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安设备、器材治理制度一、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各部门各部位的平安疏散通道、平安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备、消防器材的平安状态。 二、觉察不合格的消防设备、器材须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立即更换检修或更新,确保正常。 三、消防设备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消防设备维护治理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治理部门负责组织施行,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每半年检查一次,1-2年进展清洗维护一次。感烟/温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应至少每年标定一次,以确保检测精度。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好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
2、4)消火栓、消防井每季度检查试用一次,冬夏两季需作防冻防潮维护处理,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按照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2、消防器材治理: (1)灭火器每年应到国家指定的消防检修专业资质的单位进展年检。 (2)派专人治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觉察丧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治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四、单位必须建立消防设备、器材专项治理档案,定期更新完善。 五、以下行为必须限期整改或处分,并向单位主管领导或主管单位上报。 1) 占用疏散通道经提示不改正的。 2) 在平安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阻碍疏散的障碍物。 3) 在营业期间将平安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平安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 成心破坏平安设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