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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通行相关法律规定摘要.doc

1、非机动车通行相关法律规定摘要      交通法: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五十八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第五十九条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交通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八条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

2、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二)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   (四)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五)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  第六十九条 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

3、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非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第七十一条 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

4、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二)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1米;   (三)畜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辕,后端不得超出车身1米。   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

5、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河南省道路交通条例: 第三十五条 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   (二)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道路;

6、  (三)在与行人混行的道路上行驶,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避让行人;   (四)不得在人行横道上骑行;   (五)制动器失效的,不得骑行;   (六)不得在车行道内逆向行驶、停车滞留;   (七)有转向灯的,转弯前开启转向灯。   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市区道路上可以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人力客运三轮车按照核定的人数载人。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有事故责任的,对超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

7、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百分之百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在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情形下,对超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一)在高速公路、高架道路以及其他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

8、车一方按百分之五的赔偿责任给予赔偿,但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一万元罚款;   (二)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按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给予赔偿,但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五万元罚款。 第四十四条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郑州市道路交通条例 第二十条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车道内行驶;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二十一条 不得擅自拆除、改装电动自

9、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限速装置或者实施其他影响限速行为。     第二十二条 驾驶自行车、人力三轮车必须年满十二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十六周岁。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只供残疾人单人代步使用,不得用于营运。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人员,应当是下肢残疾、身体其他部位正常,并持有残疾证。     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道路上可以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第二十三条行人不得在车行道上推销商品、散发宣传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六条禁止非机动车在高架路和立交桥上通行。     禁止拖拉机、摩托车(依法执行公务的除外)、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人力架子车、畜力车在城市建成区道路上通行。     限制长途营运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牵引车、人力三轮车(老年人代步三轮车除外)在城市建成区道路上通行。确需通行的,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办理通行证件,并按照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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