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省环保厅印发
《2008年全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08年2月1日,江苏省环保厅向各省辖市环保局印发了《2008年全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苏环宣[2008]1号),要求各辖市环保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并制定2008年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
附件:
2008年全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08年全省环境宣教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环保优先方针,围绕建设生态省的目标,紧扣小康社会建设、污染减排、重点流域治理以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环保中心工作,结合《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
2、1996-2010)》和《关于做好“十一五”时期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确定的目标,将民本思想作为“以人为本”中心内容,着眼于领导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敢于尝试,大胆创新,注重效果,大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全面推进环境宣教现代化建设和“环保四进”,正确引导舆论,培育环境文化,发挥公众对环保事业的推动作用,为建设生态文明的江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08年全省环境宣教的主要工作有:
一、集中宣传十七大精神,将“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全省环境宣传教育的工作重心。党的十七大首次将建设生态文明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这表明我国在调整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上,达到一个新的高
3、度。要通过理论研讨、文艺演出、新闻报道、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将宣传建设生态文明贯穿到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环保优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整体宣传之中,落实到总量减排、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的具体工作实践之中,为实现江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精神动力。
二、紧密围绕全省环保中心工作,有的放矢地开展宣传教育。将小康环保考核、污染减排、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保制度创新等8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贯穿于年度全省环境宣教工作的始终,抓住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给环境保护带来的机遇,与有关部门形成宣教合力,运用各种宣传形式手段,为改善环境质量提供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全面推开环境宣教现代化
4、建设工作。围绕《实施方案》,明确考核要求,加强对环境宣教指导委员会设置、运作和考核体系的指导和调研;探索环境宣教资金社会化募集的机制和途径;把发展和培育环境宣教的中介机构,作为环境宣教现代化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把社会力量有效组织起来,提升全省环境宣教工作水平,基本形成环境宣教社会化的整体框架。
四、深化“环保四进”工作,健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通过“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创建等活动,倡导和激励公众从身边事入手,开展节能减排、环境维权、绿色消费等环保实践活动;引导、规范环保志愿者、环保民间组织积极有序开展环境宣传教育行动;拓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渠道,探索组织环境保护公众听政的
5、有效途径,结合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切实维护公众的环境权利;建设一批融环境科普知识与环保技能操作于一体的、特色鲜明的环境教育基地。
五、加强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把握环境新闻宣传的主动权。要高度关注舆情,对奥运期间境外媒体的采访报道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注意宣传口径。实施《省环保厅新闻发布管理办法》,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组织好突发事件的报道;加大对建设生态文明、总量减排、太湖条例等重点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做好《中国环境报》在江苏的报道与发行工作,继续保持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做好《江苏环境》内刊改版工作,办好《绿色报告》栏目,不断提升其影响力;做好江苏环保宣教网站的
6、日常维护和更新工作,整合环境宣教资源,逐步建立环境宣教的基础数据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六、开展生态文化和环境理论研究,深入研究环境保护战略、理论、实践的发展变化,准确把握国家的方针政策、目标任务、措施要求,树立精品意识,打造宣教品牌,吸引更多文化艺术工作者投身环保事业,推出一批优秀的环境科学、环境教育、环境科普以及环境专题影视片等环境科学、文化、艺术精品,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思想、文化、技术支撑;加强环境宣教的交流与合作,通过境内外的环保学习、培训和业务交流,借鉴和汲取国内外先进的环境文化理念和环境宣教经验。
七、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等环境重大节日的宣传活动。以落实科
7、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为基本主题,合理利用宣教平台,通过与有经济实力的相关单位联办活动,积极争取和吸纳系统外资金,运用市场机制繁荣环境文化,增强宣教队伍的自身发展能力。制作发行一批环保宣传品和资料,在全省各地营造浓厚的环境保护氛围。
八、组织各类环保表彰活动。做好“地球卫士奖”、“中华环境奖”和“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各类环保奖项的推荐申报与评选工作。配合有关处室做好“环境友好企业”的评选与推荐工作。
九、加强对环境教育工作的调研和指导。制订实施《江苏省全民环境教育行动计划》,深入开展不同类型的全民环境教育试点工作;将环境保护纳入各级党校、行政院校、管理干部学院的教学内容,继续组织开展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环境教育与培训;完善中小学校(幼儿园)素质教育中的环境保护教育,引导学生广泛参与环境保护实践活动;推进环境科学专业教育,加强对高职高专、普通高校非环境专业学生和师范院校师范类学生的环境教育。
十、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计划,分级分类、有针对性地开展环境教育培训,开展对重点企业法人的环境普法轮训,建立和完善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充满活力的环境培训体系;加强资源的优化与配置,不断创新培训形式,提高培训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