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4 ,大小:42KB ,
资源ID:7419758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7419758.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四川省物业承接查验办法.doc)为本站上传会员【xrp****65】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四川省物业承接查验办法.doc

1、 四川省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管理承接查验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承接查验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承接查验工作。 第三条 本承接查验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承接查验(以下统称承接查验),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对物业管理建筑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物业管理基础资料、园林绿化工程、物业产权资料、物业管理用房和其他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等进行的承接查验,以保证物业管理服务正常实施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

2、备正常使用为目的的检查查验。 第四条 商品房业主专有部位的接收查验以商品房买卖双方签署的验收文书产生的法律效力为准。 第五条 承接查验应具备的条件: (一) 建设项目按规划设计要求已建成,并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综合竣工验收备案)资料齐全; (二) 道路名称标志清楚,楼宇/栋号、户号牌编号准确并经公安部门确认; (三) 单体物业接通水、电、气、光纤、电话; (四) 建筑区域内场地平整,施工现场清理完毕(在建部分已采取围护措施),无建筑垃圾、杂物侵占

3、路面;道路畅通;绿化、建筑小品已经竣工; (五) 电梯、二次供水、供电、消防、安防监控等共用设施设备安装配置合格; (六) 物业管理用房按相关标准配置,且具备使用功能。 第六条 承接查验的准备工作: (一) 在物业竣工验收完成及交付使用前,应及时组建承接查验小组,对所承接的物业进行综合性的承接查验,以确保物业达到规划设计和使用要求。 (二) 成立物业承接查验小组,承接小组由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相关人员组成。 (三) 承接

4、查验前的准备 1. 与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联系好承接查验的事项、交接日期、进度、查验标准; 2. 制定承接查验方案; 3. 准备承接查验记录表格; 第七条 资料的承接查验: (一) 物业相关资料: 1. 项目开发核准备案文件; 2.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6. 《拆迁安置资料》; 7. 项目命名资料; 8. 用地红线图; 9.

5、 工程质量保修合同(协议); 10. 业主产权资料(分户),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附有效投标文件)、(临时)管理规约; 11. 房屋使用说明书; 12. 物业建筑区域划分意见书。 (二) 综合竣工查验资料: 1. 竣工图; 2. 施工许可证;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分包单位、设计单位、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4. 《消防查验意见及同意使用意见书》; 5. 工程竣工备案合格资料及公共配套综合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6.

6、 供水合同; 7. 供电协议书; 8. 供气协议书; 9. 电梯等特种设施设备检验及准用资料; 10. 专项维修资金缴存证明资料。 (三) 查验设施设备资料: 1. 设施设备出厂合格证; 2. 设备清单:名称、规格、数量、产地、主要性能、随机工具、备品备件清单、试运行记录; 3. 设施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中文); 4. 设施设备保修卡、保修协议; 5. 机电设备供应商、安装施工单位资料。 (四)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1.

7、 物业共用部位: 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2.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发电机、电梯、天线、变压器、配电箱柜、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管道、煤气管道、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空调设备、绿地、道路、路灯、沟渠、化粪池、垃圾转运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用房等。 第八条 承接查验的标准和查验方法 (一) 按国家相关建筑设计规范、设施设备标准执行; (二)

8、主要以核对的方法进行,在现场查验、设备调试等情况下,还可以采用观感查验、使用查验、检测查验和试验查验等具体方法进行查验; (三) 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应首先对物业产权资料、工程竣工资料,规划设计资料、设施设备资料等进行移交查验,为物业现场查验奠定基础; (四) 对查验过程中不符合规划设计、建筑安装、标准的,记录《承接查验整改单》中,确定整改时限,报送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并要求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五) 对整改项目由施工企业整改落实后,予以复查,并在《承接查验整改单》中记录结果,合格后进行正式移

9、交; (六) 交接双方必须签订《承接查验协议》。《承接查验协议》应加盖交接双方企业法人章。 第九条 承接查验的遗留问题处理; (一) 对资料查验中发现的资料不全,不真实、不合格等问题,承接查验小组应当将问题逐项记录在《图纸资料移交清单》,交建设单位确认并确定整改时限; (二) 对物业设施设备承接查验中发现的不合格项,记录在《设施设备移交清单》中,交建设单位确认并确定整改时限; (三) 对物业房屋共用共有部位承接查验中的不合格项,记录在《共用共有部位承接查验单》中,交建设单

10、位确认并确定整改时限; (四) 对物业承接查验中的重大缺陷记录在《重大缺陷记录表中》交建设单位确认并确定整改时限。 第十条 承接查验的时限 11.1 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前15日,与受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承接查验工作; 11.2 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前15日内,由业主委员会会同业主大会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完成承接查验工作(另有约定时限的除外)。 第十一条 签订承接查验协议 交接双方应当在承接查验工作结束后签订物业

11、管理承接查验协议。 承接查验协议应当包括:项目名称、查验的内容、房屋和配套设施设备查验情况及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和时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并附移交的资料明细。 第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更换时相关费用的交验 原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前应当将预收的交接之日以后的物业服务费用、代收的各种水、电、气等费用移交给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并将移交情况在建筑区划内予以公告。 第十三条 承接查验备案 交接双方办理承接查验手续后30日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书面告知物业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并将承接查验文件及基础资料明细复印件送房地产管理部

12、门。 县(市、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将上述资料存入项目档案。 第十四条 承接查验双方的责任 (一) 承接查验时,交接双方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对于符合承接查验标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承接;查验不合格的,双方协议处理办法,并商定时间复验; (二) 建设单位未按承接查接查验协议完善整改物业存在的问题而产生的后果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 (三) 物业服务企业未按本办未予实施物业承接查验而产生的后果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责任; (四) 物业承接查验后

13、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工作,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由建设单位负责维修; (五) 承接查验后,物业服务企业未妥善保管造成承接查验资料毁损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 承接查验后,交接双方应将承接查验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向全体业主公告。 第十五条 有关承接查验的纠纷,交接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报告。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及时予以处理。 第十六条 分期建设的项目,可以按本办法分期承接查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1年10月 1 日起施行。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