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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职业教育中企业主体作用发挥的制度研究.pdf

1、46 陕 西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研 究46 陕西现 代 职 业 教 育 研 究46 陕西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研 究能形成M.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2021.8 王建华.什么是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J.中国高教研究,2021(6):15-22.9 张弛,赵良伟,张磊.技能社会:技能形成体系的社会化建构路径J.职业技术教育,2021,42(13):6-11.10 徐宏伟.职业教育根本问题新探:技术哲学视野下的省思与构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116.11 郝天聪.我国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误区及模式重构:基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视角J.职教论坛,2017(7):100-105.12

2、王碗.终身发展:关注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未来J.职教论坛,2020,36(12):127-133.13 姜大源.职业教育要义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36.14 王星.技能形成、技能形成体制及其经济社会学的研究展望J.学术月刊,2021,53(7):132-143.作者简介:胡彩霞(1984),女,江苏丹阳人,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职业技术教育;檀祝平(1971),男,安徽怀宁人,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研究员,研究方向为高职教育。转载职教论坛2022,38(11),14-22我国职业教育中企业主体作用发挥的制度研究胡丹 田钊平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摘 要:本科层次

3、职业教育试点标志着我国职业教育已进入了产教融合的高质量发展阶段。职业教育各层次能否实现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关键在于企业是否能充分发挥育人主体作用。通过系统梳理改革开放后我国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制度供给可以发现,目前企业在职业教育中发挥育人主体作用的制度不足主要有:职业标准障碍、利益机制障碍、育人主体意识障碍、企业师傅职业化障碍和学徒权益障碍。为推动我国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应改革和完善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相关制度,积极为企业育人主体的充分发挥创造有利的制度环境。关键词: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产业学院;企业师傅职业化;利益共享长效机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转型

4、进入关键时期,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需求激增与供给不足的突出矛盾,是我国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不可忽视的重要现实背景。通过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试点加强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有利于我国经济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近年来,职业教育越来越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应成为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孵化高地1。随着我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工作的稳步推进,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助力人才资源供给侧改革,已成为新时代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要命题。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是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促进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必然之路。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推行离不开学校与企业“双主体”作用的有效发挥,其中企业的育人主

5、体作用尤为关键。为推动企业在职业教育中发挥育人的主体作用,深度参与构建和完善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需要从政府、学校、企业三个维度构建制度体系来给予有效保障。从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来看,目前发挥企业育人主体作用的制度建设基金项目:2021年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规划重点项目“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动力机制、路径优化与模式重构研究”(2021GH049)。属于最薄弱环节,企业的育人主体作用远未得到有效发挥。在国家大力推动产教融合背景下,要真正实现职业教育的产教融合人才培养,仅靠政府和学校的积极和主动是远远不够的,如何通过健全和完善制度体系来推动企业育人主体作用的发挥是值得学者们深入探讨的。一、改革

6、开放后我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制度演进及效果评价(一)“产教一体”阶段:企业作为育人主体的职业教育(19791989年)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职业教育基础十分薄弱,无法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大量技术人才,国家鼓励行业企业举办职业院校,企业由此成为职业教育最重要的育人主体。1980年10月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提出,坚持“国家办学与业务部门、厂矿企业、人民公社办学并举47陕 西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研 究47陕西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研 究47陕 西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研 究的方针”,要求“各行各业举办职业(技术)学校

7、”,对于办学经费明确规定“专业公司办的,在公司经费开支;厂矿企业办的,在营业外支出项目列支”。1981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强调,要“因地制宜,广开学路,提倡多种形式办学”“可以由一个企业单独举办、或几个企业联合举办职工学校”,并提出如果“有条件办学而不办学的,或者搞形式主义应付上级的,就是领导人失职”。1983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革农村学校教育若干问题的通知针对农村的职业教育要求“通过多种渠道切实解决经费问题”“厂矿、企业单位、农村合作组织都要集资办学”“开办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或有关业务部门给予补助”。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

