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电所农电平安工作治理及考核方法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农电平安治理水平,保障农电工作人员的人身平安和农民的用电平安,保证农村电网平安可靠运转,按照国家电力公司《农电平安工作治理方法(试行)》农电[2001]44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农电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法。
第一章治理方法
一、总那么
第一条本方法所称农电平安工作,包括农电消费平安和农村用电平安工作两部分。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供电所的农电平安治理工作。各供电所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电力行业有关平安治理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国家电力公司发布的有关平安工作规定。
第三
2、条供电所的农电平安工作是局平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供电所必须遵照“管消费必须管平安的原那么”。
第四条农电平安工作应实行科学治理,不断完善平安设备,强化平安教育,提高人员的平安素养;开展“平安性评价”和“危险点操纵”活动,对事故进展科学预测,并采取措施加以防备。
第五条本方法从二00二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并作为考核供电所农电平安工作的标准。
二、供电所平安目的
1、?杜绝发生消费人身死亡事故;
2、?不发生低压电力设备事故和电力设备失窃事故;
3、?不发生农村触电死亡事故;
4、?无配电变压器烧毁责任事故;
5、?无一般考核责任事
3、故;
6、?杜绝适应性违章行为。
三、农电平安责任制
第一条农电平安工作由供电所详细负责治理,局负责指导、检查和考核供电所平安工作。
第二条供电所与电力用户之间要以资产分界点签订平安用电责任书。
第三条供电所建立平安责任制。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本所平安消费负全面责任,供电所平安专责负责本所平安治理工作以及打算的详细施行,指导农电工做好平安用电治理工作。
第四条供电所长要与农电工签订平安协议书,农电工的平安责任要与其工资奖金挂钩。
第五条加强农电工的平安治理,按照农时、季节特点制定出防止农村人身触电事故的措施。
第六条严格执行和标准
4、农电工作票、操作票、措施票的治理工作,催促“三票”的落实,加强农网的施工治理,杜绝农电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认真开展好“农电春季平安大检查”、“百日平安无事故活动”、“农电冬季平安大检查”等根底工作。
四、供电所平安职责
第一条、平安职责
1、负责对农电工的平安培训及平安考核工作;
2、负责辖区内电力设备的巡视检查、维护检修、安装验收,保证设备平安运转;
3、严格执行各种平安用电治理方法,加强对漏电保护器的定期检查,保证漏电保护器的安装率、投运率、动作率到达有关规定要求;
4、进展农村平安用电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不断提高用户的平安知识,防
5、止发生人身触电事故;
5、依托《电力法》、《电力设备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电力设备的保护。
第二条农电工平安工作要求
1、应熟知《农村平安用电规程》、《农村低压电气平安工作规程》、《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经考试后持证上岗,但凡在工作中不服从指挥,自行其是,缺乏平安认识的农电人员,一律予以解聘。
2、农电工在担任电气工作负责人和许可人前,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并经所长审核、农电科平安专责审查、农电科长审批后,方可担任此项工作。
五、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供电所必须制定农电工平安培训打算,对从事农电工作的职工进展全面、定期培训。
6、第二条所有参加工作人员(含临时农电工)必须通过三级平安教育,并经《电业平安工作规程》、《农村低压电气平安工作规程》和《低压电力技术规程》考试合格后方能进入消费现场,在专人监护下进展工作。
第三条关于在岗人员培训,要定期进展有针对性的现场考征询、反事故演习、技术征询答、事故料想等现场培训活动。
所有农电人员必须纯熟掌握触电现场急救方法和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
第四条供电所职工每年一次安规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
六、供电所农电平安监视
第一条建立健全完善的“三位一体”的农电平安网络治理体系,即:成立以供电所长为组长,平安专责为副组长,配电维护工、供
7、电组长为成员的农电平安消费小组。
第二条负责监视检查农电消费和工程建立中的人身平安情况,检查设备、设备的平安运转工作,检查农村用电平安知识的宣传执行情况。
第三条监视检查农电工平安工器具的使用、存放、配置治理工作。
第四条每月定期组织召开两次农电平安消费方式分析会,总结农电平安工作经历、教训,关于引起频发事故的规律性缘故,要进展专题分析,制定有效措施,并提出平安工作目的和任务。
第五条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平安治理,作为操纵发生施工事故的关键点。重点杜绝适应性违章、监护不到位、进电或带电作业中违犯操作规程的行为。
第六条严格执行农电“三票三制”的平安治理制度,即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和停送电联络制度。
第七条农电平安消费工作必须做到“十八必须、八不准”,进一步标准农村电力平安消费工作的治理。