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路灯安装工程监理细则 工程名称:***市园林路工程 建设单位:*****城投资开发公司 监理单位:******监理公司 编制人:*** 审核人:*** 日期:二〇一〇年四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市园林路路灯工程,道路全长1150M,共设路灯72盏,路灯间距30M,行车道灯杆高度10M,人行道路灯高度8M,悬挑长度为2M,路灯基础埋深1.5M,路灯电源采用YJV22-4*16电缆,穿Φ70PVC管保护,过道处加Φ100镀锌钢管保护。 二、编制依据 1、施工图 2、监理合同 3、监理规范 4、有关规范、标准
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DBJ13-22-99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5、监理规划 三、监理工作内容: (一) 准备阶段: 1、安装单位对所使用管材、电缆、路灯及应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监理工程师师审核后予以签返 2、敷设管路须与道路主体工程密切配合施工,道路主体工程施工时,应及时给出标高线。 基础浇筑 接地角钢敷设 埋管 挖沟 测量定位 (二) 路灯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流程: 竣工验收 通电试运行 配电箱安装 路灯安装 绝缘电阻测试 (三) 施工方法及技术要求 1、 定灯位:按
3、照施工图及现场情况,以灯位间距为35米为基准确定路灯安装位置 2、 挖沟及埋管:以距路基石50cm为中心,开挖宽30cm深50cm电缆管预埋沟,按照施工图纸预埋相应的电缆管 3、 路灯基础浇注:按甲方提供路灯基础图纸预制金属构件开挖相应尺寸的基坑,金属构件进行热镀锌处理,防腐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覆盖及其他有关覆盖层维氏和努氏显微硬度试验》(GB/T9700)、《热喷涂金属件表面预处理通则》(GB/T11373)、现行行业标准《钢铁热浸铝工艺及质量检验》(ZBJ36011)的有关规定。 4、 敷设电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缆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排列整齐,无机械损伤,标志牌
4、齐全、正确、清晰; 2) 电缆的固定、间距、弯曲半径应符合规定; 3) 电缆接头良好,绝缘应符合规定; 4) 电缆沟应符合要求,沟内无杂物; 5) 保护管的连接、防腐应符合规定; 5、路灯安装规定 1) 同一街道、公路、广场、桥梁的路灯安装高度(从光源到地面)、仰角、装灯方向宜保持一致。 2) 基础坑开挖尺寸应符合设计规定,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基础内电缆护管从基础中心穿础并应超出基础平面30~50mm。浇制钢筋混凝土基础前必须排除坑内积水。 3) 灯具安装纵向中心线和灯臂纵向中心线应一致,灯具横向水平线应与地面平行,紧固后目测应无歪
5、斜。 4) 灯头固定牢靠,可调灯头应按设计调整至正确位置,灯头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5) 在灯臂、灯盘、灯杆内穿线不得有接头,穿线孔口或管口应光滑、无毛刺,并应采用绝缘套管或包扎,包扎长度不得小于200mm。 6) 路灯安装使用的灯杆、灯臂、抱箍、螺栓、压板等金属构件应进行热镀锌处理,防腐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覆盖及其他有关 覆盖层维氏和努氏显微硬度试验》(GB/T9700)、《热喷涂金属件表面预处理通则》(GB/T11373)、现行行业标准《钢铁热浸铝工艺及质量检验》(ZBJ36011)的有关规定。 7) 各种螺母紧固,宜加垫片和弹簧垫。紧固后螺出螺母不得少于
6、两个螺距。 5、 配电设备安装(路灯控制箱安装) a) 材料到场后经开箱检验,经业主同意后方可进行安装使用; b) 动触头与静触头的中心线应一致,触头应接触紧密; c) 二次回路辅助开关的切换接点应动作准确,接触可靠; d) 箱内照明应齐全。 e) 配电柜(箱、盘)的漆层(镀层)应完整无损伤。固定电器的支架应刷漆。 f) 机械闭锁、电气闭锁动作应准确、可靠。 6、 有隐蔽工程,应提前通知业主,经业主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7、 用调试设备、仪表、仪器必须经国家认可有计量资格的有关单位检验合格,并由专人使用、保管。调试时应有详细记录。