8、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要充分调动企事业单位和业务部门的积极性”,再次肯定了企业办学的重要性。总体而言,这个阶段的职业教育主要是中等职业教育,单一结构非常明显,体现出“产教一体”特征,企业作为育人主体,控制着职业学校的财产、管理、人事、招生、专业建设等各项权利。国家制定的各项政策加强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深度和广度,职业教育实现了蜕变,解决了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经济建设急需大量实用型人才的难题。(二)“产教分离”阶段:学校作为育人主体的职业教育(19901999年)1989年3月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学徒培训制度改革座谈会纪要中指出,现行的学徒培训制度“客观上使学徒以劳而不是以学为主,严重影响了培养质量”,强调

9、要“改直接招收学徒为学徒培训生”“学徒是以学为主,计算劳动生产率时,不要把学徒人数包含在内”。该文件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以企业为主体的学徒教育制度逐步走向终结。20世纪90年代初,随着我国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以及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用工制度、人才需求、市场竞争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企业作为育人主体承担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已无法满足或适应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导致相应的职业教育和人力资源制度必须做出调整。企业为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开始主动剥离所办的职业院校,政府也开始制定相关政策帮助企业剥离所办的职业院校。1991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要求采取必要的

10、行政和经济手段,有步骤地推行“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强调“未经职业技术教育、达不到岗位规范要求的一律不得就业、上岗”。1992年3月,原劳动部下发了贯彻的通知,指出“积极鼓励大型企业兴办技工学校、中小企业在行业指导下联合办学”,坚持“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把好技术工人进入企业“入口”的质量关。至此“招生即招工”成为历史,我国企业所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从原来依靠企业作为育人主体的培养逐步过渡到学校作为育人主体的培养。1995年5月,原国家经贸委、国家教委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若干城市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分流富余人员的意见的通知,开始推动企业与职业院校分离工作,企业原先主办的职业院

11、校大多移交给了政府有关部门主办。在这个阶段,高中阶段的职业教育获得了较大的发展,改变了原来单一的中等职业教育结构,职业教育体现出“产教分离”特征。企业从职业教育领域退出,职业院校大都改为政府主办,其作为相对独立的育人主体,拥有着相关相对独立的财产、管理、人事、招生、专业建设等各项权利。但是由于失去了企业的支持,使职业教育的理论与实践脱节、知识与能力割裂、知识内容与其产生情境分离等弊端日益突出,导致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质量不高,不能很好地满足企业和社会的需要。(三)“产教结合”阶段:学校作为育人主体、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20002016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完善与发展,以及新工业

12、革命带来的产业结构调整与技术升级换代,企业对技术技能型人才在质与量上都有了更高要求,经济社会对职业教育也产生了迫切需求。职业教育在改革实践中,也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在此背景下,各职业院校开始了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实践。在国家和教育部门的大力推动下,职业教育开始大力提倡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倡导企业参与职业教育。2002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要为“学生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等创造条件”。2005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大

13、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强调“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要与企业紧密联系,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2010年7月国务院发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再次强调“要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要“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并首次提出“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的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2014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制定多方参与的支持政策,推动政府、学校、行业、企业的联动”“鼓励行业和企业举办

14、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支持企业通过校企合作共同培养培训人才,积极开展现代学制试点”。2014年8月教育部下发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指出现代学徒制“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有效途径”,强调通过“五对接”(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实现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全过程。2015年10月教育部下发了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提出要“探索混合48 陕 西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研 究48 陕西现 代 职 业 教 育 研 究48 陕西 现 代

15、职 业 教 育 研 究所有制办学”“鼓励行业参与职业教育”“发挥企业办学主体作用”,积极推动高职院校与当地企业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发展。总体来看,在这一阶段的职业教育包含高中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专科职业教育三个部分。高职(专科)教育获得较大发展,学校和企业在具体领域开展了一系列有效的合作,体现出“产教结合”特征。但由于这一阶段的政策内容缺乏对“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实施细则、具体措施和办法,企业参与“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动力严重不足,职业院校一厢情愿大力推动的“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实践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作用并不明显,远未达到预期效果。(四)“产教融合”阶段:学校企业双主体

