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治理监察局平安消费责任制1、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国家有关平安消费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在集团公司的贯彻执行情况进展监视检查,负责集团公司平安综合治理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集团公司平安消费责任制和平安治理制度并适时组织修订。 3、负责集团公司各矿、煤业公司、地面消费厂(处、公司)及非煤矿山平安消费监视检查。 4、依法对威胁集团公司矿井平安的各类越层越界小煤矿进展监控和查处。 5、负责集团公司各矿、煤业公司、地面消费厂(处、公司)的质量标准化检查评定。 6、负责集团公司特种设备和危险化学品的平安监视治理工作。 7、负责集团公司各矿、煤业公司平安消费许可证的年检及认证工作。 8、负责集团公司矿井灾害预防处理打算和平安技术措施资金使用打算的编制和审定工作。 9、参与严峻平安技术措施、主要工程设计的审查和平安科技的推行应用。 10、参与集团公司以及各二级单位平安重点工程的竣工验收。 11、参与组织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特别工种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认证;监视检查各二级单位干部、职工的平安培训工作。 12、负责组织集团公司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各类伤亡事故和非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 13、负责集团公司平安工作的评比考核工作。 14、参与严峻平安隐患治理方案、措施的编制与审查,并监视其落实情况。 15、监视检查平安设备、设备、仪器、仪表的使用情况和平安重点工程的进度、质量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