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河南农业大学颐和家园服务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服务队名称:河南农业大学颐和家园爱心助老服务队 第二条 服务队服务性质:由志愿者自愿组成,从事非营利性、服务于社会的公益活动组织。联络学校及社会各团体,为老年人开展针对性服务。 第三条 志愿服务宗旨:弘扬大爱,乐善天下。通过组织志愿者服务活动,奉献爱心,服务社会。增强公民敬老爱老的意识,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减少他们的孤独感及无用意识。 第四条 志愿服务精神:汇集零散资源,产生无穷力量。 第五条 志愿者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党的各项有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各
2、级志愿者服务监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志愿者的工作开展原则:遵守颐和家园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各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各项活动。 第七条 服务队的管理责任:实行颐和家园队长负责制,各部门负责人协助队长工作。对社会及老人负责。 第二章 服务范围 第八条 服务队服务范围: (一) 调查核实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唤起大学生以及社会人员对老年人的关注。 (二) 组织志愿者利用业余时间开展活动,不计报酬,服务社会。 1、 开展经常性的深入敬老院、福利院、康复中心等基地的服务活动,为孤寡残弱等老年群体提供生活服务,精神慰藉,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各项活动。 2、 深入敬老院、福利院
3、康复中心等老年人聚集地,了解老年人所需,根据老人所需开展活动;联络学校、社会各团体,为老人提供针对性服务。 3、 开展志愿者培训活动,加强志愿服务能力。 4、 开展各种报告会、讲座,使更多人了解中国老年人现状、助老事业发展情况,唤醒更多人的爱老助老风尚。 5、 其他有助于缓解老年人现状、促进老年公益事业发展的活动。 (三) 积极完成上级管理机构交办的义务服务工作。 (四) 促进良好的社会风气和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章 会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组织的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身为河南农业大学的在校学生。 2、承认和遵守颐和家园的章程
4、 3、必须自愿加入颐和家园服务队。 4、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心,关心社会、品行优良,自愿无偿为社会服务、帮助老人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5、具备与老年人有关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6、 具备志愿服务工作的时间。 7、 不图物质报酬,即动机上不追求物质报酬。 8、 甘于奉献自己的时间、精力、智力、经验的志愿者。 第十条 志愿者入队的程序: (一) 提交入队申请书(含注册信息)、一张证件照。 (二) 经服务队管理小组审核并确认通过。 (三) 由服务队人员登记在册,填报信息。 第十一条 队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本团队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5、 参加服务队组织的活动,阅读服务队的各种资料,接受服务队的培训。 (三) 有向本组织推荐会员和请求本组织维护其在公益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的权利。 (四) 请求本组织帮助解决志愿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 有困难时优先获得本组织的帮助和服务。 (六) 对志愿活动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七) 服务对象在接受志愿服务过程中对志愿者造成损害的,由团队负责人与服务对象协商,必要时由学校出面协商,维护志愿者正当权益。 (八) 参与评选优秀志愿者。 (九) 入队自愿、退队自由。 第十二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队员代表大会。队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6、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终止事宜; (五)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队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颐和家园服务队的管理规定。 (二)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本团队安排的服务工作。 (三)参加本团队安排的教育与培训。 (四)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隐私和秘密。 (五)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六)妥善使用和保管志愿者工作证。 (七)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团队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 队员的奖励措施 (一)能够参加并且可以很好的完成服务
7、队组织的所有活动者,会给予德育分加分奖励。 (二)能够积极参加并且可以很出色的完成服务队组织的所有活动者,会给予颁发优秀志愿者证书的奖励。 第十五条 队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团队可考虑对队员进行劝退或除名: (一)不遵守纪律造成服务对象损失或影响服务活动成效,给志愿服务造成不良影响; (二)利用本团队名义从事营利性及其他不符合本团队宗旨的活动。 (三)半年内无特殊原因未参加超过三次团队组织的社会活动。 (四)内部搞分裂、拉帮结派和私立小团伙的行为。 (五)其他违反团队章程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情。 第十六条 志愿者退队后应交回与服务队有关的资料及物品。 第四章
8、服务队管理小组职责 第十七条 助老助残服务队管理小组: (一) 队长 (二) 办公室 (三) 宣传部 (四) 实践部 (五) 组织部 由五个小组共同组成理事会 第十八条 管理小组职责: (一) 队长:与总队及其他分队联系,出席召开各项会议,交流服务经验及团队发展情况,商定未来发展方向。制订一年发展规划,统筹团队发展,传达会议内容,安排各项事务。 (二) 办公室:进行信息整理汇总,编写活动策划,填写活动总结,编写新闻稿件等文职工作,向全体队员传达信息通知;沟通协调团委老师,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工作,执行团队纪律,负责对成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和存档。 (三) 宣传
9、部:活动期间照片采集及DV的拍摄,利用网络及展板、小报宣传团队及活动,维护团队形象。 (四) 实践部:与老年公寓及各团体联系沟通,了解双方信息,确定活动;活动确定后沟通老年公寓及相应团体共同参与。 (五) 组织部:活动期间实施活动运行程序,分配参与者的各项工作,协调各部门及单位有序开展,处理一些应急事务,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九条 本团队经费与河南农业大学志愿者协会共用,统一由志愿者协会保存管理。 第二十条 本团队开展活动需要经费时由办公室写出详细的经费预算,以书面形式递交校志愿者协会审核。 第二十一条 本团队申请的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二条 所用经费须作出详细记录,备案登记,并报至校志愿者协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冒用颐和家园名义、标志和有关资料进行违法活动 的,服务队有权要求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 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颐和家园服务队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颐和家园爱心助老服务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