16、育人的职业教育(2017年至今)进入新世纪以来,在“产教结合”阶段,我国职业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培养了大批的高素质人才,为国民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同时,因受体制机制等多重因素影响,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在结构、质量、水平上还不能完全适应,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成为当前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要求。2017年12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指出“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拓宽企业参与途径,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推进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

17、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特别强调校企“双重主体”育人。2018年2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联合下发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提出校企合作要“实行校企主导、政府推动、行业指导、学校企业双主体实施的合作机制”。2019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发布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强调产教融合型企业必须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办学和深化改革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要求对进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进行定期(3年)进行资格复核。在这一阶段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开始试点,我国的现代职业教育教育体系趋于完善,企业育人的主体作用再次受到足够重视,“产教融合”特征

18、十分明显。从职业教育实践来看,企业发挥职业教育育人重要主体作用需要政府、学校和企业三个维度耦合的制度支持体系来给予充分保障。目前对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政府、学校的热度不减,但企业依然处于“慢热”状态,究其原因我们不难发现,影响企业发挥育人主体作用的制度性障碍才是关键制约因素。二、职业教育中企业发挥发挥育人主体作用的制度性障碍分析(一)职业标准障碍:企业没有制定统一的职业资格标准,与学校的专业教学标准无法实现有效衔接目前我国职业教育与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联系并不紧密,既缺乏具有权威性的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同时也缺乏国家统一的专业教学标准,导致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与职业资格标准缺乏有效的衔接和协

19、调。近年来,教育部虽然加强了国家专业教学标准建设,但因没有企业(行业)的有效参与,其内容还没有彻底摆脱原有各职业院校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大纲框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虽然也开发了部分的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但主要以考证为主,范围偏窄,与真正的职业资格标准相去甚远,大部分证书企业并不认可。加上现阶段国务院大力取消职业资格证书背景下,其难以作为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参照的权威标准。这些年来教育部所推广的“1+X”证书融通,技能证书标准对接的主要是职业教育各专业,各技能证书标准的权威性也还有待时间和企业的检验。因此目前我国的职业教育既没有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对接,也没有国家专业教学标准遵循,无法很好地

20、使职业院校的学生获得相关行业所认可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综合素养。我国缺乏统一的职业资格标准主要还是由于国家政策对能够代表企业的行业协会缺乏准确定位,也没有赋予行业协会相关的职责权限。目前我国的行业协会很不发达,基本游离于职业教育之外,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过程中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在传统双重管理体制下,政府与行业协会的关系,实际上是政府内部上下层级的关系的延伸,行业协会成为政府的附属物,没有自主性和独立性,缺乏与企业的紧密联系,自身发展也比较滞后,对职业教育的参与严重不足,对职业教育的治理、沟通协调以及指导监督职能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由于职业院校与企业的组织属性和追求目标各不相同,如果没有行业协会的桥

21、梁作用,两者在教学模式、资源配置、课程安排、基地建设和质量保障等多个领域难以形成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二)利益机制障碍:产教融合企业权益缺乏有效保障机制,合作企业整体质量亟待优化和提升在国家推行产教融合的大背景下,校企“双主体”共育技术技能人才,主要还是基于统筹发挥学校和企业各自优势资源的考量。合作企业的行业地位、发展规模、实践岗位、企业师傅素质等对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与效果极为重要。合作企业的行业地位决定了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能否适应行业和市场发展需求;合作企业的发展规模决定了企业的人才需求和资金保障能力;企业提供的实践岗位能否满足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需求决定了人才培养质量的保障状况;

