交供应商应于验收后向用户提供验收报告、技
39、术文件的归纳、整理、提交。 2. 技术文件:包括验收报告、技术文档、完整的软、硬件技术资料。 九、 付款办法 货物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第四部分 合 同 书 格 式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0、 2009年 月 日 根据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小学不锈钢垃圾箱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Z2827015)的询价结果,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买方)与 (以下简称卖方)就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 合同标的 1. 合同内容包括货物供货、运输、仓储、保险、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全部相关服务。 2. 货物情况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 制造商 单位 数量 备注
41、 具体的供货范围、技术规格详见合同附件 。 二、 价格 1. 合同总价: (人民币)大写 (¥ )。 其中:(1)货物总价: (人民币)大写 (¥ )。 (2)运杂费、保险费: (人民币
42、大写 (¥ )。 (3)其它费用: (人民币)大写 (¥ )。 2. 本项目报价应包括:标的货物、其他附件、包装、一切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资料、质保期等相关的全部费用。价格明细清单见合同附件 。 3. 如合同内容没有变更,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不变价。 4. 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三、 货物产地及标准 1. 货物为(填写制造
43、商名称)全新的(原装)产品,表面无损坏。 2. 标准: 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附件的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3. 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4. 所有软件必须是正版并有制造商使用授权证明。 5. 卖方应将所供物品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资料及配件、工具等交付给买方。 四、 包装、运输、保管及保险 1. 所定设备包装采用厂家标准出厂包装;与厂家名称一致。 2. 卖方所提
44、供所供货物必须为制造商原厂包装,包装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的措施。货物要求有包装材料保护运至现场。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3. 由卖方负责根据本项目内容各个不同的安装地点,将货物材料送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 4. 各种设备,必须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 5. 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卖方负责,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完毕。 6. 货物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卖方负责,卖方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五、 安装地点及完工时间 1. 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5、 2. 项目完工验收交付使用时间: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20日内供货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六、 付款 1.付款办法:货物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2.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三种形式。 七、 安装与调试 1. 卖方负责到用户指定的安装地点进行安装调试。 2. 卖方应提交详细安装进度表。 3. 卖方应设安装负责人,负责安装协调管理工作。 4. 安装所需工具设施物料由成交供应商自备、自费运到现场,完工后自费搬走。 5. 调试:按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进行。 6. 设备的拆箱、安装、通电、调试等项工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但必须在采购人指
46、定人员的参与下进行。调试的原始记录须经各方签字后作为验收的文件之一。 八、 现场管理 1. 为便于管理,买方和卖方在项目期间的联络,应通过指定的卖方和买方的全权代表进行。 2. 从开始交货到竣工验收结束的整个项目期间,买方应实施必要的措施配合卖方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3. 卖方派出的服务人员须遵守买方的条例。 九、 验收方式及质保期 1. 买卖双方按谈判文件、报价文件及本合同和有关附件的规定进行验收,具体要求见合同附件 。 2. 因物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东省或中山市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物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买方承担;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
47、鉴定费由卖方承担。 3. 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 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买卖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后起算。 4. 在质保期内如有货物或部件不能使用需更换,则该部分货物或部件质保期相应延长。 十、 售后服务(按具体要求填写) 1. 卖方必须提供原装未经拆封、全新产品,并且符合国家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2. 卖方必须保证所有货物均为正货,卖方必须对所投货物提供质保期1年或以上。 3. 质保期为项目验收合格,由买卖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并办理项目移交之日算起。 4. 卖方对项目货物及服务在质保期内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等服务。 5. 质保期内所有服务方式均为卖
48、方上门保修,即由卖方派人到买方现场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十一、 技术资料 1. 设备安装调试时,卖方向买方提供设备的全套使用说明书及操作手册。 2. 厂家对所有设备的技术参数、规格指标、设备配置、功能设置等方面资料。 十二、 知识产权 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 2. 卖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买方所有。 十三、 产权与风险转移 1. 货物的产权,在货物验收合格并移交交付后由卖方转移至买
49、方。 2. 货物损坏、灭失的风险在验收合格,买卖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并交付使用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3. 如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买方可以拒收,在拒收情况下,或者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4. 产权和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卖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十四、 索赔 1. 验收不合格,买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 2.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a) 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b)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c)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有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 在质保期内,本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