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B3100GQAQ(2002)041
QG410003
B3100JQAQ(1997)
QJ000001
QG
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汽车齿轮总厂企业标准
QG410003-2002
代替QG410003-1997
新工艺鉴定及实施管理
2002-06-25发布
2002-07-01实施
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 发 布
QG41000
2、3-2002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和QG000101-2002《管理标准编制规则》的基本规定和格式要求进行修订的,在编辑和格式上作了较大的改动,除少量修改外,标准内容基本不变。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代替原标准QG410003-1997。
本标准由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标准化室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产品工程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奎兴、许建新
本标准
3、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QG/SQC 11-07-94;
—— QG410003-1997。
4
√
GF02-30
唐奎兴
02.06.18
方伟荣
02.06.18
宣向阳
02.06.20
钱向阳
02.06.25
3
√
GF98-01
张海廷
98.02.18
唐奎兴
98.02.18
周志凡
98.02.18
冯自强
98.02.18
2
√
GF97-02
4、
张海廷
97.09.02
唐奎兴
97.10.15
周志凡
97.10.16
冯自强
97.10.18
1
√
—
许建中
94.06.11
宣向阳
94.06.11
周志凡
94.06.11
陈因达
94.06.11
序
制
定
修
订
确
认
更
改
通 知 书
编 号
编 制
或更改
日 期
校 核
日 期
审 定
日 期
批 准
日 期
号
编 制 方 式
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企业标准履历
II
QG410003-20
5、02
新工艺鉴定及实施管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工艺鉴定应具备的技术文件。
本标准适用于本企业的新工艺鉴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5498-1995 《企业标准体系 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体系的构成和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职责
4.1 新工艺的试验应按照“新工艺试验管理”所规
6、定的程序进行。
4.2 新工艺技术鉴定应具备下列技术文件:
a) 试验任务书;
b) 试验大纲;
c) 试验报告。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新工艺鉴定应在该工艺应用于小批试验生产经历一至二批实际生产考验后进行。
5.2 新工艺技术鉴定应由下列人员组成:产品设计人员、工艺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工艺标准化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及负责具体生产管理部门的人员,如涉及产品使用性能及寿命的应由用户代表参加,工厂主管工艺厂长或总工程师作为鉴定负责人,并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单位的专家或上级有关部门代表参加。
5.3 新工艺鉴定后应填写新工艺鉴定书,并对该工艺的推广价值、经济效益及
7、尚存在的问题提出报告。
5.4 新工艺鉴定后正式列入工艺文件,组织实施全部资料应按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归档。
5.5 新工艺鉴定后,根据其推广价值及经济效益,按照《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管理》办法对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5.6 工艺鉴定是对工艺过程中的试件(试样或零件本身)按工艺要求进行鉴定。依据试验结果,可对工艺参数、工艺方法、工艺可靠性予以鉴定。
5.7 在新工艺试验过程中形成的工艺试验数据或检测结果,可作为工艺鉴定的依据。
6 报告和记录
6.1 产品工程部负责做好新工艺鉴定会的会议记录,标明开会的时间、地点、参加鉴定人员、内容、鉴定结果等方面。会议记录经部门领导审核或企业主管领导审批后归档。
6.2 新工艺的试验方法、频次,实施过程采取的各种参数,都必须做好完整、真实的记载。
6.3 报告和记录的保存期限,按科技资料保存规定办理。
3
QG 410003-2002
QG 000002-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