22、企业师傅的素质决定了企业能否真正承担起职业教育育人的主体责任。因此,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过程中,合作企业的优势和质量非常关键。目前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践过程中,面临的最大障碍就是校企合作缺乏利益共享的长效机制,进而导致绝大多数企业没有主动承担育人主体责任的意愿和行动。如果仅从社会责任角度来考虑,规模大的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必将大打折扣,这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将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目前有意愿参49陕 西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研 究49陕西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研 究49陕 西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研 究与职业教育“双主体”育人的企业主体普遍规模偏小,在行业中缺乏一定

23、的地位及影响力,可见参与职业教育的企业整体质量亟需大幅度提高。规模小的企业受自身拥有资源的限制,人才需求量有限,无法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提供满足条件的实训基地、实习岗位和企业师傅团队,所培养出的人才的水平显然难以达到行业企业发展所要达到的要求。(三)育人主体意识障碍:企业没有制定参与职业教育的相关制度,育人主体“主人翁”意识严重缺乏职业教育是以需求为导向的教育,职业院校追求的是学生掌握满足企业发展需要的各种基础理论、技术技能和综合素养,并且能够实现高质量就业。但是这些仅仅依靠职业院校的课程教学是无法达标的,职业教育需要给学生提供高质量的专业综合技能培养,离不开企业育人主体作用的充分发挥。在职业教

24、育人才培养的过程中,企业本应是重要的育人主体,但目前由于我国企业对职业教育普遍缺乏兴趣,致使职业教育特别是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过程中企业参与度严重不足成为最大的问题。对企业而言,一方面,培养的人才未必能为己所用;另一方面,当企业需要人才时,可以用较小成本从其他企业“挖”到人才或从人才市场招聘到合适人才。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不参与或参与不足成为理所当然,企业对参与职业教育的理解仅停留在浅层次的“实习岗位”的提供上,导致很多企业并不愿意深度参与对未来员工的预培养。企业在国家没有政策强制性要求企业接纳学生顶岗实习的前提下,被动参与职业教育的企业较多。对于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参与职业教育的企业而言,企业都

25、是毫无决定权的边缘参与者,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育人主体责任严重缺位,“双主体”育人难以成为现实。同时,企业没有制定做好或落实参与职业教育相关工作的具体规定或实施细则,比如机构设置、经费投入、师傅遴选、岗位安排等都没有明确或缺乏可操作性的规定。正是由于企业内部还没有根据参与职业教育的需要制定出相关配套管理制度,无法形成深度参与校企合作的有利环境,导致企业作为育人主体的“主人翁”意识严重缺乏,主体责任感明显不强。(四)企业师傅职业化障碍:企业师傅管理制度尚未建立,企业师傅角色的定位有待准确界定企业师傅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决定了职业院校能否有效破除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之间的壁垒,能否真正实现职业教育与职

26、业岗位需要的无缝对接。在国家大力推动产教融合的背景下,校企开展深度合作是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在合作企业内的师徒关系的建立是产教融合有效开展的基础。在当前的制度环境下,如何建构企业内的师徒关系,是非常关键的问题。在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建设过程中,由于企业师傅在企业内部尚未成为一种新的职业,无论是政府还是合作企业都尚未针对企业师傅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企业师傅管理制度建设完全是一片空白,企业师傅的合法权益缺乏相关制度来保障。正是因为缺乏企业师傅相关制度的安排,对企业师傅而言,尤为担心“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局面出现,企业师傅在带学徒(实习生)的过程中就会留有余地,这样校企“双主体”育人的

27、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在实践中,企业师傅带学徒的补贴较低甚至没有,加上缺乏相应的奖励激励措施,企业师傅面临着师傅和员工双重角色的冲突。企业师傅作为校企“双主体”育人的重要利益相关者,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学徒培养质量。企业师傅作为职业教育重要的参与主体,角色定位尚待进一步明确和界定,其话语权也没有得到充分的肯定和尊重。(五)学徒权益障碍:企业没有建立学徒管理制度,学徒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严重影响学徒参与的积极性高质量的学徒(实习生)岗位是非常稀缺的职业教育资源,企业能否提供高质量的学徒岗位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至关重要。目前在开展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的过程中,为满足对学徒岗位数量的要求,普遍降低了