7、 8、 施工前作好技术交底,吃透图纸,领会设计意图,配合其它专业工作,要作好成品保护及各专业协调。 9、缆敷设前,应进行电气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施工。电缆敷设应根据其走向、规格合理安排顺序、一般不应有交叉。 10、 需开孔的配电箱(柜),必须用开孔机开孔,严禁气焊等切割开孔。电线进入配电箱、接线盒等应有 护管帽。穿线前应有防止外物落入措施。 11、 线在管内或经槽内不允许有接头和缠绕。导线在出口处应装有护线套,并用500V绝缘电阻应大于1MΩ,同时作好记录。 12、 有配电箱(柜)接地及各系统的保护接地、工作接地应接入原大楼接地网上,完善整个接地系统。 13、 安装完成后进行检查
8、确认无误,方可进行分项调试,并作好调试记录。 14、 各分项调试完成后,可进行系统调试,联动调试,试运行并作好记录。 15、 其它部分电气设备安装应严格按图纸标高、部位进行。 四、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一、管路敷设阶段监理控制要点 (1)施工单位在管路敷设并进行了自检后,通知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复检,按图查对无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2)管路敷设完成后预留出地面进入灯杆的管端头一定要有保护措施。 (3)管路敷设:管段的连接采用套管粘接法;敷设管子,应尽量减少弯曲;管路经过变形缝处,应设补偿装置。 (4)扫管应使用带扫管方法,清除管内杂物、积水。扫管过程中,必须将管路与施工图进
9、行认真核对。 (5)每日将监理工作记录于《监理日记》中,对施工监理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施工规范及不合格问题,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安装单位及时整改,经整改后确认《整改复查报审表》。对需向业主专业项说明的事项或需确认存证事项,报《监理工作联系单》。 二、接地装置安装阶段控制要点 (1)质量评定标准按DB23/723-2003《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材料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利用灯杆杆体做避雷针及引下线时要求安装位置正确,固定可靠,防腐良好;杆体垂直,规格尺寸正确;避雷针及支持件的制作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4)灯杆垂直度的偏差符合规范
10、要求。 (5)接地体安装正确,牢固接地体埋设深度距地面不小于0.6米。 (6)扁钢搭接焊3个棱边、长度大于2B,圆钢双面焊大于6D。 三、电缆敷设阶段监理控制要点 (1)电缆的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电缆穿管前,应清除管内杂物和积水,管口应有保护措施,不进入接线盒(箱)的垂直管口穿入电线、电缆后,管口应密封。 (3)电缆在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管内电缆截面积不应超过管截面积的40%。 (4)在割开电缆绝缘层进行连接时,不应损伤芯线。 (5)配线工程结束后,应对各回路导线的绝缘进行测试,并做好记录。 四、配电装置安装阶段监理控制要点 (1)按现行(电气装置安装工
11、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监督检查施工全过程。 质量评定标准按DB23/723-2003执行。 (2)绝缘摇测:配电箱(盘)全部电器安装完毕后,施工单位自检以后,通知现场监理人员,用500V摇表对线路进行摇测,并做好记录,做为技术资料存档。 (3)低压配电器具的接地保护措施和其它安全要求必须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规定。 (4)配电箱安装应符合位置正确,部件齐全,箱体开孔合适,切口整齐。暗式配电箱箱盖紧贴墙面;中性线经汇流排连接,无绞接现象;油漆完整,盘内外清洁,箱盖、开关灵活,回路编号齐全,结线整齐,PE保护地线不串接安装明显牢固,导线截面、线色 符合规范规定。 (5)导线与器具连接
12、牢固紧密,不伤芯线。压接时压紧无松动;螺栓连接时,在同一端子上导线不超过两根,防松垫圈等配件齐全。 (6)保护接地支线应连接紧密牢固,截面选用正确,线路走向合理,色标准确,涂刷后不污染设备。 五、 验收阶段 (1) 质量标准执行DB23/723-2003《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及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3)检查数量:按施工单位抽查数抽查其中的30%,但均不少于3处,或与施工单位共同检查,监督施工单位的评定结果。 (4)验收顺序:施工单位先自检,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后报检,报送《工程报验单》。 (5)检验结果:对合格者,签署《工程报验单》;对不合格者,退回《工程报验单》,签发《不合格通知》;整改后报送《整改复查报审表》,监理再次检查验收。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