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资料土地征用补偿协议甲方:关口镇江北村委会(法人代表: )乙方:江北村一组 村民因关口区域敬老院建设的需要,需征用乙方土地,在镇、村干部的主持参与下,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双方自愿同意的基础上土地征用补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一、征用土地的地点、面积、地类。被征用土地位于关口镇江北村一组,小地名:吕家塘,面积 亩。其中旱平地 亩,旱坡地 亩,用材林 亩,退耕还林地 亩。二、征用土地四至界畔东齐:南齐:西齐:北齐:三、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九条和陕西省征用占用林地及补偿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2、,参照西康二线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方案,结合实际,给予一次性补偿,旱平地征用补偿标准为 元/亩,旱坡地征用补偿标准为 元/亩。用材林转让单价为 元/亩(含林木补偿费),退耕还林地征用补偿单价 元/亩。土地征用补偿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及地面青苗补偿费。地面零星树木及附属物补偿标准:特大果树 元/根,盛果树 元/根,初挂果 元/根,未挂果 元/根,果树苗为元/根,成材树 元/根,未成材木 元/根,挂果经济树 元/根,经济幼树 元/根,宅基地 元/亩,水窖 元/口,砖瓦窖 元/口,干砌 元/立方。共计一次性补偿款: 元(大写) 。具体实物指标数量详见现场丈量原始登记表(附后),凡补偿过的实物指标,所
3、有权一律归甲方所有。被征用土地由甲方负责支配,长期使用。四、征地补偿款支付时间、方式:本协议双方签字后,仲证机关盖章五日内,乙方凭协议由甲方负责一次性付清补偿款。五、责任:甲方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在施工建设及使用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进行干涉和阻挠,否则,依法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甲方在施工、建设过程中,不得随意占用、侵占、破坏乙方征用地块以外的土地 ,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八、本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签证机关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签证机关(签章): 年 月 日可编辑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