28、对学徒岗位质量的要求。职业院校普遍在合作企业的选择和学徒岗位的安排上普遍不设置门槛,不论企业规模的大小、质量的优劣,以及企业师傅素质的高低,只要企业愿意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职业院校都愿意接受,职业院校对合作企业的选择几乎没有任何回旋的余地。合作企业未根据职业教育的需要对学徒岗位、师带徒流程、学徒权利和责任、学习质量监控、安全管理等方面建立相关制度,这就使得学徒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在缺乏相关制度约束的情况下,学徒的权益容易受到侵害,主要体现在:一是一些企业把“学徒”作为廉价劳动力使用。企业仅安排“学徒”去做不需要企业师傅指导就能完成的简单性重复工作;二是一些企业把“学徒”作为“在校生”

29、对待。企业仅安排企业师傅为“学徒”提供技术技能性指导,而对于日常教育则疏于管理;三是一些企业把“学徒”作为“正式员工”使用,但却“同工不同酬”。企业无视“学徒”与“正式员工”的区别,不给“学徒”指定企业师傅指导,安排“学徒”完成与正式员工同样的工作。学徒的企业实践环节必须要有严格的制度约束,学生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障,否则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必然会遭到学生和家长的抵制而难以运行。三、强化职业教育中企业发挥育人主体作用的制度完善建议(一)健全行业协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的制度保障,尽快制定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标准针对职业标准的制度障碍问题,我国应积极推动行业协会改革,促其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发挥管理、指导的

30、职能。目前各地行业协会正在加紧改革,逐步将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原有的管制者角色,转变为服务者角色。为适应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行业协会应加大改革调整的力度,以体现行业协会在职业教育中相应的社会地位和作用。政府应通过制订或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的职责权限,为行业协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提供一个稳定、健全的制度保障框架。行业协会在获得法律授权后,应及时50 陕 西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研 究50 陕 西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研 究50 陕西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研 究修订章程,并在行业规范中增加职业教育的相关内容,明确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的权利和具体的监管职责。行业协会

31、要尽早制定职业教育管理的系列规范。其首要任务就是制定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标准和考核标准,并重视与国家专业教学标准(教育部颁布)的衔接和协调。其次是要出台参与职业教育企业的资格条件、企业师傅认证与考核制度、学徒招收与管理制度、学徒教学内容与监督等等制度。这些行业规范的明确,有利于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工作的有序、有效、顺利开展。对于市场的人才需求状况,行业协会一般能够做出准确、有效的分析和预测,可以通过发布市场人才需求报告对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和课程内容调整提供有效建议,促使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能够满足经济社会发展与企业发展的需求2。行业协会以独立于职业院校和企业之外的第三方的身份,在职业教育改革中进行决策、

32、管理和指导等活动,保证校企深度合作有序进行,切实推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发展和完善。这既符合政府调控的目标,也符合行业和学校的利益,对于提高行业协会在社会和行业中的号召力和公信力都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行业协会还应加强自身制度建设,帮助企业和职业院校建立长期稳定、和谐的校企深度合作关系。(二)基于专业群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强化企业“主人翁”地位,完善校企利益共享的长效机制目前我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不高、动力严重不足,究其原因还是由于校企合作的利益共享机制没有建立,企业的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造成的。在实施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过程中,片面地用社会责任“绑架”企业来参与职业教育,显然是无法

33、达到应有的效果的。我国在进行职业教育的实践中,必须明确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主体属性,否则将无法发挥企业在职业教育的育人重要主体作用。受文化传统、国家政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我国企业对深度参与职业教育的兴趣普遍不高,让其发挥第一主体的作用显然是不太现实的。因此,国家应出台保障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法律法规制度,强化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第二主体地位。作为第二育人主体的企业应积极主动加强同第一主体职业院校的合作,结合专业群内涵建设情况双方共同组建产教融合命运共同体现代产业学院。职业院校与合作企业可以共建混合所有制二级产业学院的模式来解决“双主体”虚置的问题。现代产业学院由校企“双主体”通过混合所有制

34、形式实现共建共管共享,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形成校企深度合作利益共享的长效机制,将学校教学现场学习与企业工作现场学习真正融合起来,让企业主动、积极、有效地参与职业教育的过程。从强调“双主体”培养向“双情境”培养转变,构建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双导师”共同育人机制,使合作企业能够真正深度参与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3。二级产业学院合作期限,根据合作各方的实际需要而定,可长可短。参与组建现代产业学院的企业应尽能是多个企业或者多家组成的联合体,以确保二级产业学院的长久性和可持续发展4。建议国家应尽快出台规范现代产业学院的出资形式、股权构成、管理模式等方面的法规,以及鼓励建设产业学院的财政、税收

35、、产业等优惠政策,促使企业和职业院校构建完善的利益共享长效机制,坚持“资源共享、人才共育、校企共管、合作共赢”的校企紧密合作型现代产业学院管理模式,确保职业院校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三)建立企业师傅的遴选、培养、考核及激励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师傅的重要育人作用企业师傅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过程发挥的重要作用是不可替代的,但出于保护自我权益的考虑,企业师傅对于知识和技能在带徒传授的过程中往往可能会有所保留。国家、企业和学校应该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提高企业师傅能力、保障企业师傅劳动安全和提升其社会地位5。职业教育无论怎样改革,都应把企业师傅团队建设视为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工作。首先,企业需要

36、构建并完善企业师傅遴选制度。遴选出具有基于真实工作情境、丰富理论知识的企业专家或技术能手担任企业师傅,无论国家是否颁布企业师傅相关管理制度,作为企业都应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订严格的准入条件和选拔流程、规范的执业和考核标准,确保企业师傅群体的整体质量。其次,应建立健全企业师傅的培养制度。企业针对企业师傅职业发展的新变化和新要求制订翔实的培训计划和方案。为增强企业师傅对职业教育的认同感,应将企业师傅的培训场地设置在合作院校,提高他们的教学能力和动力,激发企业师傅带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6再次,要创新企业师傅人事管理制度。企业应加强从企业师傅利益保障角度来考虑相关制度的构建。经过选拔、录用、培训、

37、工资、考核等人事制度设计来保障企业师傅的合法权益,尽量减少师徒关系受到市场机制支配的交易关系的影响,以此缓解企业师傅的替代忧虑,使其应有的职业角色职能得以充分发挥。(四)推动企业师傅职业化发展,增加企业师傅的话语权和归属感,提升其社会地位企业师傅作为适应职业教育健康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型职业,必将得到社会的认同。目前我国企业师傅这一职业发展得还不成熟,社会认同度尚有待提高。企业师傅职业化的发展必将使得企业师傅获得应有的社会地位与话语权。除了企业师傅的职业发展,其师道与尊严、薪酬与待遇等问题我们都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合作企业应将企业师傅视为企业核心竞争力最重要的资源,积极为企业师傅群体营造良好的工

38、作氛围和生活环境,提高企业师傅的待遇和地位,为企业师傅愿意参与职业教育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创造有利条件7。由于企业师傅既是企业的员工,又是学徒的师傅,存在着角色的双重性,从其职业标准要求来看,既要有学校教师能力标准的要求,也要有企业员工能力标准的要求,而这些要求大大增加了企业师傅角色的难度。对于企业师傅职业地位的提高及其身份的认同,需要内外因素的共同作用,即不仅需要外部相关行为主体共同协作创建适宜的制度环境、文化环境、专业环境等客观条件支持,还需要通过企业师傅51陕 西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研 究51陕 西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研 究51陕 西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研 究自身主观的努

39、力和拼搏。企业师傅作为职业教育“双导师”专业团队建设的对象之一,亦是影响现“双导师”专业团队建设的主要因素与专业内涵建设的重要主体,企业师傅应通过主动的学习来促进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综合素养和师带徒的能力,促进职业院校专业内涵建设不断发展。政府和学校也应专门针对企业师傅制定相关的激励和管理制度,营造企业师傅良好的职业氛围。只有当企业师傅群体对自身职业角色有着积极的归属感,社会地位与认同感也才能逐步提高,其话语权也才会得到足够的尊重。(五)积极培育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社会责任感,提高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企业作为重要主体参与职业教育,仅靠政府制定系列制度的支持和推动还是远远不够的。内因是事物

40、发展的源泉与动力,如何从内部入手强化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非常关键。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模式的不断成熟,企业社会责任受到更多的重视。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包罗万象,不管所包含的具体内容有哪些,但通常都是以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目标的。简而言之,社会责任是企业愿意参与职业教育的逻辑起点,这不仅是时代赋予企业的历史使命,也是社会赋予企业的法律和道德的期望。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其强调对社会、对员工、对消费者、对环境的贡献。社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内生需要,职业教育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摇篮,参与职业教育理应成为企业当仁不让的社会责任。职业教育过程中合作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主要就

41、是合作企业为学生(实习生)提供从学校进入工作的过渡中学习的机会,以及企业教授学徒未来赖以生存的职业技能和素养的教育责任。企业应积极培育社会责任意识,将谋求社会福祉的增加也作为其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过程中,特别是“双导师”专业团队的建设,企业都不应置身事外,应该主动积极参与其中。当然我们也应该理解,对于企业而言,创造利润当然是企业的首要目标,否则企业无法继续发展或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或支付更高的薪酬,也无法为员工提供稳定的保障,更谈不上为社会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企业应转变过去固有的错误观念,强化企业育人主体的担当,严格遵循产教融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积极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

42、过程中承担社会责任,同时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参考文献:1王屹,李晓娟,陆欣桐.场域视角下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适应性培养的失守与超越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21(34):48-56.2杨信.英国现代学徒制发展的历史沿革、特征及启示J.教育与职业,2018(19):94-100.3郭素森,丁竹青,侯国强,等.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实践的现状、关键问题及推进策略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21(34):5-13.4田钊平,胡丹.新时代高职院校构建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制度创新研究J.四川民族学院学报,2018(5):80-87.5樊丽娜.企业师傅深度参与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制约因素和激励

43、措施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9(6):221-223.6张建云.职业学校现代学徒制实施的维度与路径J.教育与职业,2019(18):47-51.7周雪,冉云芳.企业师傅参与校企合作意愿、行为与收益的质性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21(33):68-73.作者简介:胡丹,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国际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区域经济、贸易与金融,职业教育;田钊平,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管理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研究方向:区域经济、企业理财、职业教育。转载高等职业教育探索2022年第5期59-66页职业本科教育的历史建构:大历史的视角郝天聪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摘 要:在大历史视

44、角下,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从世界职业教育长时段变迁趋势来看,职业教育在战后逐渐从中等教育阶段发展到中等后教育阶段,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是提升中国职业教育类型地位的关键环节。从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整体化转型状况来看,政治方面从满足物质文化需要转变为满足美好生活需要,经济方面从工业经济转变为“工业+数字”经济,社会方面从文凭社会转变为“文凭+技能”社会,为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提供了政治、经济和社会基础。从东西方民族文化传统来看,分别表现出天职观与唯有读书高、阶级对立与职业分途、团体格局与差序格局的差异,发展职业本科教育在中华民族传统下具有极为重要的文化价值。关键词:职业本科教育;历史建构;大历史;类型教育;文凭;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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